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域名及其法律保护中的律师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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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网络域名及其法律保护中的律师技巧引言:谢谢各位!很高兴能跟诸位一块交流有关域名保护的问题。到今天,大家对域名的了解要比前些年好,最早开始用网络时,用的都是IP地址,而不是像现在大家随口都可以报出各种各样的域名。现在要说什么叫域名,不会有人不明白。但我还是得简单地从技术层面上对域名本身做一个分析,如果没有这样一个常识,也就无法从法律层面上谈法律属性。所以,在相关规定里,我们可以看到对域名的定义。但这种定义的描述给出的是一个定性概念,而在技术上要实现域名的功能其实有各种各样的方式,不一定要用域名,早些的网络就没有域名。如果在自己的家里做网,根本用不着定义一套域名。网络层面上分不同的层级,就像现在大

2、家用的互联网,在物理层面上是互联网,物质层面上所构成的网络是物理层面上的网络。诸位可能会谈到网络安全问题,像某一些机构是保密的,人们谈到其内网时,往往会说,从物理上跟外网是断开的,这样的网络,要想侵入其网络,在技术上完全不可能,那就是物理层面上的,在技术网络层面上,要识别计算机,识别网络中的每一个节点,也可以从物理层面上去识别,所以物理层面的某些地址,跟我们现在说的域名不是一回事。大家用域名时,用鼠标往那一点就可看到IP地址。IP地址完全由一串数字定义的网段,哪怕是局域网也有一个相应的网段,局域里每一台服务器都有地址,但IP地址在网络运营过程中,我们很难记住。因存在这样的问题,在技术层面上,就

3、有人完成了这样一项技术发明域名。在网络里增加了一台电脑,这台电脑专门用来把IP地址或者物理层面上的地址翻译成域名。之后,可以在网络上用域名的方式去读,去找这个网上到底有多少终端。从域名的定义里可以看出,是用字符的方式表示,由于把字符引入到地址层面上,对用户来讲,一个接口比较好。因为日常生活中,想要找一个地方,通常是用文字来识别每一个地址。在网络上如果全部用IP层或物理层会更麻烦,那是给机器读的,人不可能记住那种东西。所以为了方便,把字符引进去,增加一台计算机,这台计算机我们称之为域名服务器,在网络中起着把IP地址翻译成域名的作用,或者把域名翻译成IP地址,这样就可用字符来识别网络上的终端,这是

4、从技术层面上怎么解释域名。跟域名相关的还有很多网络,比如说通用网址、中文域名以及无线网址(手机上用的),原理上跟域名一样,无非就是这儿的域名仅限于汉字,或者仅仅是手机上用的那套东西,如果大家会上3721网的话,就有一套跟中文域名完全一样的命名法。像这样的东西,只有在互联网或者说网络技术发展到一定程度以及普通公众对网络技术了解到一定程度之后,才会在法律上对域名有保护的需求。一、域名的分级结构按照域名的层级,我们可以把域名分为顶级域名,二级域名,三级域名,四级域名等。(一)顶级域名顶级域名是用来区别网站类型以及网站所在的地域。顶级域名分成两类:1.通用登记域名。通用顶级域名现在不断增加,最早只有7

5、个,到后来随着网络技术的普及,使用网络的用户越来越多,以至于有关域名的问题在法律上反映得越来越强烈,像ICANN(管理域名的机构是ICANN)这样的机关不断地补充、增加通用顶级域名。通用顶级域名的增加,会带来很多问题,现在很多单位会接到很多电话说,“你们单位的域名有人要注册了,你们是否需赶紧注册?如果不注册,我们就给别人了。”人民大学曾经就接到这样的电话。这使很多企业不得不跟着它跑。2.国家域、地区域。比如说中国域,下面就是CN,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顶级域。国家或者地区的顶级域通常跟相应公司的国籍、所在地有关,但有特殊,因为互联网的技术是从美国发展起来的,因此,美国早期的域名都没有加国家顶级域。

