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资料]罪犯矫正文化的三维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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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罪犯矫正文化的三维解析【摘要】人走向犯罪与文化有关,罪犯囚禁在一起又会形成新的文化群体,囚禁罪犯的监狱也是一个特殊的文化空间。矫正罪犯的理论与实践必须要重视文化问题的研究。把文化学引入到罪犯矫正中,有利于监狱学理论研究的深入和发展;研究罪犯矫正文化是科学矫正罪犯的重要方面。【关键词】监狱文化;矫正罪犯【写作年份】2010年【正文】文化是一个博大精深的问题,它无处不在,但人们往往不自知。人走向犯罪与文化有关,罪犯囚禁在一起又会形成新的文化群体,囚禁罪犯的监狱也是一个特殊的文化空间。“监狱作为社会组成的单元,罪犯作为自然人,处处都受到文化的影响和熏陶。文化在罪犯矫正过程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改造

2、罪犯的过程实质上就是罪犯人文素质培育的过程、人文精神重构的过程。因此,矫正罪犯的理论与实践必须要重视文化问题的研究。文化研究复杂而令人难以驾驭,但科学研究的一般规律证明,人们一旦蹬入文化研究的大门以后,便能发现其中无限的、深博的内容,从而为人们对于某一问题的认识开辟出一个新的视角。笔者认为,把文化学引入到罪犯矫正中,有利于监狱学理论研究的深入和发展;研究罪犯矫正的文化基础是科学矫正罪犯的重要方面。一、文化因素:矫正罪犯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人创造了文化,人是文化的本体,没有人也就没有文化;同时,文化又创造了人。人与文化是相互创造与被创造的关系。罪犯也是人,所以罪犯也不例外,也要接受文化的约束和控制

3、。研究罪犯的文化因素,正确理解文化与犯罪的关系,文化与罪犯矫正的关系,是提高罪犯矫正质量的前提和基础。(一)文化影响犯罪罪犯是由于犯罪而成为罪犯的,因此,矫正罪犯,需首先从认识犯罪开始。人的犯罪是先天的还是后天的?人们对这一问题的回答不尽相同,按辩证唯物主义观点,犯罪先天论显然是站不住脚的。如果人的犯罪是后天的,是由于受到外界不良影响之后才会产生犯罪,这种观点比先天论进了一大步,但又似乎太夸大了“外因”的作用,也不符合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应该说,人的犯罪是外因和内因共同起作用的结果,否则,就难以从理论上彻底说清为什么在相同的外界不良影响的条件下,有的人犯罪,而有的人没有犯罪的问题。既然如此,就

4、有必要对“外因”和“内因”问题做一具体分析。“外因”即外界的不良影响,包括思想的、现实的等等,在现代社会,信息渠道越来越多,各种信息对人的影响越来越大。一般说来,流氓犯罪与淫秽文化有关;抢劫杀人犯罪与暴力文化有关;贪污诈骗与享乐文化有关,等等。实际上,这种“外界不良影响”不是什么神秘物,而主要是一种文化。这种文化有的是书刊,有的是音像制品,有的是语言,有的则是特定的生活方式。“内因”即人自身的思想品质和价值取向。人自身的思想品质和价值取向不是纯粹个人的产物。任何人一生下来都生活在一定文化“场”里,都作为文化动物而生存着,处于一定的文化系统之中,被一定的文化环境所包围,从而打上文化的烙印,成为文

5、化的产物。人不仅需要从社会生活中汲取衣食住行的生活条件,更需要文化资源不断充实自身,否则,人就不能成其为人。需要说明的是,社会的文化资源是非常宽泛的,而且还有非常复杂的结构,每个人不可能全部汲取,只能依据自己的主观判断有选择地接受,这就是价值取向问题。某种价值取向的形成是人从自身的环境和需要出发,接受了外界文化影响的条件下而形成的比较稳固的、持久的、具有自身特殊性的思想品质。因此,罪犯不是生下来就是罪犯,在他出生之后犯罪之前必然接受文化的熏陶和塑造。由此可见,无论是外因还是内因,人的犯罪都与文化有着密切的关系。社会上的人只有文化层次的差别,不存在有无文化的差别。一个人从生下来首先生活在特定的家

