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权的叶树养或可为标准良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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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无权的叶树养或可为标准良民2010年01月12日14:41金羊网-羊城晚报愤怒或者讥笑贪官,固然不能说有什么不妥,但实在很容易因为愤怒和讥笑而经常忽略贪官产生的根源。叶树养自1988年开始受贿,到2008年案发,“潜伏”达20年,这恐怕不是作案隐蔽和“一把手监督难”的问题,而是个别权力基本上就不存在制约使然。 韶关市公安局原局长叶树养算是一个有些新鲜的贪官样本。据报道,叶树养有攒钱的目标,数额为6000万元;有分配设想,2000万元留给儿子,2000万元留给女儿女婿,2000万元自己安度晚年;有收钱原则,“不主动索要钱财、不办事不收钱、不催讨该给还没给的钱、不讨价还价、不嫌弃送多少钱”(1月1

2、1日羊城晚报)。人们看到过很多贪官故事,如此有目标、有安排、有原则的贪官,还是第一次看到。这是叶树养案例新鲜的一面。不过,因为大家没有做贪官的经验,做贪官的也未必自陈心曲,自陈心曲未必心口如一,所以,我们还不能断定叶树养是否真的具有独特性。假如叶树养的故事所言不虚,可能只是他率先吐实;何况我现在还不好判断他是不是真的如此深谋远虑,起码我还没有看到他是什么时候开始定下受贿目标、作出贿款安排、确立收钱原则的。如果一般地说,叶树养可能要算一个“好人”。他的故事中还没有搞情妇、包二奶的情节,他的贿款安排相当符合好父亲的标准,而且对儿子和女儿是平等对待的。这就可见贪官也未必就坏到了底,还回到做普通人,未

3、必不是标准良民。然而,因为手中有权,而权力又用之于谋取私利,于是成为罪人兼笑柄。一个具有标准良民之私德的人,成为阶下囚,可以说是悲剧。权力用之于谋取官员私利,可以说是丑剧。权力独大的体制,用权很愉快,而这种愉快又很可能只是积攒着做囚徒的资格,从而实现了贪官的量产化。而且,哪怕是往牢里成批地送人,也很难阻止腐败行为的前仆后继。而且,一个贪官就算是牢底坐穿,也很难说就足够抵消公共生活与公众利益所受到的损害。尽管叶树养的故事看起来有些新鲜,但值得关注的,仍然不是他个人的特殊性,而是怎样的权力使用才使一些人纷纷走上腐败之道。不少贪官几乎可以用“五毒俱全”、“恶贯满盈”来形容,不过,在他们当权之时,没有

4、一个是人们可以公开谈论其恶行的,人们只能用顺口溜、起绰号等形式非正式地传播其秽恶故事,表达对他们的愤怒。也有一些贪官是自奉节俭的,事迹败露后,人们又多只是对其加以讥笑。叶树养自然又是一个收获讥笑多于收获愤慨的贪官。然而,总是把贪官按照“不幸者各有其不幸”那样去分别看待,实在不足以充分认识权力体制对制造贪官的决定性影响。就算那些“恶贯满盈”的贪官,既然能够掌握权力,也不过表明因为权力授受脱离了公众,变成了一种社会逆淘汰机制。而那些私德尚可的贪官,落马后总是被人讥笑,又隐约表明人们仍然多以个人道德来看待贪官的出现。愤怒或者讥笑贪官,固然不能说有什么不妥,但实在很容易因为愤怒和讥笑而经常忽略贪官产生

5、的根源。叶树养自1988年开始受贿,到2008年案发,“潜伏”达20年,这恐怕不是作案隐蔽和“一把手监督难”的问题,而是个别权力基本上就不存在制约使然。例如叶树养爱杀猪,这算是一种特殊的个人爱好,在一个正常的权力制度下,他恐怕得像我们看演出那样,自己去买票,但在现在的权力制度下,他的下级就会为他备好肥猪供其“小试身手”。落马了,人们就这是下级投其所好;不落马呢,那就是其乐融融的趣话轶事。类似的官场丑剧在出现的时候,表演者、观看者乃至社会舆论,哪里会有一点点以之为丑的感觉呢?腐败行为和丑态百出的逢迎,于是得到日常的“宽容”,乃至被传为佳话趣事的传诵。不要怪腐败行为潜伏太深,因为很多摆在面上的腐败