6、所以美国的域名都是通用顶级域,而不像其他国家,比如说英国,英国后边会加UK,美国直接用通用顶级域名,中国也是这样,但这个是没有办法的事,因为互联网的技术最早起源于美国。从现在的网络注册的域名来看,中国的域名数量比任何一个国家都要多,当然这里也跟中国的网民有关,中国人多,使用网络的人也就多起来了,所以注册的域名相应地就多一些。这中间有很多专门注册别人域名的一批人。北京有一家公司,注册了一千多个域名,自己不用,完全就是拿这个域名转让给相关的企业,通过这样的方式挣钱。当然国外也有这样的事。(二)二级域名在二级域名里,也有各种各样的类型,这里说的二级域名包括顶级域名里的一些内容。CN前面一段的域名我们

7、叫二级域名。微软在中国的域名是,“.com”就是在cn域名下的二级域名。二级域名里,地名也可以是通用域名,这里的 “com”是通用域名,也可以放在二级域名下。按照早期的域名的命名法,可以把地域放进来,比如说北京,可以用bj,如果一家公司在北京,把二级域名写成bj。顶级域名是“”,但这种用法现在已经不多了,因为“cn”域可以作为顶级域,直接去注册。现在很多人直接把商号或者商标作为二级域。比如说。(三)三级域名三级域名就要再往前推一级。就像刚刚说说“”,其中的“microsoft”就是三级域名。可以按照这种规则不断往前推,这是域名本身的一种命名法。二、域名在法律上的性质如果刚刚讲的是域名本身的自然

8、属性,那域名在法律上有怎样的性质?首先,域名在法律上是一种财产。如果不是财产,就不会有那么多人抢注域名,这跟普通的电话号码不一样。域名是因为互联网的普及从而使其具有了法律上的财产意义。在80年代,北京就有了程控交换机,电话网络就已经是数字式的,不再是早期的模拟电话,像那样一种网络,在技术层面上就是一种数字网,但从来就没有见到有谁去抢注电话号码,原因很简单,就是在那个网络里,每一个终端,每一部电话只是用数字标识,而这种数字被作为商标。这样一组数字,在网络运行中并不可能会给使用者带来商业利益。当字母作为识别一台电脑的标志时,跟过去那种数字就不一样了。字母的组合可以构成一个商标,或者一个商号。这样一

9、来,域名本身就利用了他人的商誉,由此,域名在法律层面上,跟商标、商号一样,有财产价值。或者说这种价值是从商标或者商号那边延伸过来的。如果不是这样,就不会用人抢注域名,那些抢注域名的人,就是因为商号或者商标非常有名。说域名是一种财产,但这种财产的价值并非来自于网络本身,也就是说,构成域名的技术因素并不会给其带来财产利益,而是因为现实中商标、商号价值延伸过来的,但另一方面,使用域名的网站大部分跟商业利益搅合在一块,因此,一定会附带一系列的商业活动。域名长期用到某种商业活动,毫无疑问就是一个商标,起到商标的作用。域名作为一种商业标记,利益理所当然受法律保护。但这种利益不是域名本身所固有的,因为这样,

10、在法律层面上,不是一种独立的权利,因为其价值来源不是本身。正因为不是一种独立的权利,因此在现行法律体系中,只能被当成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的一种利益来加以保护。10多年前,有人提出要构筑一套域名权制度,当时我写过一篇文章,说这个根本不现实,不可能去构筑一套独立的域名权。理由是域名所有的价值来源于商标、商号、人名,而不是自身所具备的价值,正因为这样,就不可能在法律上设定所谓的“域名权”。互联网从90年代初开始普及全球,到现在20多年,但我没有看到任何一个国家在法律层面上构筑出了一套域名权,这就说明互联网到今天,应用的范围非常广,根本不需要域名权制度,用原有制度也可以解决。从各国制度发展的过程也可以看出

11、,域名只是竞争法上的一种利益,而不是一种独立的权利。若真的创设一套域名权,会给我们带来什么样的情况?域名权跟商标权如何协调?在商标局注册一个商标,商标专门用来做信息服务,向有需求的人提供相应的信息,比如说广告等。域名是在网站上的,而这个网站也是在向公众提供信息,假如我注册了一个域名,法律认为我有域名权,另外一个人注册了商标,他注册的服务门类就是信息服务。这两个权利到底哪个优先?这没有办法协调。正因为存在这样一些问题,所以各国没有在法律上确认、设立这样一种权利。三、域名与商标的区别域名跟商标不是一回事:1.域名本身并不产生价值,价值完全就是商标或者是商号延伸过来的,尽管域名跟商标一样是一种区别标

