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幼卫保健管理制度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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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儿童系统保健管理制度1、 认真做好新生儿访视指导工作,正常分娩新生儿于出院后3天、7天、14天、28天进行产后访视,至少3次。2、 建立7岁以下儿童花名册,定期进行四、二、一体检,开展儿童健康检查,体检内容包括体格发育测量、全身各系统检查、血红蛋白测定等,并对小儿的生长发育和健康状况做出正确的评价。3、 筛查体弱儿,并进行专案管理,定期追访、指导治疗。4、 加强卫生保健宣传教育,做好母乳喂养、科学育儿及体格锻炼和营养方面的保健指导。5、 加强传染病管理,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早日恢复健康。6、 建立儿童健康档案,资料存档。流动儿童管理制度1、 认真组织调查,尤其是新建居民区、拆迁

2、户等重点地区的儿童为重点对象,以超生儿、弃婴和外地留、寄居儿童等为重点对象,弄清流动儿童的底数和类型。2、 广泛进行宣传,争取多方面的支持和配合。3、 建立健全流动儿童报告制度,以保证流动儿童去向信息畅通。4、 定期主动搜索,及时发现流动儿童,及时建卡、建证补种。并标明迁入时间,按照免疫程序安排接种各种疫苗。5、 动员流动儿童居住地的群众发挥监测作用,主动向当地卫生医疗单位报告。儿童常见病防治常规目前我国儿童常见病主要:佝偻病、营养不良、缺铁性贫血、小儿肺炎、腹泻等。(一)、佝偻病:是一种与维生素D和钙缺乏有关的营养性疾病。预防:1、提倡母乳喂养,母乳中的钙比牛奶中的钙更容易吸收。 2、每天小

3、儿去户外活动,晒太阳,时间不少于2小时。 3、体质弱的小孩或在秋冬季节,在医生指导下给小孩服用维生素D和钙剂。治疗:1、适当休息,减少活动。 2、适当添加维生素D和含钙高的食品。 3、保持皮肤清洁,经常给孩子洗澡,勤晒被褥,注意预防感冒。 4、不与传染病患者接触。 5、参与户外活动,每天不少于2小时。(二)、营养不良:是由于营养供给不足或长期消化不良引起,小儿出现体重下降消瘦、生长发育停止,甚至影响小儿智力发展。预防:1、母乳喂养,按需哺乳。 2、合理膳食。 3、经常到户外活动及体格锻炼,增强体质。 4、定期到保健院进行健康检查,参加儿童系统保健。 5、预防各种疾病如肺炎、腹泻等,有病及早到医

4、院治疗。(三)、缺铁性贫血:是由于体内贮存铁缺乏,影响了血红蛋白合成致使血红蛋白减少而引起的一种低色素小细胞性贫血。预防:1、母乳喂养。 2、合理膳食。 3、普及防治营养性贫血的知识。治疗:重点是去除病因,补充铁剂和对症治疗。(四)、腹泻:是婴幼儿时期的常见病、多发病,是导致婴幼儿死亡的主要原因之一。从病因上可分为感染性和非感染性腹泻两大类,前者可由细菌、病毒、霉菌、寄生虫感染引起,后者主要是由饮食因素和气候因素导致。预防:1、提倡母乳喂养,适当地添加辅食。 2、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3、合理膳食,注意冷暖。治疗:1、适当休息。 2、非感染性腹泻根据情况可采取先禁食后逐步恢复正常饮食。 3、感

5、染性腹泻应根据病原,选择适当药物,注意纠正水、电解质紊乱。(五)、小儿肺炎:主要是指婴幼儿常得的支气管肺炎,常常发生在上呼吸道感染如伤风感冒或咽炎后,也可能在患麻疹、百日咳等病之后合并肺炎。预防:1、注意小儿合理的营养和体格锻炼。 2、避免接触呼吸道感染的病人。 3、做好儿童计划免疫。治疗:1、保持空气新鲜流通。 2、良好休息。 3、足够的水分和高热量、高维生素、易于消化吸收的食物。 4、既要防止受凉亦要注意保暖。 5、对症治疗。儿童保健人员工作职责1、 承担本辖区0-6岁儿童健康档案的建立,并进行动态管理。2、 按照母子系统保健管理细则要求,承但本辖区新生儿访视工作。3、 按照儿童保健工作制

