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喻文光行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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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政法与 行政诉讼法 喻文光 人大法学院 2012年,乐学,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 论语雍也第六 至乐莫若读书,至善莫如教子。 弟子规,生活中的行政法,苹果败诉Ipad禁售面临天价罚单,2000年,唯冠旗下的唯冠台北公司在多个国家与地区分别注册了ipad商标。 2001年,唯冠国际旗下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在中国内地注册了ipad商标的两种类别。 2006年,苹果公司开始策划推出ipad时发现,ipad商标权归唯冠公司所有。2009年,苹果公司与唯冠达成一项协议,唯冠台北公司 将ipad全球商标以3.5万英镑价格转让给苹果。但唯冠深圳方面表示,ipad的中国内地商标权并没有包含

2、在3.5万英镑的转让协议中。而且,深圳唯冠 才是ipad商标权在中国内地的拥有者,唯冠台北公司没有出售权力,所以ipad的中国内地商标权不属于苹果。 2010年苹果与iP两原告请求法院判令“ipad”商标专用权归原告所有,判令被告“深圳唯冠”赔偿原告因商标权属调查费、律师费所损失人民币400万元。 2011年12月,深圳中院 作出一审判决:驳回苹果公司及ip公司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人民币4.56万元,由两原告承担。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胜诉。,2011年12月,唯冠公司代理律师肖才元表示,唯冠公司已开始在广东地区对苹果授权经销商提起诉讼,要求苹果经销商停止侵权停止使用ipad商标。最终,深

3、圳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了苹果“ipad”商标侵权的判决,苹果公司一审败诉,唯冠胜诉。 随后,深圳唯冠公司发出相关律师函,要求全国多个省、地级的工商部门查处市场上侵权的苹果ipad。 与此同时,一些地方的工商管理部门也开始准备针对苹果的“商标侵权”行为给予行政处罚。 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在关于执行商标法及其实施细则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规定,“非法经营额为侵权商品销售收入与库存侵权商品的实际成本之和;对于侵权人的原因导致实际成本难以确认的,视其库存商品的数量与该商品的销售单价之乘积为实际成本。” 唯冠方面于2011年初向北京市西城区工商行政部门进行了投诉。 北京市工商局西城分局受理了该案,对销售点的侵

4、权产品进行了查封,并根据该直销点的经营额确定了2.4亿元的罚款。“但苹果随后提出异议, 罚单被暂时压了下来。”业内人士发表观点称,如果苹果不回到谈判桌上的话,光是这些工商罚单,累计金额可能会超过100亿元人民币。,工商机关作出2.4亿元的罚单是什么性质的行为? 对民事主体之间的侵权纠纷工商机关为什么可以介入? 工商机关罚款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天价罚单是否合理? 市场经济下行政法的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 (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5、 (三)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四)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五)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第五十三条 有本法第五十二条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 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专门用于 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并可处以罚款。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

6、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 民法院起诉;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履行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进行处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商标专用 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十四条 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权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应当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第五十五条 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已经取得的违法嫌疑证据或者举报,对涉嫌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进行查处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一)询问有关当事人,调查与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有关的情况; (二)查阅、复制

7、当事人与侵权活动有关的合同、发票、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三)对当事人涉嫌从事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活动的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四)检查与侵权活动有关的物品;对有证据证明是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物品,可以查封或者扣押。,第一章 行政法概述,第一节 行政,一公共行政的概念 区别于一般行政即私行政。一切组织形式的存在,其内部都离不开一定的管理行为,这些是一般行政。 行政法学中研究的行政不是指一般组织的内部管理工作,而是指行使国家权力的活动。,公共行政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或者法律规范授权的社会组织,为了实现公共利益,依法对一定范围内的社会事务进行管理的活动。 主体: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规范授权的组织(

8、行业自治组织、地方居民自治组织、学术自治团体、公共服务设施、行业监管机构) 客体:一定范围内的社会事务(公益、有限中立、辅助、比例等原则) 目的:公共利益,不确定法律概念(房地产开发中的“公共利益”?),二、公共行政的范围,(一)形式意义的行政:以主体为标准 公共行政与私行政的区别 1、目的不同:公共利益企事业单位自身利益 2、手段不同: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的强制或处罚措施协商、教育、起诉 3、范围不同:社会行政的内外部管理内部管理 4、救济途径不同:行政复议或诉讼协商、仲裁、民事、劳动诉讼 5、法律依据不同:公法私法规范,(二)、实质意义的行政 从权力分工和职能分工的角度界定,行政区别于立法和

9、司法的特点是: 1、具体性:针对日常、特定、具体的事务 2、行政管理的主动性司法审判中的不告不理 3、创造性 注意:区别不是绝对的,还有行政立法、行政司法、司法解释,三、公共行政的分类,(一)、国家行政和自治行政 国家行政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代表国家进行的公共行政,在我国主要是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进行的管理活动。 自治行政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授权,享有相对独立的公权力的社会组织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公共行政活动。 主体、范围、权力来源 二者之间的关系:互相补充、此消彼长;小政府,大社会,(二)、权力行政与非权力行政 权力行政以命令服从为基础,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例如:行政处罚

