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学总论ppt简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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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 学 院,刑法学,主讲人 余成刚 Tel:13709576827 E-mail:,课程讲授内容概要 第一部分 刑法概说 第二部分 犯罪的成立 第三部分 犯罪的形式 第四部分 犯罪的责任 第五部分 犯罪的类型,第一部分 刑法概说,主讲人 余成刚,1、什么是刑法? “刑”的字面解释 “法”的字面解释 “刑法”一词包含了: 权威 正义 公平 秩序,理论上的经典定义: 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具体地说,刑法是掌握国家政权的统治阶级,为了维护其政治、经济上的利益,根据自己的意志,以国家的名义规定什么行为是犯罪和应负刑事责任,并应给犯罪人以何种刑罚处罚的法律。 这一定义包含了:,谁制定?

2、为什么要制定? 根据什么制定? 都有什么内容? 是什么?,2、刑法的范围 狭义的刑法 刑法典 刑法典 广义的刑法 特别刑法 附属刑法,3、刑法与刑法学的区别? 刑法学是以刑法为研究对象的科学。 刑法学通常分上下两编。上编为刑法总论,除绪言外,还包括刑法概述、刑法的基本原则、适用范围、犯罪总论、刑罚总论。下编为刑法各论。 具体见下图:,刑法学,刑法总论,罪刑各论,刑 法 论,犯 罪 论,刑 罚 论,罪 刑 各 论 概 述,各类具体犯罪及其刑罚,刑法学体系,刑法的体系,总则,刑法的任务、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 犯罪 刑罚 刑罚的具体适用 其他规定,分则,附则,规定了十大类具体犯罪,刑法的生效时间、与特

3、别刑法的关系,刑法,4、刑法的性质 刑法的性质有两层含义: 一是刑法的阶级性质 二是刑法的法律性质 (一)刑法的阶级性质 我国刑法是社会主义刑法,体现以工人阶级为领导的广大人民的意志,是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以宪法为根据,总结我国的具体经验和实际情况,规定犯罪与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和。,(二)刑法的法律性质 规制内容的特定性 法益保护的广泛性 制裁手段的严厉性 部门法律的补充性 其他法律的保障性,5、刑法的观念和机能 刑法的观念 传统威权主义刑法观 工具主义 万能主义 现代民权主义刑法观 人本主义 关爱人、尊重人、保护人 谦抑主义,格言:最好的社会政策就是最好的刑事政策 (李斯特) 讨论1

4、:同性恋、通奸、吸毒等 无被害人犯罪 讨论2: 夫妻观看黄片 危险驾驶,刑法的机能 三机能论 行为规制机能:行为评价、意思决定(导向机能) 法益保护机能:保护法益不受犯罪侵害与威胁 自由保障机能:保障个人自由不受国家刑罚权 不当侵害 双重机能论 通过惩罚犯罪保护社会;通过限制国家刑罚权的发动,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格言: 刑法既是善良人的宪章,又是犯罪人的宪章!,6、中国刑法的制定与完善,(1) 1949年至1979年6月为第一个阶段-无法可依 在此阶段的初期,没有刑法典,判案主要依靠政策,很多单位都可以发布自己的政策指示。 直到1956年最高人民法院将审判实践中的罪名与量刑作了总结,归纳出9

5、2种常见多发的罪名。 从1954年10月起,刑法典的制定提上了日程,直至1963年,共诞生33篇草稿,但由于反右运动和三年自然灾害的严重干扰,直到1979年,才在原63年第33稿的基础上,形成了刑法典。,(2)1980年1月1997年10月为第二个阶段,1979年刑法较为粗放,很快显滞后性,期间制定了严打决定和若干单行刑事法规。 1997年八届人大常委会,以24部单行刑法为依据,通过了1997年刑法(新刑法)。 弊端: 体系上的零乱,不便于掌握;法律适用上的矛盾;本身的局限;跟不上形势的变化如:投机倒把罪、证券犯罪、计算机犯罪、黑社会性质犯罪、洗钱犯罪以及反革命罪;大量的口袋罪-投机倒把罪、渎

