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对象及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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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考试对象及条件 考试对象: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和申请认定其他种类教师资格的人员。 报考条件: 1.户籍或档案在重庆市; 2.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学历; 3.与申请资格种类学历要求相符的教育学、心理学课程修学成绩合格; 4.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其中申请语文学科的要求达到二级甲等水平,其他学科的要求达到二级乙等水平。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补修 作者: 来源: 更新日期:2010-7-20 阅读次数:33686 1获得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修学成绩合格证明的途径(1)在校期间必修或选修了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且成绩合格,由所在学校教务管理部门或档案保管机构出具加盖公章的成绩单。(2)参加高

2、等教育自学考试,取得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成绩合格单。(3)参加重庆市补修机构(机构名单在教师资格网上公布)组织的补修且成绩合格。2.补修对象非师范教育类专业的学生和申请其他种类教师资格的人员,凡未通过以上(1)、(2)两种途径取得修学成绩合格证明的,均要参加补修。在校学生可在大一、大二时参加补修,但必须是应届毕业生才可以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3.补修要求补修内容:教育学、教育教育心理学两科;补修层次:分为小学(含幼儿园)、初中、高中(含中职)三个层次;补修形式:分面授和自学两个阶段,其中面授不少于36学时。面授期间将严格考勤,缺课三分之一及以上者,视为补修不合格。考生可在公布的补修机构名单中

3、任意选择其中一个报名补修,补修合格成绩在重庆市范围内均有效,成绩没有规定有效期。4. 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补修实施机构名单5.重庆教育学院2010年补修安排重庆教育学院每年组织4次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补修。补修的上课时间分别为:1月、4月、7月和10月,一般在上课前一个月报名,报名通过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的报名、上课、成绩发布等安排详见重庆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网站通知(http:/),咨询电话:86380495。2011年1月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补修时间为:2011年01月14日17日,上课时间为早上8:30-12:00,下午13:00-16:30。6.其他补修机构2010年补修安排各补修机构根据具体情况灵活安排补修时间,报名方式、上课时间均有区别,具体安排请咨询各补修机构。网 上 报 名春季考试的网上报名时间原则上每年3月初,秋季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时间原则上每年9月初,考生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并打印教师资格考试信息确认表。 注意: 报名前请先准备电子照片(114像素(宽)156像素(高),文件小于19kb,文件格式为JPG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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