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贷如何支持贫困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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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信贷如何支持贫困村发展和低收入农户致富引言: 农村金融改革和发展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方面,是解决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的长期课题。为满足新形势下推动农村改革发展的需要,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就提出了建立现代农村金融制度的要求,强调创新农村金融体制,放宽准入政策,加快建立商业性、合作性和政策性金融相结合,资本充足、功能健全、服务完善、运行安全的农村金融体系。(今年 10 月召开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上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对加强农业法治建设和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依靠法治推进农业农村改革发展事业不断取得新进展。)主要内容:农村金融相关基本问题我国农村金融改革发展取得的成绩

2、农村金融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及原因贫困村互助资金的发展空间及作用促进贫困村互助资金的健康有序发展的建议一、农村金融相关基本问题农村金融的概念 顾名思义,农村金融就是在农村地区的金融业务或金融活动; 在我国,农村金融服务一般是指在县及县以下地区提供的包括存款、贷款、汇兑、保险、期货、证券等在内的各种金融服务。由于农村地区的特殊性,这些金融服务主要由正规金融机构提供,但也有部分由非正规金融机构提供,即通常所说的民间金融。 农村金融的体系构成政策性金融 商业金融 合作金融正规金融 农发行 农行、邮储 农信社、农合行准正规金融 小贷公司 农村资金互助社非正规金融 各类农村信用合作组织、ROSCA分类一:从

3、是否获得政府或金融监管部门审批监管的角度,农村金融可划分为正规金融与非正规金融;分类二:从经营目标、组织形式以及是否承担政策性功能的角度,农村金融可大致分为合作金融、商业性金融、政策性金融以及非正规金融等多种形式。 农村合作金融:按照合作制原则组建的金融组织形式;以人的合作而非资本的合作为主;按照“一人一票”的民主原则实施管理;服务对象以社员为主 ; 农村商业性金融:以追求资本增值和利润最大化为目标,按照现代公司制原则进行内部管理,以股份决定控制权和收益权。 农村政策性金融:由财政承担一定风险并给予一定利息补贴的金融业务。 农村非正规金融:也称民间金融,由于农村地区的正规金融机构难以覆盖所有农

4、户、尤其是低收入农户群体,因此非正规金融在发展中国家的农村地区广泛存在。国外的非正规金融有多种形式,例如储贷协会(ROSCA)、专业放贷款人(money-lender),互助资金甚至高利贷等。 我国农村金融的体系 农村正规金融体系(银行类为主) 政策性金融机构:农业发展银行 商业性金融机构: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 合作性金融机构: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二、 我国农村金融发展取得的成绩经过多年的改革与发展,我国初步形成了多层次、广覆盖的农村金融体系,金融机构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农村存贷款持续增加,金融服务已覆

5、盖了绝大部分农村地区。(一)农村地区涉农贷款增长较快(具体结合村镇银行近两年实际数据举例)(二)农村金融机构改革和组织创新取得进展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取得重要的阶段性成果,服务能力有所提高。其资产质量明显改善,支农投放不断增加,法人治理架构初步建立。农业银行改革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于 2009 年初正式挂牌成立,服务“三农”和事业部制改革试点正在稳步推进,积极探索面向“三农”和商业运作的有效实现途径。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试点稳步推进,为构建适度竞争的农村金融体系进行了有益尝试。小额贷款公司在各地地方政府主导下积极开展试点。截至 2013 年末,

6、小额贷款公司机构数量达到 7839 家,贷款余额 8191 亿元。(三)农村金融产品创新初见成效 2008 年 10 月,人民银行和银监会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的意见,在中部六省和东北三省选择粮食主产区或县域经济发展有扎实基础的部分县(市)开展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试点。2010 年 7 月,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在 2008 年试点经验基础上联合下发关于全面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推动农村金融创新。关于全面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的指导意见的主要内容: 1、大力发展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村微型金融,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通过零售、

