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法案例教学》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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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证据法案例教学,什么是证据?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42条规定:“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 证据材料:又称证据资料,与证据的区别,证据规则,是指规范证据的收集、审查和评价等诉讼证明活动的准则。或者说,是关于诉讼过程中取证、举证、质证、认证活动的法律规范和准则。,外国的证据规则,一、关于取证的规则 (一)强制取证规则 有两层含义:一是司法机关基于自身调查工作的需要而采取一定的强制措施,提取证据; 二是诉讼当事人通过法院的命令,要求或强制对方当事人或第三人提供其掌握的与案件有关的证据。 主要指第二种情况。,(二)证人资格规则 其基本内容是什么人可以担任证人,什么人不可以担任证人。 英美法

2、系国家的证据法规定,任何人只要具有明确表达自己意思并使法官和陪审团理解的能力,就具备了证人的资格。但是主持审判本案的法官或参加审判的陪审员除外。 证言特免权规则 按照该 规则,某人虽然了解案件事实并具备证人资格,但可以依据某种特免权拒绝提供证言,或可阻止他人对同一事项提供证言。,1、 不自证其罪特免权,不自证其罪特免权,是指如果证人提供证言有可能使自己受牵连以致受刑事追究或被判有罪时,可以免除该证人提供证言的义务。,2、 职业关系特免权,即从事某些特定职业的人因业务上受委托而掌握的事实与他人的秘密有关时有权拒绝作证。 ()律师委托人特免权 ()医生病人特免权 ()神职人员忏悔者特免权 ()记者

3、特免权,()律师委托人特免权,委托人为了获得法律服务的目的而与律师进行的书面或者口头的秘密交流,受特免权的保护,除委托人放弃保持交流的秘密性外,不能在法庭的诉讼中披露该交流的内容。 联合国大会关于律师作用的基本原则第22条也作了类似的规定 。,律师特免权的例外,如果交流的内容中存在被告人无辜的证据,则该交流内容不受特免权的保护。 如果委托人为了实施犯罪或者进行欺诈而进行的交流不受特免权的保护。 如果律师与委托人就律师费用的支付、法律服务的品质问题发生诉讼,有关上述事项的交流内容不再受特免权保护。,()医生病人特免权,立法理由:如果病人对自己与医生之间交流的保密性没有信赖的话,就不会彻底地坦白地

4、披露自己的健康状况和真实病情(包括那些令人尴尬的细节),病人也就得不到最好的诊断和治疗。 如日本民事诉讼法第197条规定,现任医师、药剂师、助产士或曾任此等职务的人因在职务上所获 知的应当守密的事实受到讯问时,可拒绝作证。,医生特免权的例外,)由于医生与患者的信赖关系并不存在不受特免权保护:交警为了检验司机是否酗酒而要求司机验血;法院或者检察院要求医师给被告人作一个体检或者心理检查;人寿保险公司聘请医生检查投保人的身体状况。 2)特免权的放弃行为。如因权利人授权披露信息而放弃;因主张权利的人没有主张而放弃;因病人死亡后,其遗产继承人认为公开信息比保守秘密更能获得财产增益而放弃。,3 、 亲属特

5、免权,亲属特免权含义 亲属特免权:因夫妻关系、亲属关系而享有拒绝作证权。为了维系婚姻家庭关系,维持人们正常的伦理道德观,证人有权对配偶及近亲属的不利行为拒绝作证。 古代的亲属作证: 古希腊:宗教和伦理反对告发父亲,为子者不得告发而只能隐匿父亲犯罪(“为子者讼父杀人是慢神的事”)。 古罗马法:规定亲属之间不得相互告发(尊卑亲属相互告发丧失继承权),父亲不宜做儿子的证人,儿子不宜做父亲的证人,不得令亲属之间相互作证,家长或父亲有权不向受害人提交犯法的子女。 在我国古代的封建制法中:“亲亲相隐”,即规定一定范围内的亲属之间应当互相隐匿,不得作证。,()婚姻关系特免权,许多国家的法律都规定,如果与犯罪

