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防治企业应当承担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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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业病防治: 企业应当承担的责任,湖北卫生厅卫生监督局,李光明,主要内容,职业病与职业病危害 职业病防治势在必行 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的责任,职业病与职业病危害,几个例子 例一:河南商城县朱裴店村农民在江苏宜兴伏东打工,从事将石英石块轧成石英粉的工作,159人患矽肺病(三期43人、二期46人、一期57人,其他有症状的13人,7人死亡)。经商城县与宜兴县政府的反复协调,在有关律师的多方奔走下,宜兴方面最终同意通过非诉讼调节方式赔偿440万人民币。 朱裴店村刘心朝的妻子谢祖香描述丈夫死前的情景:“瘦成了干的男人,不能躺下,只能用手支着头趴在床沿上。因呼吸困难,憋得一把一把的拽掉自己的头发,虚弱得把手挪

2、到床上的力气都没有,痛苦得整整嚎了几天,才咽下最后一口气”,职业病与职业病危害,例二 广西横县广龙村农民兄弟俩在泰富金矿打工、河南商城朱裴店村刘心祥老人的三个儿子在江苏宜兴从事石英石加工,每年为家庭带回五、六千元的收入,家里盖起了小楼,成为邻里羡慕的家庭,经历了犹如昙花一现的短暂辉煌。然而不幸终于降临,难以治疗的职业性矽肺病夺去了兄弟俩和刘心祥老人三个儿子年轻的生命。几个人去世时的年龄都未超过40岁,人去楼空,留下孤儿幼女和年迈的父母,过着凄苦的日子,职业病酿就了一幕幕家庭悲剧。,职业病与职业病危害,例三 浙江泰顺县400多名农民工受聘温州市泰顺县隧道工程公司在辽宁修建高速公路,采用“干式掘进

3、作业”挖掘隧道。公司没有为民工提供任何防护措施,致使196名民工患上一至三期硅尘肺病,分别构成一至七级丧残,已有10人死亡。 受害人将有关公司告上了法院。构成全国首例群体硅肺病人身体丧害赔偿官司。原告共有158人,实际参加诉讼的达230人,经过艰苦的诉讼,法院最终判令温州市泰顺县隧道工程公司等单位赔偿因工致残和工亡者医疗费、丧残抚恤金、丧葬费、工亡补助金等共计2、08亿元。,职业病与职业病危害,例四 20042006年,云南省昭通市水富县向家 坝镇部分村民到安徽滁州市凤阳县官沟乡的石英砂厂打工,打工时间最长的4年,最短的仅2个月,平均19.3个月。在77名(男67,女10)返乡农民工中有36人

4、患尘肺病,患病率高达46、8,先后有12人死亡,死亡率高达33.3。 安徽凤阳县有石英加工企业489家,其中干式生产258家,这些企业生产条件差,无防尘降尘设施,管理秩序混乱,职业病防治要求不落实,导致上述严重职业病危害事件,该县已经责令所有干式生产企业停产整顿。,职业病与职业病危害,例五 我省某铁合金有限公司在企业改制时未对离岗工人进行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后来,下岗工人依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要求进行健康检查。该公司只好委托有关单位开展检查。由于是先离岗再检查,加之部分工人有临床描述却未能诊断上职业病,19名下岗工人的部分人员多次到县、市、省和国家卫生部上访,围堵有关工作人员,围堵有关机关,

5、甚至出现殴打接访人员的情况,影响有关单位和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职业病与职业病危害,从上面的五个例子我们可以看出: 职业病造成了患者难以忍受的身心痛苦; 职业病酿就了一幕幕家庭悲剧; 职业病阻碍企业和经济的健康发展; 职业病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职业病与职业病危害,职业病 广义:因职业因素引发的疾病; 法定:法定职业病(赔偿性疾病),由国家确认并经法定程序公布的职业病。现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统称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 物资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 疾病。 现行有效、经卫生部和劳动 保障部公布的职业病目录 共计10大类115种。其中

