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第1期海事仲裁(上海)通讯内刊简报

上传人:策**** 文档编号:796140 上传时间:2017-05-14 格式:DOC 页数:8 大小:49.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2009年第1期海事仲裁(上海)通讯内刊简报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2009年第1期海事仲裁(上海)通讯内刊简报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2009年第1期海事仲裁(上海)通讯内刊简报_第3页
第3页 / 共8页
2009年第1期海事仲裁(上海)通讯内刊简报_第4页
第4页 / 共8页
2009年第1期海事仲裁(上海)通讯内刊简报_第5页
第5页 / 共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2009年第1期海事仲裁(上海)通讯内刊简报》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09年第1期海事仲裁(上海)通讯内刊简报(8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 0海事仲裁(上海)通讯CMAC ( SHANGHAI) NEWSLETTER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上海海事仲裁院) 主办 2009 年第 1 期(总第 43 期)【近期消息】海仲上海分会启用“上海海事仲裁院”名称2009 年 1 月 8 日下午,在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第十七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海仲副主任于健龙在汇报海仲 2008 年工作和 2009 年工作计划时宣布,经中国贸促会批准,海仲上海分会将同时启用“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上海海事仲裁院”的名称。这一举措将进一步按照国际惯例,充分发挥中国海事仲裁优良品牌的作用,有利于促进上海国际航运中心的海事法律服务工作。海仲将隆重纪念成立五十周年

2、,国际海商法界人士来信祝贺2009 年 1 月 22 日是海仲五十周年纪念日。海仲准备于今年五月份在北京和上海两地举办系列活动,目的是为更好地总结海仲工作经验,从深层次探讨海仲发展规划和措施,以适应中国航运物流发展的需要,提升中国成为亚太地区海事仲裁中心。筹备活动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目前,海仲秘书处已陆续收到国际组织和友好人士的贺信贺电,热烈祝贺海仲成立五十周年,希望海仲在国际海事仲裁领域内发挥更重要的作用。他们是:英国海事仲裁员协会主席、BIMCO 董事 John Tsatsas 先生;西班牙海事仲裁员协会主席、国际海事组织委员Jose M.Alcartara 先生;美国纽约海事仲裁员协会主

3、席 Klaus.C.J.Mordhorst 先生,以及前任八位主席;日本航运交易所顾问 Toshio Matsumoto 先生;澳大利亚国际商事仲裁中心主席Doug Jones AM 教授;巴西海商法副主席 Rucemah Leonardo Gomes Pereira 先生;智利瓦尔帕莱索地区仲裁调解中心主席 Waldo Del Villar Mascrdi 先生;希腊海商法协会副主席、海商法资深律师仲裁员 Nicholas G. Scorinis 先生;亚太区域仲裁组织主席杨良宜先生;地中海海事仲裁协会秘书长、意大利资深海事仲裁员 Mario Riccomagno 先生;国际著名海商法专家、

4、海仲资深仲裁员、加拿大麦吉尔大学 Willian Tetley 教授等。 海仲上海分会走访董家渡、崇明、外高桥海事处经过两年多的实践,上海海事调解中心受理了近十起海事案件,争议标的达人民币6,000 多万,受到了当事人及其保险公司、保赔协会的好评。春节前后,为进一步推进上海海事调解中心工作的开展,海仲上海分会派员先后走访了上海海事局董家渡海事处、崇明海事处、外高桥海事处进行调研座谈。各海事处主管领导对上海海事调解中心的工作表示支持,认为海事行政机关主持海事调解工作,不仅牵涉精力过多,且效果并不理想,而由上海海事调解中心进行调解,能够充分发挥“民间调解” 、 “调解与仲裁相结合”的优势,迅速高效

5、地解决海事纠纷。各海事处同志介绍了近年海上事故发生情况及案件主要类型。在实践中,一线工作人员向当事人发放了上海海事调解中心的宣传页,并推荐当事人通过上海海事调解中心处理争议。目前,上海海事调解中心工作还处于起步过渡阶段,由于海 1事处掌握海上事故的第一手资料,所以建议海事调解工作应当有海事调查官的参与,才能保证海事调解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进行。海仲上海分会认真听取了各海事处的意见和建议,表示将加强与各海事处的沟通和联系,及时向当事人做好宣传工作,使上海海事调解中心的工作有更大突破。海仲秘书处拜访中国海事局2009 年 2 月 4 日,海仲副秘书长陈波、海商法协会副秘书长安瑞及王英民

