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技术(法医学)课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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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四、性窒息死亡 (一)性窒息死的概念 (二)机理 (三)性窒息征象 (四)性窒息死尸体的法医学鉴定,思考题,1、机械性窒息的尸体征象有哪些? 2、缢沟有什么特点? 3、勒沟有什么特点? 4、如何区分缢死和勒死? 5、如何鉴定勒死的性质?,第七章 中 毒,第一节 中毒概论 第二节 中毒的法医学鉴定 第三节 常见毒物的中毒,一、毒物与中毒的概念,某种物质进入机体后,通过化学或物理化学作用,使组织细胞的代谢或功能遭受损害,从而引起健康障碍、疾病或死亡时,称为中毒或中毒死。 通常将较小剂量引起中毒的物质称为毒物。,二、毒物进入体内的途径,毒物必须经过机体吸收才能发挥其毒性作用。 吸收速度顺序大致为:静

2、脉注射呼吸道吸收腹腔注射肌肉注射皮下注射口服直肠灌注黏膜吸收皮肤吸收。,三、毒物在体内的运转和代谢,(一)毒物的吸收 吸收途径主要有下述四种: 1、消化道吸收; 2、呼吸道吸收: 3、皮肤吸收 4、注射吸收: (二)分布 (三)代谢,四、影响毒物作用的因素,(一)毒物的理化性质 (二)毒物的剂量 (三)机能状态 1、性别、年龄与体重 2、健康状态。 3、习惯性与过敏性。 4、胃内状态,一、案情调查,(一)一般情况 (二)接触毒物情况 (三)中毒症状及救治过程,发现中毒可疑的时间、中毒症状。 (四)中毒者的健康状况 (五)了解中毒者的家庭和社会关系,在中毒死亡发生前后,死者家属有无异常行为表现,

3、以及有无其他因果关系等。,二、临床表现,(一)症状发生突然而急剧,多无前驱症状,亦无感染体征; (二)在同环境中的多人,甚至家畜或禽类等可同时出现相似的症状或死亡; (三)症状的发生往往与特定的人、事、物有关。,三、尸体检验,尸体的位置与姿势 尸体与可疑物品间的方位, 口鼻周围、前胸部位皮肤有无腐败现象 有无呕吐物和唾液,衣袋内有无药瓶、药包或 剩余药物等,尸体近旁有无蝇蚊等 收集好供毒物分析用的检材及所需的各种器械、器皿。,四、毒物分析检材的提取、包装、保存及送检,(一)可供毒物分析的检材 1、现场提取的中毒者剩余的饮食物品 和怀疑有毒的饮食物品,盛食物器皿、药渣等可疑物品。 2、中毒者的血

4、液,洗胃的液沉渣,呕吐物、排泄物。 3、剖验尸体时应针对毒物的转运与代谢特点,选取含毒物量最高的器官和体液。,(二)毒物检材的提取:提取毒物检材,量要足。 (三)检材的包装、送检 1、盛装检材应尽量采用干净的玻璃容器。 2、贴标签,四、毒物分析检材的提取、包装、保存及送检,五、毒物检验结果及评价,(一)阳性与强阳性 1、检出物是否是治疗的药物而存留在机体内。 2、死后尸体是否受到污染。 3、尸体组织的腐败产物可混淆毒物化验结果。 4、毒物分析操作是否正确?仪器、试剂是否干净? 5、某些金属元素,如砷、汞、铅、锌等,在正常人体组织中也含有微量。,(二)阴性结果时应考虑 1、检材收集是否及时。 2

5、、毒物因尸体腐败而分解消失。 3、毒物因加入防腐剂而影响分析结果。 4、某些毒物(如部分有毒动植物)目前尚无 适当的毒物检验方法。 5、化验方法是否灵敏?技术操作是否正确,五、毒物检验结果及评价,一、一氧化碳中毒,中毒原因: 中毒机理 中毒症状 中毒致死量 尸体现象 检材提取,二、氰化物中毒,毒理作用 中毒症状 致死量 尸体现象,三、酒精中毒,毒理作用 中毒症状 致死量与中毒量 尸体征象 检材提取 鉴定,四、砷化物中毒,中毒性质 毒理作用 中毒量与致死量 中毒症状 尸体征象 检材提取,五、有机磷农药中毒,中毒性质 毒理作用 致死量 中毒症状 尸体征象 检材提取,六、毒鼠药中毒,磷化锌 氟乙酰胺

