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政策及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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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十一章,就业政策及相关规定 主讲:朱明月,一、毕业生就业工作程序 二、人事代理,一、毕业生就业工作程序,(一)就业推荐表的填写,要求: l姓名与户口、身份证上的姓名必须一致。 2专业名称要与当年招生计划的专业名称一致,且要填写全称。 3各院(系)要根据毕业生的实际情况填写“学校评语”一栏,并加盖院(系)公章,而不应填写“见材料”或“见自荐材料”等类似的意见。,(一)就业推荐表的填写,4如是定向联办毕业生的,双向选择范围必须填写原定向联办地区。 5必须贴一寸免冠半身照片。 6交校(院)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审核盖章,(二)就业协议的签订,1.就业协议书的功能 毕业生通过双向选择与用人单位达成一致意

2、见之后,均须签订就业协议书。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是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关于将来就业意向的初步约定,对于双方的基本条件以及即将签订劳动合同的部分基本内容大体认可,并经用人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和高校就业部门同意和签证。一经毕业生、用人单位、高校、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签字盖章,即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应,是编制毕业生就业计划和将来可能发生违约情况时的判断依据。,2.就业协议书的主要内容 第一,毕业生应按国家规定就业,向用人单位如实介绍自己的情况,了解单位的使用意图,表明自己的就业意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若遇到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需征得用人单位同意。 第二,用人单位要如实介绍本单位的情况,明确对毕业

3、生的要求及使用意图,做好各项接收工作。凡取得毕业资格的毕业生,用人单位不得以学习成绩为由提出违约,未取得毕业资格的结业生,本协议无效。,(二)就业协议的签订,2.就业协议书的主要内容 第三,学校要如实向用人单位介绍毕业生的情况,做好推荐工作。用人单位同意录用后,经学校审核列入建议就业计划,报国家教育部或主管部门批准,学校负责办理派遣手续。 第四,学校应在学生毕业前安排体检,不合格者不派遣,本协议自行取消,由学校通知用人单位。如用人单位对毕业生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原则上应在签订协议前单独进行体检,否则,以学校体检为准。,(二)就业协议的签订,2.就业协议书的主要内容 第五,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

4、三方如有其他约定,应在备注栏明确,并视为本协议书的一部分。 第六,本协议经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三方应严格履行本协议,若有一方提出变更协议,须征得另两方同意违约,并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在备注栏注明。 第七,本协议一式四份,毕业生、学校各执一份,用人单位两份,其中一份由用人单位反馈学校所在省级调配部门一份,复印无效。,(二)就业协议的签订,3.签订就业协议的具体步骤 (1)填写好由毕业生填写的内容。 (2)用人单位在协议书上盖章,毕业生在协议书上签字。 (3)用人单位按管理权限报主管部门和政府毕业生就业工作靠门审核备。 (4)送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登记。 (5)学校列入毕业生就业方案,报省

5、级教育厅签发报到证。,(二)就业协议的签订,4.军队就业协议的签订方式 如果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军队工作,经考核、体检合格后,部队用人单位与院校毕业生本人签订协议书。毕业生要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交给部队,并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签订协议。 与部队签订协议的毕业生毕业后,持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及户口转迁证到指定部队的干部部门报到。,(二)就业协议的签订,军队就业协议的签订方式,接收入伍的毕业生在首次评授军衔、评任专业技术职务、确定专业技术等级以及住房分配等方面,与同期入军队院校学习的毕业学员同等对待。到边远艰苦地区部队的毕业生,不实行见习期,自批准入伍

6、之日起确定职级和军衔,入伍时间从到部队报到之日算起。工资待遇按照中央军委、总政治部有关规定执行。地方高校毕业生入伍后,享受部队同级干部的同等待遇。如:按照部队干部管理规定,营以下基层干部每年可休假30天,结婚后为40天;职(级)别调至副营职(或专业技术11级)时,家属可以随军等。,(三)就业报到证的办理,毕业研究生使用由省教育厅签发的、国家统一制定的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使用由省教育厅签发的、国家统一制定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使用江苏省统一制定的江苏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简称报到证)。,(三)就业报到证的办理,办理报到

7、证的时间:春季毕业研究生签发报到证的时间为4月110日,其余毕业生集中办理报到证的时间为6月20目至7月15日。 办理报到证的程序:学校对学生能否取得毕业资格作出确认,上报毕业生就业方案;省教育厅审核就业手续并签发报到证。,1户口、档案手续的迁转,(1)户口迁移 学校保卫部门会同派出所根据省教育厅签发的报到证,办理户口迁移证。毕业生持户口迁移证、报到证到迁入地办理其落户手续。,(四)各种关系的迁转,(2)档案关系的转移 毕业生毕业时,各学校一定要认真整理、建立健全毕业生档案。 必须归人毕业生档案的材料包括:1)新生入学登记表。2)毕业生登记表。3)学习成绩表。4)奖、惩情况。5)学位授予证明、