6、庭文化氛围中,而后生活在一定的社会文化氛围中。古人所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的命题,不仅是指人的品质形成问题,也是指不同的文化氛围对人的影响问题。文化是一种精神产品,同时又对人们的精神风貌产生深刻的影响。实践证明,高尚的文化能培养人们的高尚情操和良好道德,庸俗文化则会给人们的思想产生消极影响。(二)矫正有赖文化由于每个罪犯都是带着文化的烙印进入监狱同其他罪犯接受矫正的,可以说每个罪犯的血管里都流淌着文化的血液,只是多寡不同。罪犯在犯罪之后受文化熏染的主要因素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罪犯头脑中潜在的文化因素自我影响;第二,罪犯之间固有的文化因素的相互影响;第三,警察文化因素对罪犯的影响;第四,社会

7、帮教组织和个人的文化因素对罪犯的影响;第五,家庭成员与社会关系的文化因素对罪犯的影响。这些因素在罪犯当中,相互作用,相互影响,构成了一个新的文化场,对罪犯矫正起着至关重要的影响。正如司法部犯罪与改造研究主编高文所指出的:“监狱不能成为文化沙漠,文化不能在监狱贫困。我们改造罪犯,文化的贫困是不可想象的。改造罪犯,我们凭什么?说得大一点,就是靠先进的文化。用对待“敌人”的态度是不行的;用打骂的方法是不行的;用什么?就非文化不可了。灌输也好,疏导也好,批评也好,必须有文化的含量。要让罪犯心服口服,真正地接受我们教育和挽救。监狱警察的工作要体现一种文化修养、文化品位、文化内涵。我们是现代警察,要有现代

8、理念、现代技能、现代水平。” 综上可见,犯罪决不是一种孤立的个人行为,而是与社会的特定文化有十分密切的关系。既然如此,作为担负矫正罪犯重任的监狱机关来说,正确认识犯罪与文化问题,并有针对性地加强监狱文化建设,无疑是一种非常必要且十分迫切的事情。二、文化特性:矫正罪犯不容忽视的重要内容毋庸置疑,监狱是一个特殊的文化空间。以囚禁行刑的工具、囚具等形式反映出来的物质形态,以法律、法规、制度为特定载体的组织文化形态,以情感渗透、良知释放、文化认同为内核的精神文化形式,无不表述着这里特殊文化空间的含义。如果我们撇开监狱文化这个大概念,单就罪犯而言,可以肯定地说,罪犯也是一个特殊的文化群体。一个人在正常公

9、民走向罪犯的路途上,虽然罪名相同,但具体情况可能又千差万别,特别是其文化背景、文化基准各有各的不同情况。这些人聚到一起,本身的情况就十分复杂,再加上监狱封闭的、统一的、严格的管理制度,这就决定他们必然要形成一种特殊的文化群体。比如,罪犯喜欢追求感性刺激,易激怒,防范心理强,追求低级趣味,尊重需求强烈等等。有人把这种特殊的文化群体叫做“亚文化”或“次文化”,意思是区别于社会正常群体的较低层次的文化群体。研究监狱的文化空间,正确把握矫正文化的基本特征,运用文化对罪犯进行矫正,帮助罪犯找回迷失了的人性,是提高罪犯矫正质量的重要条件。矫正文化具有以下基本特性:(一)矫正文化的客观性矫正文化是一种不容忽

10、视的客观存在。从广义上讲,矫正文化指监狱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根据统治者的意志并接受社会传统文化的影响所形成的组织、纪律、制度、法规、价值观念、道德规范、行为方式、精神风貌和环境氛围等,是监狱围绕刑罚执行这个核心对罪犯实施的监管规范、行为矫治、教化引导等手段和目的的总和,它涉及到监狱工作的各个方面。从狭义上讲,矫正文化是指监狱在罪犯的矫正中为强化监管改造、加大矫正力度,不断丰富罪犯的精神文化生活所创造的含有各种文化设施、文化行为、文化手段、文化目标等因素为主导的环境、规范和氛围。文化问题是个思想观念的较深层次问题,人人都受其影响,但往往又不自知,不自觉。特别是对于罪犯这一层次来说,很多人未必清楚

11、文化为何物,他们可能深受其害,而又不自知。但是,作为以改造人为宗旨的监狱机关和监狱工作者来说,不能不清楚文化问题,不能不对文化问题达到自知、自觉的境界。(二)矫正文化的层次性矫正文化由五个层次组成。1、具有直观性的浅表层次的物质文化。包括监狱整体规则的科学性、监狱建筑的风格和体现出的艺术性、监狱设施的现代化程度、监狱环境布局的和谐性等等。2、中层次的法律文化。包括体现法律惩罚功能的各种法律规范和法律制度。3、深层次的行为规范文化和制度文化。包括监狱内的各种行为规范、行为准则、行为方式、行为模式,各种制度、规定、要求、组织、传统习惯、人际交往等。4、最深层次的观念文化。包括监狱的治监理念、监狱精