6、 毒鼠强,第八章 法医学物证检验,第一节 法医学物证检验概述 第二节 血型 第三节 血痕检验 第四节 DNA分析技术 第五节 练习题,一、 法医学物证的概念及分类,刑事诉讼法第42条规定: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证据分为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主要有七种。物证是其中的一种,对揭露犯罪事实和证实犯罪嫌疑人具有重要作用。 物证的种类繁多,大致可以分为6类:人体物证、物体、物品物证、痕迹物证、文书物证、化学物证、音像物证。 法医学物证是指与案件有关的人体组织、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生物性检材。,为侦察破案提供线索。 为审理案件提供科学证据。 为揭露犯罪、证实犯罪以及正确处理各种民事纠纷以及一

7、些非诉讼案件提供线索和证据。,二、 法医学物证检验的意义,三、 物证的发现、提取、保存 和送检,一般发现物证有三个途径:现场勘查的过程中;尸体或活体检验;搜查的过程中。发现物证后应首先拍照、绘图、测量和文字记录起原始状态后才能提取。 不 同的法医物证提取的方法不尽相同。在提取过程中应尽量避免使物证检材受到污染。 法医物证不同于其他物证,由于绝大部分是生物性检材,容易腐败变质,所以对于新鲜检材,应尽快送检,不能及时送检的采取合适的办法保存。 物证送检时,应附函说明,内容包括:送检单位、送检物品清单、送检目的要求、复函地址等.,四、 物证检验的原则,及时按规定要求检验。 应采用最灵敏的方法,尽量节

8、省检材。 检验过程中,随时记录检验方法及结果。 正确处理剩余检材。,第二节 血型,一、血液的基本组成 二、 血型概述,一、 血液的基本组成,血液 血浆:血浆蛋白、无机盐、营养物 质、代谢产物等 血细胞:红细胞、白细胞、血小板,二、 血型概述,根据广义的概念,血液的血型只是人类血型的一部分,通常说的ABO血型,仅仅是众多血型分类中的一个血型系统。人血中的红细胞、白细胞、血小板、血清等各种成分都存在许多各自不同的血型系统。采用相应的检验方法,可以将不同人的血液按照任何一个血型系统,再分成数种不同的血型,如,按照ABO血型系统分类,可把人血分成A、B、O、AB四种。,ABO血型系统:ABO血型系统是

9、最早在红细胞膜上发现的,也是最重要的血型系统,在输血、器官移植及人类遗传学研究中具有重要的意义。由于其多态性,并且抗原稳定,在法医学个人识别和亲权鉴定中具有重要的应用价值。根据红细胞上是否存在A、B、H凝集原及血清中存在的天然抗体,将人血分为A、B、O、AB四种血型。遗传遵循孟德尔遗传定律,在遗传方式上有显性和隐性遗传两种。,二、 血型概述,某地区ABO血型分布图,二、 血型概述,ABO血型的遗传,ABO血型的遗传遵循孟得尔遗传定律,即子代的遗传基因来自亲代。,二、 血型概述,第三节 血痕检验,一、肉眼观察 二、预试验 三、确证试验 四、种属试验 五、血痕的个人识别 六、血痕的其他检验,一、

10、肉眼观察,血液流出体外干燥后形成的斑迹称为血痕。血痕检验的目的是解决:1、是否血痕;2、是否人血;3、属何种血型;4、其他问题,如性别、年龄、出血部位、出血量等。 在进行各项检查之前,先用肉眼对可疑部位进行大体观察,发现看斑迹,根据血痕的形状、附着部位、血痕的颜色和血痕量,可推断受伤或死亡情况,台端受伤者或作案者当时位置、姿势及活动过程,以判断案件的性质,揭露和证实犯罪。,血痕的形状 :血痕在形成时,由于条件不同,可以出现多种不同的形状,根据血痕形成的方式及其形态,将血痕分为:点状(滴落)血痕 、流柱状血痕、 喷溅状血痕 、擦拭状血痕 、接触状血痕 、血泊 。,一、 肉眼观察,点状血迹 自由落

11、体, 圆形成滴; 垂直成圆, 斜向成线; 静止环射, 运动侧射.,一、 肉眼观察,滴落血迹,一、 肉眼观察,滴落血迹,一、 肉眼观察,滴落血迹,行走方向,一、 肉眼观察,动脉破裂, 血压驱使; 均匀点状, 聚成一堆; 具有方向, 伴有流柱。,喷溅血迹,一、 肉眼观察,喷溅血迹,一、 肉眼观察,擦拭血迹,一、 肉眼观察,重力吸引, 血量一定; 上细下粗, 上淡下浓; 贴近表面, 方向向下。,流 注 方 向,流注血迹,一、 肉眼观察,流注血迹,一、 肉眼观察,流注血迹,一、 肉眼观察,静止状态,流柱而成; 一定体积,提示时间.,血 泊,一、 肉眼观察,血 泊,一、 肉眼观察,二、 预试验,预试验又

