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行为的效力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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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事行为的效力 状态,一、无效法律行为,(一)概念 指因欠缺法律行为的生效要件,在法律上自始的、确定的、当然的不发生当事人意思表示所追求的法律效果的法律行为。如,买卖毒品的行为。 本质上是侵害国家利益。,(二)无效的分类,1、全部无效与部分无效 如个人高利息贷款;定金规定。 2、绝对无效与相对无效 前者指自始、当然无效。 后者指无效行为可以转换。如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为的行为。,(三)无效的原因,(一)因行为人不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而无效。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从事的无效。 (二)因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而无效。 1、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2、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3、一

2、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瑕疵的法律行为,一、意思表示不自由 1.欺诈 2.胁迫 3.乘人之危 二、意思表示不一致 1.恶意串通 2.错误(重大误解) 3.虚假陈述,二、可变更、可撤销,指已经成立的法律行为因欠缺非根本性生效要件,表意人依法可以予以变更或撤销的法律行为。 属于效力不完全的法律行为 。 为什么我国将受欺诈、受胁迫、乘人之危作为可撤销、可变更民事行为呢?,欺诈,指故意欺骗他人,使其陷于错误认识,并基于此错误认识而为意思表示的行为。 构成要件: 1.须有欺诈的故意; 2.须有欺诈的行为; 3.须被欺诈人因受欺诈而陷于错误的认识; 4.须被欺诈人基于错误判断而为意

3、思表示。,某手表厂为纪念千禧年特制纪念手表两千只,每只售价2万元。其广告宣传主要内容为:(1)纪念表为金表;(2)纪念表镶有进口钻石。后经证实,该纪念表为镀金表;进口钻石为进口人造钻石,每粒价格为1元。手表成本约1000元。为此,购买者与该手表发生纠纷。 请问:该手表厂是否构成欺诈? 【火车上卖假烟是否构成欺诈。】,欺诈的后果,1、可变更、可撤销 2、撤销后双倍赔偿 3、超过一年期限,未撤销,可请求违约责任,胁迫 P217,指以不法加害威胁他人,使其产生恐惧心理,并基于该恐惧心理而为意思表示的行为。 【例】甲看中乙所有的一幅齐白石字画“对虾”,欲以两千元购买,乙要价至少二万。甲心中愤懑,扬言要

4、找人治治乙,并叫乙下班路上小心。甲恐惧,遂以两千元卖之。,构成要件【教材】,1.须有胁迫的故意; 2.须有胁迫行为 胁迫方式、胁迫对象 3.须其胁迫为非法; 4.须被胁迫人因受胁迫而生恐惧心理; 5.须被胁迫人基于恐惧心理而为意思表示;,乘人之危,指一方当事人乘对方处于危难境地而提出苛刻条件迫使对方当事人作出接受的意思表示而产生的显示公平的法律行为。 1.须一方当事人处于危难之中。指处于紧急危难状态,而不是的生活困难。 2.须乘危方当事人故意实施了乘人之危的行为; 3.危难方当事人因危难所迫作出接受乘危方当事人提出的苛刻条件的意思表示,对自己显示公平。,重大误解 (错误),所谓重大误解的法律行

5、为指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害的法律行为。【教材】 民通意见第71条。 例1.假画当真画出卖。 例2.老太婆将喂鸡的古董碗当一般碗卖。,重大误解(错误)要件:,1.当事人对法律关系的要素发生认识上的错误。 2. 当事人意思与表示不一致。 3. 一方利益发生重大损失。,显示公平,指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义务明显违反公平、有偿原则的法律行为。 1.行为内容违反了公平原则:一方当事人获得暴利,而另一方当事人严重受损。 2. 一方当事人利用自己的优势或利用对方没有经验。 3.利

6、益受损方并非真正自愿。,可变更、可撤销法律行为的效力,1.可撤销、可变更的法律行为撤销前为有效。 2.受损方享有撤销权和变更权。 3.撤销权与意思表示瑕疵有关。是当事人利益衡量的结果。,判断题: 1.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的法律行为撤销权归属被欺诈、被胁迫、受害一方。 2. 重大误解(错误)的当事人双方均享有撤销权。 例1:假画当真画出卖。 例2:老太婆将喂鸡的古董碗当一般碗卖。 例3:买卖龙驹案。,3.撤销权的行使,行使的方式:向法院或仲裁机关提起。 行使的期限:1年,除斥期。 只能行使一次。 当事人提出变更的,法院不应撤销;当事人提出撤销的,法院可以撤销,也可以变更。,除斥期,甲向首饰店购买

7、钻石戒指一枚,标签标明该钻石为“天然钻石“,买回后被人告知实是人造钻石。甲遂多次与首饰店交涉,历时一年零六个月,未果。现甲欲诉请法院撤销该买卖关系,其主张能否得到支持?,民事行为效力待定,1.限制民事行为人实施的超越行为能力范围的行为。 2.无权代理行为。(略) 3.无权处分行为。 4.债务负担。(略),无权处分行为的效力,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效力待定。 行为有效:1.权利人追认 2.无处分权的人取得权利。 参见合同法第51条的规定。 【例1:出卖借用的相机案】 具有争议。,【例2】小强13岁,身高1.7m。端午节看到某商店促销手机,宣称诺基亚N91新款手机只需3000元,像素1000万

8、。小强将其压岁钱全部拿出购得,不料发现手机照相不清晰像素只有200万,功能不全,于是小强的妈妈找到商店要求退货。商店称该款手机是促销优惠,只能维修不能退货。请问:小强购买该款手机的效力如何?为什么?,相对人的催告权与撤销权,1.催告权 催告权不是形成权。 2.撤销权 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以通知的方式做出。,无效、被撤销的法律效果,1.不发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效果; 2.相互返还财产 3.其他法律效果: (1)缔约过失损害赔偿责任; (2)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例】甲从乙处购买黄牛一头,作价500元。乙明知该牛有病而告知甲该牛没病,甲因价格便宜而愿意购买。在交易过程中,乙对甲说“如果发生纠纷,你必须在3个月内(自交易之日起算)起诉,否则我概不负责。“乙表示允诺。甲买回该牛后第4个月该牛因病死亡,遂发生纠纷。,【案例2】甲因出国留学,将自家一幅名人字画委托好友乙保管。在此期间乙一直将该字画挂在自己家中欣赏,来他家的人也以为这幅字画是乙的,后来乙因做生意急需钱,便将该幅字画以3万元价格卖给不知情的丙。甲回国后,才知此事。 问题:乙将画卖给丙的行为有效吗?为什么?甲可否请求乙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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