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省第二批中小学学科带头人评选工作的

上传人:宝路 文档编号:7204863 上传时间:2017-09-18 格式:DOC 页数:23 大小:198.07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关于开展全省第二批中小学学科带头人评选工作的_第1页
第1页 / 共23页
关于开展全省第二批中小学学科带头人评选工作的_第2页
第2页 / 共23页
关于开展全省第二批中小学学科带头人评选工作的_第3页
第3页 / 共23页
关于开展全省第二批中小学学科带头人评选工作的_第4页
第4页 / 共23页
关于开展全省第二批中小学学科带头人评选工作的_第5页
第5页 / 共23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关于开展全省第二批中小学学科带头人评选工作的》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关于开展全省第二批中小学学科带头人评选工作的(23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 1 附件 1:江西省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选拔培养办法(修订)为贯彻落实江西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 年)精神,进一步加强我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队伍的示范和引领作用,提高全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化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我们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将江西省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管理办法(试行)修订为江西省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选拔培养办法(试行)。第一条 选拔范围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选拔范围是中小学(含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下同)、师范院校、教师进修学校、职业中学、教学研究机构和校外教育机构的教师。已评为特级教师的不

2、参加选拔。第二条 选拔名额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选拔总名额全省分别控制在全省中小学教师总数的 0.5%和 1.25%以内,每三年开展一次。选拔名额按中小学教师比例分配到各设区市,由设区市教育局等额推荐。选拔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开、宁缺勿滥的原则,严格按照选拔条件和规定程序,通过层层选拔产生。第三条 选拔条件 2 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是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专业知识扎实,教育教学水平高,教学成果显著,科研能力强,并在教育教学岗位上起到指导、示范、引领作用的优秀中小学教师。(一)基本条件1、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2、治学严谨,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

3、师德师风。3、教学工作量达到规定要求,教学、科研和育人工作成绩显著。4、中小学学科带头人推荐人选年龄不超过 52 周岁,骨干教师推荐人选年龄不超过 48 周岁。5、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推荐人选的学历和资格要求: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校须为中师及以上,中小学、教师进修学校和职业中学须为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师范院校、教学研究机构和校外教育机构须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并取得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6、教学研究机构和校外教育机构的人员要按岗位职责坚持参加或指导教学、示范课和公开课等教学教研活动和科学研究。7、自觉参加继续教育学习,按规定完成年度及周期继续教育学时,经考核成绩合格。(二)学科带头人在具备基本条

4、件的基础上,还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3 1、教育教学成绩突出。遵循教育规律,关心学生全面发展;学科教学同行公认,教学成绩突出,在市级以上范围有一定影响。周课时量不少于 8 节,校级领导不少于 4 节;幼儿园教师能有计划、科学合理地安排一日活动,园领导定期进行业务指导,每周听课不少于 4 节。近三年来在市级以上范围上示范课、观摩课或专题讲座 2 次以上,所任教的优质课获市级以上竞赛一等奖,或获市级以上教学竞赛、教学技能、教玩具及课件制作一等奖或教育行政(科研)部门表彰。2、具有较强的教研能力。熟悉本学科的理论,对本学科的教育教学有独到的见解。近 3 年来主持完成(以结题时间为准)一项市级以上科研

5、课题,或作为骨干成员(排名前三)参与一项以上省级以上科研课题研究并结题或有阶段性成果;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刊物上发表本人独撰(或第一作者)的学术论文 2 篇以上;或主编、参编由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科研部门组织编写的教育教学论著(本人撰写的部分不少于 3 万字)。3、在提高青年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方面成绩突出。指导培养的青年教师至少有 2 人获得市级以上教学、科研等方面的奖项;积极担任班主任、辅导员工作,热心社会服务,成绩突出。4、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8 年以上,具有中学高级(或小学高级、中师高级讲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特别优秀的,条件可适当放宽。(三)骨干教师在具备基本条件的基础上,骨干教

6、师还需同 4 时具备以下条件:1、教育教学成绩显著。遵循教育规律,关心学生全面发展;学科教学同行公认,教学成绩显著,在县级以上范围有一定影响;周课时量不少于 8 节,校级领导不少于 4 节;幼儿教师能有计划、科学合理安排一日活动,园领导定期进行业务指导,每周听课不少于 4 节;所上示范课、观摩课或专题讲座效果好,近 3年来在县级以上范围上示范课、观摩课或专题讲座 2 次以上,或获县级以上教玩具、技能、教学奖项或教育行政(科研)部门表彰。2、具有较强的教研能力,对本学科的教育教学有独到的见解。近 3 年来在市级以上公开发行刊物上发表本人独撰(或第一作者)的学术论文 2 篇以上;或主编、参编由教育

7、行政部门、教育科研部门组织编写的教育教学论著(本人撰写的部分不少于2 万字)。3、指导培养的青年教师成绩突出。至少有 2 人获得县级以上教学、科研等方面奖项。积极担任班主任、辅导员工作,热心社会服务,成绩显著。4、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6 年以上,具有中学中级(小学一级、中师讲师)以上职称。特别优秀的,条件可适当放宽。第四条 选拔办法及程序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选拔,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办法。(一)选拔办法 5 1、由本人向所在单位申请,采取自我推荐、群众评议和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等方式进行推荐,并在本单位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向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推荐。2、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对各单

8、位上报的人选进行审核、评议,确定推荐人选,公示无异议后报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3、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组成联合考察组,到推荐人选所在单位实地考察,对推荐人选的教育教学水平、教育教研能力和示范引领作用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审,依据综合评审情况确定市级推荐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厅。(四)省教育厅组织专家组对各设区市上报推荐人选进行评审,初步确定全省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培养人选,并在省级新闻媒体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省级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培养人选名单。第五条 职责和待遇(一)省级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应积极参加教育教学理论和课程改革研究,掌握现代教育技术和教科研前沿动态,每学年至少做

