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族资源对于建构和谐社会作用分析【民主制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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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主制度论文-宗族资源对于建构和谐社会作用分析内容摘要:同宗农户在婚丧大事上互相帮助是宗族得以建立的基础,历史上宗族为农户提供了简单公共产品,也为个人追求归属感、尊重、威望等高层次需要创造了“资源”。在土地革命中宗族成为对抗革命的力量,所以遭到抑制和打击。新中国成立后,执政党没有意识到要从革命者向执政者转变,仍然抑制和打击宗族势力。宗族文化能够满足人们最基本的感情,于是在新时期自发恢复和发展起来。宗族组织与“黑恶势力”并不相关。农村的治本之策是疏通追求正当利益的渠道,引导人们用合法手段追求利益和解决纠纷。发挥宗族组织的作用可以大大降低社会运行的摩擦成本,对建构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宗

2、族组织;和谐社会;社会资源;黑恶势力;疏通渠道Content abstract: The peasant household of the same clan at the wedding and funeral important matter the help was mutually the foundation which the patriarchal clan could establish, in the history the patriarchal clan has provided the simple public product for the peasant hous

3、ehold, also for individual pursue sense of belonging, the respect, the prestige and so on high level needed to create “the resources”. The patriarchal clan becomes the resistance revolution in the agrarian revolution the strength, therefore encounters suppresses and attacks. After new China was esta

4、blished, the incumbent party has not realized must transform from the revolutionary to the leader of laws, still suppressed with the attack patriarchal clan influence. The patriarchal clan culture can satisfy the people most basic sentiment, therefore restores spontaneously in the new time and devel

5、ops. Patriarchal clan organization and “black evil force” and non-correlated. The countryside effects a permanent cure the plan is dredges the pursue legitimate interest the channel, guides the people to pursue the benefit and the solution dispute with the legal means. The display patriarchal clan o

6、rganizes the function may reduce the social movement greatly the friction cost, to constructs the harmonious society to have the important meaning. key word: The patriarchal clan organizes; Harmonious society; Social resource; Black evil force; Dredges the channel 前言2001 年 5 月 30 日, 人民日报 刊登了警惕农村宗族势力

7、膨胀的特别报道,该文说:“伴随着改革开放和农村经济转型,宗族势力在一些地区开始抬头,对农村基层政权造成一定威胁,危害了农村社会治安,影响了农村稳定”。这一报道表明,执政党至今仍然认为宗族是需要抑制和打击的势力。但是祖宗崇拜是人类最基本的感情之一,宗族文化在社会上仍然具有十分广泛的影响,续家谱、修祠堂、建祖坟、寻根问租、宗族联谊等活动是不少百姓热衷的事业。宗族具有什么性质?它对社会具有什么作用?在执政党提出建构“和谐社会”的今天,从理论上搞清这一问题很有必要。本文利用经济学方法,对宗族文化和宗族政策给予实证分析,并提出简单政策建议,敬请读者批评。 一、宗族的自然属性及其作用 宗族是以父系血缘关系

8、为特征的人构成的一种特殊群体。在两千多年的传统社会中,中国虽然出现过数不清的农民起义和几十次改朝换代,国家也经历了统一和分裂的多次循环,但宗族却没有消亡,宗族组织在社会稳定时又逐渐恢复起来。 宗族组织的生命力首先来自于其“自然属性”。与古代埃及、巴比伦的文明类似,中华文明也产生在大河流域。与西亚、北非古代文明不同的是,那里古代农业主要依靠引水灌溉,所以需要修建大规模的灌溉工程;中国古代农业却主要依靠天然降水,这一情况决定农户可以单独生产和生活,于是中国早就形成了弟兄们平分家产的(继承)制度。但是分立后的农户还需要共同进行祭祀祖先的活动,这就需要有人进行组织、协调和落实,于是就形成了宗族或家族的

9、组织形式。由于血缘关系来源于人的生物性,所以宗族组织就具有自然属性。 对农户来说,宗族组织的建立大大降低了其“交易成本”,对生产、生活都有重要作用。 首先,宗族对农户维持正常生产具有一定作用。例如农户在生产中必须使用一些大型用具或设施,如犁、耧、马车、辘轳、磨房(石磨)等,每户都置备一套大型用具或设施并不必要,农户也没有力量各自置备,所以弟兄分家后往往分别保管、共同使用,这也容易维持同宗农户之间的联系。另外,农业生产在不同季节具有不同的适度规模,例如在收麦打场时就需要多人协作才更有效率,结果经常见到已经分立几代的“本家”在农忙时搭帮干活的情况(类似于临时合伙),这样能够获得“规模效益”,对各家

10、各户都有好处。 其次,同宗农户在生活中也便于互相帮忙。在传统社会中,婚丧嫁娶是农户的大事。婚丧大事需要很多人手,这就必须利用同宗农户。于是组织和操办婚丧大事就成为宗族组织的重要职责。所以农户都努力维护宗族组织,维护同宗之间的团结。农户在宗族中的地位,是它社会威望的重要体现。如果某户在家族中威望太低,连子女婚姻也大受影响。实际上农户完全脱离宗族将很难维持。宗族组织通过操办婚丧大事,也增强了凝聚力,提高了宗族的声望。 最后,宗族的另一个重要“职责”,就是为其“族民”提供简单公共产品。定居农业的主要消费品是粮食。粮食作物生长期长而收获期短,所以农户必须把粮食储存起来供一年(季)消费,所以粮食安全是农

