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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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公司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办法1 总则1.1 为了进一步规范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以下简称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和管理,加强技术基础工作,指导生产实践,促进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办法。1.2 各矿(公司)必须建立健全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和管理的责任制度,明确责任,落实职责,切实做好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和管理工作。1.3 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由矿(公司)总工程师或分管副总工程师负责,做好编制、审批、贯彻、复审、管理等各个环节的工作。1.4 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完毕后,由矿(公司)总工程师签字后实施。分管矿长负责组织实施,安全矿长负责现场监督落实。1.5 作业规程

2、和措施审批完成后,由矿(公司)相关科室将文本和电子文档存档。存档的作业规程和措施文本、电子文档不得随意修改。1.6 作业规程和措施发放要执行收发文登记制度,收发文部门由接收者和发放者本人签字。1.7 开工前必须编制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并进行贯彻学习。否则,严禁开工。1.8 施工区队长是作业规程、措施执行的第一责任者。1.9 各矿(公司)要把作业规程、措施贯彻执行情况作为安全检查的重要内容。生产过程中现场与作业规程、措施内容不符的,要责令及时整改;作业规程、措施内容不能满足现场需要的,要及时补充、修改;对违反作业规程、措施施工造成事故的,要严肃查处。1.10 各矿(公司)每年度要组织一次作业规

3、程检查、评比活动,总结经验,提高作业规程的编审质量。2 作业规程编制及审批2.1 作业规程编制2.1.1 作业规程和措施编制内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章和相关技术规范。同时,必须遵守煤矿各工种操作规程及集团公司的相关规定。2.1.2 作业规程的编制,应紧密结合生产实际,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和先进的管理方法,采用先进的劳动定额和合理的劳动组织,提高单产单进水平,降低成本。2.1.3 必须严格按照“一工作面、一规程”的原则编

4、制作业规程,不得沿用套用作业规程。2.1.4作业规程的编制由区队或科室主管技术员负责。作业规程编制要做到内容齐全,语言简明、准确、规范,图表、图面清晰、图例规范、按章节顺序编号,使用计算机编制和管理。2.1.5 作业规程严格按照作业规程编制指南进行编制。需增加六大安全避险系统的相关内容,且独立成一节。2.1.6 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编制,应具备下列文件、资料:(1)已批准的有关设计(包括防冲、防火、防突等专项设计)文件、资料;(2)由地测部门提供的经过批准的地质说明书;(3)同一煤层邻近工作面矿压观测、瓦斯等级和煤尘爆炸性、煤的自燃倾向性鉴定结果等资料;(4)由通风部门提供的工作面通风设计、通风

5、系统图、通风瓦斯管理措施、瓦斯监控系统图及瓦斯断电控制系统图;(5)由机电部门提供的供电设计、供电系统图和机电设备相关资料;(6)国家、省、集团公司、区域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和规定。(7)相关科室提供的六大安全避险系统图。2.1.7 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应具备下列图纸:(1)工作面平面布置图;(2)工作面地层综合柱状图(八倍采高范围内);(3)工作面地质平面图、剖面图;(4)工作面支护剖面图、平面图(1:50);(5)工作面上下端头及两巷超前支护平面图(1:100)、剖面图(1:50);(6)设备布置示意图,供电系统图(注明设计、审核、批准);(7)通风系统图(注明设计、审核、批准);(8

6、)运输系统、排水系统、防尘系统示意图;(9)瓦斯抽放系统、安全监测仪器仪表布置示意图;(10)炮采工作面的炮眼布置正视图、侧视图、俯视图,装药结构示意图和爆破说明书;(11)避灾路线示意图(分别注明水、火、瓦斯等灾害路线)。(12)六大安全避险系统图。2.1.8 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的编制,应具备下列文件、资料:(1)经过审批的工程设计;(2)防冲、防火、防突等专项设计;(3)地质部门提供所掘巷道的地质说明书及平面、剖面图;(4)通风科提供的局部通风机选型设计;机电科提供的局部通风机供电设计;(5)邻近采区或工作面的矿压观测资料。(6)有关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和规定。2.1.9 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

7、应具备下列图纸:(1)巷道布置平面图、剖面图;(2)部分地层综合柱状图;(3)地质平面图、剖面图;(4)巷道支护断面图(1:50)、平面图(1:50);(5)临时支护平面图(1:100)、剖面图(1:50);(7)掘进机截割顺序图;(8)设备布置示意图,供电系统图(注明设计、审核、批准);(9)炮眼布置正视图、侧视图、俯视图,装药结构示意图和爆破说明书;(10)通风系统图(注明设计、审核、批准);(11)运输系统、排水系统、防尘系统示意图;(12)抽放瓦斯系统、安全监测仪器仪表布置示意图;(13)避灾路线示意图(分别注明水、火、瓦斯等灾害路线);(14)六大避险系统示意图。2.1.10煤矿安全

8、规程中明文要求在作业规程中规定的内容,必须在作业规程中规定;上级文件中已明确规定的,且又属于在作业规程中必须执行的条文,只需在作业规程中标明该条文的条、款号,在学习作业规程时一并贯彻;未明确规定的,而在作业规程中必须执行的内容,必须在作业规程或施工措施中明确规定。2.1.11 作业规程与制定的专项措施相关的内容,可在作业规程中简要说明。2.1.12 采用对拉、顺拉等方式布置采煤工作面时,应视同一个采煤工作面编制作业规程,必须明确规定相关内容。2.1.13 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必须在作业规程或制定的专项措施中明确相关的技术参数、施工工艺和施工要求。2.2 作业规程审批2.2.1 作业规