12、志,但域名不是日常生活中所购买的商品。商标是在商业活动中用来区别主体之间提供的产品或者是服务,域名区别的是网络上的终端或者是服务器。2.在互联网上域名有排他性,每一台服务器都有自己的域名或者有自己的IP地址,但不可能把一个域名同时指向两台以上的服务器,一个域名只能指向一个服务器或者一个网站,如果两个网站共用一个域名,就没法操作,技术上保证的域名有排他性。而商标的排他性不是靠事实上的技术层面来实现,是靠法律上的专有关系,这跟域名完全不同。正因为排他性的基础不一样,从而也决定了域名根本就不需要用法律手段去保证其排他性。域名作为一种财产、利益,为什么不能是一种权利?如果域名真的成为权利,这个法律体系

13、就没办法运作,无法区分域名或者商标谁优先,现在把域名当成竞争法上的利益来看待,保护力度显然比权力要弱得多。这样就能分出一个前后、高下,也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整个框架的运行。四、域名争议解决的方式从现在世界各国的法律制度来看,解决域名争议的途径主要为两类:一是直接由法院来处理。现在各国都是通行的,一个正常、有市场秩序的国家,纠纷的最终解决途径都是通过法院,因此,由法院解决相关的纠纷,是世界通行的惯例,在我国也是一样。2000年后,最高法院就出台了司法解释,其中对域名就有相应的规定。司法解释出台之前,国内的法院已经处理了不少域名案。国内第一个域名案是PDA案:商标权人告域名注册商。这个案很特殊,商标

14、权作为一种权利,其排他性比域名要强,但是这个案子商标权人败诉。二是向域名争议解决机构投诉。90年代,各国都面临域名抢注很普遍的法律问题,于是联合国一个干事就研究域名纠纷怎么处理。在他的倡导下,提出了一套专门用来解决域名纠纷的机制,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立了一家域名争议解决中心,并且跟ICANN签订了一个协议,因为所有的域名都是从ICANN弄出来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与ICANN进行协调,ICANN制定一套规则,授权相关的机构可以处理某一个顶级域下的域名纠纷。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立的域名争议解决机构跟ICANN签了协议,ICANN授权它处理所有顶级域名的纠纷,ICANN凭什么能够授权争议解决机构处理这种

15、纠纷?也就是说,作为域名的注册人,凭什么要授那家机构的管辖呢?这要从域名怎么注册的过程来看。一个域名之所以能够放到互联网上作为网络终端的识别标志,是因为在ICANN的主持下,设立了一堆服务器,这些服务器符号(COM)直接可以翻译过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立了域名争议解决中心,很多国家也都成立了自己的域名争议解决中心。比如中国贸仲下面就成立了域名争议解决中心,同时也叫网上争议解决中心,两个名字指向的是同一个机构。这个中心管辖权来自于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并且跟ICANN之间有一个协议,ICANN把CN或者中国顶级域下的所有的域名管理全部交给了中国互联网信心中心,我们通常叫CNNIC,于是CNNIC就

16、有管辖“.cn”顶级域下的权利了,而贸仲域名争议解决中心,从CNNIC拿到授权管辖cn顶级域下所有的域名。目前中国国内,所有“.cn”下面的域名争议全部是由贸仲的域名争议解决中心管辖。与此同时,贸仲又跟香港仲裁中心联合成立了亚洲域名争议解决中心,分别在北京和香港设立了秘书处,这个亚洲域名争议解决中心,跟ICANN之间有一个协议,也就是说,ICANN同时授权亚洲域名争议解决中心去处理通用顶级域名的争议。如果是在中国域下的域名中心就可以到贸仲域名争议中心去投诉;如果不是中国域的,可以到亚洲域名争议解决中心去投诉。从解决域名争议的方式来看,就是这两种方式。后一种的管辖权是来自于注册人在注册域名时已经承诺要服从机构的管辖,这是管辖权来源的基础,这样一个管辖权,要通过什么样的方式保证效率,如对裁定不服应该怎么办,在解决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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