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右后旗医改五项重点改革工作总结暨回头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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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察右后旗医改五项重点改革工作总结暨基层综合改革“回头看”活动情况汇报一、医改五项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近年来,我旗按照自治区、市要求,以破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为出发点,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采取一系列综合措施,全面推进五项改革重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一)巩固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1、扩大基本医疗保障覆盖面,基本实现全民医保认真宣传、贯彻落实各级优惠政策,新农合参合率逐年提高,2009年参合109738人,参合率60%,常住人口96628人,参合率113.5%,比2008年增加4090人。2010年参合121535人,参合率65.95%;常

2、住人口92351人,占常住人口的参合率131.6%。2011年全旗参合农牧民130586人,参合率户籍人口74.62%、常住人口138.7%,比2010年提高了4.92个百分点。2、全面提升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增强保障能力从2011年开始,各级财政对新农合的补助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年120元提高到了200元,我旗及时向农牧民宣传这一惠农政策,并按照全市安排率先实行了门诊统筹,苏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门诊报销比例为50%,封顶每人不超40元。新农合大病补偿最高支付限额达到了3.5万元,为农牧民人均纯收入的8.3倍,特殊重大疾病补偿最高支付限额达到了6万元。对低保户、五保户经医保报销

3、后仍难以负担的医疗费用开展了门诊救助,取消了住院救助病种的限制。3、提高基本医保经办管理水平,方便群众就医结算(1)大力推广就医“一证通”、报销“一卡通”。患者在自治区、市、旗、乡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看病,患者可凭合作医疗证,报销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先行垫付。(2)为方便群众报销,我旗合管办从今年开展上门服务,每月每乡定时定点两天下乡报销。对低保户、五保户、计生户的报销比例提高10%。(3)2011年全旗共报免医药费用2055.65万元。(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稳步实施1、扩大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实现基层全覆盖(1)从2011年8月1日起,全旗政府举办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实行基本药物制度,全

4、部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2)苏木乡镇卫生院全部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按照全区统一规定的招标、配送及价格进行采购、销售,从2010年3月1日起开始实施。卫生院每月底将采购药品的合同、收据复印件以及当月药品销售明细报财政局,财政局审核后按照药品20%的利润补助药品差价。2、建立规范基本药物采购机制,重塑基层药品供应保障体系(1)各实施医疗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自治区增补药物目录药品,实行药品网上集中招标采购。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辖区内一般卫生院、嘎查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的采购工作。(2)成立旗药品集中采购配送管理中心,负责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相关的日常管理工作。采购完成后,

5、经旗药品集中采购管理中心,按医疗机构采购计划分送 旗医院、各中心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各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辖区内一般卫生院、嘎查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的药品配送、调拨工作。(4)从2010年3月1日起,我旗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始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了基本药物(含自治区增补药物),覆盖率达100%。同时,中心卫生院从2010年3月1日起已经实行药品零差价销售,旗医院今年8月1日实行药品零差价销售。(5)组建了基层药物配送财务集中核算中心(设在卫生局计审股)。与局属各单位签订了基本药物配送合同。由旗财政设立药品采购周转金专户,然后集中支付

6、给配送企业。通过认真开展基本药物临床使用培训工作,大力推行国家基本药物。2011年政府办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使用率为100%。随着医改工作的深入推进和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全旗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呈现出门诊量、住院量、业务收入上升,药品价格、次均门诊费用、次均住院费用下降的“三升三降”。3、全面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建立新的运行机制(1)建立补偿机制,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一是苏木乡镇卫生院国家正式职工工资财政全额拨付,集体人员工资在原有基础上每人每年增加4000元,2013年达到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待遇;二是为每所苏木乡镇中心卫生院每年核定公务经费10万元,2012年卫生院遵循“定额核算、收支平衡

7、、超额补助”的原则,将后每所中心卫生院将达到20万元左右。2011年为6所中心卫生院配备小型救护车各一辆。三是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后,旗财政给予卫生院补贴20%的药品利润。并将苏木乡镇卫生院公务经费、药品差价补助等按年度列入财政预算,保障其正常运转,年度财政列入预算公务经费96万元,药品补差35万元(按季度药品实际销售20%的利润补齐),人员工资新增33万元,共计164万元。(2)强化人事制度改革,实行以岗定人、定责。按照旗编办核定的人员编制,科学合理设置岗位,继续推行院长任期目标责任制和全员聘用制。(3)实施分配制度改革,实行绩效工资。卫生局针对苏木乡镇卫生院所设岗位,依据在岗人员完成工作量及

8、工作质量实施绩效“双百分”(工作量100分、工作质量100分)考核,量化、细化到人,按月考核,计分到人。遵循“因事设岗、以岗定责、以责定分、以分计酬、兼顾公平”的原则。卫生院在岗人员财政工资的60%作为基本工资按月发放,其余40%工资和全院业务收入利润的50%作为岗位绩效工资,根据考核得分进行兑现。(4)落实乡镇卫生院“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苏木乡镇卫生院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卫生院的所有的业务收入按月上缴旗财政,旗财政每季度根据卫生局业务考核全部返回卫生院,返回利润的50%用于卫生院在岗人员绩效工资,其余50%作为卫生院积累资金,用于购买和维修医疗设备、流动资金等,确保卫生院固定资产增