9、程的审批,由矿(公司)总工程师负责;作业规程编制完成后,由矿(公司)生产部(科)负责人或分管副总审阅签字,报矿总工程师组织相关单位进行集体会审;作业规程会审由总工程师组织安全、生产、开拓、机电等相关副矿长及副总师及生产技术、通风、机电、安监、运输、地测、煤质、生产区队等部门有关负责人及规程编制者参加;作业规程会审后,要将会审意见填写在会审表中,参加会审人员本人签字并签署意见,最后由总工程师签批。作业规程审批卡(附件三)原件由矿(公司)生产技术部(科)保存,作业规程装订过程中附复印件;作业规程会审时提出的修改意见,编制人员应及时进行修改;会审人员认为规程不合格时,必须重新编制,重新审批;采、掘工

10、作面作业规程应在开工前15天审批完毕,开工前10天发放到相关单位。2.2.2 施工单位工程技术人员完成作业规程编制后,应征求区队负责人的意见,获得同意并签字后,上报审批。2.2.3 各矿井应明确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的牵头组织科室,并根据各科室的业务分工,明确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内容。2.2.4 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采取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一旦由于审批不严而导致事故的,将根据已划分的科室负责审批内容与职责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给予相应处罚。2.2.5 作业规程会审意见必须打印,严禁出现手写稿,并将会审意见附在作业规程正文前页。会审完毕的作业规程由编制人对会审意见逐条进行落实,并提出落实意

11、见,经分管矿长和矿总工程师签字后方可实施,总工程师或分管矿长出差期间可由矿长指定的其他矿领导代签,总工程师或分管矿长返回工作岗位后3天内应补签。2.2.6 为提高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的会审质量,对参加审批人员资质进行明确规定,除矿副总工程师以上领导外,其他单位参加会审人员应为副科级以上或具有中级职称以上人员。3 作业规程的管理3.1 作业规程贯彻学习3.1.1 审批后的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在施工前向所有参加施工的干部职工进行贯彻(见附表四)。由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主持,技术负责人负责贯彻。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贯彻后,参加学习人员必须签字,签字名单底稿由本队留存,同时将复印件报生产科等相

12、关科室备案。作业规程由组织审批单位命题进行书面考试,考试成绩(副队长和班组长的考试成绩必须达到90分以上)合格的人员方准上岗作业。对作业规程(措施)贯彻时缺勤、缺考及考试不合格人员,必须进行补贯彻(见附表五)、补考试,且单独注明,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作业。从开始生产之日起,以后每月对作业规程重新贯彻学习一次,并做好贯彻记录。月度作业规程贯彻时缺勤人员必须在下一班上岗前进行补贯彻、补签名,否则,不得上岗。(见附表六)3.1.2 作业规程贯彻学习,要记录学习内容、时间、地点、参加人员。每人学习时间不得少于4学时。3.1.3 作业规程贯彻学习,同时要贯彻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中有关条文,以及国家、省、

13、集团公司与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内容有关的规定和制度。3.1.4 作业规程贯彻学习考试试卷要规范,统一印制,评分标准明确,严格按评分标准进行阅卷,不得随意操作。考试试卷要保存完整,不得涂改。考试成绩要登记在作业规程措施贯彻记录表上,并由学习者本人签字确认。3.1.5 采、掘工作面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必须重新进行作业规程贯彻学习,并由本人签字:(1)采、掘工作面停产超过一个月的;(2)采、掘队到别的工作面过渡生产,间隔时间超过一个月又重新回到本工作面作业的;(3)采煤工作面因地质构造影响跳采的;(4)作业规程内容修改的; (5)采、掘工作面更换施工单位的(同时要进行规程考试)。3.1.6 一个施工

14、单位分多个施工地点作业,区队所有管理的人员都要参与学习本单位所有施工地点的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3.1.7 规程措施贯彻记录复印件必须在贯彻后2日内报送相关科室;作业规程及措施执行过程中的补充贯彻记录复印件和作业规程月度贯彻记录复印件必须于每月5日报送相关科室。3.2 作业规程执行3.2.1 作业规程的落实执行由施工区队队长负责,严格按作业规程规定组织施工。3.2.2 施工过程中,所有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作业规程和措施规定,任何人不得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发现作业规程和措施不符合现场客观条件、不具有可操作性或不合理的地方,要及时向牵头科室反映,提出修改建议或意见。3.2.3 矿(公司)安监部门负责

15、作业规程的现场监督落实,对作业规程执行情况负监督检查职责,发现违反作业规程进行生产的,要责令停产整改。3.2.4矿(公司)分管领导负责作业规程的组织实施,总工程师及生产技术部(科)和工程技术人员对作业规程负技术责任,并应对作业规程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并提出指导意见。3.3 作业规程月复审3.3.1 作业规程月复审由矿(公司)总工程师或分管副总工程师负责,发现问题要及时修改补充,将复审意见附到规程后面或另行建档管理。3.3.2 作业规程复审由牵头组织科室负责组织,生产、地测、安监、通风、机电、施工单位等部门相关人员参加。3.3.3 作业规程复审要提出复审意见,并由参加复审人员本人签字。复审意见填写在作业规程复审记录卡(见附表七)上,并由参加复审人员及矿总工程师签字。施工单位必须及时对复审意见进行贯彻,作业规程复审意见贯彻可以与月度作业规程贯彻一并进行。3.3.4 作业规程复审记录一式两份,由牵头组织科室和施工区队各保留一份。 3.3.5 作业规程在复审时,提出的修改补充意见与原作业规程有矛盾的,或审查认为规程不合格的,该作业规程必须重新编写、审批、学习和贯彻。3.4 作业规程补充修改3.4.1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需及时对作业规程进行补充修改:(1)现场地质条件与提供的地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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