9、1 场以上学术报告,上示范课或观摩课 4 节以上(市级以上不少于 2 节)。认真研究本学科本专业教育教学中的问题,任期内积极主动参加送教下乡活动,指导和培养农村(薄弱)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2 名以上青年教师为校(园)级以上骨干,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发表论文 1 篇以上。(二)省级中小学骨干教师每学期应上 4 节示范课或观摩课 6 (县级以上不少于 2 节),任期内积极主动参加送教下乡活动,至少指导和培养农村(薄弱)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1名青年教师为校(园)级骨干教师,在市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 1 篇以上。(三)省级中小学学科带头人须为省级中小学骨干教师,省级学科带头人在同

10、等条件下优先推荐为特级教师。第六条 管理机制(一)省教育厅按学段、学科,分期分批对省级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培养人选进行提高培训。经培训、考核合格后,颁发“ 江西省中小学学科 带头人” 、“江西省中小学骨干教师”证书。(二)省级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实行动态管理,任期为三年。期满后省教育厅将对其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者可以连任,连任者由省教育厅公布连任名单,并重新颁发证书。(三)建立逐级选拔培养机制。各地要积极开展市、县、校级中小学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选拔培养工作,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今后,凡推荐为省级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人选原则

11、上应是市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四)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称号:1、发现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并受到相应处理;2、严重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江西省中小学 7 教师职业道德“八不准 ”并造成不良影响;3、近三年单位年度考核有“不合格” 者; 4、未按要求参加省级研修培训,中小学教师全员继续教育远程培训,或未完成年度、周期继续教育学时。第八条 本办法由江西省教育厅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8 附件 2:江西省第二批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名额分配表层次/学科设区市 普通高中 普通初中 小学 幼幼儿园(学 前教育) 特殊教育 学校 职业中学 教师进修学校、中等 师范教研、校外教

12、育机构合计南昌市 16 14 16 6 4 2 3 6 67九江市 16 14 16 4 2 5 3 6 66景德镇市 7 5 6 1 1 1 1 2 24萍乡市 8 6 7 1 1 4 1 2 30新余市 5 5 6 2 1 5 1 1 26鹰潭市 5 5 5 1 0 2 1 1 20赣州市 20 17 25 8 2 8 10 9 99宜春市 17 12 18 4 1 5 4 6 67上饶市 20 16 23 4 1 4 9 8 85吉安市 15 12 14 3 1 3 6 5 59抚州市 15 11 14 2 1 4 5 5 57合计 144 117 150 36 15 43 44 51

13、600注:正职校(园)级领导不超过 5%,副职校(园)级领导不超过 15%,教学研究机构、校外教育机构教师的评选名额不超过指标的 10%,尽可能覆盖各学段。 9 附件 3:江西省第二批中小学骨干教师名额分配表层次设区市普通高中普通初中 小学幼儿园(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学校 职业中学教师进修学校、中等师范,教研、校外教育机构合计南昌市 23 27 31 13 5 2 7 108九江市 23 27 31 13 3 6 7 110景德镇市 8 10 11 4 1 1 2 37萍乡市 9 12 11 5 1 5 2 45新余市 4 7 8 4 1 7 1 32鹰潭市 5 7 8 3 0 3 1 27赣州

14、市 38 47 58 19 3 10 14 189宜春市 19 31 35 10 2 6 7 110上饶市 28 42 49 11 1 4 13 148吉安市 25 28 28 10 2 3 8 104抚州市 18 23 29 8 1 4 7 90合计 200 261 299 100 20 51 69 1000注 :名 额 分 配 按 各 设 区 市 教 师 比 例 确 定 。普 通 中 学 、小 学 上 报 骨 干 教 师 应 尽 可 能 覆 盖 所 有 学 科 ,职 业 中 学 骨 干 教 师 只 限 于 文 化 课 教 师 。 10 附件 4:江西省第二批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候选人

15、资质、业绩材料一览表学科带头人:1、毕业证;2、教师资格证;3、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4、身份证;5、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证书;6、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荣誉证书;7、本学年任课表;8、课题研究成果;在省级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的论文,或主编、参编的教材、教辅或教育教学论著;9、指导培养的青年教师或学生市级以上获奖证书。骨干教师:1、毕业证;2、教师资格证;3、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4、身份证;5、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证书;6、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荣誉证书;7、本学年任课表;8、市级以上公开发行刊物上发表的论文,或主编、参编的教材、教辅或教育教学论著;9、指导培养的青年教师或学生县级以上获

16、奖证书。 11 附件 5:江西省第二批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候选人信息汇总表设 区市: (盖章) 年 月 日序号 单位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学校学历学位 专业教龄任教年级及学科职务职称论文论著课题成果获表彰情况示范课情况指导培养教师情况周课时量邮箱或QQ号码说明:本表用 Excel 制作,A3 纸张打印。 “论文情况 ”栏填写发表论文的数量、类别、刊物级别及作者排序;“课题情况”栏填写主持或参与课题(注明作者排序)的级别、数量及完成情况;“ 获表彰情况”栏填写获表彰的级别及数量;“示范课情况”栏填写示范课的层次及数 12 量;“指导培养教 师情况” 栏 填写指导培养青年教师 人数、获奖类别及层次。附件 6:江西省第二批中小学骨干教师培养人选信息汇总表设区市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其它办公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