9、值。(5)建立有效的分工协作机制。建立旗医院和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分工协作机制。实行分级医疗、双向转诊。通过对口帮扶、技术支持、人员培训、管理指导等多种方式,促进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技术服务和管理能力的提高,使二者紧密配合、相互促进。(6)实施旗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一是落实政府补偿机制。一村建设一所政府支持的标准化卫生室,房屋建设、设备配置以国家和自治区投入为主,不足部分由市旗、补助。二是规范村卫生室工作职责。三是政府对嘎查村卫生室承担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给予补助,平均每室每年资金8000元(1178000=93.6万元),除中央、自治区、市三级财政补助以为,不足部分由

10、旗财政承担。四是嘎查村卫生室落实基本药物制度,全部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药品差价由旗政府按20%予以补助(1175700=66.69万元)。实行“五统一、两独立”管理。(7)落实苏木乡镇卫生院人员及编制。全旗共有中心卫生院6所,一般卫生院11所。编制90名(其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占编15名),2011年增加到182名。目前我旗正在落实市编办下达的乡镇卫生院人员招聘工作。(8)落实自治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收费标准。我旗从8月1日起根据自治区发改委、人事厅、卫生厅关于核定全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一般治疗费试行收费标准的通知要求,调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费项目和医保支付政策,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原挂号费、

11、诊查费、注射费以及药事服务成本合并为一般诊疗费统一收费10元,并在各医疗机构收费公示栏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三)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1、继续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提升基层服务能力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在整合资源的基础上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建立全区统一的涵盖基本药物供应使用、居民健康管理、绩效考核等为基本功能的基层医疗卫生管理信息系统,并与新农合信息系统有效衔接,提高基层规范化服务水平。2、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大力培养适宜人才加大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大力引进各类专业技术人员, 2011年引进专业技术人员42名,充实医疗卫生人员队伍。认真落

12、实在岗农村卫技人员学历教育制度,积极选送无学历在岗农村卫生人员参加自治区级学历教育,从2011年逐年派3-8名无学历农村卫生技术人员参加学历教育;完成国家下达的为苏木乡镇卫生院招收定向免费医学生6名(其中:2010年3名,2011年5名)。3、转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模式,提高服务效率(1)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主动服务、上门服务和巡回医疗。由于交通不便,留在村里的大多是老弱病残,一是就医能力差,二是就医意识差,三是经济能力差,所以卫生局要求各医疗单位利用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和65岁老年人免费体检契机积极开展主动服务、上门服务和巡回医疗。要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探索推进家庭签约医生服务,为辖区

13、居民提供方便、连续的健康管理服务。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蒙医药、中医药等适宜技术和服务。(2)实施新农合、计卫联手和基本卫生服务均等化后,苏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年平均门诊量从2007年前的76488人次增加到2010年的151528人次,2011年188972人次,比去年同期增长5.6个百分点,占医疗机构门诊总量的85.8%。(3)结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推行规范化、精细化管理,积极开展运用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处方集培训工作,共培训旗、乡、村三级临床医生522人次,规范了基层用药和医疗行为,控制基层门诊输液和抗生素、激素使用。(四)城乡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项目工作全面

14、推进 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完成情况。截至2011年底,全旗6所中心卫生院,3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部开展11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施率为100%,完成率达100%。建立居民健康档案情况。截止2011年底共建居民档案95000份,其中建立城镇居民健康档案41800份,建档率72%,建立电子档案29420份,建档率50.5%;建立农牧民居民健康档案53200份,建档率43.7%,建立电子档案37794份,建档率31%;(到2012年2月底建立城镇居民健康档案42500份,建档率73 %,建立电子档案35464份,建档率 60.9 %;建立农牧民居民健康档案 65500 份,建档率

15、 53.8%,建立电子档案 61664份,建档率50.6%)。基础免疫工作开展情况。适龄儿童预防接种,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减毒活疫苗、百白破疫苗、麻疹疫苗,以乡镇为单位2011年均达到95%以上;0-6岁儿童预防接种覆盖率98.2%。儿童系统管理工作情况。0-6岁儿童6577人,保健覆盖率达87.9%。孕产妇系统管理工作情况。孕产妇1085人,活产1091人,系统管理率达90.74%;产后访视访视率92.94%;早孕建册率95.67%;农村牧区孕产妇住院分娩率99.45%,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100%。为858名农村孕产妇发放住院分娩补助378090元,救助率79.1%。慢性病人群健康管理工

16、作情况。糖尿病患者1100人管理率达到100%(规范管理583人,率53%)。高血压8467人管理率100%(规范管理4741人 率56%)。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工作情况。对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人员进行了培训。重型精神病患者3人,由外地网报,属外流人员,地址不详。传染病疫情防治工作情况。2011年,我旗按现住址共报告传染病17种报告传染病1163例,其中布病579例,乙肝241例,肺结核191例,手足口病24例,水痘24例,梅毒20例,丙肝12例,其它感染性腹泻10例,结核性胸膜炎10例,流行性腮腺炎6例,痢疾6例,甲肝5例,猩红热3例,尖锐湿疣2例,肝炎(未分型)1例,HIV感染者1例,狂犬病1例。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服务规范。2011年,共报告法定传染病17种1163例,发病率528.6/10万。传染病疫情及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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