7、批发等多种方式着力扩大农村小额贷款投放,积极发展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 2、有效满足发展现代农业和扩大农村消费的资金需求; 3、切实加强对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信贷支持; 4、探索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贷款业务; 5、积极推动和做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与林业发展金融服务工作; 6、加快推进农村金融服务方式创新。积极开展农户贷款流程再造,促进农户贷款业务流程标准化、规范化; 7、有效扩大抵押担保范围,加强涉农信贷风险管理。 8、充分发挥银行间债券市场在有效分散和管理农业风险方面的积极作用。 9、加强涉农信贷与涉农保险的合作,综合发挥银保服务“三农”的功能作用 10、研究拓

8、展涉农保险保单质押的范围和品种。继续探索发展吸收银行和保险公司参与的多种形式或组合方式的农村信用共同体。 11、鼓励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进入期货市场开展套期保值业务,逐步拓展农产品期货交易品种。部分缓解农民“贷款难”的业务品种创新 :业务名称 业务描述 业务性质 主要地区 小额信用 采取“一次核定,余额控制,周转使用”等信用户核定办法发放小额信贷。 小额信贷创新 全国信用互助 采取成立信用互助协会,协会会员联合担保,“余额控制,周转使用”,发放联保贷款 小额信贷创新 河南、湖北、山东等地 “公司农户” “公司+协会+农户” 利用农业产业化组织(公司、专业协会、经济合作社)等开展综合金融服务 信贷

9、担保创新 全国林权、果树、花卉等抵押 指合法持有“林权证”、“果园证”的自然人以其林木所有权向林业部门申请评估,以林权等经营权作为抵押物,借款人以其评估价格向当地金融机构申请的贷款。 抵押贷款创新 福建、湖南、山东等地 保险+合作社+信贷等模式 以政策性保险为支持,以合作社、专业协会等为平台,提供信贷服务。 金融综合服务创新 安徽、河南、重庆等地 (四) 农村金融基础设施逐步改善 征信体系:基本建成覆盖农村、全国集中统一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支付体系:加快农村信用社和上级联社间网络建设速度,逐步建立农村信用社内部支付结算网络,改善支付结算渠道;初步形成城乡一体化的支付结算网络农民工银行

10、卡:2011 年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实现交易笔数 1641 万笔,金额 200 亿元,同比增长 13.2%和 24.5%。2013 年已实现全国农村乡镇、行政村的基本覆盖。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满足了外出打工农民资金汇兑、存储等方面的需求,有效解决了农民工打工返乡携带大量现金的资金安全问题 (五)逐步完善扶持农村金融发展的货币信贷和财税政策 1、稳步推进农村金融机构贷款利率市场化。2、实行正向激励政策,对支农贷款比例高的农村信用社执行较低的存款准备金率。 3、增加中西部地区和粮食及大宗农产品主产区支农再贷款额度。4、对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实施财政税收优惠和补贴 三、农村金融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及原因

11、农村金融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受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影响和制约,包括我国在内的大多数发展中国家的农村金融发展整体滞后于城市金融,同时,由于农村金融本身的复杂性,农村金融需求与金融供给之间的矛盾较为突出。 问题之一:金融供给主体不足,金融服务空白点依然存在问题之二:农户贷款难问题没有根本解决 1、贷款额度的满足程度不高。据调查,21.2%的农户期望获得 2 万元以上的贷款额度,而实际上只有 8.2%的农户获得,故有 2/5 的农户没有满足。2、微小贷款的满足程度不高。由于网点少,农户需求小额、临时、无抵押的微小贷款难以满足问题之三:农户缺乏有效抵押担保物农村地区与扩大抵押担保物相配套的登记、评估、定价