6、行为,尚有待查处。不要老是讲“一把手监督难”,因为既要维持权力自相繁衍生发的制度,则监督实际上也不可能不难。只要不准备打破权力的封闭结构,也就很难避免公共利益、官员个人和政治气氛被腐败侵吞。工人日报:对“有原则的腐败”同样零容忍2010年01月13日 来源:工人日报据1月11日重庆晚报报道,为实现自己“留下2000万给儿子、2000万给女儿女婿、2000万给自己安度晚年”的“宏伟目标”,广东省韶关市公安局原局长叶树养,在尽可能多的领域贪污受贿,并总结出一套“五不”原则,即“不主动索要钱财、不办事不收钱、不催讨该给还没给的钱、不讨价还价、不嫌弃送多少钱”。 有些网友对叶树养作出了别样解读。有人认

7、为,他算是“有原则的人”,不办事不收钱比只收钱不办事强。这些未必是一种严肃的表达,但不能回避的是,现实生活中,人们对贪腐者的态度的确是复杂的。一个看似“有原则”的贪腐者,的确比那些只知伸手拿钱的贪腐者要相对容易面对一些。但事实上,在贪腐这个原则性问题上,根本不存在有没有“原则”的区别。从公众权利的角度去看,贪腐的结果只能是使少数人受益,多数人受损。因此,在一个现代文明的社会中,对贪腐的态度应该是零容忍只要是腐败行为,就是对公众权利和公共利益的侵犯。也就是说,任何腐败行为都是不能接受的,无论贪污的钱多少,用在哪里,就是劫富济贫也不能例外。尽管现实中的贪腐者呈现出了不同层次,但人们的道德标准是不能

8、模糊的。越是情况复杂,越应该坚持明确的道德标准。假如,在现实面前人们的道德标准不断下滑,对贪腐的判断标准出现模糊,则贪腐行为就可能泛滥开来。在公共利益面前,没有“有原则的腐败”。(乾羽) 不怕贪官就怕贪官有份“崇高理想”2010-01-12 13:13 千龙网广东省韶关市公安局原局长叶树养贪腐案近日由广东河源市检察院向当地法院提起公诉。据了解,叶树养曾给自己定下6000万元的“受贿目标”,他甚至总结出一套“五不”原则,即“不主动索要钱财、不办事不收钱、不催讨该给还没给的钱、不讨价还价、不嫌弃送多少钱”。(1月11日重庆晚报)“生命只有两天,一天用来希望,一天用来失望。”每个人的漫长人生,都离不

9、开这两种诗意的划分。当希望升华为理想,对理想的实践则会让我们变得更加坚强。可以说,这样的理想是神圣的,是纯洁的,是与贪念与私利无关的。所以在平常人看来,伟大的理想也应该属于那些纯洁的青年人士的,那些“纸醉金迷”的贪官怎么会有如此神圣的东西呢?可是,叶树养的案子却告诉了我们一个完全不同的答案贪官不仅可以有一份“崇高而伟大的理想”,还可以有相当坚定的家庭责任感,并且,他还能为实现这个理想切切实实地奋斗上半辈子。表现在贪污行为上,就是贪心不足、心态平静、步步为营而又有条不紊,不达目的誓不罢休。在我等草根民众听起来,脊梁骨都几乎被凉透了,可这就是现实的贪官。先看看这份“崇高而伟大的理想”吧,“留下20

10、00万给儿子、2000万给女儿女婿、2000万给自己安度晚年”。不得不说,叶树养的这个“伟大理想”,体现了作为父亲、岳父以及丈夫三个角色的不同责任,并且这三个责任之间,界限是非常明晰的公平、公正、公开。所以,谁能否认,这份理想对他的家人来说不是“崇高而伟大”的?不仅如此,为了实现自己的贪污目标,该公安局长还为自己制定了严格的“行为规范”。“不主动索要钱财、不办事不收钱、不催讨该给还没给的钱、不讨价还价、不嫌弃送多少钱”的“五不”原则绝对可以与历史上王安石变法的“三不足精神”相提并论了。最起码从信条上看,两位不同时代的两位官员都为了实现自己的理想,都给自己制定了相当严苛的行为规范,执著程度可见一

11、斑。甚至于,这让我想起了鲁迅在书桌上刻的那个“早”字。对这种同样伟大的自律精神,我真差一点就被感动了。我们常常想追问一下贪官:你们贪多少才能知足?不同的官员有不同的答案,在叶树养看来,是6000万,而在其他的贪官心中,我们不好定论,但不争的事实是,只要贪官有了理想,贪污很可能就会变成一个“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的命题。因为很明显,比叶树养贪得更多的,且没有伏法或依然浪迹海外的贪官还大有人在。近日新华网报道,近三十年来,外逃官员数量约为4000人,携走资金约五百多亿美元,算起来平均约1亿元人民币。贪官贪污,世界上每个国度每个政府都或多或少的存在,反腐制度的建设与完善也是最主要的时代话题之一。所