10、、行政强制、行政征收 非权力行政以合意为基础,往往采取私法形式,援引私法规则。例如:行政合同、行政指导 1、相对人地位不同:行政主导互动合作 2、公共行政的方式不同:命令、强制协商、合作 3、发生作用的范围不同:传统国家行政事务公共服务行政,(三)、秩序行政和服务行政 秩序行政的任务是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 服务行政的任务是为公民提供各种福利。 1、内容不同: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提供生产或生活方面的服务 2、关系不同:命令和服从平等合意、信任与合作 3、方式不同:单方面的命令、处罚与强制双方合意性的协议、契约与合同 4、依据不同:传统行政法包括私法在内(行政私法),(四)、裁量行政与羁束行

11、政 羁束行政是指法律对行政活动的程序和实体要件作出明确规定,行政机关只能按照该规定实施行政活动,没有选择的余地; 裁量行政指法律对行政活动的程序或实体标准规定的不明确、具体,行政机关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和幅度内运用自由裁量权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作出决定。 法律后果裁量:“2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事实要件裁量:“必要时”、“情况紧急”、“公共利益”,四、公共行政的发展与改革,(一)、现代化: 对内:精简机构、瘦身政府 对外:将履行公共任务的职能转移给私人 (二)、民营化和公私合作制,第二节 行政法,一、行政法的概念 1、概念:行政法是调整在公共行政的组织、活动、程序、监督、救济等方面所产生

12、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2、行政法的特点 行政法形式上的特点:数量繁多、表现形式多样,没有统一完整的实体行政法典,而是分散于所有的法规中(但是可以有统一的行政程序法典); 行政法内容上的特点:涉及的领域十分广泛,具有较强的变动性;集实体与程序于一身。(治安管理处罚法),二、行政法的渊源,(一)宪法 ; (二)法律: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分为基本法律和一般法律两种; (三)行政法规是指国务院根据宪法、法律和权力机关的特别授权,按照法定程序制定和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一般称为条例、规定和办法。,(四)地方性法规和自治条例、单行条例 1、地方性法规:指省级、省会市、国务院批准较大的市

13、以及经济特区所在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按照法定程序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2、自治条例、单行条例: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省市县三级)依照法定权限,结合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特点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五)行政规章:部门规章,地方规章 1、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委、以及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2、地方规章指省级政府及所在市,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和经济特区所在的市政府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六)、国际条约和协定:我国参加和批准的国际条约或与其他国家签订的协定中涉及国内行政管

14、理内容的,是我国行政法的渊源。,(七)、法律解释和司法解释 法律解释指享有立法权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特定法律规范的理解和适用作出的解释; 司法解释是最高人民法院就行政审判中的问题作出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解释。 (八)、非正式渊源:习惯法和判例法 习惯法是指被国家机关按照法定的程序和标准认可和承认的,由特定的地方居民或者职业团体在日常的生产和生活中逐步形成的,反映地发或团体文化特色的惯例。,问题,请结合法规汇编列举具体的行政法的渊源,三、行政法的种类,1、一般行政法与部门行政法(调整对象) 2、行政组织法、行政行为法、行政救济法(内容为标准) 3、内部行政法与外部行政法(权利义务为标准) 4、

15、行政公法与行政私法(公法与私法的关系) 四、行政法的地位及作用 地位(与宪法、刑法、民商法的关系) 作用:控权论、管理论、平衡论,第三节 行政法律关系,一、行政法律关系概念: 行政法律关系指经行政法调整的,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因行政职权的配置、行使和监督而形成的权力机关与行政机关之间、行政机关相互之间、行政机关与公务员之间、行政机关与公民之间、行政机关与各监督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主体、客体、内容,二、行政法律关系的要素,1、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是具体行政法律关系中享受权利、承担义务的当事人,包括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 2、行政法律关系的客体即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人身、行为和财物等 3

16、、行政法律关系的内容:主体在关系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行政法律关系的产生,前提:行政法律规范的存在 直接原因:特定的法律事实的出现 法律事件:能够导致行政法律后果,但又不依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事件(不可抗力、人的出生和死亡、时间的经过) 法律行为:能产生法律效果的,体现行政法律关系主体个人意志的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案例分析,某茶馆为招揽顾客和增加收入,腾出几间房给茶客玩带彩麻将,并以此收取场地费。甲乙丙丁四人搓完麻将后不支付场地费,并恐吓茶馆如执意收取场地费,将向工商管理部门告发茶馆的行为 本案中是否存在行政法律关系? 该茶馆可否收取场地费 工商管理部门能否以及如何处理茶馆的行为 公安机关可否管理此案,工 商 行 政 管 理 暂 行 规 定 1995年 12月 19日 国 家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令 第 45号 公 布 1996年 12月 17日 国 家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令 第 63号 修 订,第 三 章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职 责 第 十 四 条 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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