《信用证的种类》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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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际结算第六讲,上一讲内容回顾,信用证的定义;(L/C) 信用证中的三个契约(基本当事人); 信用证的特点(独立性;银行信用;单据); 信用证的当事人; 信用证的作用。,一、可撤销与不可撤销信用证,划分标准:根据开证行对其开出的信用证所负的责任来区分。,(一)可撤销信用证,可撤销信用证是指在开证之后,开证行无需事先征得受益人同意就有权修改其条款或者撤销的信用证。 这种信用证对于受益人来说是缺乏保障的。,(二)不可撤销信用证,1.定义: 不可撤销信用证是指未经开证行、保 兑行(如有)以及受益人同意,既不能修 改也不能撤销的信用证。 这种信用证对于受益人来说是比较可 靠的。,2、特征:,(1)有开

2、证行确定的付款承诺;(P142) (2)具有不可撤销性。 不可撤销信用证未经开证行、保兑行(如有)和受益人的明确同意,该证既不能修改,也不能撤销,这是不可撤销信用证的本质,即信用证的不可撤销性。,(三)不可撤销信用证的识别,“信用证应明确注明是可撤销的或是不可撤销的。如无此注明,应视为不可撤销的。” 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 (UCP500)第六条,二、保兑与不保兑信用证,划分标准:根据是否有另一家银行对之加以保兑,不可撤销信用证又可分为保兑的和不保兑的信用证两种。,(一)不可撤销保兑信用证,1、涵义 根据开证行的授权或要求,另一家银行(保兑行)对不可撤销信用证加具保兑,只要规定的单据在到期日或以前

3、提交至保兑行或指定银行,并与信用证条款和条件相符,则构成保兑行在开证行以外的确定承诺去支付、承兑汇票,或议付,从而成为不可撤销保兑的信用证。 保兑行对信用证所负担的责任与信用证开证行所负担的责任相当。,2、特点:,开证行和保兑行双重确定的付款承诺。,3、具体做法,(1)开证行在给通知行的信用证通知书中授权另一家银行(通知行)在信用证上加保。如: without adding your confirmation adding your confirmation adding your confirmation, if requested by the Beneficiary,3、具体做法,(2)

4、通知行用加批注等的方法,表明保证兑付或保证对符合信用证条款规定的单据履行付款并签字。例如: This credit is confirmed by us. We hereby added our confirmation to this credit.,(二)不可撤销不保兑信用证,不保兑信用证是未经另一家银行加保的信用证。 形式:通知行在给受益人的信用证通知中一般会写上如下面函: This is merely an advice of credit issued by the above mentioned bank which conveys no engagement on the par

5、t of this bank. (这是上述银行所开信用证的通知,我行只通知而不加保证。) 特点:不保兑信用证的特点是只有开证行一重确定的付款责任。,(三)沉默保兑,沉默保兑指的是虽然开证行并未授权指定银行对信用证进行保兑,而指定银行加具了它的保兑的情况。 这种保兑代表了保兑行和受益人之间的协议, 仅对受益人和保兑行有效。,三、因付款方式不同而分的信用证,因付款方式不同可划分为即期付款信用证、延期付款信用证、承兑信用证、议付信用证四种类型。 具体形式: by payment at sight by deferred payment at: by acceptance of drafts at:

6、by negotiation,1、即期付款信用证,信用证规定受益人开立即期汇票、或不需即期汇票仅凭单据即可向指定银行提示请求付款的信用证。 形式: by payment at sight by deferred payment at: by acceptance of drafts at: by negotiation,2、延期付款信用证,不需汇票,仅凭受益人交来单据,审核相符确定银行承担延期付款责任起,延长一段时间,及至到期日付款的信用证。 延期信用证在条款中不规定要汇票。因此没有承兑,对于收益人不利。 形式: by payment at sight by deferred payment

7、at: by acceptance of drafts at: by negotiation,3、承兑信用证,信用证规定开证行对于受益人开立以开证行自己为付款人或以其他银行为付款人的远期汇票,在审单无误后,应承担承兑汇票并于到期日付款责任的信用证。 形式: by payment at sight by deferred payment at: by acceptance of drafts at: by negotiation,4、议付信用证,议付行议付或购买受益人在信用证项下交来的汇票/单据,只要这些汇票、单据与信用证条款相符,就将被开证行正当付款,这种信用证即为议付信用证。 议付行有向受益