6、职犯罪和流氓罪; 法定刑高低不恰当;类推制度存在的现实状况。,(3)1997年10月至今为第三个阶段 八届人大5次会议于97年3月1日至14日召开。14日下午2720名代表中2446票通过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第83号主席令公布。修订刑法共分为总则、分则和附则三部分,计15章,452条,自97年10月1日实施。 对97刑法的客观评价: 体系完整、内容科学、时代特征强 新刑法实施后,全国人大又颁布了八个刑法修正案、两个决定和七个立法解释,对这部法律及时进行了完善。,刑法修正案及决定,1、 1998年12月29日 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 2、 1999年10月30

7、日 关于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决定 3、 1999年12月25日刑法修正案 4、 2001年08月31日刑法修正案(二) 5、 2001年12月29日刑法修正案(三) 6、 2002年12月28日刑法修正案(四) 7、 2005年02月28日刑法修正案(五) 8、 2006年06月29日刑法修正案(六) 9、 2009年02月28日刑法修正案(七) 10、 2011年02月25日刑法修正案(八),七个立法解释,1、2000年4月29日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93条第二款的解释 2、2001年8月31日 关于刑法第228条、第342条、第410条的解释 3、2002年4月28日 关

8、于刑法第294条第一款的解释 4、2002年4月28日 关于刑法第384条第一款的解释 5、2002年8月29日 关于刑法第313条的解释 6、2002年12月28日 关于渎职犯罪主体的解释 7、2004年12月29日 关于信用卡的解释,7、刑法的目的 刑法第条 惩罚犯罪、保护人民 惩治害群之马,恢复 社会安定,施行安抚政策, 保持社会稳定。,8、刑法的任务 保卫上层建筑。 保护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 保护公民的权利。 维护社会秩序。,9、刑法的解释 解释的必要性 用语的边缘模糊性和语言的多义性 例如:凶器、淫秽、严重结果 条文的简短性和概括性 例如:故意杀人罪 相对的稳定性与惩治犯罪的现实需要

9、的矛盾 例如:黑社会性质的犯罪 刑法本身存在缺陷和法律漏洞 例如:走私废物罪 投毒罪,按照解释的效力和解释的主体 立法解释 司法解释 学理解释,10、刑法的基本原则 刑法的基本原则,是指体现刑法的性质和任务,贯穿于刑法始终的指导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并体现我国刑事法制基本精神的准则的基本准则。 刑法基本原则的确定: 由刑法明确规定 刑法实质体现,曾被广泛认可的刑法基本原则 罪刑法定原则; 罪责自负原则; 罪责刑相适应; 主客观相统一原则; 惩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 刑罚人道原则。,我国现行刑法明文规定的三个基本原则,1、罪刑法定原则 2、适用刑法平等原则 3、罪责刑相适应原则,(一)罪刑法定原则

10、罪刑法定原则的含义 费尔巴哈: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 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 刑法第3条: 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 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 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历史渊源,法治原则 1215年大宪章 1628年英国权利请愿书 1789年法国人权宣言 法律制度 1788年美国宪法修正案 第1条第9款、 1791年修正案第5条 1810年法国刑法典 国际法则 1948年世界人权宣言 1966年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思想渊源,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学说,费尔巴哈的心理强制说,但现代多数学者认为,这两种理论只有沿革的意义。罪刑法定原则真正的理论基础,是民主主义和尊重人权的思想。

11、派生原则 (1)禁止溯及既往-事前的罪刑法定 (2)排斥习惯法-成文的罪刑法定 (3)禁止类推解释-严格的罪刑法定 (4)刑罚法规的适当-确定的罪刑法定,罪刑法定原则在我国刑法中的体现 1总的方面: (1)刑法第三条明文规定了罪刑法定原则; (2)刑法溯及力采取从旧兼从轻原则; (3)废除了类推制度。,2罪之法定: (1)刑法第13条明确规定了犯罪的概念; (2)总则中规定了犯罪构成的各要件及正当行为、犯罪形态等问题; (3)在分则中规定了各种具体犯罪,在罪状表述上一般采用叙明罪状的方式,而较少采用简单罪状。,3刑之法定: (1)明确规定了刑罚体系; (2)规定了各种量刑原则和量刑制度; (3

