尾矿库排洪构筑物检查制度

上传人:tian****1990 文档编号:82700649 上传时间:2019-02-24 格式:DOC 页数:1 大小:11.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尾矿库排洪构筑物检查制度_第1页
第1页 / 共1页
亲,该文档总共1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尾矿库排洪构筑物检查制度》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尾矿库排洪构筑物检查制度(1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尾矿库排洪构筑物检查制度为确保尾矿库安全运行,防止由于排洪构筑物损坏导致泄漏、漫顶、溃坝等事故发生,特制定排洪构筑物检查制度。(1)排洪构筑物检查由公司安全科负责。(2)安全科每月组织有关人员对排洪构筑物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必须进入排洪构筑物内部,并做好防护措施,禁止走过场,重点检查:、排水井的井壁不能有剥蚀、脱落、渗漏等现象存在,进水口不能进入漂浮物,否则要及时处理。、排水涵管不能变形、破损、断裂和腐蚀,更不能有淤堵,如发现以上现象,要及时处理。、排水涵洞的检查,洞内不得塌方、断裂、变形、破损等现象出现,如发现洞内塌方造成排洪能力下降,应向上级报告,制定整改方案,否则停止使用。、溢洪道不得塌方、变形、破损、断裂,沟内不得淤堵,如有此类现象,应立即修复清理,保证溢洪道畅通。、截洪沟检查,不得出现断裂、变形、淤堵、塌方等,要及时发现及时处理,确保截洪沟的充分利用。(3)检查时必须对检查部位、过程进行全程录像,做好检查记录并登记存档,每月28日前向县安监局上报检查的影像资料及加盖企业公章的文字说明。(4)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及时落实整改措施、责任人及整改时间,不能立即整改的,立即请资质设计单位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消除隐患,严防带病运行。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工作范文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