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油实业公司员工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重组整合后辽河油田公司(以下简称油田公司)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健全完善用工机制,依法规范用工行为,结合华油实业公司(以下简称华油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华油公司机关及附属单位、所属各级各类主业及非主业单位(企业)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员工是指在华油公司工作的合同化员工、市场化用工、非全日制用工和劳务派遣用工第四条 员工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用工、规范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劳动法律法规和油田公司有关员工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劳动合同管理,规范用工行为,不断提高用工管理水平二)总量调控、岗位管理统一管理制度和程序,从严控制用工总量,合理控制人工成本,逐步建立岗位管理、淡化身份界限的用工机制,不断提高用工效益三)统放结合、动态管理进一步明确华油公司和所属各单位的管理职责,细化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逐步建立能进能出、优胜劣汰的动态用工管理机制,强化激励约束,不断提升员工素质,满足生产经营用人需要第二章 劳动合同第五条 劳动人事科作为劳动合同主管部门,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负责劳动合同管理实施细则制定,负责组织基层单位进行劳动合同签订、变更、终止、解除等具体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所属法人单位劳动合同订立、履行、管理等工作。
第六条 华油公司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油田公司《关于转发的通知》(油辽人发【2008】3 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的指导下,加强和规范劳动合同管理,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第七条 华油公司依法与合同化员工、市场化用工和非全日制用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使用油田公司统一制定的劳动合同文本,结合员工岗位实际,细化劳动合同内容,明确岗位工作具体要求,与特定员工订立《保密协议》、《竞业限制协议》、《专业技术培训服务协议》或《安全环保协议》等第八条 劳动合同期限和试用期按照油田公司相关规定执行第九条 经签字、盖章生效的劳动合同及附件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乙方留存的一份要切实发放给员工本人,并履行劳动合同签领手续(附件 1);甲方留存的一份由单位专柜保存,独立法人单位的劳动合同自行保存,其他劳动合同统一由劳动人事科保存第十条 加强劳动合同日常管理,充分利用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劳动合同台帐,记录员工履行劳动合同情况,对员工的工作岗位、工作年限、合同期限、合同约定条款事项等进行动态管理第十一条 对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员工,实行期满前预报制度,在合同期满三十日前通知到员工本人,合同期满即行终止。
确需续订劳动合同的,上报油田公司人事处审核备案后,及时办理续订或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手续;不需续订劳动合同的,依法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并于每季度末将终止劳动合同人员花名册上报油田公司人事处审核备案第十二条 华油公司或所属法人企业与员工协商一致,签订《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附件 2),可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第十三条 出现法定情形,华油公司或所属法人企业单方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要事前履行《解除劳动合同审核单》(附件 3)手续,将解除理由报同级工会(所属法人企业未设立工会的,报上一级工会)、法律部门、公司业务主管领导、主要领导及油田公司人事处审核;各部门审核通过后,向当事员工出具《解除(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附件 4)要严格履行《解除(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送达手续,将通知书直接送达当事员工本人;本人无法直接签收的,送达与其同居住的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直系亲属签收;对直接送达有困难的,可邮寄送达,以挂号查询回执上注明的收信日期为送达日期;采用上述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通过市地级以上新闻媒介公告送达,公告发布三十日,即视为送达第十四条 单位与员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要出具《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附件 5),并在十五日内为员工办理人事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档案转到员工接收单位,无接收单位的转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相关机构,社会保险关系根据国家或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转到相关机构;相关机构不接收员工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的,由单位封存,待具备接收条件后,按照有关规定转移确因员工本人原因等无法办理转移手续的,由经办人员记录在案,并由员工本人签字确认第三章 劳务用工和非全日制用工第十五条 按照油田公司《关于印发的通知》(中油辽字【2008】35 号)文件精神,劳动人事科作为各类用工的主管部门,在油田公司有关政策指导下,负责华油公司劳务派遣用工和非全日制用工的统一调控、统一招用、统一配置和统一管理劳务派遣用工和非全日制用工纳入公司用工总量计划第十六条 劳务派遣用工是指通过地方劳务派遣机构到油田公司所属单位输出劳务的用工劳务派遣用工应使用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可替代性工种(岗位)上第十七条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与辽河油田公司所属单位签订非全日制用工协议书,每周累计工作时间不超过 24 小时,平均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 4 小时,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超过 15 日的用工非全日制用工应使用在卫生清洁、勤杂、物业、绿化等工作量集中、劳动强度较低的岗位上第十八条 按照控制总量、规范使用、归口管理、统一审批、合同管理、以岗定酬的原则,公司对劳务派遣用工和非全日制用工及相应劳务费的使用与管理实行人数和费用“双控”办法,在控制用工数量的同时,控制劳务费的使用额度。
