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基层法院化解社会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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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浅谈基层人民法院化解社会矛盾【摘 要】 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和公正廉洁执法这三项重点工作为法院工作的科学发展指明了方向。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指出:“化解社会矛盾,重点在基层”。基层人民法院要把握好意识的关键点、社会矛盾的关键点、和谐社会的关键点,找准基层人民法院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的结合点、基层人民法院队伍建设与化解社会矛盾的结合点、基层人民法院立足司法调解创新机制与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工作的结合点,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宗旨,以“三个至上”为指导,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关键词】基层法院 化解 社会矛盾 【作者简介】张维,男,35岁,党员,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

2、四川省广安市邻水县人民法院工作。通讯地址:四川省邻水县人民法院 邮编:638500联系方式:办公电话 08263223254 移动电话15282665625E-mail 当前,我国正处于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时期,是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同时又是社会矛盾凸显期,由于发展的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等社会问题突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可谓任重而道远。进一步贯彻落实“司法为民”宗旨,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是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的重要举措。在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上,中央政法委提出2010年以及今后一个时期政法工作的重点是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和公正廉洁执法。这三项重点

3、工作为法院工作的科学发展指明了方向。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指出:“化解社会矛盾,重点在基层”。全面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和谐稳定年月日出版求是杂志第期王胜俊扎实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努力实现人民法院工作新发展 求是2010年第14期 在这一背景下,基层人民法院如何更好地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一、把握社会矛盾关键点,提高新意识首先把握好意识的关键点。意识形态对社会发展的作用,马克思有一个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经典理论,即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的意识形态同时又有自身的发展规律,并对经济基础和社会发展产生巨大的反作用。美国著名经济学家指出:“尽管在有些情况下意识形

4、态起着颠覆的作用,但他们的主要作用是维护社会的既定秩序”。人们自觉遵守社会规则,原因何在?其重要的就是意识形态,源自于法律、道德对个人行为的约束。“人们确信现存秩序的合理性,人们就会自觉遵守和维护它。”徐大同:当代西方政治思潮,天津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454页。 因此在合理的社会制度下,对发展的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等社会问题就不难理解。其次把握好社会矛盾的关键点。矛盾是自然界、社会和人类思维存在的普遍现象。矛盾无处不在,无时不有,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在每一事物的发展过程中自始至终地存在着矛盾运动。在社会发展的进程中,都存在着矛盾,如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是世界各国面临的重大课

5、题。发展与平等、效率与公平是任何国家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都会遇到的基本矛盾。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加强改革开放发展经济的同时,社会结构关系的调整制度相对滞后,面对当今世界大发展大变革调整时期,机遇与挑战并存,社会矛盾成因更加复杂,矛盾化解难度更大, 其关键在于正确处理好人民内部矛盾。最后把握好和谐社会的关键点。和谐社会是人类一直孜孜以求的理想社会。党的十六大报告把“社会更加和谐”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和特征之一。中国文化自古就有“和为贵”的思想,古希腊哲学家苏格拉底把“和谐”引入政治领域,都表达了人类追求和谐社会的美好愿望。“和谐社会是一个民主法制的社会,必须维护公平

6、正义努力化解社会矛盾。”殷建华主编:基层维稳与综治工作探索实践时事出版社2008年12月第一版第82至83页 现代和谐社会的关键要处理好公平与效率、发展与稳定的关系。二、找准化解社会矛盾的结合点,推进新机制在人类社会发展的漫长的历史长河中,对社会的治理方式历经了从人治到法治的发展过程。历史证明,法治这种制度具有的合法性、稳定性、权威性,使人们能确信他的合理性,能促使人们形成自觉遵守的意识,更能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美国著名法学家伯尔曼说过一句话:“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社会矛盾化解,要树立和谐的理念,遵守宪法和法律,以和谐的方式化解矛盾纠纷,真正实现案结事了。“判,是用刀割出公平,带

7、有强制性,虽果断、快捷,但对社会亦有损伤性。调,是用周到的言语取得周全的结果,方式方法更加和谐,有时更能达到案结、事了、人和的效果。”应勇:论法院参与社会管理人民司法2011年第9期第9页调解的是社会矛盾,调和的是民心与社会。首先找准基层人民法院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的结合点。中共中央关于十二五规划的建议中指出:“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的工作体系,整合各方面力量,建立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综合平台。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建立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和重大政策制定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把各种不稳定因素化解在基层和萌芽

