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制史法硕版》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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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法制史原理 与案例教程,主讲人:淡乐蓉 青海民大法学院,第一章 中国法的起源,第一节氏族习惯向奴隶制习惯法的转化 第二节 习惯法的产生及其表现 第三节 中国法律起源的特点,第一节氏族习惯向奴隶制习惯法的转化,一、母权制习惯向父权制习惯的转化 二、父权制习惯向奴隶制习惯法的转化,炎帝黄帝神农尧舜禹,仰韶文化(半坡遗址)龙山文化齐家文化,1、确认部落联盟酋长的权威地位 尚书尧典有“(虞舜)流共工于幽洲,放骡兜于崇山,窜三苗于三危,殛鲸于羽山,四罪而天下咸服”的记载。国语鲁语也有“禹朝诸侯于会稽之上,防风之君后至,而禹斩之”的记述 2、确认保护私有财产的习惯 3、确认有关处罚的习惯 尚书舜典载有

2、“流宥五刑。鞭作官刑,扑作教刑,金作赎刑。眚灾肆赦,怙终贼刑。” 夏书说;“昏(劫掠)、墨(贪赃)、贼(杀人不忌)杀,皋陶之刑也。”,第二节 习惯法的产生及其表现,一、习惯法的产生 二、习惯法产生的主要表现 1、原始社会的“礼”被改造成为法律统治的有效手段 2、维护专制王权,镇压各种违背“王命”的行为 3、制定带有行政法规性质的政典,用以维护国家机器的正常运转 4、确立以镇压平民、奴隶以及社会犯罪为宗旨的刑法内容 5、确认土地“国有”的民法内容 6、确认征收赋税的各项制度 7、规定了审判制度与监狱等强制机构,第三节 中国法律起源的特点,一、中国法律产生于古代中国的特殊历史环境中,它的法律起源具

3、有独自的特点,即实行礼法结合 二、中国法律在形成时只有早熟性 三、中国法律在形成时带有维护专制王权的特点 四、因自然经济的稳固,商品经济的不发达,加之过早确立君主专制制度以及礼的规范的发展使中国法律在形成时,就带有刑事法规发展与民事法规相对落后的特点,第二章 奴隶制法律制度 (公元前二十一世纪公元前476年),第一节 立法思想与立法概况 第二节 行政法律规范 第三节 刑事法律规范 第四节 民事法律规范 第五节 婚姻家庭规范 第六节 司法制度,第一节 立法思想与立法概况,一、立法思想 二、立法概况 三、奴隶制法律制度的特点,一、立法思想,(一)夏、商奴隶主贵族的立法思想 1、王权神授 2、天讨与

4、天罚 (二)西周奴隶主统治者的立法思想 1、以德配天,明德慎罚 2、实行礼治,完善礼制 制礼的目的则在于“经国家,定社稷,序民人,利后嗣”、“定亲疏,决嫌疑,别异同,明是非” 3、“刑罚世轻世重”与轻重诸罚有权” (三)春秋时期政治保守派与政治革新派的立法思想 1、“为国以礼”和“事断于法”之争 2、“以礼明是非”和“以法为权衡”之争 3、刑不预设和法布于众之争 4、民不在鼎和民征于书之争,二、立法概况,(一)制定不公开的刑书 (二)发布“誓”、“诰”、“命”、“训”,进行立法和解释法律 (三)西周的“周公制礼”和“吕侯作刑” (四)春秋时期的作刑书和制法,三、奴隶制法律制度的特点,第一,以“

5、天命观”为理论基石,全部的立法和司法活动都渗透着神权法思想。 第二,以“亲亲、尊尊”的宗法等级原则为立法、司法的最高准则;奴隶主贵族统治者所确认、制定的一切法律规范,都包含着宗法等级制度的内容并成为维护中国奴隶社会宗法等级秩序的有力工具。 第三,君主的命令和“礼”为法律的主要渊源。 第四,以习惯法为基本的法律形态,法律不向社会公开,长期保持法律的秘密状态。,第二节 行政法律规范,一、宗法等级制度与中国奴隶社会的行政立法 二、分封制中国奴隶制社会的政权组织形成 三、小宗服从大宗,宗法与国法政纪相通,第三节 刑事法律规范,一、定罪量刑的原则及刑事政策 二、刑罚体系的变化 三、罪名,第四节 民事法律

6、规范,一、所有权制度 二、契约关系,第五节 婚姻家庭规范,一、婚姻制度 二、家庭制度 三、继承制度,第六节 司法制度,一、司法机构 二、诉讼审判制度,第三章 春秋战国时期的法律制度,第一节 春秋时期的法律制度的转型 第二节 战国时期封建法律制度的发展 第三节 商鞅变法及其影响 第四节 齐国变法,第一节 春秋时期的法律制度的转型,一、春秋末期的铸刑鼎 (一)郑国与晋国的“铸刑鼎”事件及其反响 (二)郑晋两国“铸刑鼎”的社会原因 (三)春秋末期“铸刑鼎”事件的历史意义 二、春秋时期的司法制度的特点 (一)司法组织多样化 (二)春秋霸主审理各诸侯国案件 (三)保留着古老的神判遗迹,第二节 战国时期封

