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绘行政执法与实务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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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测绘行政执法,省测绘局行业管理处,2,测绘行政执法,是测绘法确立的测绘行政管理的基本制度,也是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的重要职责。 测绘行政执法面对的是涉及测绘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对有关测绘单位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产生直接影响。 在测绘行政执法中坚持公正执法、规范执法,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维护公平竞争、和谐共处的良好市场秩序,保证测绘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引 言,省测绘局行业管理处,3,一、测绘行政执法的基本原则、依据和 处罚程序,(一)基本原则 第一,行政执法单位必须具有合法主体资格 第二,必须在法律赋予的职权范围内从事执法活动,不得擅自超越职权。 第三,行政执法必须

2、有法律依据。 第四,委托执法必须符合法律要求。 第五,遵守法定程序。,省测绘局行业管理处,4,(二)测绘行政执法依据,法律(1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2002、8、29),省测绘局行业管理处,5,行政法规(4件),基础测绘条例 国务院 2009.5.12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 国务院 2006.9.1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量标志保护条例国务院 1997.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图编制出版管理条例国务院1995.10.1,省测绘局行业管理处,6,部门规章(7件),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来华测绘管理暂行办法国土资源部 2007.3.1 地图审核管理规定 国土资源部 2006.8.1 重要地理

3、信息数据审核公布管理规定 国土资源部 2003.5.1 房产测绘管理办法建设部 国家测绘局 2001.5.1 测绘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国家测绘局 2000.1.4 测绘行政执法证管理规定 国家测绘局 2000.1.4 国家基础地理信息数据使用许可管理规定国家测绘局 1999.12.22,省测绘局行业管理处,7,规范性文件(8件),基础测绘计划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测绘局2007.3.5 注册测绘师制度暂行规定人事部 国家测绘局 2007.3.1 基础测绘成果提供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国家测绘局 2006.9.25 测绘资质监督检查办法 国家测绘局 2005.10.1 测绘资质管理规定 国家

4、测绘局 2004.6.1 测绘作业证管理规定 国家测绘局 2004.6.1 国家基础航空摄影经费管理办法 财政部 2003.1.1 基础测绘经费管理办法 财政部 2001.12.5,省测绘局行业管理处,8,(二)地方性测绘法规规章,地方性法规(1件),甘肃省测绘管理条例(2004、9、24),省测绘局行业管理处,9,省政府规章(4件),甘肃省测绘成果管理办法 省政府 2010年1月14日 甘肃省测量标志保护管理办法省政府 2002年4月8日 甘肃省基础测绘管理办法省政府 2002年8月1日 甘肃省地图编制出版管理办法省政府 2000年11月27日,9,省测绘局行业管理处,10,(三)处罚程序,

5、1 、简易程序 第一: 适用简易程序当场处罚必须同时具备的条件: (一)违法行为轻微,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并且有给予行政处罚的法定依据; (二)给予的行政处罚是警告,或者是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 适用简易程序当场查处违法行为时,执法人员应当出示 行政执法证件,了解违法事实,作出笔录,收集必要的证据,填写格式化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格式化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事实、处罚依据、罚款的数额、告知当事人有陈述权和申辩权、处罚时间、地点、行政机关名称及印章,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省测绘局行业管理处,11,格式化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19/2

6、/21,省测绘局行业管理处,12,第三: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并由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 第四: 适用简易程序查处案件的有关材料,应当在七日内报执法人员所在地测绘主管部门。,省测绘局行业管理处,13,2、一般程序,首先:立案。成立案件调查组,案件至少 有两名承办人,并确定一名案件负责人。 其次: 承办人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 应当回避。 第三: 对案件进行调查。 调查的方式:询问当事人、证人和其他有 关人员;查阅有关 材料;向国家机关、企 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调取、收集书面 证据材料;对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定;必要 时由有关人员协助进行现场勘验、检查。,省测绘局行业管理处,14,询问

7、当事人、证人和其他有关人员,应当进行笔录,并由被询问人核对无误后签字。 查阅有关材料,对可以用作证据的部分,应当进行复制或摘抄。 调取、收集的书面证据材料,必须由提供人署名,并加盖单位印章。 鉴定的专门性问题,应当写出鉴定结论,并由鉴定人签名。 进行现场勘验、检查,应当将勘验、检查的情况写成笔录,并由被勘验、检查人或者见证人签名。,调查案件时应注意的问题:,省测绘局行业管理处,15,第四:调查结束后,案件承办人写出调查报告。根据调查结果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提出处理意见。 第五: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应当对违法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程序是否合法、适用法律、法规和规章是否准确等进行审

