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证据学(2011.9.6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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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位同学 你们好!,民事诉讼证据学,民事诉讼证据学,民事诉讼证据研究,民事诉讼的首要目标是公正地解决当事人之间的争端,为此必须首先查明案件真实情况,然后准确地适用法律。借以查明案件真情的手段有两种:证据和推理。其中证据是主要手段,推理则是一种辅助性手段。因此证据是民事诉讼的核心内容。假若证据缺乏或不完整,就无法澄清民事纠纷发生的因果关系,民事纠纷就不能获得正确的解决。,证据在诉讼中实际上是一个焦点与核心;证据直接决定案件事实的面貌,而有什么样的案件事实,便有什么样的法律后果或裁判结果。在司法的逻辑中,证据是一个起点。而起点便是基础,便是基石,正是在此意义上,英国学者边沁才提出了这样一个著名的

2、命题:证据乃司法之基础,也是正义之基础。 由于证据制度在民事诉讼制度中的天然核心地位,民事诉讼制度改革成败的关键在于民事证据制度的改革,所以民事诉讼证据学在民事诉讼法体系中也据于非常重要的地位并起核心作用。,证据法总论 总论内容 证据法概述 支持证据法的原则 证据裁判原则 自由心证原则的历史和现状,证据法的概念,证据法:藉由证据认定事实过程之法律规范。 我国有没有证据法? 三大诉讼法及其执行解释或适用意见 高院民诉证据规定、行诉证据规定及其他解释 高检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规定、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规定,证据立法目的及其功能,确保事实认定的正确性,并力求过程的正当性(即约束法官恣意、保障

3、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增加法院裁判的正当性) 证据立法是诉讼程序近代化的表征 证据立法范围庞杂,有整理归纳的必要,证据法在法律体系中地位,证据法和部门实体法有何关系? 证据法和诉讼法有何关系?,证据法则在诉讼流程上的定位,侦 查 立 案,侦 查 程 序,起 诉 程 序,审判程序转换,第 一 审 程 序,审 判 执 行,上 诉 审 程 序,证据法则于诉讼法中的位置 总则编法庭审理证据取舍,审判期日,证据法则在审判期日的定位,起始程序108(起),证据调查程序124(承),辩论程序127(转),宣告判决134(合),证据法则的适用场景,证据种类 证据搜集 证据裁判原则 人证、物证,证 据 取 舍,证据

4、调查实施,支持证据法的原则(樊崇义认为),证据裁判原则 自由心证原则 直接言词原则 无罪推定原则,续(何家弘认为),遵守法制原则(依法取证、举证、质证、认证) 实事求是原则(反对片面追求形式真实、反对程序虚无主义) 证据为本原则(从查明事实的办案观转向证明事实的办案观、从倚赖人证的证明观转向重视物证的证明观) 直接言词原则(从以侦查为中心的司法观转向以审判为中心的司法观) 公平诚信原则 法定证明与自由证明相结合的原则(从偏重证明力的证据观转向强调可采性的证据观),诉讼上认定事实的机制,追求事实真相 (真实义务) 事实依证据认定 (证据裁判原则) 证据由法官自由裁判 (自由心证原则),证据裁判的

5、历史,随着司法证明方式由神明裁判发展为法定证据制度和自由心证制度,证据裁判也经历了一个从非必要到必要,从非理性到理性的过程。时至今日,证据裁判原则已经成为证据法上的基础性原则,并贯穿于诉讼当中。,证据裁判原则:立法,民诉法63条以上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刑诉法42条以上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行诉法31条以上证据经法庭审查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证据裁判原则:基本含义,对于诉讼中事实的认定,依据有关的证据作出;没有证据,不得认定事实。 含义:1)对事实问题的裁判必须依靠证据,没有证据不得认定事实; 2)裁判所依据的证据,必须是具有证据能力的证据;