11、户关心的大事。但人类本性中也潜藏着一些不利于社会正常维持和发展的东西,例如总有人想通过偷抢来直接获得他人的产品。为对付盗匪偷抢,农民就必须组织起来或者雇佣他人对庄稼或村庄进行保护。另外,村落聚居的农户在生产和生活也会发生矛盾纠纷,需要有人进行“仲裁”或调解,也就是需要有人提供“公正”。现代经济学把“保护”和“公正”等不具有排他性和竞争性的“产品”称为“公共产品”,并把政府看作是向居民提供“公共产品”而以税收作为报酬的组织,这一看法是很有道理的。任何社会都必须有人提供公共产品才能生存。 三、宗族在革命打击下的变迁 中国学者把传统中国社会划分为地主阶级和农民阶级,地主阶级是统治阶级,农民阶级是被统

12、治阶级,社会的主要矛盾是地主阶级和农民阶级的矛盾,并认为中国革命的任务是发动和依靠贫苦农民推翻地主阶级的统治。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特别是在“土地革命”中依靠贫苦农民的力量,与历史上的农民起义非常相似。但历史上真正的“贫民起义”都陷于失败,没有取得政治成就(参阅许平中:中国历史循环之谜新解,载“光明网”论文发表中心)。相较于此,新民主主义革命的根本优势在于,它有马克思理论为武器,并把“劳动价值论”改造为堂堂正正的“造反有理”论,这就把推翻旧社会秩序的斗争赋予了完全的正义性。而在宣传上又把问题简单归结为“谁养活了谁”的问题,直接激发了贫苦阶级中本来就潜伏的对富人阶级的嫉妒和仇恨(启发

13、了“自觉性”),将他们组织到“翻身闹革命”的运动中来。由于宗族的本性是“维护”社会秩序,这就与革命目标相冲突,所以就成为革命力量打击的对象。土地革命时期在红色根据地宗族遭受抑制和打击,原因就是如此。 黄河流域地面辽阔,地理条件相对单一,远在春秋战国时期就有了较为稠密的人口,村庄之间已没有多少荒野,有组织的盗匪团伙没有多大活动余地。而为对付单个盗匪的偷抢并不需要花费太大代价,结果一支规模很小的武装就可以对较大范围进行流动保护。于是从春秋战国时代起,中原地区和关中地区就形成了由县衙承担为农户提供“保护”和“公正”的制度。这一制度在秦汉以后一直延续了下来。县域范围内的行政管理以及刑事、民事案件,都由

14、县官(县太爷)一手处理。但是边远村庄都到县衙解决纠纷(享受“公正”),显然很不方便,于是宗族也经常承担为其族人提供保护和公正的任务。即使县衙直接处理的纠纷,也往往需要宗族和基层保甲机构(其人员往往是重合的)具体执行。笔者的祖先在清朝康熙年间两三代人未清分家产,人口和财产关系演变得非常复杂,宗族无法按照弟兄平分家产原则予以平衡,最后两兄弟将其叔父诉至县太爷“刘老爷”处,经调解解决了纠纷,并由宗族和保甲组织具体落实。 宗族组织为农户提供简单公共产品具有许多便利条件。首先,同宗农户大都相邻生产和生活(分家使然),所以一般纠纷大都发生在同宗农户之间,于是族长就成为调解纠纷最合适的人选。如果纠纷发生在不

15、同宗族的农户之间,还可以通过族长之间协调解决。宗族解决农户纠纷在历史上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所以直到国民党统治时期,宗族一直都是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资源。二、宗族在政治等级结构中的地位 在传统社会中,宗族是国家政权联系分散农户的“非正式”纽带,对抑制社会战乱起了重要作用。 传统社会中也有庙会、帮会、神仙会等社会组织,但农户可以不再其内。但是农户却都在其宗族之内,所以宗族是最基本的“社会组织”。从权力制衡角度看,中央(王朝)、省府、县衙、乡里保甲组织和宗族组织(简称基层组织)、下层百姓共同组成一个“五层级”制衡结构,中间层级的省府、县衙、基层组织要受双向制约,中央王朝和下层百姓则只受一个方向制约。

16、这样,宗族、保甲组织对下要代表国家把赋税分摊给百姓,对上则要申报民情,遇到灾荒则要请求减免赋税(“为民请命”)。 历史上不乏县绅、乡绅借助于本地籍京官告倒“不恤民情”的地方官吏的事例,它体现了社会内部某种不成文的制约机制。但真正“不恤民情”的地方官吏大概是没有的,因为他们并不需要隐瞒民情而获取所谓的“政绩”,精明的地方官吏往往主动把灾情呈报中央王朝请求减免赋税。在清朝乾隆年间编撰的(河南)武陟县志中,就有不少遭灾地区被皇上减免赋税的记载。但是问题在于,越是发生灾荒,越容易出现社会秩序混乱,这时维持正常社会秩序越需要更高的代价,而这些代价却必须由赋税来解决,所以越是遭灾严重,中央王朝减免赋税的余地反而越小。如果不能减免赋税,农民就会迁怒于地方官,甚至出现抗粮抗税。历史上所说的“官逼民反”,道理大都是如此。此时的宗族往往与贫苦百姓一道,成为与政权对立的力量。 但是说到底,“官逼民反”的民是指农户而不是宗族,因为国家是对农户收税而不是对宗族收税。实际上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宗族还是抵制农民起义、维护国家政权的重要力量。清代咸丰年间的“捻军”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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