7、建法律制度的发展,一、战国时期法制的发展概况 (一)战国时期的成文法运动 (二)各诸侯国法律制度的转型 二、李悝与法经 (一)李悝的变法实践 (二)法经的体例及主要内容 (三)法经的历史地位,第三节 商鞅变法及其影响,一、商鞅的变法实践 二、商鞅变法对秦国法制的影响及在中国法制史上的地位,一、商鞅的变法实践,(一)商鞅第一次变法 1、改法为律 2、制定连坐法 3、奖励军功,禁止私斗,取消世卿世禄制及其一切特权 4、奖励耕织,重农抑商 (二)商鞅第二次变法 1、废除井田制,确立封建土地私有制 2、普遍推行县制 3、颁布“分户令”,按户口征收军赋,商鞅被诬谋反案,秦孝公任用商鞅变法。此举损害贵族们

8、的利益,招致其不满。商鞅又因刑及太子傅,得罪太子。公元前338年,“秦孝公卒,太子立。公子虔之徒告商君欲反,发吏捕商君。商君亡至关下,欲舍客舍。客人不知其是商君也,曰:“商君之法,舍人无验者坐之”。商君謂然叹曰:“嗟乎,为法之敝一至此哉!”去之魏。魏人怨其欺公子而破魏师,弗受。商君欲之他国。魏人曰:“商君,秦之贼。秦强而贼入魏,弗归,不可。”遂内秦。商君既复入秦,走商邑,与其徒属发邑兵北出击郑。秦兵功商君,杀之于郑渑池。秦惠王车裂商君以徇,曰:“莫如商君反者!”遂灭商君之家。,战国商鞅以法治秦,秦国强大,而商鞅名裂,商鞅鞅主张“缘法而治”,秦孝公任商鞅为左庶长,进行变法。将居民按“仕伍”编制,

9、一家有罪,其余九家有告发纠举义务,若不告发,则连坐。奖励告奸,不告奸者处以腰斩之刑,告奸者则与斩敌首同赏,藏匿奸人者则处以与投降敌人一样的刑罚。普通百姓家有二丁,必须分户,不分户,加倍征收赋税。作战勇敢,有军功的人,按功行赏;私自打架斗殴,按情节处以刑罚。鼓励耕织,勤劳而多产者,有赏;懒惰而致贫者,收为官奴婢。虽为宗室,却无军功,则剥夺其为宗室的特权。明确尊卑等级秩序,按等级分给田宅、奴仆等。法行十年,秦国人非常高兴,因为秦国强大起来。而且山中无盗贼,道不拾遗,家给人足。秦虽称霸诸侯,但宗室多怨望,有人劝商鞅去刻薄寡恩之政,商鞅不听。,秦孝公死后,太子立,是为秦惠王有人告商鞅谋反,发兵追捕之。

10、商鞅逃亡至关下,想在一家客居,主人不知来人是商鞅,对商鞅说:“商鞅定的法律规定,客居之人必须要有身份的证明,收留无证明的人,将被乡绳之以法。”商鞅慨叹:“以法治国的弊病竟然如此。”秦惠王杀商鞅,并车裂示众,又灭商鞅之家。太史公司马迁评论道:“商鞅,是天生的用刑深酷、不讲仁义的刻薄之人。不得志时违心求全,得志时刻薄寡恩,不听良言。我曾经商君读商鞅的开塞、耕战书,典型地反映出他的为人。最终在秦国被人唾弃。”,二、商鞅变法对秦国法制的影响及在中国法制史上的地位,1、清理了旧贵族的政治经济势力 2、巩固了新兴地主阶级的经济基础和政治统治 3、对秦的法制的统一和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第四节 齐国变法,一、

11、银雀山汉简概述 1972年4月,山东省临沂县城南银雀山两座西汉武帝时期的墓葬中,出土了四千余枚汉简。 据推断,银雀山汉简是在西汉文帝、景帝至武帝初期抄写而成的。其中,与法律关系最为密切的就是古佚书守法守令等十三篇,可以视作战国时期齐国的法律史料。 二、守法守令等十三篇,二、守法守令等十三篇,1关于守法守令等十三篇的篇题 守法、要言、库法、王兵、市法、守令、李法、王法、委法、 田法、兵令、上扁(篇)、下扁(篇)凡十三 2、关于守法守令等十三篇的成书年代 有两种看法:一种认为应在战国时代商鞅变法之前;一种则认为这13篇大概都是战国时代的作品 3、关于守法守令等十三篇的性质 4、守法守令等十三篇的主

