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华勇-经济法教学课件》第二章 财产权—物权与债权》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薛华勇-经济法教学课件》第二章 财产权—物权与债权(8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第二节 债权法,一.债的概念(Obligation) 二.债的法律特征 1.债权反映动态的财产关系; 2.在权利的性质上,债权为请求权; 3.在权利的设定上,可采法定主义,也可采取任意主义 4.从义务主体看,债权为相对权(对人权) 5、债权具有时限性,合同之债(任意之债) 三.债的发生根据 不当得利之债 法定之债 无因管理之债 侵权损害之债,特定物之债 标的物 种类物之债 单一之债 四.债的种类 主体数量 多数人之债 按份之债 主体权利义务 连带之债, 100万 王五(保证人) 幺六(保证人),张三(债务人),李四(债权人),保证合同,借款合同, 100万 王五(保证人)60 幺六(保证人)40,张三(债务人),李四(债权人),保证合同,借款合同,五.债的消灭 (这部分在合同法详述),Thank you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