6、最严重的是尘肺病。,职业病与职业病危害,尘肺病 尘肺病是吸入尘埃颗粒物引发的呼吸道疾病。可吸入的微小颗粒物被人体吸入后,会累积在呼吸系统中,如果不能被清除将会引发许多疾病,如哮喘病、心脏病以及包括尘肺病在内的呼吸系统疾病,还可以导致癌症、畸形和基因突变。尘肺病目前还没有好的治疗办法,难以治愈。 粉尘的颗粒直径越小,颗粒越细,进入呼吸道的部位就越深。直径10微米的颗粒物通常沉积在上呼吸道;直径5微米的可进入呼吸道的深部,直径2微米以下的颗粒物可全部深入到细支气管和肺泡而引发尘肺病等肺部疾病。 可吸入颗粒物在大气中可以停留7到10天,并能长距离漂移。,职业病及其职业病危害,尘肺病的种类 尘肺病是由

7、粉尘引起的,不同类型的粉尘引发不同的尘肺病 主要有:1.矽肺;2.煤工尘肺;3.石墨尘肺; 4.碳黑尘肺;5.石棉肺;6.滑石尘肺; 7.水泥尘肺;8.云母尘肺;9.陶工尘肺;10.铝尘肺肺; 11. 电焊工尘肺;12.铸工尘肺;13.依据诊断标准可以诊断的其他尘肺。 依据有关标准和临床症状,尘肺病分为.三期。,职业病与职业病危害,我国职业病危害形势及特点: 一是接触危害人数多,病患数量大。我国现有劳动人口76亿,据卫生部调查,全国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人数2亿。涉及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企业有1600万家。职业病防治涉及三十多个行业,既有煤炭、冶金、化工、机械制造、建筑等传统工业,也包括电子、汽车制

8、造、医药、生物工程、服务等新兴产业以及第三产业。需要进行职业健康监护的人数2800万,累计尘肺病患者近70万例,现患尘肺病人53万多例。疑似70多万例 二是职业病危害分布行业广,中小企业危害重。从煤炭、冶金、化工、建筑等传统工业,到汽车制造、医药、计算机、生物工程等新兴产业都不同程度存在职业病危害。,职业病与职业病危害,我国职业病危害形势及特点: 三是职业病危害流动性大,危害转移严重。一是境外投资向境内转移,境内的从城市和工业区向农村转移、从经济发达地区向欠发达地区转移,从大中型企业向中小企业转移。部分企业为了规避责任,不停的更换工人,导致接害人员流动大,接触的人数更多。 四是发病率较高。我国

9、每年“显性”职业病报告病例15000例左右,我省也有500例左右,由于体检率不高,实际上职业病患病人数远远不只这么多。,职业病与职业病危害,我国职业病危害形势及特点: 五是 经济损失大。据有关方面粗略估算,我国每年应职业病、工伤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高达1000亿元,间接经济损失约为2000亿元。我省每年经济损失也在十多亿元。 六是影响恶劣。近年来,群发性职业病危害事件不断发生,除了前面介绍的典型例子外,还有安徽昆山乡小煤窑186名农民工尘肺病事件,广西河池市86人、梧州市131人患慢性铅中毒事件,云南水富县30多人尘肺病事件,深圳市尘肺病事件,河南张海超尘肺病事件等等等,有的甚至出现堵塞道路

10、、罢工、游行等严重事件,社会影响极其恶劣。职业病危害严重,职业病防治的形势严峻。,职业病与职业病危害,我国职业病危害形势及特点: 职业病具有隐匿性、迟发性特点,其危害往往被忽视。慢性职业病特别是尘肺病和有些化学中毒具有较长的潜伏期,短时期内不显现症状,但是一旦发病,往往难以治疗,病死率高。职业病往往带有一定的群体性,极易影响社会稳定,职业病危害问题已经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公共卫生和社会问题。,职业病与职业病危害,我国职业病危害形势及特点: 发病时间(工龄)缩短,发病年龄小,未成年工职业健康损害不容忽视。2006年报告的1万多职业病病例中有643例为未满18岁的未成年工,其中621例为尘肺病患