6、嫌疑人或被告人是亲属关系或者同居关系,则该证人享有拒绝作证特权。 在英美法系的代表国家英国、美国等的普通法中,享有拒绝作证特权的亲属范围通常仅限于夫妻之间。在美国,配偶的拒绝作证特权既包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配偶证言特免权),亦包括婚姻关系解除之后(夫妻秘密交流特免权),婚姻特免权的例外,家庭暴力或者针对配偶的犯罪行为 夫妻共谋犯罪 在夫妻争讼的时候,不存在特免权,()父母子女特免权的立法,否决:1999年2月3日,有人在第106届美国国会众议院会议上提交了父母子女特免权法案(Parent-Child Privilege Act of 1999),2003年2月5日,在美国第108次国会众议院会

7、议上又有相同的议案提出,并建议联邦证据规则增设父母子女特免权。但这些意见最终遭到了否决。 采纳:澳大利亚1995年证据法第18条第二款对亲属特免权作了规定:“如被要求提供证据的人系被告之配偶、事实上的配偶、父母或者子女的,可以反对如下事项:(a)作证;或者(b)就该人和被告之间的交流作为控方证人提供证据。”,而大陆法系在享有特免权的主体方面的规定则较为宽泛一些,亲属特免权不限于夫妻关系,而是扩展至婚姻关系之外的人。德国、日本以及我国台湾地区都是明确承认父母与子女特免权的。如日本民事诉讼法第280条规定,当证人作证,其后果会造成对证人的配偶、四等亲内的血亲或三等亲内的姻亲或与证人曾有此等亲属关系

8、的人,以及证人的监护人或受证人监护的人带来不利益时,证人有权拒绝作证。,4、 公共利益特免权,公共利益特免权指如果公职人员泄露公务秘密会招致公共利益的损害, 则该公职人员享有免予作证的权利 公务秘密一般指公开后有损于国家或地区的经济、军事、文化、科技、外交、司法等方面的利益的秘密或情报。,公共利益特免权内容和例外,内容 涉及国家安全和国家秘密的信息 涉及政府决策、政治文件的信息 有关犯罪侦查的信息 和司法有关的事项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保密的事项 例外 公务秘密的文件能够证明被告人无罪 有妨碍司法或者藐视法庭的行为,4、自愿供述原则 此是专属于刑事诉讼的证据规则。按该规则的要求,提取被告人的供述必

9、须遵循自愿性规则。凡是违反被告人自由意志而获得的供述都当排除。,二、关于举证的规则 (一)关于证明责任的规则 即诉讼活动中应当由哪一方当事人负责向法庭提出证据并进行证明的规则 (二)举证时限规则 是指负有证明责任的当事人应当在法律规定或者法院指定的期间内提出证明其事实主张的证据,逾期不举证明则承担举证明失效法律后果的证据规则 (三)推定规则 (四)自认规则 即当事人一方对他方所主张的不利于己方的事实为真实或者对他方的诉讼请求加以认何的意思表示。,三、关于质证的规则 (一)强制出庭作证规则 即强制证人出庭作证 (二)宣誓作证规则 要求每一个人在作证前均应郑重宣誓说他将如实作证。 (三)交叉询问规

10、则 即由对方律师对证人进行盘诘式的询问。,四、关于认证的规则 (一)可采性规则 证据的可采性指具备了法定的证据资格,可以被采纳为证明案件事实的依据。 (二)关联性规则 是指只有与诉讼中的待证事实有关联性的证据才可以采纳, 一切没有关联性的证据均不予采纳。,1类似行为原则上与本案无关(刑事证据规则) (1)基本含义: 原则上,不能把被告人过去的类似行为作为认定本案罪行成立的根据。 (2)例外: 作为证明主观故意的例外; 高度吻合的例外; 系列犯罪的例外; 2排斥他人行为原则 (1)基本含义 任何人都不能因为非当事人之间的行为而受害,也即是第三人的行为与当事人无关。,(2)注意: 必须正确判断有关

11、的人是否是“第三人”; 该规则不能与民事法律关于民事责任的规定相冲突。 刑事案件中,供认之对供认人本人有效也对第三方有 一定约束力。,3品格和前科原则上与本案无关 (1)基本含义 原则上不能在法庭上提出不利于被告人的恶劣品性或者犯罪前科也不允许对证人进行品行上的攻击。 (2)例外: 被告人自己把品行问题作为“争点”提交法庭; 关于证人诚实、忠厚或者相反情形的品行与本案有关; 被害人有无暴力倾向的品性可以作为“正当防卫”的证据;,民事案件中容易被误解的关联性问题 1、习惯、惯例的关联性 关于某人的习惯或者某一组织惯例的证据,对于证明此人或者此组织在某一具体场合曾经按照某习 惯或者惯例行事有关联。