12、等中介机构和流转市场仍相当贫乏,农村抵押担保物的价值难以形成,从而阻碍了抵押担保物的作用发挥。问题之四:农村信贷投入不足、相关配套和扶持政策不到位 1、在促进现代农业发展过程中,金融服务范围过窄。2、金融支农的资金来源较为单一,金融服务能力受到限制。3、与金融相关的其他政策措施不尽完善,影响了金融支农作用的发挥。主要原因:1、农村地区的产业化基础较为薄弱,组织化程度不高,金融具有需求分散、额度较小的特点,金融机构开展业务的运营成本较高。2、农业受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双重影响较大,比较收益较低,正规金融机构在农村开展业务的动力不足。3、农村金融的供需之间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四、贫困村互助资金的发

13、展空间及作用(一)扶贫贴息贷款模式转变 : 1、建立健全扶贫贷款制度,加大扶贫信贷支持力度 (2001 年 6 月,人民银行会同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国农业银行等部门制定扶贫贴息贷款管理实施办法)。 2、推动扶贫贴息贷款管理体制改革试点 (2006 年 7 月,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和中国农业银行联合下发关于深化扶贫贴息贷款管理体制改革的通知)。3、创新信贷扶贫贴息机制 (关于开展建立“奖补资金 ”推进小额贷款到户试点工作的通知)。4、全面改革扶贫贴息贷款管理体制 扶贫贴息贷款管理办法新旧版(2001 年与 2008 年)对比:项目 2001 年版 2008 年版管理权限 中央

14、 省,到户贷款和贴息资金管理权限下放到县 承贷主体 农业银行 凡愿意参与扶贫工作的银行业金融机构 本金筹集方式 农业银行在系统内统一调度,资金有困难,可向人民银行申请再贷款 金融机构自行筹集 贷款利率 扶贫贴息贷款统一执行年利率为 3%的优惠利率,扶贫贴息贷款优惠利率与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之间的利差,由中央财政贴息。 根据人民银行的利率管理规定和其贷款利率定价要求自主决定。 贷款期限 以一年为主,最长不超过三年 由承贷金融机构根据当地农业生产的季节特点、贷款项目生产周期和综合还款能力等灵活确定。 贷款投向 主要用于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 集中用于国家和省扶贫开发重点县及非重点县的

15、贫困村。贴息资金安排 财政部根据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的扶贫贴息贷款总量及期限结构,安排贴息资金,纳入当年的财政预算。 国务院扶贫办会同财政部和人民银行,根据财政贴息预算资金规模确定当年扶贫贴息贷款的指导性总量计划,并于年初下达各省财政贴息资金及对应引导的扶贫贴息贷款的指导计划。 贴息利率 扶贫贴息贷款优惠利率与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之间的利差,由中央财政贴息。 到户贷款按年利率 5%、项目贷款按年利率 3% 贴息方式 贴息资金按季据实结算,由财政部直接拨补到中国农业银行总行。每季度终了,农业银行将扶贫贴息贷款及期限结构报经当地财政、扶贫部门审核后,层层汇总至总行,总行在次季报财

16、政部审核结算。 贴息资金可采取直接或通过金融机构间接补贴给贫困户或项目实施单位两种方式,具体采取何种方式,由各省、县自行确定。 (二)在农村金融市场中的作用 :积极作用表现为:1、创新财政扶贫机制,提高了扶贫资金使用效率 2、具有 “支农支小”作用;3、提高贫困农户自我发展能力,促进了村民自治和民主管理。 潜在的风险:我国历史上 80-90 年代农村合作基金会的经验教训告诉我们,互助资金在运作中存在潜在的风险。若运作不当或内部管理不规范,将导致互助资金的发展背离政策的初衷。五、促进贫困村互助资金的健康有序发展的建议(一)明确贫困村互助资金运营的原则和红线 :“四大原则”:设立自愿、民主管理、服务社员、风险自担;“四条红线”:不吸收存款,只吸收成员出资;不对外放贷,主要对成员提供信用互助服务;不支付固定回报,盈余主要用于积累;不跨区经营和不超规模发展。例如,贫困村互助资金不能分红,若分红比例过高,将导致其背离财政扶贫的性质;若内部的民主管理机制不健全,那么可能使互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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