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实战操作-第九章 单据制审与收汇核销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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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九章 单据制审与收汇核销操作,【引例9-1】 上海凯通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作为承运人中国远洋运输公司下属的中远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的代理,签发了COS63462142号提单。2008年1月2日, 湖北天和国际贸易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上海凯通寄来的海运提单。 在办理货物出运工作的同时,湖北天和国际贸易股份有限公司也开始了议付单据的制作。根据信用证的规定,湖北天和国际贸易股份有限公司备齐了全套议付单据(商业发票、装箱单、3/3海运提单正本、货物运输保险单、原产地证、受益人证明和汇票),于1月2日向议付银行中国银行湖北省分行交单议付。,第一节 操作原理及步骤,一、制单 (一)出口单证的种类 国际贸易单证

2、(document)贯穿于进出口贸易的全过程。它的缮制、流转、交换和使用,不仅反映合同履行的过程,也体现货物交接过程中所涉及的有关当事人,如出口商与进口商,托运人与承运人及收货人,投保人、被保险人与保险人,客户与银行,商检委托人与商检机构,进出关境人与海关等之间的责权利益关系。一旦发生争议,单证又是处理国际贸易索赔和理赔的依据。 出口单证是在出口合同履行过程(包括备货、托运、装船和结汇等)中的各个环节缮制的。这些单证既相对独立,又紧密联系,每种单证都有独特的性质和用途。 在出口贸易中常用的单证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 资金单据 资金单据(Financial Document)主要用于货款收付,

3、具有货币性质,主要包括以下三种。,1) 汇票 汇票(Bill of Exchange,Draft)是一个人向另一个人签发的,要求见票时或在将来的固定时间,或可确定的时间,对某人或其指定人或持票人支付一定金额的无条件书面支付命令。 2) 本票 本票(Promissory Note)是一个人向另一个人签发的,保证于见票时或定期或在可以确定的将来时间,对某人或其指定人或持票人支付一定金额的无条件书面承诺。 3) 支票 支票(cheque或check)是出票人签名开立的,以银行为付款人,即期支付一定金额的支付证券。即支票是以银行为付款人的即期付款的汇票。 2. 商业单据 商业单据(Commercial

4、 Document)是结汇的基本单据及重要证明,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 商业发票 商业发票(Commercial Invoice)是出口方开给进口方的载有商品名称、数量和价格等内容的清单。它是进出口双方交接货物和结算货款的中心单证,也是进出口报关必不可少的主要单证之一。,2) 装箱单 装箱单(Packing List)是商业发票的一种补充单据,由出口方出具,主要是显示货物的唛头、名称、规格、数量、重量和包装等方面的情况。 3) 重量单/尺码单/规格单 上述单据均可作为对商业发票的一种补充,其说明各有侧重,但其内容不能互相矛盾。重量单(Weight List)着重说明货物的毛重和净重等情况;尺

5、码单(Measurement List)用以说明货物尺码细节,一般要求列明每件货物的尺码及总尺码,并提供货物包件的体积,其作用在于便于安排运输、装卸和仓储,也是计算运费的重要依据;规格单(Specifications List)用以说明包装规格细节,一般要求列明包装方式及内含量。 4) 保险单/保险凭证 保险单(Insurance Policy),俗称大保单,它是保险人和被保险人之间成立保险合同关系的正式凭证,因险别的内容和形式有所不同。海上保险最常用的形式有船舶保险单、货物保险单和运费保险单和船舶所有人责任保险单等。其内容除载明被保险人名称,被保险货物的名称、数量或重量,运输工具,保险起止地

6、点,承保险别,保险金额和期限等项目外,还附有保险人的责任范围,以及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等方面的详细条款。如当事人双方对保险单上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需要增补或删减时,可在保险单上加贴条款或加注字句。,保险单是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索赔或上诉的正式文件,也是保险人理赔的主要依据。保险单由被保险人背书后随同物权的转移而转让,通常是被保险人向银行押汇的单证之一。 保险凭证(Insurance Certificate),俗称小保单,它是保险人签发给被保险人,证明货物已经投保和保险合同已经生效的文件,是一种简化了的保险合同。除在凭证上不印就详细条款外,其他内容与保险单相同,且与保险单有同等的效力。但若