12、 2、事后的补救措施 事后的补救措施对于证明伤害行为没有关联。,(三)鉴证规则 这是英美法系使用的一个概念。所谓鉴证,是指当事人在举出证据时,必须证实其是真实的,实质上是对证据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只有在形式上属实的证据才能被子采纳。 (四)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对于那些通过非法程序或者手段取得的证据,包括以刑讯逼供的手段取得的口供和非法搜查和扣押取得的实物证据,均应予以排除。,1“非法”的本质侵权 2理解 (1)主体不存在非法; (2)证据形式不存在非法。 3在证据法上的地位概况 (1)美国 基本上法定(自动)排除,只有在特定情况下 例外; (2)英国 非法口供法定(自动)排除,其他非法证据由 法官

13、裁量排除; (3)大陆国家 非法口供法定(自动)排除;其他侵犯人 的尊严和人格自由所得的证据应予禁用,但对于重大犯罪,可以使用。,(4)我国 查证属实系非法取得的口供、被害人和证人陈述,不能作为定案依据; 非法方法取得的实物证据可以作为定案依据; 违反被取证人合法权益和法律强制规定取得的证据不可以采用。 为什么排除非法证据 维护人权和司法威信 只有排除才能达到目的 美国非法证据排除法简介 1、毒树之果理论(波及效果理论) 2、例外:,(1)善意的例外 违法非搜查者故意或者明显过错所致。 (2)独立源的例外 与控方违法搜查活动没有关系的其他地方、其他活动所搜集的证据。 (3)稀释原理 虽然搜查机

14、关的违法活动和该证据的发现之间有一定的因果关系,但排除该违法活动只仅仅是减少了收集证据的可能时,即如果搜查机关通过正当的努力仍然可能收集时,不能排除。 (4)发现不可避免原理 尽管本证据是违法收集而得到的,但从该证据本身的情况看,用合法的手段一定能收集得到。,3即使违法也可以使用的证据 (1)被告人自己同意的时候。 (2)违法是针对被告人以外的其他人进行的。 (3)是私人违法搜查,国家机关利用其结果的时候。 “影子规则”: 私人非法行为的背后一定不能出现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影子。否则视为国家行为而非私人行为。,诱惑侦查所得证据的合法性 1、诱惑侦查的概念 指侦查者利用一定的条件或者设置一定的

15、圈套使犯罪嫌疑人暴露罪行或者实施犯罪,从而进行证据收集或者拘捕的侦查行为。 2、分类 (1)机会提供型 (2)犯意诱发型 区别:前者的嫌疑人在诱惑之前已经存在犯意,后者的嫌 疑人的犯意是诱惑侦查中由侦查人员激发而产生的。,3、合法性 机会提供型合法;犯意诱发型非法。 4、犯意诱发型抗辩的后果 (1)双方有罪论(警察作为教唆犯处理) (2)驳回公诉论(有新证据可以继续起诉) (3)非法证据排除(产生一事不再理后果),(五)传闻规则 是英美法系国家的重要证据规则。按照该规则规定,如果某人的证言属于传闻,那么就应该排除,除非它属于法律规定的例外情形。 (六)直接审查规则 是在陆法系国家的一种证据规则

16、。按照该规则,证人证言只有经过法庭上的直接审理之后才能被采纳为证据未经法庭审查的证言都不具有证据的资格。,(七)意见证据规则 意见证据是指证人根据其感知的事实作出的推断性 证言,包括普通证人证言或称“非专家证言”和专家 证言。对于普通证人证言,意见证据规则的原则是 一般不能采纳,除非法律另有规定;对于专家证言,一般可以采纳。 (八)量佳证据规则 是英美法最古老的证据规则。主要用于书证。该规 则要求,在证明书证内容的真实性时,必须提供书 面材料的原件,只有在原件被证明已灭失时才能提 供副件。,(九)司法认知规则 作为一项重要的证据规则,英美法系国家的证据法多对此做出了详尽的规定。 (十)品格证据规则 品格证据是指证明某些诉讼参与人的品格或者品格特征的证据。 (十一)预防规则 预防规则规定,在提出特定形式的证据时必须以某种方式作为附加措施,否则就不能采纳该证据;或者如果在提出某证据时存在可能影响证据真实性的因素,则应采取一定的预防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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