12、要內容,第四章 秦代的法律制度,第一节 立法概论 第二节 法律形式 第三节 秦律的主要内容的特点 第四节 秦司法制度的特点,秦统一,创“皇帝”尊号,公元前221年,秦统一了天下,秦王赢政以为自己连年征战,征服了六国,建立了前所未有的统一的王朝,若仍称“王”,不足以显示秦国的巨大成功,自己的功绩也无法彰显于后世。因此下令,命朝臣“议帝号”。丞相王輨、御史大夫冯劫、廷尉李斯等言:五帝的时候,辖地千里,远处的诸侯或朝拜不朝拜,天子无法节制。如今陛下兴兵,平定了天下,海内统一实行了郡县制度,法律由中央王朝统一颁行,这一功绩是史无前例的,即使五帝也难以企及。我们认为,远古有天皇、帝皇、泰皇,而泰皇最为尊

13、贵,所以为王上尊号,称谓“泰皇”。您发布的指示称为“制”,您的命令称为“诏”,您自称为“朕”。以示独一无二。”秦王嬴政言:“尊号去掉“泰”字,改为“皇”,采”“帝”称,称为“皇帝”。其他按照朝臣所议。”皇帝又下达制书:“朕听说,远古时天子有号但无谥。中古天子有号,而且死后还有臣子” ,根据其所为所定的谥。这样做是以子议父,以臣议君主,很无聊,我不能遵循,自今以后,取消谥法。朕为始皇帝,后世以计数,为二世、三世,传之万世,以至于无穷。,第一节 立法概论,一、秦始皇时期的立法活动 1、更名号,称皇帝 2、改“命”为“制”,“令”为“诏” 3、建立避讳制度 4、建立封建中央集权的官僚体系 二、秦二世

14、时期的立法活动 三、出土秦简概述,第二节 法律形式,1、律 2、法律解释 3、令(制、诏) 4、廷行事 5、程 6、式 7、课 8、地方性行政法规,第三节 秦律的主要内容的特点,一、沿袭“王者之政,莫急于盗贼”的精神 二、商鞅制定秦律的发展 (一)严厉制裁“渎职”罪,加强对官吏的治理 (二)在经济领域内广泛立法,以法律手段推行“富国”政策 (三)加强军事立法,以法治军“强兵” (四)刑罚体系庞大,种类繁多,徒刑已发展为独立的刑种 (五)定罪量刑的原则比较完备,第四节 秦司法制度的特点,一、“事皆決于上”,皇帝掌握最高司法权 二、诉讼程序规范化,第五章 汉代法律制度,第一节 汉代法律指导思想的演

15、变及立法概况 第二节 汉代的刑法制度 第三节 汉代的行政、民事、经济法律制度 第四节 汉代的司法制度,第一节 汉代法律指导思想的演变及立法概况,一、汉初黄老无为的法律思想及政策实践 二、武帝的抉择与法律儒家化的推进 三、两汉的主要立法活动及其法律渊源,一、汉初黄老无为的法律思想及政策实践,(一)汉初的黄老法律思想 1、轻徭薄赋 2、约法省刑 3、与民休息 (二)汉初无为而治的政策实践 1、汉高祖:约法三章 2、汉文帝: 3、汉景帝:,二、武帝的抉择与法律儒家化的推进,(一)武帝的抉择(罢黜百家、独尊儒术 1、首先,由于统治者放松了对农民的控制,不少农民为逃避赋税而脱离户籍,成为“亡人”,这对汉

16、政权的财政基础构成了直接威胁 2、诸侯王的势力不断膨胀,称霸一方,甚圣至对抗中央 3、漠北不断强盛和霸道的匈奴攻势凌厉,行动飘忽不定,严重威胁着汉边疆的安全i而汉朝和亲政策的功效也日益趋于淡化,汉匈之间的矛盾已经严重威胁到汉帝国的进一步发展 (二)法律的儒家化 1、三纲五常 2、司法时令 3、引经决疑,三、两汉的主要立法活动及其法律渊源,(一)主要立法活动 1、西汉初期的立法活动 2、武帝及西汉中后期的立法活动 3、东汉时期的立法活动 (二)汉代的法律渊源 1、律 2、令 3、科 4、比 5、春秋经 6、法律解释著作,第二节 汉代的刑法制度,一、刑罚原则 二、刑罚体系 三、罪名体系,一、刑罚原则,1、区分故意与过失原则 8、从严治吏原则 2、区分惯犯与偶犯原则 9、维护孝道原则 3、自首减刑原则 10、尊老爱幼原则 4、严惩群盗原则 11、亲属相隐原则 5、保护皇权原则 12、连带责任原则 6、诬告反坐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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