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职业行为规范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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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律师职业行为规范概述女士们、先生们,大家上午好,非常高兴有机会和大家一起分享这样一门课“律师职业道德与执业基本规范”。我是政法大学法学院的老师,我叫许身健,我们法学院是我们国内唯一一个研究这门学科的一个机构。“律师职业道德与执业基本规范”这门课总体上来说在法学界属于相对来说比较边缘的这样一门课程。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相对而言,我们对于这样的一门课,国内的法学界了解的不是非常的多,甚至说在法学界有一定地位的有一些教授,对这样一门课程还有一些偏见。比如说在几年前的时候,清华大学法学院的院长王晨光,北大法学院的院长朱苏力,还有其他几个在法学界很有地位的几个教授,在法制办的一场座谈会上,谈到法学教育的

2、一些基本问题,当时,王晨光提出来,这门课是必须要开的,朱苏力老师对开这样的一门课是持一种否定的态度,他说道:“有些课我是不主张开的,比如说律师职业道德,因为这门课,凭我在美国的经验来看,开这样的一门课,对法科生不但没什么好处,而且有一些坏处,它可以让法科生学会打擦边球。”(大意)其实,这完全是一种误解,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朱老师尽管有在美国的经验,他没有读过美国法科生常规的课程,他在美国读的是LLM,这属于一年制的法律硕士,俗称叫“老流氓”,实际上美国法科生的主流读的是JD。JD在整个法学院中到三年级只有一门课叫“司法伦理”(Legal Ethics),这门课是必须课。在美国的法学院有这样的一

3、种说法,其他的课程不论是民法、刑法、刑诉法、民诉法,这些课程都是给你的当事人学的,但是只有一门课律师职业道德是给你自己学的。 我们国内一般来说,我们认为律师职业道德这门课,“道德”都是一些非常虚的规范,要诚实、公正,实际上律师职业道德这门课是一些具体的规则。我们现在政法大学把这样一门课叫做“律师执业行为规则”,它是非常具体的。这门课的核心,是让律师知道在面临一些道德选择的时候,应该如何去选择,它不是虚的,不是非常空泛的,是一些比较实的规则。 这门课在我们国家不受重视可以理解,为什么这样说?因为我们国家律师制度恢复到现在刚刚30年左右,政法大学前校长江平说过这样一句话:“国家兴,法治兴,则律师兴

4、。”这有一定的道理的。因为相对来说,我们把法律人分为“在野”的和“在朝”的,“在野”的法律人指的就是律师,“在朝”的指的是法官、检察官,律师是作为一种“在野”的“法曹”,是和国家公权力相对的一支力量。那么可想而知,在任何一个时候,假如说国家权力非常集中、专权的时候,律师的作用空间就不大,成为一种摆设,比如在前苏联三次莫斯科审判的时候,斯大林把列宁的一些战友布哈林这些人定成“内奸叛徒”,当然那个时候斯大林还给这些所谓的“内奸叛徒”装模作样提供一些辩护。在莫斯科审判的时候,辩护律师是这样说的:“从我们的内心来讲,我们根本就不愿意给这些叛徒做辩护,我们是服从伟大领袖斯大林的嘱托才愿意给他辩护。其实从

5、法律上来讲,叛徒这样一些人判死刑是足够的。”当时那个时代辩护律师完全成为一种摆设。中国“反右”以后,国家权力非常集中,律师根本就失去了生存空间,律师这种职业完全就不存在了。在这样一种状态下,显然完全没有必要也没有可能有这样一门课程,有这样一些规范,有这样一些研究,这是非常正常的。就是说,在国家权力非常集中的时候,律师的作用空间就不大。实际上律师和民主政治是相关的。岳成律师事务所前主任岳成说这样一句话,很有道理:“律师是民主的象征,律师是法治的象征。”江平老师说“国家兴,法治兴,则律师兴”是有道理的。大家想一想,我国律师制度恢复的时候,主要是在1976年打倒“四人帮”以后,最高人民法院设了一个特

