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局工作总结报告(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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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监察局工作总结报告“”时期,州监察局在省纪委、监察厅和州委、州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州纪委全委会和州政府廉政工作会议部署,扎实开展行政监察工作并取得了明显成效。未来五年,州监察局将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的中心工作,进一步加大行政监察力度,为“十二五”规划的顺利实施提供有力保障。一、“”时期所做的主要工作(一)加强执法监察。加强对中央和省、州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了政令畅通。加强对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检查。会同发改、建设部门制定关于加强和规范地区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的实施意见,为规范招投标活动提供了制度保障。按照省监察厅关于监察机关派员进驻有形建筑市场进行监督检查的暂行办法规定,派员对政府投资

2、的重大项目、民生工程的开标、评标过程进行监督,促进了招投标活动的公平、公正。对年以来应招标的房屋、市政公用、水利、交通等441个工程建设项目进行了专项检查,发现一些已招标项目的招标信息发布范围不广、中标公示期内订立合同、中标价与合同价不符等问题37个,并责成有关地区和部门进行了整改。配合州人大执法检查组对格尔木市等四个地区实施招标投标法的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依法受理招投标投诉10件,已了结8件,正在核实2件。加强对土地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相关部门执行国有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规范出让行为。会同国土资源等部门对全州年1月至年10月期间供应的278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逐

3、宗进行了专项清理检查,督促整改个别城建用地未批先用、宗地规划设计容积率与出让容积率不相符合等问题。开展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10起。开展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情况专项清理检查,清查闲置土地91宗。开展建设用地出让情况检查,未报即用违法用地清理整改,对德令哈市等六个地区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促进了土地市场健康发展。调查处理生产安全等责任事故。按照省安委会、煤监局的处理决定,先后参与处理州鱼卡煤矿“1.25”重大事故、鑫龙矿业开发有限公司绿草山煤矿宽沟斜井“1.29”较大瓦斯爆炸事故,严肃追究行政机关公务员的政纪责任,给予政纪处分4人。查处格

4、尔木市郭勒木德镇三万亩种草项目“特大造林质量事故”给予政纪处分1人。对县“4.10”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责任追究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落实政纪处分2人,取消客运公司资质1家,通报批评1人,向上级政府及主管部门作出书面检查责任单位3家、责任人1人。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组织各地、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紧紧围绕工程建设、土地出让、政府采购、医药购销等六个重点领域,对不正当交易行为的主要手段、方法和特点,以及所涉及的单位、岗位、环节、人员、资金等基本情况进行摸底调查,深入查找突出问题。会同州人民检察院、州工商局公开5部举报电话和信访举报地址,受理国家机关和工作人员、国有企事业单位和

5、工作人员收受经营者贿赂问题的举报。截至年月,全州共查处商业贿赂案件6件,其中行政处罚3件、追究刑事责任3件3人,涉及金额118.65万元。开展扩大内需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加强组织协调,督促有关部门严格履行职责,加强对投资安排、建设进度、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的监管,推动了新增中央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配合中央、省检查组,对各地的新增中央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八次检查。州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联合检查组,对全州八个地区扩大内需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两次专项检查。据统计,扩大内需政策实施以来,中央、省、州检查组共检查项目165个,累计发现审批手续不完备,未经批准擅自调整建设规模,招投标活动不规范等问题139

6、个。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州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及时下发整改通知,督促各地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目前,检查发现的问题均得到有效整改,项目建设日趋优质、安全、高效。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组织各地各建设单位自查年以来立项、在建和竣工的政府投资及使用国有资金项目583个,认真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州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在配合中央、省检查组检查的同时,组织联合检查组,对全州八个地区的治理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经建设单位自查和中央、省、州检查组检查,共发现项目决策和审批、招标投标、工程实施和质量管理、土地利用政策落实等方面问题128个,已整改123个,纪检监察机关初核了结2个。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

7、办工程建设领域违纪违法案件,受理举报1件,立案3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加强对州委、州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联合检查组,实地检查年州政府为民办十二类四十件实事情况。督查盐湖工业集团金属镁一体化项目进展情况,确保了项目顺利开工。督查“讲文明、树新风、共建美好家园”活动,推动了共建活动的广泛深入有效开展。参与木里煤田资源开发工作监督检查,保证了办证工作的按期进行。另外,加强环保政策法规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清理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规范性文件。开展“三江源”退牧还草、生态移民工程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检查。开展清理纠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入股煤矿工作,清

8、理纠正企业负责人入股煤矿4人,收缴入股收益金3.12万元。会同财政、审计等部门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社会团体“小金库”治理。配合主管部门开展农村公路建设廉政巡查、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政策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房地产开发中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问题专项整治。派员参与游牧民定居工程、农牧区防灾项目检查、统计执法大检查、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粮食清仓查库普查等工作。派员对州本级政府采购、全州人事考录过程进行了监督,受理人事考录投诉3件,了结3件。(二)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始终保持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强劲势头,有效预防和遏止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积极拓宽信访举报渠道,注重办案质