12、称血痕预备或筛选试验,是用于试探是否可能存在少量血痕的方法。预试验操作简单、快速而灵敏,所需的检材量少,对微量血痕、经过洗涤的血痕,甚至肉眼不能辨认出的检材仍可检出,但是特异性较差,对一些不是血痕的斑迹(如草汁、果汁等)也可能出现阳性反映。故阳性结果仅表示可能是血痕,而不能肯定是血痕。阴性结果时,可以否定血痕的存在,没有必要再进行其他步骤的检验,所以说筛选试验的价值是阴性结果时否定血痕,从大量的检材中迅速筛选掉不必要进一步检验的检材,是一种方向的指向性试验。,预试验的方法:常用的方法有联苯胺试验和邻联苯胺试验。经过预试验的检材血痕已被破坏,不能再做种属及血型测定,因此,切勿将试剂直接滴在衣服或

13、其他大块检材上。操作过程中,避免器械污染。,二、 预试验,三、确证试验,又称实性试验或定性试验,是当可疑斑迹经预试验出现阳性结果,为进一步确定是否肯定为血痕而进行的一项试验。与预试验比较,确证试验特异性好而灵敏度低,如果试验结果为阳性,即可以肯定为血痕。但是如果结果为阴性,并不能否定血痕的存在。 常用的方法有:血色原结晶试验、氯化血红素结晶试验、显微光镜即光谱试验等。,三、 种属试验,当可疑的斑迹经确证试验认定为血痕时,就必须鉴定是否人血还是动物血,既解决血痕的种属来源。一般用沉淀反应。、是利用免疫学抗原抗体反应原理进行的,抗原抗体溶液在试管内重叠时,在两液面接触处出现白色的沉淀环。,血痕经种

14、属证实是人血后,便可进行血型测定,通过血型测定进一步确定血痕所具有的个人特征。包括红细胞血型、血清型、红细胞酶型、HLA血型测定、DNA测定等。,五、血痕的个人识别,六、血痕的其他检验,已经确定血痕的种属及血型后,根据案件的性质,有时还必须测定出血部位、出血量、出血时间以及出血者的性别、年龄等。 出血部位的测定:出要依靠检验血痕中混有的局部组织形态、异物残渣种类及血液中的生化成分。 血痕陈旧度的测定:主要依靠血液成分的变性和血清氯渗透基质的宽度。,出血量的测定:根据检材中含血量的多少,可以大致推算 出死者当时的出血量,这对于分析是否原始现场、死亡性质,有时可起到一定的作用。 血痕的性别鉴定:常

15、用方法是检查检材的性染色体,主要通过检验血痕中白细胞核中性染色体的方法来确定是男性血还是女性血。,六、血痕的其他检验,一、 DNA的分子生物学基础 二、 DNA物证的采集 三、 DNA分析技术,第四节 DNA分析技术在法医学上的应用,一、DNA的分生物学基础,DNA是生物的遗传物质脱氧核糖核酸。DNA主要催在于生物体的细胞核内。人体的每个体细胞中含有23对染色体,人体的所有遗传信息都包含在这23对染色体分子中。 构成DNA的基本单位是脱氧核苷酸,生物的各种信息被编码在DNA分子链中,控制着各种遗传信息。,二、 DNA物证的采集,生物物证检材的正确提取与保存关系到DNA的成功与否,物证DNA的状

16、况决定着DNA分型的结果和结果的解释。 影响DNA分型结果的因素: DNA的量; DNA的质量; DNA样品的纯度。,DNA物证的采集要求: 提取与接触物证的人,绝对防止用手直接接触物证; 尽可能多地采集物证,以满足量的要求; 避免环境中其他物质的混入; 采集用器皿要干净无菌; 所有物证分开提取,分别包装; 注意用适当的方法保存,防止腐败; 注意广泛提取各种DNA物证。,二、 DNA物证的采集,利用DNA指纹鉴定的第一例移民案(英国),三、DNA分析技术,在生父不在的情形下,此案通过DNA指纹测定最终确定了移民男孩为其英国的母亲所生。,1983年琳达、1986年多恩被强奸杀害案,三、DNA分析技术,DNA分子杂交 限制性内切酶 多基因座探针 指纹图谱特征 应用效果评价,Jefferays教授,三、DNA分析技术,图谱,DNA分子里所包含的遗传信息具有终身不变,人各不同的特点,与指纹的特点相类似,因此也称为DNA指纹。,三、DNA分析技术,一、名词解释 法医物证 血型 血型物质 DNA指纹 PCR技术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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