第十九条 华油公司所属各单位使用劳务派遣用工和非全日制用工要严格履行申报审批制度具体申报审批程序是:(一)用工单位以书面形式向劳动人事科提出用工申请,填写上报《用工申请审批单》(附件 6),报告用工原因、对象、人数、岗位或劳务项目、费用标准、用工期限等内容;(二)劳动人事科对用工单位的申请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报公司领导审定;(三)劳动人事科向油田公司人事处提出用工申请;(四)油田公司人事处批复同意后,由劳动人事科负责组织实施,或授权用工单位组织实施第二十条 按照油田公司的有关规定,劳务派遣用工的招录工作由人事处、劳动人事科与用工单位共同进行,招录程序如下:(一)制定招工简章,与劳务派遣机构协商招用劳务用工各项事宜;(二)劳务派遣机构根据确定的招工时间、人数和工种组织劳动力资源;(三)到劳务派遣机构所在地进行招录;(四)劳务用工单位制作《招录劳务派遣用工花名册》(附件 7)并附劳务派遣用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报劳动人事科备案第二十一条 非全日制用工根据油田公司人事处的用工批复,按照规定招录条件,由劳动人事科组织招录第二十二条 华油公司或所属法人单位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务合同,与非全日制用工订立书面劳动协议。
劳务合同或劳动协议使用油田公司统一制订的合同文本劳务派遣用工的劳务合同和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协议须经油田公司人事处审查盖章第二十三条 各类用工的劳务费标准等按油田公司相关工资制度执行,保险待遇等按合同约定执行第二十四条 劳务派遣用工和非全日制用工统一进入劳动人事管理信息系统管理,登记并动态维护各类人员信息在测算劳务费和劳动报酬时,以信息库记载的用工结构和用工数量作为审批依据第二十五条 对招录的劳务派遣用工和非全日制用工,上岗工作前要对其进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厂规厂纪等内容的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第二十六条 劳务派遣用工工作期间发生人身伤、亡等事故后,用工单位应及时组织救治,并在第一时间通知公司相关负责人和劳务派遣机构,由劳务派遣机构负责工伤申报、伤残等级鉴定及后续处理第二十七条 劳动人事科对各用工单位的用工情况随时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用工审批手续、用工数量、招用地区、招用对象、合同管理及合同履行等凡未经公司批准使用各类用工的,除责令清退外,每使用 1 人扣罚相关单位业绩奖励 2 万元,并对有关责任者扣罚一定数额的奖金第四章 员工流动第二十八条 员工流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严格执行编制定员,按需配置的原则;(二)严格控制主业基层队伍和关键岗位人员流失的原则;(三)坚持从严控制和照顾困难相结合的原则;(四)严格人员流动条件和程序的原则。
第二十九条 员工流动的人员范围是合同化员工和市场化用工,不包括已办理离岗内部退养的员工广济子女劳务工的流动参照本办法执行第三十条 员工流动主要包括个人调动和单位调配两种方式个人调动是员工本人提出,单位审核的调动方式;单位调配是由单位主导,根据生产经营需要进行的人力资源配置,包括整建制队伍划转第三十一条 员工流动实行华油公司、公司所属单位两级管理,华油公司负责公司内部员工流动的调控和管理,华油公司所属各单位负责本单位员工调入和调出的控制及单位内部岗位调整和人力资源配置第三十二条 员工流动的条件:(一)员工本人所从事专业(岗位工种)对调入单位急缺,而原单位经调剂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二)因工负伤或因病确实不适宜在原单位工作,且调入单位有能力妥善安置的;(三)夫妻多年两地分居,其中一方申请调入另一方工作单位或附近单位,且调入单位有能力妥善安置的;(四)因人力资源配置需要调动的;(五)其他特殊情况需要调动的第三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原则上不允许流动:(一)员工在主业基层队伍或关键岗位上,未达到调出条件,且原单位无法通过调剂补充岗位空缺的;(二)掌握本单位关键或核心技术,调出后会给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的;(三)员工涉嫌违法、违纪正在处理尚未定论的;(四)员工与原单位有经济、合同纠纷或其他未解决事宜,给单位利益带来风险的;(五)其他影响单位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形。
第三十四条 员工个人调动的办理程序:(一)填写《华油实业公司员工流动申请单》(附件 8),员工本人及调入调出双方单位行政正职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由调入或调出单位的人事员上报劳动人事科;(二)华油公司内部调动的审批,原则上两个月办理一次逢双月月末由劳动人事科制作《华油实业公司员工流动审批单》(附件 9),报公司领导研究,对符合流动条件的,业务主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在《审批单》上签字,由劳动人事科对调出和调入单位分别出具《华油实业公司员工调动通知单》(附件 10);(三)员工调出单位收到《通知单》后,对劳动人事科开具《华油实业公司员工介绍信》(附件 11),劳动人事科将《介绍信》接转至调入单位,调入单位为员工办理接收手续工资关系等随人事关系即时办理第三十五条 华油公司机关及直属单位员工在公司内部流动,按照管理层级,比照以上程序办理第三十六条 员工调配的工作流程:(一)公司根据生产经营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的总体要求和安排,制定员工调配方案;(二)按照员工调配方案,由劳动人事科制作《华油实业公司员工调配会签单》(附件12),组织协调员工转出单位和转入单位对划转人员进行确认,并分别签字盖章后,报业务主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核、签字;(三)员工调配会签手续履行完毕,由员工转出单位对劳动人事科开具人事关系《介绍信》,劳动人事科将《介绍信》接转至员工转入单位,转入单位为员工办理接收手续。
工资关系等随人事关系即时办理四)《华油实业公司员工调配会签单》一式三份,员工转出、转入单位和劳动人事科各留存一份备案第三十七条 华油公司新增员工及调出员工的办理程序,按照油田公司有关规定执行第三十八条 华油公司所属各单位不得随意招用或调动人员,要严格按照员工流动的工作要求和业务流程办理第三十九条 员工流动必须使用公司统一制定的标准文本和表格第四十条 员工流动要与劳动合同动态管理紧密结合具体办法如下:(一)因员工流动造成的用人单位、工作内容、工作地点等劳动合同内容改变,要在员工到新单位报到起 10 日内,及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变更协议书》,作为原劳动合同的附件二)员工在主业单位与独立法人单位之间流动的,《劳动合同书》随流动员工人事关系一并转移到调入单位,依法履行劳动合同变更手续后,甲乙双方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