6、别法庭,因为整个庭审过程向全世界进行直拨,肯定要显示中国民主和法治的恢复, 在这个时候就要给世界的人来看中国民主和法治的发展状况,我们当时就第一次地给林彪“四人帮”这些所谓的主犯提供了辩护。当时做辩护律师的有一些现在国内第一流的法学家,包括武汉大学刑法学权威马克昌,还有一位现在在国内律师界比较出名的叫张思之,当然这个人本身存在一些争论,其实他的出名是给林彪“四人帮”集团一个主犯李作鹏做辩护。张老他现在写了很多回忆录,其中有一个细节大家可能忘记了,在当时做辩护律师的时候,党中央对“四人帮”集团的一些主犯的想法是不清楚的,这个时候张思之还带着这样一个任务,在会见李作鹏的时候摸一摸他的想法,当然这种

7、做法是跟现在的律师执业规范是背道而驰的,是有问题的。当然现在想象,当然说了,我们律师职业的发展从打倒“四人帮”以后到现在不过30多年,有这样一个发展过程,那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基本规范同样是一个发展的过程,现在还有很多不完善的地方。其实这样一门课最发达的、研究最透彻的还没有,当然我刚才讲的这都是开场白,算是一个导论。现在世界经济出现了很多问题,当然说次贷危机是从美国开始的,美国经济出现了问题,但有一点不要忘记,美国的法学教育、法律服务是世界最好的。恐怕这样一个判断没有任何问题。大家可以看看,清华大学前些年的时候请了一个香港大学的教授何美欢,她写了一本论当代中国的普通法教育,她在当中提出一个基本

8、结论:“现代化的过程就是一个西方化的过程,乃至于一个美国化的过程。”她讲在法律服务方面,美国是第一流的。我想大家在座的各位都是律师都很清楚,现在美国律所不像在中国,当然我们现在根据WTO的规定,我们对中国的法律服务市场还有一个保护期,但是将来一旦放开以后,我们可以想象,美国律所可以动用它很大的力量,在中国很多律所挖人。现在不但中国律所面临很大挑战,现在香港、欧洲,包括我们的近邻日本、韩国,这些律师事务所都面临美国律所强大的压力。在法律服务市场方面,美国是做的最好的,在法学教育方面,美国也是做的最好的。为什么这样说?我们看一看,中国很多律所合伙人,做一些高端法律服务的律师事务所的很多合伙人、主任

9、,多多少少都有在美国读书的经历。我们现在很多在国内做法律服务、非诉业务做得比较好的律师,多少都有在美国读书的经历,大部分读过LLM,有一些读过JD。你看整个世界各个国家包括欧洲这样一些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或者主任,都有在美国读过书的经历。美国的法律服务是最好的,当然它离不开第一流的法学教育,这个基本结论也是没有问题的。为什么这样说?首先,美国律师协会ABA对整个的美国法院是有一个评估的,当然美国律师协会作为一种组织,它不但对美国的法学教育有很大的影响力,它甚至说对美国的最高法院大法官的组成都有一些影响。因为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的提名权隶属于总统,总统提名以后,一旦他上任以后,马上切断和行政权的联系

10、,总统不能再干预了。但是美国ABA有一个提名,拉一个名单,当然这个名单本身对总统没有出力,但不管怎么说,律师协会是一个非常权威的机构,这个机构本身的意见总统都是接受的。美国律师协会对整个美国法学教育有一个很大的影响力,大家想一想,美国律师协会是专门针对执业律师的,它会把它很多想法影响整个法律教育。美国律师协会ABA有这样一个机构叫麦卡特,每年输出一个报告叫麦卡特报告,它这个报告当中,它又提出来,美国的法学教育实际上在理论和实践之间存在一个鸿沟,它认为美国的法学教育、法学院做的还不够,它就认为应该提高法律技能和法学价值两个方面的培养。当然大家都是从中国法学院毕业的,我想大家都很清楚中国法学教育的

11、问题,如果美国存在理论和实践的鸿沟,那中国的这个鸿沟就更大了。我只是告诉大家这样一个现象,凡是美国ABA没有核准、没有通过的法学院教学方法和我国中国是相同的,基本上是满堂灌,强调理论,凡是它核准的一些法学院的教学方法和我们国内的法学院教学方法是完全不同的。ABA对整个法学院的影响,一方面是强调职业技能,还有一方面是强调职业价值。为什么职业价值非常重要呢?这样就说到这样的一个问题。实际上总体说来说,美国的强调职业道德也经过这样一个过程,在最初的时候,当然它在一开始的话,不能说没有发展。大家可以看看,现在美国的ABA推出一个律师执业行为示范规则,美国律师职业道德的范本尽管说对美国各个的州在法律上没

