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坑梓街道中心小学章程(暂定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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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圳市龙岗区坑梓街道中心小学章程 (暂定稿)为加强学校管理,实行依法治校,使学校管理工作步入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轨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二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国家教委贯彻教育法实施意见、小学管理规程和当前教育行政、人事有关规定、制度、条例等制定本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学校名称:深圳市龙岗区坑梓街道中心小学。第二条学校性质:学校属于全民所有制公立小学,实行六年制,办学单位为坑梓街道办事处,招生地域为坑梓社区、秀新社区、老坑社区。第三条办学宗旨:学校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对本地段的适龄儿童进行六年的小学义务教育。学校教育的根本任务是促使全体学生德、智、体诸方面全面发展

2、,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为提高全民族的素质打下良好基础。第四条教育理念与办学目标:以“创造适应每一个儿童的教育,打造学生人生发展坚实的平台”为教育理念,以教育生态理论为指导,努力把学校办成具有“高质量、现代化、特色明”特征的“绿色花园、健康乐园、书香校园、幸福家园、知名学园” 。第五条校园标识:校徽: 校歌:启航(又名驶向美好的远方)校园主色调:翠绿色第六条 校园精神:学校人形象:朝阳气息,君子风范 办学精神:不待扬鞭自奋蹄校训:求真 崇善 尚美校风:诚信 自励 勤勉 创新教风:团结 奉献 敬业 爱生学风:善思 乐学 求实 进取教师誓词:爱我学校,爱我学生第七条经费来源

3、:上级主管部门及街道、社区办学董事会拨款为主,学杂费及其它收入为辅。第二章 人事与行政 第八条校长的聘任方式:依据现行的龙岗区校长聘任条例,校长由街道办学董事会定期聘任,并接受上级教育行政或有关部门的指导和考核。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对全校的教育、教学及有关社会工作全面负责,为单位法人代表。副校长由校长提名,办学董事会审批、聘任(12名)。主任(23名)、副主任(23名)、少先队大队辅导员(1名)等均由校长聘任,征取街道主管部门意见后,报街道办学董事会备案。副校长、主任均为学校管理的具体执行阶层。校长每年向办学单位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汇报工作一次,平时自觉接受上级领导的检查、督导和工作评估。重

4、大问题及时请示报告。第九条党支部的作用:党支部书记由党支部定期选举产生,由街道党组织部门批准。学校的党支部接受上级党组织的领导,为学校的政治核心,对学校各项工作起监督保证作用。校长应依靠学校党组织开展教育教学工作,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党支部管理并支持工会、共青团、少先队等线的活动,做好全校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第十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教代会对学校实行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讨论、审议学校重大事项和经费收支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审议通过学校提出的与教职工权益有关的规章制度和福利制度;定期评议校长和行政干部。工会为教代会常设工作机构。第十一条 校务公开制:为加强对学校管理的监督,增加工作的透明度,

5、扩大办学民主,学校管理采取校务公开制。定期向教职工、家长和社会各界公开学校认为须公开的信息。第十二条校长对教职工实行全员岗位聘任制,学校每学期进行一次业务考核(上级部门进行的年度干部考核和专业技术职称评定除外)。第十三条学校保障教职工的各种合法权益,享受晋升、医疗、病休、产假、退休、培训等规定的权利,福利待遇根据上级有关规定执行。同时教职工要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如自觉遵守社会道德规范、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等。第十四条 教师岗位培训:教师有权利和有义务参加各级各类专业培训和继续教育。除上级主管部门的培训外,本校定期组织全体教师进行政治、业务学习,提高本校教师的素质。第十五条 学校发展以“生态和谐”文

6、化为引领,以规范化、制度化、民主化、科学化的内部管理为保障,着力推进教育改革和创新,着力教师队伍建设,全面贯彻素质教育思想,努力提升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第三章 学生管理 第十六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招生制度和对口升学制度,建立健全学籍管理制度,并按规定管理学生的学籍,建立学籍档案。第十七条 按国家教育法规、政策规定,进入本校学习的学生,要持有关规定的有效证件和入学通知书,按时到校办理手续,并按物价局规定缴交有关费用,方能取得本校学籍。学籍册每学期由班主任填写,毕业后贴上集体照片后交回档案室归档保存。第十八条 学生可就正常的理由迁出(入)本校学习,但要由其监护人写转学申请书,办理转学

7、手续,保证义务阶段的学习。第十九条 学生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受教育者的各种权利,学生在学习期间人身安全受到法律保护,但也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第二十条 学校制定学生须知,入学时供学生人手一册学习,内容有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礼仪常规、上课常规、课余生活规范等,学生要严格执行这些常规管理。第二十一条 根据义务教育法及未成年人保护法,防止学生非正常辍学。学生因事因病请假,要有监护人的请假书、医生病假建议书;休学者需要区级以上医院医生开启的病理证明及监护人申请书,方可办理手续。第二十二条 教师与家长经常保持联系,可通电话、家访等形式,学校规定教师一学年至少家访每个学生一次,以加强老师与

8、家长之间的沟通,发挥教育的整体功能。第二十三条 学校应通知家长按时注册,按时交学杂费及代收支费用。有困难者,要出具相关有效证明,提出申请,经审批后,可减免、缓交及获取有关社会捐助。第二十四条 学校实施学生素质等级评价制,反映学生的道德行为表现、学习活动、操行评定结果等情况,主要目的是激励学生自我成长。学校每年按上级要求评选文明学生、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学生干部。学校还应多设表扬项目,在校会上颁发奖状或用图案章在成绩汇报单中反映出来。(应具体体现考核方法、手段)第二十五条 对行为偏差的学生,学校采用“教导、辅导、引导”三位一体方法帮助转变,若出现严重不良行为的学生,学校要联系有关部门,争取社区、家