9、量,正确运用政策,准确定性量纪。五年来,全州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900件,初核277件,立案65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72人,其中厅级干部2人、县处级干部8人、乡科级及以下干部62人。对其他信访件通过信访了解、信访谈话、函询等方式及时办理,做到了件件有落实。(三)推进行政效能监察围绕建设法治政府、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效能政府的目标,开展行政效能监察。规范行政许可。深化对行政许可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检查,加强对环保项目评审、安全生产监管、建设工程管理、土地和矿产资源管理等审批权、评审权、执法权的监督。督促行政机关认真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核查行政审批项目。目前州级保留行政许可审批事项262项,其中

10、许可65项、审批91项、审核90项、备案16项,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减少。各级行政机关还对行政许可项目名称、设定依据、实施主体、条件、程序和办理时限进行了规范,做到行政主体、行为、程序和形式“四合法”。提高行政效能。督促各级行政机关依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州政务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全面推行政务公开。依法规范清理行政权力,编制公开行政职权目录,制定公布权力运行流程图,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普遍建立了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等效能建设制度,为投资者和办事群众提供便捷服务。全州共建成地区性行政服务中心2个,进驻部门44个,纳入行政许可审批事项231项,实行“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

11、务”,提高了行政效能。加强和改进政府部门公共服务电话管理,清理规范州政府工作部门公共服务电话62部。强化监督检查。按照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改进行政效能监察方式。各级监察机关共设立和公示举报电话10部、设立举报箱8个,成立行政效能监察投诉中心4个,受理群众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办事推诿扯皮、违规收费等问题的投诉;聘请行政效能义务监察员62名,监督检查机关效能建设。州监察局组织联合检查组,对州建设局等三个州直单位和格尔木市等五个地区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政务公开、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情况进行了综合检查。配合州纪委、州委组织部,采取事先不打招呼、随机抽样确定督查单位等方式,对原州发改委等15个部门领

12、导班子履职、行政效能建设,以及县级干部领导能力、工作作风、廉洁自律、工作实绩情况进行了督促检查。组织部分特邀监察员对州直14个单位的行政效能和行风建设情况进行了明察暗访,对个别单位工作人员上班不准时、不能一次性详尽告知办事群众提出的问题、服务窗口单位设置网点少,群众办事排队等候时间长等问题和意见,及时向主管部门反馈并督促整改,促进了机关效能建设和干部作风转变。办理效能投诉。按照省行政效能投诉办法规定,公开监察机关受理行政效能投诉的范围、电话、电子邮箱、办公地址和邮政编码,并通过电视、报纸、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公布。坚持依法查处、有错必究的原则,维护投诉人和被投诉人合法权益,依照法定职责和程序处理行

13、政效能投诉。州监察局受理行政效能投诉14件,了结14件。(四)深化纠风工作坚持“纠建并举、标本兼治”的方针,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认真履行组织协调职能。州政府纠风办制定全州纠风工作任务分工意见,明确各项工作的具体任务和牵头、协办单位。督促纠风专项治理工作的牵头部门加强统筹,积极协调有关方面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其他责任部门密切配合,积极主动完成所承担的纠风工作任务。同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增强针对性和时效性,结合群众来信来访、电话投诉等多种渠道,探索建立查处不正之风的快速反应机制。深入开展纠风专项治理。一是治理教育乱收费。会同教育等部门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督促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

14、一费制”、“两免一补”、义务教育及高中阶段免费政策,查处违规收费1.02万元,纠正了个别学校执行收费政策不当、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订购教学辅助材料的问题,进一步规范了学校收费行为。开展了义务教育阶段改制学校清理规范工作复核检查。二是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继续推行药品价格公示制和院务公开制度,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建立州政府纠风办、州卫生局等七部门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监督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对年度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标药品和医用耗材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督促公立医疗机构参加以省为单位的药品网上集中采购,年集中采购药品降价总金额432万元。督促公立医疗机构执行药品“零加成”政策,减轻了患者

15、负担。三是做好减轻农牧民负担工作。督促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清理整顿涉农价格和收费,严格执行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完善村社筹资筹劳“一事一议”等制度,每年开展一次减轻农牧民负担工作专项检查。会同财政、审计部门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检查,主要检查了-年州、县级财政预算安排用于“三农”的各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涉及金额41244.6万元,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整改。四是治理公路“三乱”。会同交通、公安、林业部门规范现有的收费检查站点,开展明察暗访,撤销违规设立的检查站点4个,确保了全州所有公路畅通。开展清理违规减免车辆通行费工作,纠正违规减免车辆通行费机动车76辆,涉及金额8万元。五是清理评比达标、庆

16、典活动及楼堂馆所建设项目。清理规范党委、政府、人大、政协和法院、检察院系统评比达标表彰项目24项、政府系统51项。对年党政机关已举办和拟举办的5项庆典、研讨会和论坛活动进行了清理摸底。清理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项目,督促整改问题2个。同时,配合相关部门抓好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救灾资金的监管,促进了资金安全管理和有效使用。持续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围绕部门作风明显转变、行业管理明显规范、服务质量明显好转、队伍素质明显提高的目标要求,组织被评议的39个部门行业,以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为基础,以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为重点,进一步加强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各级纠风机构采取统一组织、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分类评议,以组织社会各界群众问卷测评和评议代表评议相结合,综合评定的方法,分执法监管、综合管理、行业管理、经营服务四大类,每年集中评议部门行业履行职责、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服务态度和工作效率、承诺践诺、勤政廉政和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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