12、有什么影响力,但是美国的各个州按照美国律师协会这样一个范本,制定了自己的一些职业道德和规则。这个范本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有一个发展过程。出现这样的问题主要是在1970年初,美国总统尼克松的“水门事件”,这个“水门事件”对美国是一个很大冲击,为什么是一个冲击呢?大家都知道,美国在60年代面临一个民选运动,强调平等,约翰逊提出要建设一个伟大的社会,要求平等,人们开始怀疑权威,就出现了价值观混乱、嬉皮士,加上越战,对美国整个国家来说是很大的挫折。这个时候,又出现了“水门事件”,“水门事件”对美国造成进一步的伤害。关于“水门事件”话就比较长了,尼克松当时连选连任只是一步之遥,但因早年和肯尼迪竞选时阴差

13、阳错,并且尼克松对权力过分热衷,以致于他竞选时搞得特别紧张,美国又第一次通过电视直播的方式进行竞选。肯尼迪长得比他又帅,有人缘,又是一种新鲜的面孔,尼克松本身又是一个分子,不太符合社会的主流,长相也一般。在整个竞选过程中,尼克松表现得非常紧张,再加上肯尼迪家族很有钱,在整个美国花了很多钱打场子,最后就差一点点尼克松落败了。当然有人就讲:“你应该追查到底,看看到底存不存在辩的可能。”尼克松就说了:“这就是法治,我们必须要遵守、尊重它。”所以他就算了,他回到老家继续做律师去了。相对来说,尼克松不是一个好律师,因为他的志向不在于此,他想要从政,所以律师做得比较失败。但早年的竞选失败给他带来不好的影子

14、,所以,在第二次竞选时他就出了损招,他的手下到对手的竞选总部水门大厦安放了窃听器。总而言之,尼克松的“水门事件”最后被钉在了耻辱柱上。现在你看美国的总统排名,“最佳总统”比如林肯、华盛顿,“最差总统”直到现在尼克松还榜上有名,为什么?就是因为他撒谎,做了这样一种有人看来下三滥的事情。这个事情出了以后,当然作为中国人来讲觉得不可思议,毛泽东原话讲这叫“屁事”,女翻译不好意思翻译,毛泽东说你照直翻译。在一个专制的国家、文革的时代,觉得这是不可思议的事情,总统想干嘛就干嘛。这个事对美国的法律界、法律职业刺激非常大,为什么?总统的班底(All the Presidents Men)几乎全是律师出身,尼

15、克松就是律师出身。其实我们现在看一看,现在整个西方国家的政治家以律师出身的居多,像现在美国总统奥巴马、国务卿希拉里都是律师出身。为什么政治家以律师出身居多呢?因为律师这个职业的很多特质和政治家是相近的,比如他首先注重言辞,注重说服,我们中国的法学院很少有这样一门课叫法庭论辩,法庭论辩这门课是如何有效地提出证据,如何有效地说服陪审团,如何有效地说服对方,如何有效地说服你的当事人。还有,律师是比较理性的,懂得妥协,懂得谈判。除了这两个特质以外,律师还有一些其他的特质,凡是做得比较成功的律师衣食无忧,他不需要为日常生活打拼。还有,律师由于是“在野法曹”,他天然是一支和政府对抗的力量,不屈不挠,非常强

16、悍。相对来说,律师这个职业具备了和政治家相近的一些因素。尼克松总统的班底、这些政客们出现了这样大的问题,对整个美国的律师界是一个很大的冲突。如果说整个社会、整个公众对这个职业不信任的话,就会带来很大的问题,说到底还会影响你的商业。对律师这个行业比如说律协清除了一些害群之马,吊销营业执照,还有其他的一些惩戒,其实这些惩戒本身对律师行业是有利的,在商业上讲也是有利的,因为你给整个律师行业,给整个社会是一种非常廉洁、公正的形象,这对提高它的商业性都是有帮助的,是有好处的。所以正是因为“水门事件”这样的事情,就让美国律师协会痛下决心,要重整山河,清除害群之马。于是在“水门事件”以后,美国法学院学生在JD三年级时要开一门必修课司法伦理、律师职业道德,这是必修的。所有的其他的课程都是给当事人开的,但这门课是给你自己开的。美国就是这样的一个观念,当然他的法律人数量是最多的,美国的法律人有多少人?当然它这个“律师”(lawyer)是广义的,包括执业律师,也包括法官,也包括检察官。当然它的检察官就是我们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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