8、休学证明、退学证明。6)入党(团)志愿书。7)毕业离校前的体检表。8)就业通知书。,(四)各种关系的迁转,毕业离校后23周内,学校应将毕业生档案按规定寄送有关部门:1)中央部属单位及省属单位接收毕业生的档案,直接寄用人单位;2)市、县及县以下所属单位接收毕业生的档案,分别寄市、县人事局;3)毕业生档案要通过机要通信部门转递,或直接向有关单位交接。,(四)各种关系的迁转,2党组织关系的接转,已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应将其组织关系转至单位所在地党委组织部门。接转组织关系应由党员本人亲自办理,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由自己携带并妥善保管。如有特殊情况,本人不能办理时,应由党组织代办或通过机要通信转递,

9、不能委托他人代办;毕业时暂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其组织关系可暂挂原学校党组织。如半年后仍未落实单位的,则将其党员关系随入党材料转至党员原籍或父母所在地县及县以上党委组织部,也可将组织关系转往档案所在地党委组织部门。,(四)各种关系的迁转,3特殊情况下毕业生档案和户口的管理,(1)暂缓就业者档案和户口的管理 教育部等部门规定:对毕业离校时未落实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档案管理机构对保管其档案免收服务费用。学校可根据本人意愿将其户口转至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或两年内继续保留在原就读的学校。待落实工作单位后,将户口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超过两年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学校和档案管理机构将其在校户口及

10、档案转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四)各种关系的迁转,3特殊情况下毕业生档案和户口的管理,(2)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毕业生的档案及户口关系接转 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要按当地政府的规定,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交纳社会保险费。毕业生可与所在地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机构或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签订个人委托人事代理协议书。学校凭个人委托人事代理协议书列入就业方案,并报省教育厅开具报到证,将户口、档案转至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机构或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也可要求将户口和档案转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四)各种关系的迁转,(五)违约、解约及其责任,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经就业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后

11、,学校将列入就业方案,如因种种原因不能履行原协议,则需要办理解除协议手续。经双方共同协商,同意解除原协议,并报学校就业工作部门备案,方可申领就业推荐表和协议书,重新办理签约手续。,(五)违约、解约及其责任,学校不支持违约行为,对违反就业协议或不履行定向、委托培养合同的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经双方共同协商,同意解除原协议的,按协议书或合同书的有关条款办理,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对双方的违约行为约定违约金。对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违约行为约定违约金的,仅限于下列情形:(一)违反服务期约定的:(二)违反保守商业秘密或者竞业限制约定的。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实施后发生的劳动者辞职行为,应按

12、条例规定执行。,(六)劳动法 就业者的“护身符”,1签订劳动合同应遵循的原则 (1)平等自愿的原则 (2)协商一致的原则 (3)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原则,2.劳动合同的内容 指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中必须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及其他问题,它是劳动合同成立和发生法律效力的核心问题。其基本内容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例;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的终止;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其他的约定条款。,(六)劳动法就业者的“护身符”,3见习期有关规定 目前,一般实行一年的见习期制度。在见习期内,只发给毕业生见习工资,见习期满后符合用人单位规定要求的即可转正,并从期满以后的第一个月起享受正式工

13、资。正式工资一般不低于见习工资。对于在见习期内表现不好的毕业生,用人单位可以适当延长见习期。延长期限为半年至一年,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六)劳动法就业者的“护身符”,4试用期有关规定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建立劳动关系后为相互了解、相互选择而约定的考察期限。试用期一般适用于初次就业或工种、岗位发生较大变化的劳动者,其目的在于用人单位了解劳动者的全面情况,考察其劳动技能和业务水平是否符合录用条件;劳动者了解和考察用人单位是否符合实际情况和自己的要求,同时也可以熟悉和提高业务。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时间长短可以由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但根据劳动法的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14、(六)劳动法就业者的“护身符”,4试用期有关规定 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中还有更详细的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十日;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十日。”在试用期内,劳动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也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六)劳动法就业者的“护身符”,5大学生就业中的“护身符”,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可以依据下列法律、法规作为维护自身权益的有效手段: (1)国家毕业生就业的方针、政策及有关规定。 (2)国家及各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的就业工作意见。 (3)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民法、合同

15、法、公务员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六)劳动法就业者的“护身符”,6社会保险的内容,社会保险的基本内容有: 退休:退休后享受退休养老金; 患病、负伤:享受医疗保险; 因公伤残或者患职业病:享受工伤保险; 失业:享受失业保险; 生育:享受生育保险; 死亡:遗属享受遗属津贴。,(六)劳动法就业者的“护身符”,7求职者的劳动权益,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享有以下的权益: (1)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 (2)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3)休息休假的权利。 (4)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 (5)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 (6)享受社会保险福利的权利。 (7)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六)劳动法就业者的

16、“护身符”,8劳动争议的处理,劳动争议的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六)劳动法就业者的“护身符”,二、人事代理,(一)什么是人事代理,人事代理是指各级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流动机构为“三资企业”、办科技机构、民营企业、乡镇企业等无主管单位以及不具备人事管理权限的非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要求委托人事代理的其他企事业单位;自费出国和以辞职等方式流动后尚未落实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提供人事档案保管或有关人事方面的代理服务工作。,(一)什么是人事代理,人事代理,用一句话概括就是指把“单位人”转变成“社会人”,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产生的一种新型的人事管理体制。,(二)人事代理应遵循的基本原则,人事代理应是具有法律意义的民事行为,实现以授权委托书 (或委托证明)为主要形式的契约代理制。它要求实行人事代理的企业和个人可与人事代理服务机构签订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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