12、以,贪污受贿行为本身并不可怕,可怕的是贪官有一个贪不完的理想和信念。打破贪官心中的这个“伟大理想”,远远比反腐本身的建设更重要。我们常说,不怕流氓,就怕流氓有文化。套用此句式则是,不怕贪官,就怕贪官有份“崇高而伟大的贪污理想”。有了这个贪污理想,官员的行事与做人都有了明确的目标,对于我们的反腐机制建设与完善来说,绝非是一个好消息。时空转换之道2010年1月13日 腐败手法,现在真是五花八门、无奇不有。最近,从政30年、敛财3000多万元的广东省韶关市公安局原局长叶树养又出受贿新招:时空转换。 时空转换是一个新概念。物理学家爱因斯坦曾研究过这个问题。时间和空间都具有延展性、可变性,时间和空间变了

13、,事物的面貌也会发生变化。叶树养不愧为现代贪官。他的贪污受贿之道,要比其他的贪官高出一着。 有的贪官搞钱权交易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叶树养则是先送货上门、后收“红包”;有的贪官捞钱是“急吼吼”,迫不及待,叶树养受贿是“笃悠悠”,细水长流;有的贪官捞钱是“狠切切”,贪得无厌,叶树养收钱是“慢吞吞”,取之有“道”;有的贪官敛财是强讨硬要,叶树养受贿强调互惠互利。他甚至还总结出一套“五不”原则,即“不主动索要钱财、不办事不收钱、不催讨该给还没给的钱、不讨价还价、不嫌弃送多少钱”,采用守株待兔方式静候行贿人上门。总而言之,他的这套受贿办法,其妙用是将权钱交易节奏的放缓,空间的转换和时间的延长,仿佛改变

14、了权钱交易的表象。 叶树养自以为得计,但他忽略了最重要的一点:受贿的时空可以转换,但受贿的本质没有改变。贪腐的痕迹可以淡化,但贪污的内涵没有改变,有时反而会弄巧成拙,自己暴露了自己。因为既要作钱权交换,就必须将钞票入袋为安。逢年过节送“红包”也好,将钞票塞到枕头底下或花盆里也好,目的都是捞钱。捞钱是腐败的“根”。伪装可以欺人于一时,却不能瞒天过海于永久。捞钱的黑手伸了出去,掩饰得再好,黑手终究是黑手。叶树养运用时空转换手法,屡屡得手,大大助长了他的贪欲,他的受贿胃口越来越大,胆子也越来越大。2006年,韶关市公安局查获了一个跨境制贩毒犯罪团伙案。社会上有人传闻愿意出巨资保释毒贩,叶树养听说后指

15、派相关人员放风:如果犯罪团伙中有人愿意出2000万元,即可“摆平”放人。此招果然见效,犯罪团伙主犯孙某的中间人找到叶树养,愿意出1000万元保释孙某,并承诺事成后给叶树养数百万元。经过一番运作,叶树养收受港币800万元后,将孙某由刑事拘留变更为取保候审释放。欲壑难填,终于翻了船。800万元港币,剥下了他精心描绘的时空转换的画皮。 行贿受贿双方的心态可能在一定条件下保持平衡,彼此相安无事,但这种平衡是相对的,两者的冲突和摩擦是绝对的,钱权交易的某一个环节上出了问题,平衡会立即打破,再好的攻守同盟也会破裂。骑在老虎背上跳舞的人,总会从虎背上跌下来,被老虎吃掉。受贿者所获得的好处可以使他显赫一时,但

16、不会给他带来长远的快乐。叶树养给自己定下敛财6000万元的目标,只完成了一半,就身败名裂。英国作家司各特说过:“罪行的恶果比罪行本身持续的时间长得多,而且它同受害者的幽灵一样,随时跟踪着犯罪的人。”据悉,叶树养在被提审时说,自己长至高中毕业从来没有穿过内裤,所穿的鞋子全都是母亲亲手做的布鞋。谈到此处,叶伤心地放声大哭。现在,叶树养将为自己的罪行而抱恨终身,在迟到的忏悔中度过他的余生。 不过,叶树养的上述“罪行的恶果”,还有一点可取之处:可以让各种各样鼻子不灵、眼睛近视的人提高一点警觉,看看在自己的身边,有没有类似叶树养一类的人物,正在被我们提拔和信用着(最具讽刺意味的是,他还当上了惩防腐败体系建设考核工作组组长),或正在道貌岸然地活动着。“6000万受贿目标”背后的制度逻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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