11、者(令人忧心)。 报告职业病例数居前三位的行业依次是煤炭、有色金属和建材行业,分别占总病例数的40.92、12.85和6.45。,职业病与职业病危害,我省职业病危害情况 存在职业危害的企业等用人单位10-20余万家(保守估计,按照全国公布的数据估计,应有50万家左右),需要进行职业健康监护的人数200400万左右(1200万流动打工);在近几年体检率较低的情况下(14.647.2%),累计职业病人15000多例,其中尘肺病例14118例,死亡943例,现患病人13339例。实际患病人数要多得多。职业病潜在隐患大,责任大。,职业病与职业病危害,主要原因 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等用人单位对职业病防治工

12、作认识不到位,未能履行职业病防治责任,重眼前利益,忽视较远期后果; 认识上存在偏差,将职业病防治与经济发展相对立,政府监管不到位; 职业卫生服务市场发育不足,技术服务能力和水平有待加强; 劳动者维权能力差(客观的和主观的)。,二、职业病防治势在必行,由前面的介绍我们可以看到,职业病危害与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相矛盾;与以人为本可持续发展的发展观相背离;与人类生产劳动创造财富的本义相抵触,即影响劳动者个人、家庭的幸福,又会阻碍企业和经济的健康发展,又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因此,职业病危害不容忽视,职业病防治势在必行。职业病防治工作已经引起党和国家及其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二是国家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三是

13、建设小康社会与和谐社会的需要;同时,职业病防治也是企业健康持续发展的必然需要。,二、职业病防治势在必行,(一)职业病危害严重,职业病防治形势严峻 (二)领导重视 胡锦涛总书记的批示: 2004年5月18日胡锦涛总书记在新华社国内动态清样1485期上的批示:“家宝、黄菊同志:此问题不是个别现象。在小煤矿、小水泥企业尤其突出。这关系到广大职工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需加强执法力度,严格劳动保护措施,采取治本办法,加以解决。同时要相应加强职业病的防治。望予研究。”,二、职业病防治势在必行,温家宝总理的批示 2004年5月19日温家宝总理在新华社国内动态清样1485期上的批示: “请黄菊同志批示。建

14、议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研究提出加强劳动保护和职业病防治的措施。” 对福建仙游尘肺病事件批示: 要严肃执法,对不顾工人生命安全的企业要依法追究责任,公开通报,以儆效尤。,二、职业病防治势在必行,在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指出,要“加强重大传染病及地方病、职业病的防治工作”。 2005年10月召开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也明确提出要“积极防治职业病”,并把相关内容纳入了“十一五”规划纲要之中。 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要求“加强对严重威胁人民健康的传染病、慢性病、地方病、职业病和出生缺陷等疾病的监测与预防控制”。 国务院2009年印发了职业病防

15、治规划20092015,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了明确的目标要求。,二、职业病防治势在必行,(三)、职业病防治的法律保障 职业病防治的法律和法规 职业病防治法 尘肺病防治条例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 地方立法 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有21个省(2/3)制定了地方职业卫生法规 部门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等,二、职业病防治势在必行,形成的法律制度 分类管理综合治理制度3 工伤保险制度6 职业卫生监督制度8 职业危害申报制度14 职业危害预评价制度15 设计卫生审查、竣工验收制度16 服务机构资质认证制度17 放射、高毒特殊管理制度18 化学品毒性鉴定制

16、度26,危害告知、警示制度22,25,26 职业危害日常监测制度24 禁止职业危害转移制度28 培训制度31 健康监护制度32 事故报告制度34 职业病报告制度43 诊断鉴定制度42,45,46 监督执法人员资格认定制度61 奖励、处罚制度,二、职业病防治势在必行,(三)、职业病防治的法律保障(续) 职业病防治监管队伍不断壮大,人员素质不断提高,监督执法力度不断加大;随着经济的发展壮大,不正当的保护逐步减小。(再好的法律没有执法队伍也是难以实施的) 此外,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与发展,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和维权意识必然增强,不重视职业危害的治理,不注重职业病的防治,必将面临一系列的问题。,职业病防治法有关当事方法律关系,劳动者,用人单位,履行保护健康义务,主张健康权利,投诉,二、职业病防治势在必行,(四)建设小康社会、和谐社会的需要 职业病系人为疾病,违背“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与劳动生产的目的不符;(劳动者创造社会财富,是国家的主人,不应当在劳动过程中被职业危害所损伤); 职业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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