7、信用证要求提供保险单时,一般不能以保险凭证代替。 5) 运输单据(Transport Document) (1) 海运提单 海运提单(Bill of Lading,B/L)是船方或其代理人在收到其承运的货物时签发给托运人的货物收据,也是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的运输契约的证明,法律上它具有物权证书的效用。收货人在目的港提取货物时,必须提交正本提单。 提单的性质和作用主要表现在下列三个方面。一是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出具的货物收据,证实其已按提单的记载收到托运人的货物。二是代表货物所有权的凭证。提单的持有人拥有支配货物的权利,因此提单可以用来向银行议付货款和向承运人提取货物,也可用来抵押或转让。,三是承运人

8、和托运人双方订立的运输契约的证明,由于运输契约是在装货前签订的,而提单一般是在装货后签发的,故提单本身不是运输契约,而只是运输契约的证明。 海运提单包括班轮提单和租船合同项下的提单。海运提单的使用比较普遍。提单正面作了有关货物和运费事项的必要记载外,在提单背面还有印就的运输条款,为了统一提单背面的运输条款的内容,国际上曾先后签署了海牙规则、维斯比规则和汉堡规则三项国际公约。 (2) 铁路运输单据 铁路运单(Railway Bill)是铁路与货主间缔结的运输契约。铁路运输可分为国际铁路联运和国内铁路运输两种方式。前者使用国际铁路联运运单,后者使用国内铁路运单,两者在运单的格式和内容上有所不同。国

9、际铁路货物联运运单随同货物从始发站至终点站全程附送,最后交给收货人,它既是铁路承运货物的凭证,也是铁路向收货人交付货物和核收运费的依据。联运运单副本由铁路加盖戳记证明货物的承运和承运日期后交给发货人,它可以作为发货人据以结算货款的凭证。 此外,通过铁路对港澳地区出口的货物,由于国内铁路运单不能作为对外结汇的凭证,所以使用承运货物收据这种特定性质和格式的单据。,(3) 航空运单 航空运单(Airway Bill)是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签订的运输契约,也是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签发的货物收据。航空运单还可作为核收运费的依据和海关查验放行的基本单据。但航空运单不具备物权凭证的性质,不能流通转让,因此,不是代

10、表航空公司的提货通知单。在航空运单的收货人栏内,必须详细填写收货人的全称和地址,而不能做成指示性抬头。 (4) 多式联运单据 多式联运单据(Combined Transport Document,CTD)是指证明多式联运合同以及证明多式联运经营人接管货物并负责按合同条款交付货物的单据,它由多式联运经营人签发。签发这种单据的多式联运经营人必须对全程运输负责,即不论货物在哪种运输方式下发生属于承运人责任范围内的灭失或损害,都要对托运货物的人负赔偿责任,多式联运单据使用的范围较联运提单为广。联运提单限于在由海运与其他运输方式所组成的联合运输时使用;而多式联运单据,即可用于海运与其他运输方式的联运,也

11、可用于不包海运的其他运输方式的联运。,3. 官方单据 官方单据(Official Document)是由政府机关或社会团体等专门机构签发的单据,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 商检证书 商检证书(Inspection Certificate)是商检机构对外签发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书,是证明交货的品质、数量、包装及卫生条件等是否符合合同规定的依据,当卖方交货的品质、数量、包装及卫生条件与合同规定不符时,可作为拒收、索赔和理赔的依据。故它直接关系到贸易各方的合法权益和争议各方的利益。中国商品检验机构出具的证书包括品质检验证书、重量或数量检验证书、兽医检验证、卫生证和熏蒸消毒证等。 2) 产地证 产地证(C