6、3)裁判所依据的证据,必须是经过法庭调查和质证的证据,自由心证原则的历史和现状(证据制度历史沿革结构示意),人类社会早期的神示证据制度,英美法系“知情陪审团”时期的自由证明制度,英美法系“不知情陪审团”时期的证据规则制度,英美法系文书证据规则的演进,大陆法系纠问式诉讼早期的自由证明制度,中国古代封建社会的证据制度,中国近代证据立法向西方国家靠拢,大陆法系中世纪的法定证据制度,相对自由证明,中国当代证据制度的波折与滞后,大陆法系近现代的自由心证制度,不自由证明,自由证明,第一节 神示证据制度(神明裁判),一、证据制度的起源,古巴比伦,古希腊,古罗马,汉穆拉比法典,古印度,印度法典,第一节 神明裁

7、判,二、神明裁判的概念 神明裁判(神示证据制度)是凭借神意来判断案件是非曲直的一种证据制度。 其实,法官之所以能够就案件做出裁决,并不是因为他们自己的智慧,而是因为有神的帮助。而且,判决的权威性是最为重要的,人们对合理和正义的理解都会因此而屈从于对神的信仰和崇拜。 古希腊人,法官的智慧来自于神灵,第一节 神明裁判,神示证据制度是在生产力低下的发展状况制约下产生的,主要发端和盛行于亚欧各国的奴隶社会和欧洲的封建社会前期。 当人类运用自身已有的认识手段依旧无法查清案件事实真相时,就转而寻求神灵的帮助,并将借助神意得到证明的案情作为裁判的基础。这便是神明裁判产生的社会原因。 与奴隶制国家诉讼形式的特

8、点相适应 实行私人告诉制 诉讼两造的诉讼地位平等,第一节 神明裁判,三、神明裁判的具体方法 (一)神誓法 (二)神判法 1、水审 2、火审 3、决斗,人们相信司法决斗中神灵总是站在正义的一边,第一节 神明裁判,四、神明裁判的特点 1、神明裁判的信仰基础是自然神论 2、神明裁判制度也是以寻求案件的客观事实为目的 3、神明裁判制度将神的启示作为最终的一种证明方式,第一节 神明裁判,五、历史局限性 第一,神示证据制度具有强烈的阶级性,是为奴隶主阶级统治服务的。 第二,神示证据制度的理论基础是客观唯心主义,思想基础是宗教迷信。 第三,神示证据制度的证明方法单一,具有简单片面化的特点。,第一节 神明裁判

9、,六、神明裁判的价值评判 在人类的早期阶段,利用人们对神的崇拜来查明事实真相的方法是一种世界性的文化现象。它使得司法裁判具有了权威性,在一定程度上杜绝了法官的恣意。但不容否认,神明裁判虽在一定情况下也可以起到查明案件事实的作用,但毕竟是非科学的证明方法。所以,随着人们对神信仰的丧失,神明裁判也没落了。,第二节 法定证据制度,一、法定证据制度的起源 (一)神明裁判制度的衰落 1、古罗马的证据制度 2、日耳曼与法兰克的证据制度 (二)法定证据制度的产生 1、教会法的兴起 2、法定证据制度的形成,神明裁判制度的消亡一方面缘于国家权力的膨胀,统治阶级开始对那些结果难以预料的非理性的司法证明方法感到不满

10、;另一方面缘于人类认识能力的提高。 中世纪欧洲大陆有统一规范法官审判活动的需要,加上受等级制度和崇拜权威思想的影响,这促成了典型法定证据制度的诞生。,第二节 法定证据制度,二、法定(形式)证据制度的概念 法定证据制度,是指法律对各种证据的证明力以及审查判断和运用的规则预先作出规定,法官必须据此作出裁判的一种证据制度。它也被称为形式证据制度。 法定证据制度形成于13世纪,盛行于16至18世纪,直至19世纪后期才逐渐退出历史舞台。欧洲大陆除英国外,大都实行该制度。,第二节 法定证据制度,法定证据制度与纠问式诉讼相联系。,古罗马帝国,教会法,世俗法庭,加洛林法典,1532年,第二节 法定证据制度,三

11、、法定证据制度的具体内容 法定证据制度的理论可分为积极的与消极的两种。积极理论认为,法官应严格以法定的证据要件为标准,只要达到法定的证据要件,就必须对被控告人定罪量刑。消极理论则认为,定罪必须同时符合法律的规定及法官的认定这两项要求。,第二节 法定证据制度,三、法定证据制度的具体内容 (一)被告人自白规则 法定证据制度将被告人关于犯罪事实的供认看成是“证据之王” (二)完全证据规则 (三)职权举证规则 (四)证据形式要件规则,第二节 法定证据制度,四、法定证据制度的特点 1法定证据制度与纠问式诉讼模式相适应。 2立法预先规定了各种证据的证明力和审查判断规则。 3刑讯逼供是获取被告人自白的合法手