12、神风貌、价值体系、管理哲学、道德标准等。具体表现为意识形态领域的文化。5、与监狱主流文化相伴而生的监狱亚文化。它是由监狱中服刑罪犯这一亚文化群所形成的文化,包括罪犯的日记、思想汇报、自传、手抄本、家信、小制作等一系列罪犯活动产品。从各个层次所表现出来的文化特征可以看出,监狱文化实质上是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三)矫正文化的特殊性矫正文化是适应矫正罪犯需要而形成的一种文化现象,它与矫正活动有着密切的联系,出发点和立足点都是罪犯矫正的实际需要。具体说矫正文化的特殊性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任务具有特殊性。稳定是矫正文化活动的前提,矫正文化首要的任务应该是为了建立良好的狱内秩序。矫正文化活动的组织、内

13、容、形式等,必须有利和服从、服务于安全稳定。要特别重视文化活动与管教工作的关系。既不能因开展文化活动影响安全秩序,又不能“因噎废食”限制活动的开展,实行“铁窗(铁门)文化”。文化活动的现场管理,是生产管理现场的转移,要纠正和防止重生产现场管理、而文化现场“放羊”的现象,以足够的警力加强文化活动现场管理。不但要积极组织开展、指导文化活动,更要在活动中管理,在活动中观察、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化解不稳定因素,做到寓管于乐。二是目的具有特殊性。矫正文化建设绝不是为了休闲、消遣或凑热闹,要从矫正罪犯的实际出发,坚持以人为本为根本内容,把教育性贯穿始终,把提高矫正质量和罪犯素质作为根本目的,充分利用先

14、进文化寓教于乐、潜移默化的感染力量,规范、引导罪犯的行为和价值取向,教育罪犯认罪服法,让罪犯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努力把罪犯培养成会学习、会生活、会做事、会做人的守法公民。三是组织管理具有特殊性。矫正文化的强制性特征必然要求罪犯的全员参与性。一方面对他们要因人而宜认真安排和组织,让他们人人参与矫正文化活动的兴趣组织和具体内容,调动全体罪犯对矫正文化活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发他们参与和受教育的热情。同时,也作为提高罪犯矫正质量的一种手段,要求他们必须自觉投入矫正文化的活动和教育中,矫正犯罪思想,不断提高个人素质。三、文化范畴:矫正罪犯不可回避的重要路径监狱是阶级社会的产物,不同阶级社

15、会有着不同的监狱文化。随着形势的发展,在坚持“把刑释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作为衡量监管工作的首要标准”的今天,文化在矫正罪犯中越来越发挥出不可替代的作用。“要把罪犯矫正成为适应社会、能够自食其力的守法公民,使罪犯素质得到全面发展,必须重视文化建设,用文化熏陶罪犯,提高罪犯的综合素质。”确定矫正文化范畴,满足罪犯矫正的文化诉求,促进罪犯行为养成,重塑罪犯健康人格,是提高罪犯矫正质量的重要途径。(一)监区文化-矫正文化的基础内容监区文化是指监狱在执行刑罚的过程中,为矫正罪犯不良习气、培养罪犯健全人格、丰富罪犯精神文化生活,而营造的积极向上的特殊文化氛围,既包括有形的文体设施建设、又包括无形的行为引导、

16、教育感化。古人云“蓬生麻中,不扶自直,白沙在泥中,与之皆黑者,土地教化使之然也”。通过监区文化建设,寓教于境、寓教于情、寓教于乐,能使罪犯在耳濡目染、潜移默化中受到启发,得到熏陶。监区文化在罪犯矫正中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第一、潜移默化的心理干预功能。狱内各种文化载体所迸发的启迪能量,对罪犯不仅能起到警示、教育、引导和抑制作用,而且也能激发起上进心理,促使他们积极改造,早日新生。第二、因势利导的心理疏导功能。监区文化渗透在罪犯矫正活动的方方面面,净化罪犯灵魂,疏导罪犯心理,并淡化或减轻刑罚造成的痛苦心理,从而使罪犯逐步适应狱内生活,走上悔过从善之路。第三、脱胎换骨的心理升华功能。各种监区文化活动,不仅能够帮助许多罪犯从不识字到学会读书写字,从不知法不懂法到知法守法,从而逐渐摆脱愚昧,脱胎换骨,提高思想境界,陶衍情操。监区文化作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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