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县推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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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区县推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实施方案为全面落实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的“力争用三年时间,实现全市农村道路交通秩序明显好转,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明显增强,交通安全事故明显下降”目标要求,深入推进全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努力实现“事故降低、群众受益,社会稳定”的多赢效应目标,特制定X县全力推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系列重要讲话和中省市安全生产会议精神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管防并举,综合施策”的方针,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创新管理模式,全面构建“政府主导统领,职能部门协作,层级联勤联防,社会资源互补”的农村道路交通安

2、全社会化管理工作格局,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交通保障。二、工作目标任务今年是全面落实市政府三年目标任务的最后一年,主要任务是建立健全县、镇(街道)、村三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做牢基础工作,夯实目标责任,构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新格局;深入排查治理农村地区国、省道和农村主干道沿线交通安全隐患,改善农村道路通行条件,努力实现全县农村道路交通事故明显下降,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交通事故的工作目标。三、工作原则(一)政府主导,部门联动。按照“一岗双责、党政同责”和“属地管理、分级监管”的原则,建立健全覆盖县、镇、村的三级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网络,定期研究、统筹安排、联合管控,全面

3、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二)标本兼治,综合施策。坚持从源头上解决,从根本上治理,完善交通安全设施,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农村地区机动车驾驶人和车辆的日常管理,切实提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整体水。四、工作措施(一)建立完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三级网络”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1.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成立全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分管交通副县长任副组长,公安局、交通局、安监局、财政局、教育局、农业局、农机局、市场监管局、广电中心等部门负责同志以及各镇(街道)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交警大队,办公室主任由交警大队队长同志兼任,具体

4、负责组织协调、督导检查等日常各项工作。2.完善镇(街道)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工作机制。各镇(街道)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简称交安办),由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兼任主任,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副镇长(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兼任副主任,主持交安办日常工作,成员由镇(街道)派出所、交警中队、中心校、农牧综合服务站、农管站等单位负责人组成,日常事务由镇交安办负责牵头协调实施。3.健全村级农村交通安全管理站组织机构。各行政村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站(简称交安站),并设立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确定2名交通安全协管员,与农村警务室合并办公。(二)明确职责任务1.县农村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农村道

5、路交通安全管理实施方案,安排部署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定期分析形势,及时补齐短板;协调相关部门,争取人财物支持,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协调组织全县农用车大排查、大整治和大宣传专项整治活动,指导镇交安办、村交安站、辖区交警中队落实“八个一”工程(一车一档、一人一档、一户一张宣传单、一户一份承诺书、一巷一条标语、一村一个曝光栏、一路一排查、一村一个管理队伍)。2.镇(街道)交安办: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辖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开展乡村道路日常管理和养护;落实村交安站人员待遇、工作考核,指导开展工作;8月底前组织完成“八个一”工程;庄里镇庄南村、流曲镇太村、淡村镇石桥村各建立1处交

6、安劝导站;年底前,管辖区域内至少各建立一处交安劝导站。3.村交安站:负责本村村民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驾驶员和村民的交通安全意识、法律意识和自我防护意识;对涉村道路交通事故及时报警、保护现场并组织救援,积极协助公安交管部门做好事故调解和善后处理工作;及时劝阻纠正村民违法驾车、违法载人等行为,防患于未然;收集、整理本村机动车和驾驶员的基本信息,督促村民及时办理相关证照和手续;积极协助镇(街道)交安办、交警中队做好村道路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时采取防范措施,有效应对雨、雪、雾等恶劣天气,预防交通事故发生。4.交通局:负责制定农村道路客运发展规划,整合、规范农村客运

7、市场,加大农村地区非法载客运营查处;严格农村运输企业的资质审查,指导、督促运输企业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安全行车制度,督促做好车主、驾驶人员的培训教育、资质审查及从业资格证的发放管理;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及镇(街道)做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完善县乡道路的交通安全设施建设;严格落实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用的“三同时”制度,严把农村公路建设质量标准关口;指导基层开展相关业务工作,配合公安交管部门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秩序整治;落实资金保障,每年从省补养护工程经费中列支一定资金用于县乡道路安全设施建设、维护和隐患治理工作;从省、市级安保工程经费中安排一定资金用于农村道路安全设施建设,8月底

8、前对全县农村道路及与国省道十字交汇口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对有安全隐患的要设立交通警示标牌和减速带等。5.交警大队: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指导镇(街道)交安办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负责镇交通安全专干、村协管员的业务培训;协助交通运输部门做好公路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根据辖区内道路交通管理情况,适时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负责道路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拿出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分析报告,给交通部门提供有价值的道路治理依据。6.农业局、农机局:负责做好拖拉机的登记和技术检验,严格执行拖拉机报废、淘汰规定;负责农业机械上道路(县乡以下道路)的交通安全;加强农机驾驶员安全知识和驾驶技能的