12、ertificate of Origin)又称原产地证,是证明出口商品的原产地,即商品的生产地或制造地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文件。它是进口国对进口货物确定关税待遇、进行贸易统计、实行数量限制及控制从特定国家进口的主要依据。在我国,产地证可由出口方自行签发,或由进出口商品检验局签发,或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签发。在缮制产地证时,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原产地规则及其他规定办理。,3) 普惠制产地证 普惠制产地证(Generalized System of Preference Certificate of Origin Form A)是依据给惠国要求而出具的能证明出口货物原产自受惠国的证明文件,并能使

13、货物在给惠国享受普遍的、非歧视的、非互惠的关税优惠待遇。目前给予我国普惠制待遇的有澳大利亚、新西兰、日本、加拿大、挪威、瑞士、俄罗斯及欧盟国家,以及部分东欧国家。凡向给惠国出口受惠商品,不管来证是否要求提供普惠制产地证,我出口方均应主动提交。普惠制产地证的书面格式称为格式A(Form A),但对新西兰还需提供格式59A,对澳大利亚不用任何格式,只需在商业发票上加注有关声明文句。在我国,普惠制产地证由进出口商品检验局签发。 4) 海关发票 海关发票(Customs Invoice)是进口国海关制定的一种固定的发票形式,要求出口方填制,供进口方凭以报关。进口国要求提供这种发票,主要是作为估价完税或

14、征收反倾销税的依据。 5) 领事发票 领事发票(Consular Invoice)是由进口国驻出口国的领事出具的一种特别印就的发票,主要为拉美国家所采用。这种发票证明出口货物的详细情况,供进口国用于防止外国商品的低价倾销,同时用作进口税计征的依据,有利于货物顺利通过进口国海关。出具领事发票时,领事馆一般根据进口货物价值收取一定费用。,6) 出口许可证 出口许可证(Export License)是根据一国出口商品管制的法令规定,由对外经贸行政管理部门签发的准许出口的证件。一般而言,某些国家对国内生产所需的原料、半制成品以及国内供不应求的一些紧俏物资和商品实行出口许可证制,通过签发许可证控制对外出

15、口的货物。 4. 附属文件 1) 受益人证明 受益人证明(Beneficiarys Certificate)是由受益人签发的证实某件事实的单据。它是信用证支付方式下进口方要求的常见单据之一。要求提供受益人证明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形。 (1) 进口方为了某种原因如转口货物等,要求在限定时间内先直接邮寄必要的单据以便及时提货、通关或再转口,此为寄单证明。 (2) 进口方为预先取得装运的货样要求的寄样证明。 (3) 要求受益人在限定时间内将装运情况通知进口方而出具的证明。 (4) 进口方要求单据由进口国领事签证,但出口方又无该国领事而出具的证明。 (5) 要求出口方执行某些行为而出具相应的证明。,2)

16、电传副本 电传副本(Telex/Cable/Fax Copy)又称电抄,是出口方应进口方要求向其发出电传的副本,常见的有装运通知和投保通知。装运通知主要是便于进口方报关接货或筹措资金,将装船细节电告进口方,其内容一般包括合同号、信用证号、船名、装船日期、装货港和货物描述等。投保通知主要通知进口方投保,其内容包括货物描述、开航日期、船名、装货港和目的港等办理保险的相关内容。电传副本的日期应与信用证规定的日期相符。 3) 船公司证明 船公司证明(Shipping Companys Certificate)是进口方要求受益人提供的,由船公司或其代理人出具的用以说明载货船舶的船籍、船龄和船程等内容的证明文件。作用是供进口方满足其政府要求或了解运输情况。 5. 后继单据 出口方在货物出运和货款收妥后,还需要办理国内的一些善后业务,应及时向所在地外汇管理局办理出口核销手续,再向国家税务部门办理出口退税手续。后继单据主要包括以下两种。 (1) 出口外汇核销单。 (2) 出口退税申请表。,(二)出口制单的基本要求 1. 正确(最重要) 正确是指信用证项下的单据要符合UCP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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