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筋焊接的作业指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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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作业指导书文件代号001.102010第1版第0次修订第十章:钢筋力学性能试验第一节:钢筋取样实施日期2010年2月5日参照规程编号序号检测项目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标准规范检验频次1抗拉强度HPB235370GB/T228-2002 GB/T232-1999GB 1499.1-2008 GB 1499.2-2010每批不大于60t同厂家同品种同规格同批号钢筋HRB335455HRB400540HRB5006302屈服强度HPB235235HRB335335HRB400400HRB5005003伸长率HPB23525HRB33517HRB40016HRB500154冷弯(直径6-25mm)均弯曲18

2、0度,无裂纹,弯心, HPB235=d、HRB335=3d、HRB400=4d、HRB500=6d作业指导书文件代号001.102010第1版第0次修订第十章:钢筋力学性能试验第一节:钢筋取样实施日期2010年2月5日参照规程编号电弧焊序号试验项目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标准规范检验批次1拉伸试验三个焊接接头试件抗拉强度均不得小于相应牌号,且至少有两个试件断于焊缝外,并成延性断裂,判定为一次合格。若有一个试件抗拉强度小于规定值,或2个试件在焊缝或热影响区发生脆性断裂,其抗拉强度均小于钢筋规定抗拉强度的1.1倍,应进行复检。JGJ/T27-2001JGJ/T27-2001每不多于200个接头为一批闪光对

3、焊1拉伸试验同上JGJ/T27-2001JGJ/T27-2001每不多于200个接头为一批2弯曲试验均弯曲90度,有2-3个试件外侧未发生破裂,评定为一次合格。当2个试件发生破裂,应进行复检。作业指导书文件代号001.102010第1版第0次修订第十章:钢筋力学性能试验第一节:钢筋取样实施日期2010年2月5日参照规程编号1、主要内容 主要规定了钢筋取样的组批原则、取样方法、取样长度等。1、 进场验收钢筋进场后,首先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产品标识牌及实物代码等。3、组批原则 按照同一批量、同一规格、同一炉号、同一出厂日期、同一交货状态的钢筋,每批重量不大于60t为一检验批,实施现场见证

4、取样;当不足60t也为一检验批,实施现场见证取样。2、 取样方法从三根钢筋中截取2根拉伸试件,2根弯曲试件,其中每根钢筋为一拉伸、一弯曲试件。截取时从每根钢筋的端头,截除500-1000mm钢筋后再取样。3、 取样长度4.1对于热轧光圆钢筋与热轧带肋钢筋(级钢)而言:拉伸试件长度一般为:L8d+2150mm弯曲试件长度一般为:LD+2.5dmm其中:d钢筋直径; D弯心直径(当d25mm时,D3d,当d25mm时,D4d)4.2对于热轧圆盘条而言:拉伸试件长度一般为: L13d+2150mm弯曲试件长度一般为:LD+2.5dmm其中:d钢筋直径; D弯心直径(一般为0.5d)作业指导书文件代号

5、001.102010第1版第0次修订第十章:钢筋力学性能试验第二节:钢材拉伸试验实施日期2010年2月5日参照规程编号GB/T228-2002 1.试验目的 测定钢材的屈服强度、抗拉强度Rm和断后伸长率A等,以评定钢材的质量。2.使用范围 适用于金属材料相关产品标准规定试件的力学性能试验,不适用于金属焊接接头的力学性能试验。3.仪器设备3.1拉力试验机或万能材料试验机 示值误差在1%;使用时,刻度盘的选择应使试件预期破坏载荷在刻度盘全量程的20-80%之间。3.2测量工具如带尖游标卡尺、钢直尺等。4.试验步骤4.1测截面尺寸4.1.1如有关标准或协议允许,可采用标称尺寸计算圆线材的原始横截面积

6、(如钢筋、盘条、光圆等钢材)。4.1.2矩形试件(或经机加工试件,如钢板、角钢、槽钢、外径大于30mm的金属管等钢材)横截面尺寸应在标距的两端及中间处测量其宽度和厚度,选用三处测得横截面积中最小值,并按公式SO=ao.bo进行计算。4.1.3圆形试件(或经加工,如直径较大的圆形结构钢等)横截面直径应在标距的两端及中间处两个相互垂直的方向上各测一次,取其算术平均值,选用三处测得横截面积中最小值,并按公式SO=1/4dO2进行计算。4.1.4圆管试件横截面积尺寸(外径和壁厚)应在管的一端两个相互垂直的方向各测一次外直径,取其算术平均值。在同一管端圆周上相互垂直方向测量四处管壁厚度,取其算术平均值。

7、用平均外径和平均壁厚计算的横截面积作为标距内的原始横截面积,按公式SO=ao(DO-ao)。原始横截面积所保留的有关数字按有关标准或规范进行。作业指导书文件代号001.102010第1版第0次修订第十章:钢筋力学性能试验第二节:钢材拉伸试验实施日期2010年2月5日参照规程编号GB/T228-2002 4.2试样原始标距的标记和测量4.2.1可以用两个或一系列等分小冲点或细划线标出原始标距,标记不应影响试样断裂,对于脆性试样和小尺寸试样,建议用快干墨水或带色涂料标出原始标距。如平行长度比原始标距长许多(例如不经机加工试件),可以标出相互重叠的几组原始标距。4.2.2对于比例试样原始标距的计算值

