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遂溪电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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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事诉讼法,第一章 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法,第一节 民事纠纷解决机制,一、什么是民事纠纷 农民郑某的拖拉机出了故障,李某主动帮忙修理,手指不慎受伤,郑某负担了全部医药费。但是李某以手指无法伸直为由,要求郑某支付营养费和误工费,遭到拒绝,李某请求当地派出所出面解决,派出所要求郑某要支付一定的赔偿金,并扣下郑某的拖拉机,郑某十分愤怒,持菜刀冲到李某家,将李某打成轻伤。,民事纠纷,又称民事争议,是指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以民事权利义务或者民事权益为内容的冲突或对抗行为。 主要特点: 1、纠纷主体之间是平等的; 2、纠纷的内容是有关民事权利义务或者民事权益的争议; 3、民事纠纷具有可处分性。,(一)自力救济

2、:是指纠纷主体依靠自己力量解决纠纷 1、自决 2、和解 具有最高的自治性; 非严格的规范性; 法律效力问题 :有争议,一种观点认为和解协议性质相当于契约,对于纠纷双方具有契约上的约束力;一种观点认为和解协议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二、民事纠纷解决机制,(二)社会救济:是指依靠社会力量(第三方)来解决纠纷的方式。 1、调解: 人民调解、其他社会组织的调解、行政调解 特征:第三方的中立性、纠纷主体的合意性、非严格的规范性、调解协议一般不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2002 第一条 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

3、章的调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性质。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调解协议。,2、仲裁 (1)法律渊源 仲裁法199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2006,(2)仲裁的适用范围 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第三条 下列纠纷不能仲裁: 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 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强大与强二继承了其父的遗产,但一直未予分割,现强大手头拮据,向强二要求分害割遗产,强二不同意,强大可以采取下列哪种方式解决?( ) A仲裁 B提起诉讼 C强行分割 D自我调解,练习,

4、(3)仲裁的特点 自愿性 第四条 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第五条 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 第六条 仲裁委员会应当由当事人协议选定。仲裁不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专业性 仲裁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法 律、经济贸易专家和有实际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仲裁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中,法 律、经济贸易专家不得少于三分之二 仲裁委员会按照不同专业设仲裁员名册。 保密性 快捷性 经济性 独立性,(4)与民事诉讼的关系 民事诉讼与仲裁的联系 第四十六条 在证据可能灭失或

5、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当事人可能申请证据保全。当事人申请证据保全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将当事人的申请提交证据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第五十八条 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没有仲裁协议的; 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人民法院认定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裁定

6、撤销。,第六十二条 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民事诉讼与仲裁的区别 A.纠纷解决机构的性质不同 B.受理的前提不同 C.当事人的选择权限不同 D.具体程序步骤不同: 民事诉讼:两审终审制,原则公开审理,合议庭评议案件实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 仲裁:一裁终局,原则上不公开进行,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民事诉讼与民商事仲裁都是解决民事纠纷的有效方式,但两者在制度上有所区别。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08司考) A.民事诉讼可以解决各类民事纠纷,仲裁不适用与身份关系有关的民事纠纷

7、B.民事诉讼实行两审终审,仲裁实行一裁终局 C.民事诉讼判决书需要审理案件的全体审判人员签署,仲裁裁决则可由部分仲裁庭成员签署 D.民事诉讼中财产保全由法院负责执行,而仲裁机构不介入任何财产保全活动,王某是某电网公司员工,在从事高空作业时受伤,为赔偿问题与电网公司发生争议王某可以采用哪些方式处理争议? A 可以向本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B 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C 可以不申请劳动仲裁而直接向法院起诉 D 如果进行诉讼并按简易程序处理,法院开庭审理时,可以申请先行调解,(三)公力救济:主要指民事诉讼 诉

8、讼解决纠纷的特点: 1、纠纷的解决者是代表国家的法院 2、纠纷的解决过程有严格的程序 3、纠纷的解决以国家的强制力作为后盾 (四)各类纠纷解决机制的关系 民事诉讼作为民事权利的最后一道防线,具有支撑、维持其他纠纷解决方式的作用。,第二节 民事诉讼,一、民事诉讼的概念和特点 (一)民事诉讼的概念 人民法院、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在审理民事案件的过程中所进行的各种诉讼活动,以及由这些活动所产生的各种诉讼关系的总和。(诉讼活动+诉讼关系) 诉讼活动:法院的审判活动+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活动,案例:张某、王某诉某商场侵害名誉权案 案情199X年12月24日,女土张某与王某到某超市购物。当她们付款后携带商

9、品准备离开时,商场设置的报警器响了,两名男服务员将她们拦住,反复逼问她们有没有拿别的东西,并将张某与王某推进一间商场工作人员的办公室,强行要求张某与王某摘下帽子,解开衣服,打开包,让他们进行检查。张某与王某反复申明她们没有拿别的东西,均无效,于是二人忍辱接受了检查。超市工作人员经检查确认张某与王某并没有拿别的东西后,才将二人放行。事后,张某与王某向某区人民法院起诉,受诉人民法院以侵害名誉权为案由予以立案受理。法庭上,双方对事实没有异议,但对是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20条关于名誉权保护的规定产生了分歧。最后,法院类推适用民法通则第120条判决被告向原告赔礼道歉并支付一定的金钱赔偿。 思

