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申报表填表说明(二级)v10

上传人:第*** 文档编号:74277099 上传时间:2019-01-27 格式:DOC 页数:22 大小:149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申报表填表说明(二级)v10_第1页
第1页 / 共22页
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申报表填表说明(二级)v10_第2页
第2页 / 共22页
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申报表填表说明(二级)v10_第3页
第3页 / 共22页
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申报表填表说明(二级)v10_第4页
第4页 / 共22页
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申报表填表说明(二级)v10_第5页
第5页 / 共22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申报表填表说明(二级)v10》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申报表填表说明(二级)v10(22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工作办公室版本:V1.0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申报表填表说明( 二 级 )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工作办公室目录1. 封面12. 填表须知13. 申报企业法定代表人声明14. 基本情况表(表1-1)15. 基本情况表(表1-2)36. 基本情况表(表1-3)37. 基本情况表(表1-4)48. 组织结构表(表2)49. 主要负责人情况表(表3)410. 经登记的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管理人员情况表(表4-1)511. 从事软件开发与系统集成技术工作的人员数量统计表(表4-2)612. 自主开发的软件产品情况表(表5)613. 自主开发的软件产品情况表(表

2、5-1)814. 质量管理体系获证情况表(表6)815. 软件开发、测试及其他管理情况表(表7)916. 近三年资产负债和利润情况表(表8-1-A)、(表8-1-B)、(表8-1-C)917. 近三年收入分析表(表8-2)1018. 近三年主要财务指标和纳税情况表(表8-3)1219. 近三年年度数据申报情况表(表9)1320. 典型系统集成项目情况表(表10)1421. 申报企业需要说明的问题(表11)1422. 主评审员、申报企业和联合会意见(表12)1423. 附表:近三年完成的信息系统集成评定条件限定项目汇总表(二级)1524. 申报表需要提供的附件181. 封面申报企业:请填写与营业

3、执照完全一致的申报企业全称(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并加盖企业公章。2. 填表须知请认真阅读填表须知,并按要求填写、装订和提交申报材料。3. 申报企业法定代表人声明注意:申报企业法定代表人对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申报表(二级)和附表:近三年完成的信息系统集成评定条件限定项目汇总表(二级)(以下称附表)及附件中所有数据和内容进行确认,并签字。3.1 资质申报工作联系人:指申报企业具体负责资质申报及相关工作的联系人。3.2 办公电话、传真:需填写区号,格式例如010-68208063。4. 基本情况表(表1-1)4.1 曾用名称:填写申报企业近三年曾经使用过的名称(以工商部门出具的名称变更核准通知

4、书为准),使用过多个名称的应填写全部使用过的名称。4.2 现有三级资质首次获证日期:填写申报企业目前持有的信息系统集成三级资质的首次获证日期。4.3 上市地点:如是上市企业(含境外上市),填报上市地点。4.4 上市时间:如是上市企业(含境外上市),填写上市时间。4.5 股票代码:如是在沪深两市的上市企业股票代码是六位,境外上市公司,按照实际股票代码填报即可。4.6 注册情况:4.6.1 注册地址、工商注册号、成立时间、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按照营业执照填写。4.6.2 企业类型:按照营业执照上的企业类型填写,包括括号内明细分类。4.6.3 实收资本、所有者权益合计:按照申报资质年度之前的最后一

5、个自然年度的审计报告填写,如最后一年的数据不满足条件,也可填写申报当年审计报告中的数据。4.7 研发情况:4.7.1 第三方评测鉴定的自主开发软件产品总数、其中近三年个数、用户使用认可的自主开发软件产品总数、其中近三年个数:按照自主开发的软件产品情况表(表5)填写。4.7.2 研发及办公场地面积:填写用于研发和办公的场地总建筑面积,含购置和租赁的场地。4.8 人员情况:4.8.1 申报企业总人数:填写申报资质时的企业总人数。4.8.2 从事软件开发与系统集成技术工作的人员总数:填写申报资质时主要从事咨询设计、软件开发、集成实施、软件测试、技术支持、运营服务、质量保证等岗位的人员总数,财务管理、

6、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商务等与项目不直接相关的人员不包括在内。总数须与从事软件开发与系统集成技术工作的人员数量情况表(表4-2)中人员总数合计相等。4.8.3 其中:软件开发人员数量:填报申报资质时软件开发人员总数。4.8.4 经过登记的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管理人员总数:按照经过登记的系统集成项目管理人员资质情况表(表4-1)的登记人员总数填写。应为项目经理人数与高级项目经理人数之和。4.8.5 企业聘用的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管理人员总数:按照经过登记的系统集成项目管理人员资质情况表(表4-1)的企业聘用人员总数填写。应为项目经理人数与高级项目经理人数之和。5. 基本情况表(表1-2)5.1 近三年

7、主业情况:5.1.1 近三年:是指申报企业申报资质年度之前的三个自然年度。5.1.2 营业收入总额、系统集成收入总额、系统集成收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例:按照近三年收入分析表(表9-2)填写。5.2 近三年系统集成业绩情况:5.2.1 完成评定条件限定项目总额:按照附表填写。5.2.2 软件开发费总额、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费总额、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费比例、1000万元及以上项目个数、600万元及以上项目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纯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项目总额: 按照附表填写。5.3 系统集成主要业务领域1-3,该领域项目金额:分别填写附表中“合同金额”列前3位的“项目所属领域”,每个业务领域内合同总额