6、度要求,做好儿童保健门诊各项工作。4、 掌握本辖区儿童保健情况、健康状况、5岁以下儿童死亡情况。 5、 开展儿童保健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宣传母乳喂养及儿童常见病、多发病的防治工作。6、 做好本辖区儿童保健信息资料的收集、汇总、统计、分析、上报工作。7、 参加继续医学教育,不断更新知识,提高儿童保健专业技术水平。8、 承担上级下达的各项儿童保健工作任务。孕产妇健康管理制度与流程1、 早孕检查:妇保人员通过了解所辖范围的已婚育龄妇女疑有早孕者,督促在停经12周内到乡镇卫生院做早孕检查,并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2、 产前检查:督促孕妇至少进行5次产前检查,高危妊娠者酌情增加检查次数,并转诊至上级医院进行

7、检查员。凡可能分娩出生缺陷儿者,应在孕20-24周前尽早明确诊断,必要时终止妊娠。3、 住院分娩:要求到乡镇卫生院或县级以上医疗保健单位住院分娩。4、 产后访视:至少3次,要求于产妇出院后3天内、及产后第7天、14天、28天进行,并填写孕产妇保健手册和儿童保健手册。5、 产后健康检查:妇保人员督促产妇于产后42天,到医疗保健部门接受产后母婴健康检查。流动人口孕产妇保健管理办法1、 为进一卡加强流动人口孕产妇(以下简称流动孕产妇)保健管理工作,提高保健服务质量,促进流动孕产妇的身心健康和母婴安全,结合本辖区实际,制定本办法。2、 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居住在本辖区内的非本辖区户藉孕产妇。3、 市外户藉

8、孕产妇在本辖区居住一年以上的,原则上按本辖区孕产妇保健要求进行管理,统计归入居住地常住人口。4、 市外户藉孕产妇在本辖区居住不满一年的,由居住地医疗卫生部门对其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定期予以产前检查,并在孕产妇保健管理登记本上登记,统计列入居住地流动人口。5、 按照“首诊建册、有查有管、高危随访”的原则,提供与常住人口孕产妇相同的流动人口保健服务。6、 若在妇科门诊中发现流动孕产妇检查,及时登记流动孕产妇信息,同时向孕产妇做好宣教、解释,劝导其到辖区医疗卫生单位接受孕产期保健。7、 对不能定期检查的流动孕妇,应及时登记检查信息,并将保健手册交孕妇随身携带,尽理避免重复建册。8、 流动孕产妇系统管

9、理原则具体要求是:初次检查时或孕28前建册,产前检查一般不少于5次,高危孕妇酌情增加检查次数。9、 严格遵守诊疗常规,确保诊疗安全。对经筛选、复查的高危孕产妇,严格按照高危孕产妇管理要求,实行分级管理、重点监护,必要时转上级医疗卫生单位诊治,并做好追踪随访工作。10、保健门诊、妇产科等科室要互相配合,共同促进流动孕产妇保健管理工作。妇幼保健工作人员职责1、 负责落实母婴保健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孕产期保健、婴儿保健的工作任务,努力降低孕产妇和儿童死亡率。2、 组织开展孕产妇系统管理。产前检查不少于5次,产后访视不少于3次。3、 认真开展高危孕妇的筛查工作。4、 推广母乳喂养和住院分娩。确

10、保住院分娩率达标。5、 组织开展儿童系统管理或生长发育监测。实行4:2:1体检(即0岁组每年4次,1-2岁组每年2次,3-6岁组每年1次)。6、 组织开展妇女、儿童常见病、多发病的普查、普治及健康教育科普宣传工作。7、 监督、管理、指导、培训村级妇幼卫生人员。8、 及时、准确收集、整理、上报辖区妇幼保健工作信息。9、 完成市卫生局、妇幼保健站所交办的其它工作。妇幼卫生信息报告管理制度一、 开展辖区内妇幼卫生信息的搜集、整理、上报、分析和反馈以及质量控制等信息管理工作。专干要高度重视妇幼信息填报制度,落实专人负报工作。二、 认真填报各种报表及孕产妇死亡报告卡及儿童死亡卡。三、 各种资料登记齐全,上报数据及时准确。四、 严格执行报告程序和时间要求。五、 加强信息质量控制,保证填报信息的真实、准确。六、 服务信息归口管理,保证信息资源统一规划和共享。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严格管理妇幼卫生信息资料,保证信息安全,依法开展信息咨询服务。七、 执行国家有关妇幼卫生信息管理制度工作规范和信息系统标准,贯彻落实妇幼卫生信息管理制度。八、 开展与辖区内各类其他医疗卫生机构、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机构、公安户藉机构和民政部门的信息交流与协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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