6、一行三人拜会了中国海事局。中国海事局刘功臣局长亲自接见,中国海事局徐春处长、胡希臣船长共同参加了此次座谈。陈波副秘书长首先向刘局长介绍了海仲近几年的发展和受案情况,尤其是海仲上海分会与上海海事局合作成立的“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上海海事调解中心”的工作情况。刘局长对于上海海事调解中心的工作予以肯定。刘局长指出,海事局与海仲合作成立海事调解中心是一个好事情,既发挥了海事局的专业优势,又结合了海事仲裁快捷方便、裁决具有约束力等仲裁优势,妥善高效地解决了海事纠纷,当事人的满意度很高,达到了“三赢”的效果。 刘局长同时对于海仲与海事局开展进一步合作提出了要求和希望。刘局长指出,要把上海海事调解中心的工作好

7、好总结,成功的经验要予以推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进行改进。海仲将与中国海事局联合商讨进一步合作事宜,继续推进调解与仲裁相结合的海事调解模式,为当事人提供更好的法律服务。宁波国际航运服务中心正式运行新建成的宁波国际航运服务中心,于 2009 年春节后上班第一天正式启用,刚进驻的200 多名员工准时到岗,开始了“一站式”多功能航运大通关服务。宁波国际航运服务中心位于宁波东部新城,是集大通关与综合政务、电子口岸与第四方物流、航运及服务企业于一体的窗口服务平台。中心分三大功能区,即政务通关服务区、航服企业集聚服务区、第四方物流和电子口岸平台。 宁波国际航运服务中心 2008 年 12 月 29 日中心

8、试运行后,宁波海关、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宁波海事局、宁波贸促会等第一批进驻的近 200 人,已在航运中心设口岸通关业务审批窗口。通过联合办公,中心将为宁波口岸的集装箱进出口提供便捷、高效的“一站式、一条龙”通关服务;宁波口岸港航、物流、船货代理、金融、保险、法律事务和商务等 43 家各类航运和服务企业在航运中心开设 47 个柜台式窗口及相应的 11 个办公室窗口,集中办理多种业务,打造“航运大超市” ,为客户提供便利。宁波国际航运服务中心的运行,对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在宁波地区的业务开展带来相当大的便利,宁波办事处将利用这个窗口,积极地宣传海事仲裁业务,为海事仲裁事业在宁波地区的发展而努力。

9、(海仲宁波办事处供稿) 第十七届国际海事仲裁员大会增加“航运专题日”邀请航运技术专家参与国际海事仲裁界最具影响的两年一次的国际海事仲裁员大会将于 2009 年 10 月 5 日至10 日在德国汉堡举行,第 17 届大会的承办机构是德国海事仲裁协会。中国海事仲裁委员将组团参加此次大会。现大会议题审稿组决定改变以仲裁员、律师等为主体的传统模式,准备增设“航运专题日” ,以期吸引更多航运界专业人员参与,如船东、承租人、船舶管理人、船货经纪人、 2海事监管人员、船级社、救捞人员、船舶建造人员等,鼓励这些专家在航运专题日以自身的专业经验通俗易懂地介绍航运技术知识,与海事仲裁员和律师们分享,加强海事法律与

10、技术的互动,促进国际海事争议的有效解决。 另,如有意参加此次大会并作发言者,请于 2009 年 3 月 15 日前将论文提纲提交至大会组委会,而正式论文请于 2009 年 6 月 15 日前提交。详细情况请浏览大会网页:,也可向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秘书处咨询。 贸仲/海仲召开主任会议、委员会议和新春联谊会2009 年 1 月 8 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召开第十七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会议着重总结了贸仲、海仲去年的工作和成绩,并对今年的工作做了总体部署。中国贸促会会长、贸仲/海仲主任万季飞在大会上致辞。贸促会副会长、贸仲/海仲副主任董松根主持会议。贸仲/海仲副主任兼秘书长

11、于健龙向大会做了贸仲/ 海仲 2008年工作报告。其中海仲去年受案量取得重大突破,共受理案件 60(北京总会 26 件,上海分会 34 件) ,审结案件 41 件,争议标的为人民币 11,257 万元,案件的执行情况也很好。在委员会议召开之前,贸仲、海仲召开了主任会议。贸促会副会长、贸仲/海仲副主任董松根主持会议。贸仲/海仲副主任兼秘书长于健龙向各位主任汇报了两个仲裁委员会 2008年工作情况和 2009 年工作计划,会议还就预定的各项议题进行了审议,通过了贸仲网上仲裁规则 、 贸仲、海仲仲裁员培训规定 、 海仲增聘仲裁员名单 。各位主任提出了很多很好的意见和建议。涉及到海仲发展问题,主任们认