8、查并签署意见。 第六: 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案件负责人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省测绘局行业管理处,16,第七: 案件经过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审批或者集体讨论,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决定: (一)应受行政处罚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具体行政处罚决定; (二)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不予行政处罚; (三)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四)违法行为已构成犯罪的,移送有关司法机关; (五)不属于本部门管辖的,移送到有管辖权的部门。 第八: 案件处理完毕,应当将案件的所有材料整理归档。,省测绘局行业管理处

9、,17,二、市州、县市4项行政许可、2项具体 行政行为及20项行政处罚解读,(一)执法主体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四条第二款“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测绘工作的行政部门(简称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测绘工作统一监督管理” (2)甘肃省测绘管理条例第二条“市、州、县(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测绘工作的统一监管。”,省测绘局行业管理处,18,(1)国家基础测绘成果资料提供、使用审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需要利用属于国家秘密的基础测绘成果的,应当提出明确的利用目的和范围,报测绘成果所在地的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二)1、

10、行政许可(4项),省测绘局行业管理处,19,(2)保密测绘成果公开使用的审批,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二十九条“测绘成果保管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保障测绘成果的完整和安全,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和提供利用。”,省测绘局行业管理处,20,(3)丁级测绘资质证书审批(省测绘局委托审批事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二十三条 第一款“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测绘资质审查,发放资质证书。” 测绘资质管理规定(国测法字20044号)第四条 “测绘资质审查实行分级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地

11、方性法规或规章,委托市(地)级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承担本行政区域乙、丙、丁级测绘资质申请的受理工作。” 关于委托市(州)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丁级测绘资质的通知(甘测发200453号),省测绘局行业管理处,21,(4)三、四等永久性测量标志拆迁的审批(省测绘局委托受理事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第三十七条“进行工程建设,应当避开永久性测量标志;确实无法避开,需要拆迁永久性测量标志或者使永久性测量标志失去效能的,应当经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甘肃省测绘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因工程建设需要拆迁永久性测量标志或者工程建设可能使永久性

12、测量标志失去使用效能的,必须向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所需拆迁、重建费用由工程建设单位承担。未经批准不得拆迁或建设。”,省测绘局行业管理处,22,1、测绘成果副本目录汇交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二十八条“国家实行测绘成果汇交制度。 测绘项目完成后,测绘项目出资人或者承担国家投资的测绘项目的单位,应当向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汇交测绘成果资料。属于基础测绘项目的,应当汇交测绘成果副本;属于非基础测绘项目的,应当汇交测绘成果目录。负责接受测绘成果副本和目录的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出具测绘成果汇交凭证,并及时将测绘成果副本和目录移交给保

13、管单位。测绘成果汇交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第九条“测绘项目出资人或者承担国家投资的测绘项目的单位应当自测绘项目验收完成之日起3个月内,向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汇交测绘成果副本或者目录。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汇交的测绘成果副本或者目录后,出具汇交凭证。,(三)其他具体行政行为(2项),省测绘局行业管理处,23,2、使用财政资金的测绘项目和建设工程测绘项目的审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第十五条“使用财政资金的测绘项目和使用财政资金的建设工程测绘项目,有关部门在批准立项前应当书面征求本级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

14、收到征求意见材料之日起10日内,向征求意见的部门反馈意见。有适宜测绘成果的,应当充分利用已有的测绘成果,避免重复测绘。,省测绘局行业管理处,24,(1)未取得测绘资质证书从事测绘活动的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非法所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测绘资质证书,擅自从事测绘活动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和测绘成果,并处测绘约定报酬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 甘肃省测绘管理条例 第三十五条“未取得测绘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利用测绘技术、空间定位技术、遥感技术、地理信息系统技术、计算机和网络通讯技术等手段进行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的采集、加工和处理等测绘活动的

15、,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和有关资料,并处测绘约定报酬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四)行政处罚(20项),省测绘局行业管理处,25,(2)未取得测绘执业资格,擅自从事测绘活动的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非法所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四十六条“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测绘执业资格,擅自从事测绘活动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省测绘局行业管理处,26,(3)擅自复制、销售、传播、转让或者转借测绘成果的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 甘肃省测绘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未经测绘成果提供部门或者单位同意

16、,擅自复制、销售、传播、转让或者转借测绘成果的,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省测绘局行业管理处,27,(4)未按照测绘成果资料的保管制度管理测绘成果资料,造成测绘成果资料损毁、散失的 处罚种类:警告、没收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测绘成果保管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未按照测绘成果资料的保管制度管理测绘成果资料,造成测绘成果资料损毁、散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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