8、按从大到小的顺序填写。如果业务领域不足3个,则按照实际数量填写。6. 基本情况表(表1-3)6.1 企业发展重大事项:包括申报企业成立和单位名称、注册资本、企业类型、控股股东、法人代表等变更、企业上市事项,时间精确到月。例如,若注册资本于2010年4月20日由1000万元增加到1200万元,则在“时间”一栏中,填写“2010年4月”,在“事项” 一栏中,填写“注册资本增加”,在“说明” 一栏中,填写“由1000万元增加到1200万元”。6.2 股东持股情况:如果股东数量大于10个,填报持股比例最大的9个股东,其余股东合并在一起填写,如:“xx等30个自然人持股比例占x”。企业股东持股比例相加须

9、在99%-100%之间。6.3 关于主要股东的进一步说明:当股东能够对申报企业经营方向起决定性作用时,需要简单介绍其基本情况。7. 基本情况表(表1-4)7.1 企业发展历程:概述申报企业的历史沿革。7.2 申报企业整体优势及市场地位概述:重点阐述申报企业在技术、市场、人才、管理等方面的内容,要求简明、扼要、清晰,注意突出重点和亮点,字数控制在1000字以内。8. 组织结构表(表2)8.1 组织结构图:提供申报企业的组织结构图。9. 主要负责人情况表(表3)9.1 企业负责人:填写申报企业负责全面经营管理的法人代表或总经理、总裁等。9.2 技术负责人:可填报申报企业的总工程师、技术总监或技术副

10、总裁。9.3 财务负责人:可填报申报企业的总会计师、首席财务官、财务总监或财务部经理。9.4 职称:如有职称,直接填写;如无职称,按下表比照毕业后的工作年限填写为“高级职称”、“中级职称”或“初级职称”。学历职称中专大专大学本科硕士/双学位博士高级职称/11年以上8年以上3年以上中级职称/8年以上6年以上3年以上毕业当年初级职称6年以上4年以上2年以上毕业当年/9.5 信息技术领域企业管理经历(年数):仅指从事信息技术领域企业管理工作的年数。9.6 从事系统集成技术工作经历(年数):仅指从事信息技术领域的工作年数。9.7 财务管理工作经历:仅指从事财务管理工作的年数。10. 经登记的信息系统集

11、成项目管理人员情况表(表4-1)填写符合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项目管理人员登记管理办法(暂行)规定的,并在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工作网站()公布的,且是申报企业正式在职人员的相关信息。10.1 项目管理人员级别: 2015年10月31日前,申报企业持有有效的项目管理人员资质证书的人员,可视其为经过登记的项目管理人员,按照有效的项目管理人员资质证书级别填报即可。如申报企业持有有效的项目管理人员资质证书的人员数量不足,可用聘用的项目管理人员补充,但聘用的各级别项目管理人员必须符合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项目管理人员登记管理办法(暂行)中相应等级的聘用条件。10.2 登记证书编号: 2015年

12、10月31日前,申报企业持有有效的项目管理人员资质证书的人员,填写项目管理人员资质证书编号即可。申报企业聘用的项目管理人员的登记证书编号可不填。10.3 类别: 2015年10月31日前,申报企业持有有效的项目管理人员资质证书的人员,选择“登记”即可。申报企业聘用的项目管理人员,选择“聘用”即可。11. 从事软件开发与系统集成技术工作的人员数量统计表(表4-2)11.1 填写从事软件开发与系统集成技术工作的相关部门和岗位人数信息。11.2 部门名称、部门人数:填报申报资质时相关所有部门的名称和各部门总人数。11.3 从事岗位、岗位人数:包括咨询设计、软件开发、集成实施、软件测试、技术支持、运营

13、服务、质量保证等岗位,一个部门可填写多种岗位的人员,统计每个岗位的总人数。11.4 此表中人数含经登记的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管理人员情况表(表4-1)中填报的人员。12. 自主开发的软件产品情况表(表5)12.1 经过第三方评测鉴定的自主开发软件产品名称:12.1.1 经过第三方评测鉴定的: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表中简称国家认可委)工作网站()公布的获认可的机构,或其他第三方专业软件评测机构认证(如通过CMA认证的机构)出具的评测鉴定报告。12.1.2 自主开发软件产品:仅指申报企业自主研发的软件产品,但不包含:(1)申报企业持股或控股公司持有的;(2)通过购买或无偿转让取得的;(3)两个

14、或两个以上企业共同持有的;12.2 经用户使用认可的自主开发软件产品: 12.2.1 经用户使用认可的:指用户专门出具的针对自主开发的软件产品的认可证明,而非在系统集成项目验收报告中涵盖软件产品的认可证明。12.2.2 自主开发软件产品:同上。12.3 在近三年完成的项目中是否有应用:填“是”或“否”,填“是”则要求此软件产品在近三年已完成的项目中有应用,并能提供相关证明。12.4 在近三年完成的大项目中是否有应用:填“是”或“否”,大项目是指不少于600万元的项目或不少于300万元的纯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项目。12.5 经过第三方评测鉴定的自主开发软件产品总数:填写符合“12.2经过第三方评测鉴定的自主开发软件产品名称”的合计数,。12.6 其中:近三年个数:填写符合属于申报年度前三个自然年度内,首次评测鉴定(非延续)的自主开发软件产品的合计数。2015年12月31日前,如申报不满足条件,也可填报申报当年首次评测鉴定的自主开发软件产品。12.7 经过用户使用认可的自主开发软件产品总数:填写符合“12.3经过用户使用认可的自主开发软件产品名称”的合计数。12.8 其中:近三年个数:填写符合属于申报年度前三个自然年度内,用户使用认可的自主开发软件产品的合计数。2015年12月31日前,如申报不满足条件,也可填报申报当年用户使用认可的自主开发软件产品。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事务文书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