12、)分则中以相对确定的法定刑的方式明确规定了各种犯罪的法定刑,并且规定了适用不同幅度法定刑的具体情节。,(二)适用刑法平等原则 刑法第条规定,“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这就是对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的规定。 中国古代就有这一思想:“刑无等级,法不阿贵”;“刑过不辟大夫,赏罚不遗匹夫”;“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基本含义与意义 对任何人犯罪,不论行为人的家庭出身、社会地位、职业性质、财产状况、政治面貌、才能业绩如何,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一律平等地适用刑法定罪、量刑和行刑,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具体体现 保护上一律平等; 定罪上一律平等; 量刑上一

13、律平等; 行刑上一律平等。 官民平等;内外平等; 贫富平等;公私平等;强弱平等。,(三)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又称罪刑相当、罪刑等价、罪刑均衡原则 刑法第5条: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罪刑相适应原则的含义是:犯罪的社会危害性程度的大小,是决定刑罚轻重的主要依据,犯多大的罪,就判多重的刑,作到重罪重判,轻罪轻判,罪刑相当,罚当其罪。,历史及思想渊源 罪刑相适应原则最早起源于原始社会的同态复仇、等量报复(以牙还牙,以眼还眼),该习惯被奴隶社会早期习惯法、成文法加以认可,古代思想家对该原则进行了探讨。该原则成为刑法的基本原则,是资产阶级革命之后的事。 罪刑相适应原则的

14、理论基础 主要有两种学说,即报应主义和功利主义,报应主义,由康德、黑格尔等人提出, 认为刑罚是对犯罪的一种回报, 因此刑罚的质和量应完全以已经 发生的犯罪行为为转移,即犯罪 给社会造成的损害应成为刑罚的 尺度。 报应主义是向后看的理论,认为刑罚的轻重应当以已经发生的犯罪行为为尺度。 着重考虑已然之罪,功利主义,边沁等认为刑罚的目的不在于 报应,而在于预防犯罪,而预防犯 罪包括一般预防和个别预防。无论 是一般预防还是个别预防,都要求 将刑罚控制在一定的“度”之内。 功利主义是向前看的理论, 着重考虑未然之罪,认为刑罚的轻重应当和预防犯罪 的需要相适应,应当和行为人的人身危险性相适应。,11、刑法

15、的适用范围 刑法的适用范围也称刑法的效力范围,是指刑法在空间、时间上的效力。 刑法的空间效力是指刑法在空间上对哪些人、哪些地域适用; 刑法的空间效力实质是解决下列问题: 中国人或外国人在中国领域内犯罪; 中国人在中国领域外犯罪; 外国人在中国领域外犯罪。 刑法的时间效力是指刑法何时生效、失效以及对其生效前的行为是否有溯及力。,1、 立法解释由立法机关作出的解释,既然立法机关在制定法律时可以规定“携带凶器抢夺的”以抢劫罪论处,那么,立法解释也可以规定“携带凶器盗窃的,以抢劫罪论处”。 当然,立法解释毕竟是解释,所以,立法解释不得进行类推解释。 司法解释也具有法律效力,当司法解释与立法解释相抵触时,应适用新解释优于旧解释的原则。 不过,司法解释的效力低于立法解释的效力,所以,立法解释可以进行扩大解释,司法解释不得进行扩大解释。关于上述四句话正误的判断,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第句正确,其他错误 B第句正确,其他错误 C第句正确,其他错误 D第句正确,其他错误,第一部分综合练习题,2、关于刑事管辖权,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甲在国外教唆陈某到中国境内实施绑架行为,中国司法机关对甲的教唆犯罪有刑事管辖权 B隶属于中国某边境城市旅游公司的长途汽车在从中国进入E国境内之后,因争抢座位,F国的汤姆一怒之下杀死了G国的杰瑞。对汤姆的杀人行为不适用中国刑法 C中国法院适用普遍管辖原则对劫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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