9、教育培训,严格驾驶人员的考试和发证工作;积极开展农业机械在农村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参与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联合执法行动,查处农机驾驶人员的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指导各镇(街道)进行机耕道路建设。7月底前将全县农机车辆及驾驶员信息汇总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7.广电中心:积极主动做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宣传,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采取典型案例以案说法、道路交通安全法规解读、设立曝光台等多种形式,普及交通安全常识,提高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8.教育局:负责全县所有学校开设交通安全课程,加强学校师生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落实各学校校车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严把校车准入关;积极配合交警、交通等部门做好接送学生车辆使用情况

10、的监管督察,严厉打击非法校车运营,严禁使用非制式车辆接送学生。8月底前将全县有接送学生校车的管理人员及驾驶员名册、车辆信息等报领导小组办公室。9.财政局:负责根据X省农村道路安全隐患治理资金保障指导意见和市政府关于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相关资金纳入财政预算,重点保障农村道路安全隐患治理、安全宣传、农村安全信息系统建设以及农村“两站两员”建设工作经费。10.市场监管局:加强车辆销售市场监管,对全县车辆销售市场进行一次排查,从源头上禁止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流入市场。11.其他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规定,积极开展农村道路安全管理工作。(三)完善农村道路交通基础设施

11、建设,改善农村道路通行条件1.排查治理道路隐患。交通、交警等部门负责开展农村道路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进一步完善农村交通基础设施,改善道路通行条件。今后凡新建、改建的农村道路,要严格落实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用的“三同时”制度,确保从源头消除安全隐患。2.加强隐患防范管控。由交通部门牵头,各镇(街道)配合,在农村道路的急弯陡坡、临水临崖、连续长下坡及道路交叉口等路段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完善隔离、防撞、减速等防护设施;鼓励有条件的镇(街道)在临国、省道和县乡道路的村口、路口、交叉口等事故多发地安装交通安全电子监控设备。3.加强农村道路管护。要强化农村道路管理和养护工作,进一步完善检查、考核、奖惩机

12、制,将农村道路安全设施建设、维护和隐患治理纳入养护工程范围。同时,要把影响农机安全的机耕道路建设纳入工作日程,改善大中型农业机械通行条件。4.改善农村通行条件。交通、交警、安监、农机等部门要对道路通行条件进行综合评估,在符合客车通行条件的农村线路投放运力,以满足群众的出行需求。加强对面包车、农用车、机动三轮车的监管力度,严禁非法载客。对所有农用车一律喷涂“严禁载人”、“载人违法”标语;对符合报户条件的一律报户挂牌,不具备报户条件的只能从事农田作业,不得上路行驶;所有农用车一律不得违法载人,一经发现,从严从重处理。达到淘汰报废标准的,坚决予以淘汰报废。(四)严格路面执法管理,整治道路通行秩序1.

13、组织开展农村交通秩序专项整治。交警部门牵头,组织交通运输(路政、运政)、农机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重点整治酒驾、无牌无证、农用车非法载人、“三超一疲劳”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2.建立农村地区车辆和驾驶员管理台帐。交警、农机等部门要对农村地区的人、车、路进行全面排查,建立涵盖农村地区车辆、驾驶人、道路隐患、宣传教育等内容的管理台账。3.建立劝导服务机制。各镇(街道)要在农村道路的主要出入口设立“交通安全劝导服务点”,由村民担任劝导员,劝阻纠正面包车超员超载、货车、农用车、三轮车违法载人、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及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各镇设立的“交通安全劝导服务点”要不少于本辖区内行政村总数的20%。(

14、五)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提高农民交通安全意识1.创新交通安全宣传方式。各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要从实际出发,结合群众出行特点,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生动形象、喜闻乐见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2.创设交通安全宣传阵地。宣传部门要进一步创新宣传方式,扩大宣传覆盖面,充分发挥电视台、电台、报纸等主流媒体优势,宣传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知识。交警大队要购置流动宣传车,深入农村宣传交通安全政策法规、基本常识等。镇(街道)按一户一张宣传单、一户一份承诺书、一巷一条标语、一村一个曝光栏的要求开展交通安全宣传。3.积极开展安创建活动。各镇(街道)要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安镇”“安村组”“安学校”等创建活动,表彰一批农村道路交通

15、安全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通过以点带面、典型引领,达到创建一个、带动一片、影响一方的效果。(六)强化督查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对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和年度内发生2起以上较大事故的,报告县委、县政府在年度考评时“一票否决”。同时建立专题督导机制,对重点工作任务定期督导检查,推进落实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基础建设、经费保障等工作,检查考核各单位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情况。五、工作要求(一)提高思想认识。各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严峻形势,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坚持从人、车、路等关键环节入手,不断强化源

16、头监管、路面管控和安全教育,认真总结经验,创新管理模式,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全力推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二)严格责任追究。对辖区内发生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或没有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分别予以通报批评;对因管理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推诿扯皮不作为造成事故的,特别是造成较大安全事故的,依法严厉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三)强化信息报送。7月底前,各镇(街道)要将镇交安办、村交安站机构设置、人员组成、交安劝导员等信息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其它报送事项按时限要求报送;各有关部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机构、联络员等信息同期报送。同时建立每月底报小结、年终报总结制度,重要信息及时报送,确保信息畅通、上下联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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