12、段。 4法定证据制度对某些证据种类较为重视。,第二节 法定证据制度,五、法定证据制度价值评判 法定证据制度是为了适应封建君主集权的政治需要而建立的,它可以有效地消除各地在诉讼中运用证据的混乱状态。它在一定程序上限制了法官的专横武断,增强了人们对裁判结果的预测性。,第二节 法定证据制度,它的有些规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运用证据的经验,比神示证据制度的科学性要强。但法定证据制度把证据的证明力规定得过严,不允许法官发挥一点主观能动性,这种刻板的断案方式导致了大量的冤假错案。,第二节 法定证据制度,同时,法定证据制度将被告人的自白视为最佳证据,并将刑讯作为合法的取证手段,导致刑讯盛行,当事人的人身权利

13、缺乏保障(极端的不人道),也使案件的客观真实受到歪曲,这是法定证据制度最大的弊端。,第二节 法定证据制度,刑讯是一种绝好的发明。它一方面可以使一个意志薄弱的无辜者被判有罪,另一方面可以使一个意志坚强的有罪者被判无罪。 贝卡利亚 法国法学家杜波尔的建议:1791年9月宪法会议确认了自由心证制度,开创了证据制度的新时代。,第三节 自由心证证据制度,一、自由心证证据制度的形成 (一)自由心证制度产生的历史条件 1、议会的斗争 2、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的倡导 3、教会法中自由心证的萌芽,第三节 自由心证证据制度,(二)普通法系证据制度的发展 (三)大陆法系自由心证制度的起源 1、古罗马的萌芽;2、陪审模

14、式的引入; 3、证据规则的变化,陪审团,由不知情到知情,不完全的自由心证,第三节 自由心证证据制度,二、自由心证证据制度的概念 自由心证证据制度,是指对证据的取舍和对证明力的大小以及对案件事实的认定,法律均不作具体规定,而由法官依据自己的良心、理性自由判断,形成内心确信的一种证据制度。,三、自由心证原则的内容,1)作为心证的证据方法,没有限制; 2)应斟酌全辩论意旨及证据调查结果,依法官自由心证判断事实的真伪; 3)对申请调查证据的当事人是否有利,得自由评价; 4)确信的强度(心证)应达到标准为何,非自由决定。,问题,自由心证原则针对的对象为何,它能否针对法律适用? 自由心证原则适用于诉讼的哪

15、个阶段?,第三节 自由心证证据制度,四、自由心证证据制度评析 自由心证证据制度和法定证据制度的根本区别在于是否给审判人员判断和运用证据的自由。自由心证证据制度使他们能够根据自己的“理性”和“良知”来判断证据和认定事实,否定了不道德和不理性的因素作为判断证据的基础,为发现案件的客观真实创造了条件,较符合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的要求。 自由心证证据制度推进了诉讼民主化的进程,反映了人类对诉讼民主化的共同愿望。,第三节自由心证证据制度,该制度需要较高的法官素质,促使国家对审判人员进行遴选。但该制度也会造成法官的随意擅断,故各国都设置了一些证据规则,使之更趋科学化、合理化。同时,它不承认追求客观真实目标在

16、诉讼证明中的可能性与必要性,奉行主观的“确信”与“盖然性”,也会给错误的认定事实留下余地。,第一章 民事诉讼证据的概述 教学目的和要求:通过教学使同学们了解证据的概念和特征及证据的种类 教学重点和难点:证据的合法性问题(区分非法证据和瑕疵证据)、传闻证据的证明力、非法证据的排除、电子证据及其立法 教学方法与手段:课堂理论讲授与案例分析相结合,第一节 证据的概念和特征 1.1.1 证据的概念 证据:是指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事实材料,它是证明案件事实的根据。 1.1.2 证据的特征 1.客观性 2.关联性 3.合法性: 证据主体合法 证据形式合法 证据取得方式合法 证据程序合法,2002年4月1日开始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8条对“非法证据”再次作了规定:“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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