8、状态。” 社会矛盾化解工作的重心在基层。基层人民法院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是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化解社会矛盾,基层人民法院应充分发挥司法调解的主导作用,建立联动机制,全面推进大调解工作。“司法调解是指司法机关根据国家法律法规,采取调解这种柔性方式,引导当事人平等、自愿、自主解决纠纷,从根本上化解矛盾,实现案结事了,促进社会和谐。” 王怀臣主编:四川大调解理论与实践四川人民出版社基层法院通过联动、巡回审判等方式,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诉求、解决困难,确保及时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减少当事人诉累,实现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良好结合,有效地维护社会稳定。其

9、次找准基层人民法院队伍建设与化解社会矛盾的结合点。在基层人民法院工作的干警,由于生活、工作条件的改善, “当庭宣判”等审判方式的影响,通讯工具先进了,我们与群众联系反而少了;交通条件改善了,我们到群众中的机会反而少了;办公设备现代化了,我们为群众提供的服务反而少了。这些现象集中暴露出了一些基层人民法院干警在做群众工作方面的问题,群众爱听的话不会说,群众需要做的事情不会做,群众对法院工作或者法院干警有意见或者误解不会消除,在化解社会矛盾的工作能力就会削弱,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就会大打折扣。对此,我们就必须结合“人民法官为人民”、“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采取得力

10、措施提高基层人民法院干警的工作能力。 最后,找准基层人民法院立足司法调解创新机制与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工作的结合点。立足司法调解,做到“五个三”调解工作机制。一是“三个必调”:有上访苗头的案件必调,有矛盾激化可能的案件必调,法律规定应当调解的案件必调。二是把好“三个环节”:即坚持庭前、庭中、庭后“三个环节”全程调解,环环不得疏漏。重点加强诉前调解,维护稳定和谐。三是做到“三个到位”:即内求配合、外求支持到位;教育疏导和加强防范到位;注重调解策略和依法调解到位。四是坚持“三个结合”:即法理与情理相结合,面对面调解与背靠背调解相结合,当事人协商与办案人员直接调解相结合。五是处理好“三个关系”:即处

11、理好当事人自愿与依法调解的关系,强化调解但不强行调解;处理好调解结案与判决结案的关系,宜调则调,当判则判,不久调不决;处理好调解质量与社会稳定的关系,力求取得最好的社会稳定效果。三、落实司法为民的归宿点,取得新成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指出:“人民法院工作与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密切相关,做好每一项审判工作都是化解社会矛盾,都是加强社会管理,都必须公正廉洁执法。人民法院要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政法工作全局的高度,不断增强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更好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王胜俊扎实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努力实现人民法院工作新发展 求是2010年第14期首先要以司法为民为出发点,充分发

12、挥基层人民法院的优势,依托当地基层组织、人民调解员,共同化解矛盾纷纷。基层法院尤其应继承和创新“马锡五审判方式”, 推进“社会矛盾化解”。我们要继承和创新这一优良传统, 既要学习马锡五同志走群众路线与政法专业工作相结合的路子, 注重调解, 方便群众诉讼等经验的精神实质, 又要结合新时期的司法工作特点, 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 原则, 才能全力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当前, 还需进一步强化能动司法, 对潜在的社会矛盾, 要有敏感的预判力, 而不是被动地就案办案; 对诉讼到法院的纠纷, 要有灵活高效的化解能力, 而不是一判了事; 同时, 对于普遍性或倾向性问题要及时提出合法、合理、可行的司法建议

13、, 与社会有关部门齐心协力共同化解社会矛盾。其次司法为民也是人民法院工作的归宿点,这也符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基层人民法院应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宗旨,以“三个至上”为指导,高度重视调解工作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作用,始终把调解作为办案首选,只有充分发挥司法调解职能,才能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孔子曰:“上好礼,则民莫敢不敬。上好义,则民莫敢不服。上好信,则民莫敢不用情。”其“义”是说,使万物之间相宜而共存的力量谓之义,正而不伤,自身清廉,对别人公正合宜。建立和谐社会,是人民法院肩负的重要司法职责,只有以公正司法作灵魂,树立司法为民意识,才能真正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浅薄之见愿作引玉之砖。三项重点工作这个新任务,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化解这一大课题,还需有识之士的深入实践研究,取得良好成效。 【参考文献】【1】:全面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和谐稳定求是杂志第12期【2】王胜俊:扎实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努力实现人民法院工作新发展求是2010年第14期【3】徐大同:当代西方政治思潮,天津人民出版社【4】殷建华主编:基层维稳与综治工作探索实践时事出版社【5】王怀臣主编:四川大调解理论与实践四川人民出版社【6】应勇:论法院参与社会管理人民司法2011年第9期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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