12、为,海仲应进一步走出去,充分利用发展空间,做好专业格式合同的基础工作,在物流、海事、渔业等领域加强宣传调研,加强与各专业行业协会的联系与合作,在海峡两岸已经直通的形势下,发挥法律服务的优势;在法院无法涉足的情况下,海仲应起到积极的民间调解与仲裁作用。主任们赞同董副会长在海仲上海分会五周年庆典会上宣布的海仲近期发展目标,即通过服务于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工作,提升中国成为亚太地区的海事仲裁中心。当晚贸仲和海仲还举办了新春联谊会,万季飞主任在联谊会上致辞。他对贸仲、海仲全体仲裁员和广大干部职工的辛勤工作表示感谢,对社会各界朋友的关心和支持表示感谢,并祝愿各位来宾在新的一年里身体健康,工作顺利!【工

13、作计划】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二九年工作计划2008 年,海仲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全年共受理案件 60 件,受案争议金额为人民币11,257 万元。受案数量与上年相比有较大幅度的增长,受案争议金额也有所增加。2009 年海仲会再接再厉,在第十七届委员会的领导下,在广大仲裁员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将继续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1、以海仲成立 50 周年为契机,开展多种形式的纪念、宣传活动,进一步提升海仲专业仲裁、权威仲裁的形象。2、积极推动有关海运、造船格式合同的制定、推广工作,为广大航运、修造船企业提供服务,并以此为基础促进中国企业采用中国仲裁解决纠纷,促进有关方面仲裁工作的开展。3、加强仲裁员和秘

14、书人员的培训工作。仲裁员的培训工作进一步做到制度化、经常化,为仲裁员提供良好的交流、培训平台。加强对秘书处工作的管理,加强秘书人员的教育和培训,进一步提高秘书人员的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同时要加强对海仲各办事处的业务指 3导和人员培训工作,充分发挥办事处的网络作用。4、加强海仲上海分会的工作,为海仲在上海地区的长远发展做全盘考虑;加强与上海市各级政府和部门联系,进一步落实航运格式合同中海事仲裁条款的推广工作。5、进一步做好海事调解工作,积极推动江苏、辽宁、山东、广东等地海事调解中心的设立与海事调解工作的开展。在总结上海海事调解中心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对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海事调解中心调解规则做适当的

15、修改,以更符合海事调解工作的实际情况,有利于业务工作的深入广泛开展。同时,继续做好物流、渔业领域的仲裁工作的开展。6、加强与立法、司法、行政部门的沟通,争取有利于仲裁的良好外部环境,促进有关方面法律的完善与进步。7、进一步做好对外宣传工作,编辑出版英文版的海事仲裁案例(1997-2008)选编,对海仲网站英文版进行更新,做好第十七届国际海事仲裁员大会的组团工作。8、以两岸直航为契机,促进两岸海事法律及仲裁之间的相互交流与合作。【海外报道】欧盟反垄断仍然任重道远长期以来,国际航运业享有反垄断豁免,并形成一套独特的经营方式。但近几年来,欧州的反不正当竞争部门改变了对航运业的立场,不仅班轮公会因违反

16、反垄断法而受处罚,而且与航运相关的行业也受到了冲击。日前,欧盟委员会就对 Bridgestone, Dunlop Oil & Marine/Continental, Manuli, Parker ITR 和 Trelleborg 公司开出了一亿三千一百万欧元的罚单,这五家公司在 1986 年至 2007年组成航海用输油软管卡特尔,并共同制定航海用输油软管(航海用输油软管专门用于向/从油轮输运原油)的价格,协商分配报价和市场,相互交换敏感商业信息;违反了欧盟条约第 81 条和欧洲经济区协定第 53 条对卡特尔和限制性经营的禁令。同样受到影响的还有保险业。欧洲的集体豁免条例(BER)对保险业使用的格式保单给予限制竞争豁免权,但欧盟委员会下属的竞争总署认为集体豁免条例对于格式保单的规定不符合反不当竞争法,主张修改集体豁免条例;并将在 09 年 3 月底向欧洲议会提交对集体豁免条例的立法反馈和修法建议的草案。目前,欧盟委员会对是否要修改集体豁免条例仍举棋不定。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大杂烩/其它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