8、人追索票款的权利。这是议付行与付款行的本质区别。 按信用证议付的范围不同,议付信用证又可分为限制议付信用证和自由议付信用证两种情况。,A 限制议付信用证,这是指定议付银行的信用证。在限制信用证中有具体的议付行名称。 形式: Credit available with Bank of China,Shanghai by payment at sight by deferred payment at: by acceptance of drafts at: by negotiation,B 自由议付信用证,这是不指定具体议付行的议付信用证。 形式: Credit available with An

9、y Bank in China by payment at sight by deferred payment at: by acceptance of drafts at: by negotiation,四、可转让信用证,(一)涵义: 可转让信用证是指信用证的受益人可以要求信用证中特别授权的转让银行,将该信用证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一个或数个受益人使用的信用证。,(二)说明:,1可转让信用证适用于中间贸易。 2只有被明确注明“可转让”(Transferable)字样的信用证才可以被转让。 3只能转让一次。 4有权要求转让的是信用证的受益人。 5办理转让的银行是信用证指定的转让行。第一受益人必须通过

10、转让行办理信用证转让业务,不能由第一受益人自行转让信用证给第二受益人。,6转让的金额可以是部分的,也可以是全部的。 7转让的对象可以是一个或几个。 8除少数条款,信用证只能按照原证规定的条款转让。 9根据UCP500规定,即使信用证未表明可转让,并不影响受益人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将信用证项下应得的款项让渡给他人的权利。但仅是款项的让渡,而不是信用证项下执行权力的让渡。,(二)分类,1部分转让和全部转让。 2原条款转让和变更条款转让。,五、背对背信用证,背对背信用证是指一个信用证的受益人以这个信用证为保证要求一家银行开立以该银行为开证行,以这个受益人为申请人的一份新的信用证。也称转开信用证。 其中

11、的原始信用证又称为主要信用证,而背对背信用证是第二信用证。 用途:主要用于中间商的贸易活动。,特点(&可转让信用证),1背对信用证的开立并非原始信用证申请人和开证行的意旨。 2 背对背信用证与原证则是两个独立的信用证,同时并存。 3背对背信用证的第二受益人不能获得原证开证行的付款保证,只能得到背对背开证行的付款保证。 4开立背对信用证的银行就是该证的开证行,一经开立,该行就要承担开证行责任。,六、对开信用证,定义:对开信用证是以交易双方互为开证申请人和受益人、金额大致相等的信用证。 生效方法: 1、两份信用证同时生效。 2、两份信用证分别生效。 对开信用证广泛用于易货贸易、来料加工贸易、补偿贸

12、易等。,七、备用信用证,备用信用证又称担保信用证,是指不以清偿商品交易的价款为目的,而以贷款融资,或担保债务偿还为目的所开立的信用证。 在备用信用证中,开证行保证在开证申请人未能履行其应履行的义务时,受益人只要凭备用信用证的规定向开证行开具汇票,并随附开证申请人未履行义务的声明或证明文件即可得到开证行偿付。 备用信用证只适用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500号)的部分条款。,备用信用证的性质:,1、不可撤消性。除非另有规定,或经对方当事人同意,开证人不得修改或撤消其在备用证下的义务。 2、独立性。备用证下开证人义务的履行并不取决于其它因素或者行为的履行。 3、跟单性。开证人的义务要取决于单据的提示,以

13、及对所要求单据的表面审查。 4、强制性。备用证在开立后即具有约束力,对开证行具有强制性。,八、保函,1定义: 保函(Letter of Guarantee,L/G)又称银行保证书,是银行、保险公司或其他机构或个人以书面形式出具的、凭提交与承诺条件相符的书面索款通知和其它类似单据即行付款的保证文件。,2、基本当事人,(1)委托人 (2)受益人 (3)担保行,保函结构,3、基本特征(P426),抽象性。 独立于基础交易。 独立于委托人和担保人之间的契约关系。 单据化。 索赔必须与保函条款相符。 担保人对于单据的审核责任仅限于表面相符。 担保人应做到诚信和合理的谨慎。 反担保函独立于保函。,5、保函与备用证的比较,相同之处: (1)两者都是备用性质的。 (2)在要求提交的单据方面,都要求提交索偿声明。 不同之处: (1)保函与备用证受到不同的国际惯例的约束。 (2)保函项下受益人索赔的权利不可转让;而 备用证是允许转让的。 (3)保函有反担保作保证。备用证方式下无此项目。 (4)保函有负第一性付款责任的,也有负第二性付款责任的,而备用信用证总是负第一性付款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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