10、考什么是民事诉讼?它有何特点?,民事诉讼构造,法院是当事人之间民事纠纷的中立裁判者,当事人则是民事权益相冲突或对立的民事纠纷主体。法院和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呈现着等腰三角形之态:法院作为裁判者居于等腰三角形的顶点,双方当事人分居等腰三角形底边和两腰的两个交点之上;法院和双方当事人保持着相等的“司法”距离,双方当事人则处于平等的对抗状态。这是最基本、最典型的民事诉讼形态或构造。,法官(审),原告(诉),被告(辩),(二)民事诉讼的特征 1、国家强制性 2、严格规范性 一方面表现为民事诉讼要按照法定的程序规定有序进行,即要遵守程序法之规定; 另一方面表现为在诉讼中法官必须根据民事实体法律规范等对纠纷

11、作出最终结论,即要遵守实体法之规定。,在下列案件中,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民事案件有:( ) A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达成有效仲裁协议的买卖合同纠纷 B任蓝与其工作单位之间发生的分房纠纷 C乡计划生育办公室与村民林一山之间的计划生育纠纷 D吴言与伍用之间的侵害人格权纠纷,练习,二、民事诉讼模式 其核心问题是把诉讼的主动权交给当事者还是交给法院 (一)当事人主义 在民事纠纷解决中,诉讼请求的确定,诉讼资料、证据的收集和证明主要由当事人负责。法官扮演严格中立者,只就事实作出法律上的判断,而不是越过当事人意思自治的界限,无端进行干预。 (二)职权主义 法院在诉讼程序中拥有主导权,民事诉讼程序的进

12、行以及诉讼资料、证据的收集等权能由法院担当。 2007年民事诉讼法典的修改:当事人主义的强化和职权主义的弱化,一、概念: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和认可的,规范法院和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进行民事诉讼的法律。 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狭义指 性质 是部门法、基本法 是程序法 (它是规范审理实体权利义务关系的程序),第三节 民事诉讼法,三、民事诉讼法的效力,民事诉讼法的效力,是指民事诉讼法的效力范围,即民事诉讼法的作用和适用范围,具体说,就是民事诉讼法在多大的空间和多长的时间内,对什么人 和什么事 发生规范作用。,空间效力:民事诉讼法适用的地域范围:我国领土、领空、领海以及领土延伸部分。 对人效力:中国国

13、民、法人、非法人团体、申请在中国进行民事诉讼的外国人、无国籍人以及外国企业和组织也适用 对事效力:民事诉讼主管范围: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纠纷,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时间效力:民诉法在什么时间范围发生效力,原则上有溯及力。,四、民事诉讼法与相邻法律部门的关系 民事诉讼法与宪法 民事诉讼法的宪法化:宪法对民诉法以基本权利和基本原则做出规定 民事诉讼法不得与宪法相抵触:宪法是民诉法制定依据 宪法司法化,湖北竹溪县汇湾乡政府诉汇湾中学18名学生家长侵犯受教育权案,案情2000年2月,湖北竹溪县汇湾中学18名学生因家庭贫困,其家长不让孩子继续上学。由于汇湾乡政府以往采用教育和行政强制手段都不好,汇湾乡政

14、府就决定采用民事诉讼方式把这18名家长告上法庭。开庭的地点在汇湾中学。16名学生的家长到庭。根据宪法、婚姻法和义务教育法的规定,法院进行了耐心的说服调解工作,原告和16名被告达成了调解协议。法院对2名没有出席法庭的家长作出缺席判决。事后,家长都主动履行了协议和执行了判决。同时,乡政府对18名学生的学杂费予以减免。 思考该案件是否适宜于通过民事诉讼来解决?为什么?,提示,该案件不适宜于通过民事诉讼来解决。受教育权是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受教育权既不属于人格权,也不属于身份权。汇湾乡政府与18名家长没有直接的权利义务关系,不能作为原告起诉。,民事诉讼法与民事实体法,民事诉讼法首先的目的是实现

15、实体法 民事诉讼法有独立于民事实体法存在的价值 程序本位论有矫枉过正之嫌 民事诉讼程序的价值 内在价值:程序公正 外在价值:实体公正,民事诉讼内在价值与外在价值的协调:张某诉王某离婚案,案情张某(男)与王某(女)是某大学同学,二人在大学期间即确定恋爱关系,毕业后二人即结婚,婚后生有一子。张某事业有成,10年后即成为拥用4亿元资产的私营企业的老板。王某原来在某职业学校当老师,后来为了照顾家庭和孩子,干脆辞职当了全职太太。随着时间的推移,张某回家的时间越来越少,对孩子也变得很冷淡。王某隐隐地觉得老公出了问题,于是雇佣了私家侦探对张某进行跟踪,发现张某果然有了外遇。2010年5月12日,私家侦探报告

16、说张某又去了第三者李某的家,正在与李某通奸。王某立即赶往李某家,雇佣开锁匠将门打开,闯入房内,其时张某正与李某发生关系,王某即用照相机将该场面拍下。2010年6月23日,王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张某与他人通奸为由,请求法院判令她与张某离婚,并主张分得大部分家产。王某向法院出示了在李家拍摄的照片作为证据。法院认为,尽管王某闯入李某家拍摄照片的行为存在违法性,但照片本身确实证明了张某与他人通奸的事实,于是判决二人离婚,并由王某获得大部分财产。,法理分析,针对法院的判决有两种互相对立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法院的判决是正确的,虽然照片的取得具有违法性,但照片已经十分清楚地说明了张某通奸的事实,应当保护女性的合法权益;另一种观点认为人民法院的判决是错误的,尽管照片揭示了事实真相,但取得照片的方式是违法的,此证据应当予以排除。如果王某没有其他的证据则应当驳回王某的诉讼请求。这两种意见实际上是民事诉讼内在价值与外价值冲突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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