8、,应修约到最接近5mm的倍数,中间数值向较大一方修约。 注:试件原始标距与原始横截面积有Lo=kSO关系者称为比例尺寸。4.2.3原始标距应精确到标称标距的1%。4.3将试样夹紧在试验机上后,进行加荷。4.4屈服强度的测定: 屈服强度是指当金属材料呈现屈服现象时,在试验期间达到塑性变形发生而力不增加的应力点,应区分上屈服强度和下屈服强度。上屈服强度ReH是指试样发生屈服而力首次下降前的最高应力;下屈服强度ReL是指在屈服期间,不计初始瞬时效应时的最小应力。测定上屈服强度时,材料弹性模量150000MPa条件下,应力速度应控制在6-60MPa/S内;测定下屈服强度,在试件平行长度的屈服期间应变速

9、率应在0.00025/s-0.0025/s之间,应力速度和应变速率尽可能保持恒定。呈现明显屈服(不连续屈服)现象的金属材料,相关产品标准应规定测定上屈服强度或下屈服强度或两者。若未具体规定,一般只测定下屈服强度(例如钢筋、盘条等钢材)。上、下屈服强度的测定采用下述方法:4.4.1图解方法:试验时记录力-延伸曲线或力-位移曲线。从曲线图读取力首次下降前的最大力和不计初始瞬时效应时屈服阶段中的最小力或屈服平台的恒定力。作业指导书文件代号001.102010第1版第0次修订第十章:钢筋力学性能试验第二节:钢材拉伸试验实施日期2010年2月5日参照规程编号GB/T228-2002 将其分别除以试件原始

10、横截面积(SO)得到上屈服强度和下屈服强度(见图1)。仲裁试验采用图解方法。4.4.2指针方法:试验时,读取测力度盘指针首次回转前指示的最大力和不计初始瞬时效应时屈服阶段中指示的的最小力或首次停止转动指示的恒定力。将其分别除以试件原始横截面积(SO)得到上屈服强度和下屈服强度。4.5抗拉强度(Rm)的测定 抗拉强度是指相应于最大力(Fm)的应力。可采用图解方法或指针方法测定抗拉强度。 对于呈现明显屈服(不连续屈服)现象的金属材料,从记录的力-延伸或力-位移曲线图,或从测力度盘,读取过了屈服阶段之后的最大力(见图2);对于呈现无明显屈服(连续屈服)现象的金属材料,从记录的力-延伸或力-位移曲线图

11、,或从测力度盘,读取试验过程中的最大力。最大力除以试件原始横截面积(SO)得到抗拉强度。 屈服过后或只需测定抗拉强度时,试验机两夹头在力作用下的平行长度的应变速率不应超过0.008/s。4.6断后伸长率(A)的测定:断后伸长率是指断后标距的残余伸长(Lu-Lo)与原始标距(Lo)之比的百分率(见图3)。对于比例试件,若原始标距不为5.65SO,符号A应附以下脚注说明所使用的比例系数,例如,A11.3表示原始标距(L0)为11.3SO的断后伸长率。对于非比例试样,符号A应附以下脚注说明所使用的原始标距,以毫米(mm)表示,例如A80mm表示原始标距为80mm的断后伸长率。为了测定断后伸长率,应将

12、试件断裂的部分仔细地配接在一起使其轴线处于同一直线上,并采取特别措施确保试件断裂部分适当接触后测量试件断后标距。原则上只有断裂处与最接近的标距标记的距离不小于原始标距的三分之一情况方为有效。但断后伸长率大于或等于规定值,不管断裂位置处于何处测量均为有效。作业指导书文件代号001.102010第1版第0次修订第十章:钢筋力学性能试验第二节:钢材拉伸试验实施日期2010年2月5日参照规程编号GB/T228-20025.计算与评定5.1计算5.1.1按上述方法分别计算试件的屈服强度(上屈服强度、下屈服强度)、抗拉强度、断后伸长率。5.1.2性能的数字修约: 屈服强度、抗拉强度值在200MPa-100

13、0MPa情况下修约到5MPa;断后伸长率修约到0.5%。修约按四舍六入五单双法进行。其修约法为:尾数2.5,修约为0;2.5尾数7.5者修约为5;尾数7.5者修约为10。5.2评定5.2.1屈服强度、抗拉强度、伸长率均应符合相应标准中规定的技术要求。5.2.2试验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试验结果无效,应补做同样数量试样的试验。(1) 试样断标距外或在机械刻线的标距标记上,而且断后伸长率小于规定最小值;(2) 试验期间设备发生故障,影响了试验结果。5.2.3任何检验如有某一项试样结果不符合标准要求,则从同一批中再取双倍数量的试样进行该不合格项目的复验。复验结果(包括该项试验所要求的任一指标)即使有一

14、个指标不合格,则该批视为不合格。6.支持性文件6.1 GB/T228-2002金属材料 室温拉伸试验方法作业指导书文件代号001.102010第1版第0次修订第十章:钢筋力学性能试验第三节:钢材弯曲试验实施日期2010年2月5日参照规程编号GB/T232-19991. 试验目的 用于检验钢材承受规定弯曲角度的弯曲变形性能。2. 适用范围 适用于金属材料相关产品标准规定试验的弯曲试验,测定其弯曲塑性变形能力。不适用于金属管材和金属焊接接头的弯曲试验。3. 仪器设备3.1弯曲试验机或万能材料试验机及不同直径的弯心。3.2厚度或直径不大于4mm的试样,可用虎钳作试验。4. 试验步骤4.1据相关产品标准规定,选择合适的弯心,并安装于试验机上。4.2调整试验机的支辊间距离。支辊间距离按下式确定: L=(d+3a)0.5a 式中: L支辊间距(mm) d弯心直径(mm) a试样厚度或直径或多边形横截面内切圆直径(mm) 此距离在试验期间保持不变。4.3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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