9、长协调教育帮教。第二十六条 学生在入学和升学时须进行体检,其余年级的学生,每个学年体检一次。发现学生有身心疾病,派发矫治通知单,敦促家长带往医疗部门矫治。急病时,由学校先带往医院处理,然后通知家长。第二十七条 取消留级制。第四章 教育与教学第二十八条 落实五年办学目标,大力建设“绿色花园”、“健康乐园”、“书香校园”、“幸福家园”、“知名学园”,努力实现“龙岗区一流学校之一”的近期目标。第二十九条 学校教育教学严格按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课程计划和校历来安排工作。教材使用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和区教育局规定的版本征订。各科任教师依据教育部门制定的课程标准进行教学、评价,严格按省规定的课程计划开课。第三十

10、条 学校教育教学要面向全体学生,全面发展、因材施教的原则,注意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让学生德、智、体、美、劳诸方面得到全面的、生动活泼的、主动的发展。第三十一条 校长负责学校全面工作;其他行政根据学校工作实际,采取分工合作的方式,协调做好学校的管理工作。第三十二条 学校教学管理处和教科研管理处是教育教学管理的职能部门。教学管理处和教科研管理每学期应根据学校工作计划提出的要求确定教育教学研究目标、管理目标和质量目标,编制相应的教育教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年级组、教研组开展工作;督促、检查、考核科任教师的工作;对全校的教育教学质量进行监控。第三十三条 考查学生学业成绩采用等级制,总评成绩采

11、用平时成绩与考试成绩相结合,不排名次。语文、数学、英语平时要进行由区街道教研室和学校命题的形成性阶段知识的测试。体育科兼要完成体育达标项目指标。第三十四条 学校制订职业道德规范和教学守则让教师遵守,以保证教学顺利完成。教学守则包括有:制定计划要求、备课要求、讲课要求、辅导要求、作业要求、听课要求、教科研要求、工作总结、质量监控办法、班级管理要求及班主任工作细则等。第三十五条 教职工的一切工作都应以国家和学生为本,自觉遵纪守法,端正行业之风,爱护学生,不体罚、不变相体罚、不歧视、不挖苦学生,减轻学生的身心过重负担。第三十六条 学校德育工作要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德育工作的通知、小学德

12、育教育大纲、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和其他相应法规文件,主要是向学生进行“五爱”为基础内容的社会公德教育和有关的社会常识教育。学校根据上述文件精神制定了本校德育工作计划,开展日常的具体工作。第三十七条 学校建立德育领导小组,由党支部书记任组长,由德育主任、大队辅导员、年级组长等人组成。德育领导小组负责和领导学校的德育工作,在校内建立三级管理网络(第一级:学校德育领导小组;第二级:年级组;第三级:班主任和科任教师)。聘请法制副校长、校外辅导员。实施正副班主任制,班主任必须学习先进的班级管理知识。第三十八条 少先队活动是德育工作的一个主要阵地,学校聘请大队辅导员和设立大队部,属区少工委领导。正常情况下

13、各班主任均有被大队部聘为中队辅导员的义务,并在大队部领导下开展少先队工作。大队部还有权经党支部同意聘请校外辅导员。第三十九条 坚持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根据国旗法定时举行升旗仪式。第四十条 学校要尽一切能力,增加每一个教室的教学设备,做好教学设备的维护,减轻教师负担,提高教学效益。配备科学、美术、音乐、舞蹈室等多功能辅助室。第四十一条 深入开展科研工作,以达科研兴教,科研兴校的目的。对学校进行科研课题的研究工作,需聘请专家进行理论学习,再具体指导教师实施、总结,以提高教师的教育科研水平和学生“朝阳气息、君子风范”的素质。第四十二条 学校要贯彻体育工作条例,要按照义务教育阶段体育课程内容上课,

14、不随意制订内容或放任活动。第四十三条 体育教师要每天检查体育场地、器材一次,运动前牢记卫生室通知的患严重疾病的学生名单,处理好其参与的项目,并做好体育卫生的教育,组织好活动。第四十四条 学校要贯彻卫生工作条例,卫生室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心理咨询室建立学生心理档案,定期对学生进行体检,认真做好身心疾病的预防、第一时间治疗及急时转介工作;通知不能上体育课的学生给体育教师;做好环境卫生、教学卫生和饮食卫生的监督工作。第四十五条 每天播放眼保健操音乐,任课教师要组织学生做操。第四十六条 后勤部门要保证供应学生饮用开水或卫生的直饮水。开水水温不能超过40,直饮水要定期检测。第四十七条 每学年组织一次教职工

15、经验交流,按章奖励获得各类荣誉、成果的教师、职工。第五章 计生、安全、保卫管理第四十八条 认真落实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做好本单位的计生工作。第四十九条 学校保安二十四小时值班,上学时间、放学时间与值日教师一道管理校门秩序,疏导车辆出入,确保学生安全。第五十条 节假日值班保卫工作,采用保安与值班行政共同负责。第五十一条 校长为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主管安全工作副校长为安全工作直接责任人。由安全主任、后勤主任、保安、电工负责全校的消防用电及综合的具体工作,要求建立各种规章制度,公共地方及场室要配置灭火器。校园及大楼均设有两通道和楼梯。体育科教师及体育器材管理员负责体育器械的安检。第五十二条 学校应该保障建筑物、教育教学设备、设施的安全。有相应的安全检查、维护、更新的制度和专职管理人员。制定师生安全保障和安全教育制度。制定安全应急机制。定期举行安全教育主题活动和安全疏散演习。第五十三条 厨房采购防止食物中毒,严格执行预防食物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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