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事项审核鉴证专题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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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事项审核鉴证专题,会计核算与税务审核 郭黎 ,主要内容,适用政策法规 审核鉴证税前扣除项目的范围 税前扣除项目的审核内容及会计核算特点,1、适用政策法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 国税发200084号 2000-5-10 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3号 2005-8-9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中有关涉税鉴证业务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2006185号 2006-12-26 武汉市中介机构从事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审核鉴证管理试行办法 武国税发20076号 2007-1-15,2、审核鉴证税前扣除项目的范围,武国税发20076号 两种要求 强

2、制审核鉴证(必须委托) 自愿审核鉴证(可以委托) 三个分类 必须取得税务中介鉴证报告才能申报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 可以由税务中介机构出具鉴证报告的准备用于申报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 可以由税务中介机构出具鉴证报告的准备用于报备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19项),2、审核鉴证税前扣除项目的范围,武国税发20076号 必须取得税务中介鉴证报告才能申报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 因自然灾害、战争等政治事件等不可抗力或者人为管理责任,导致现金、银行存款、存货、固定资产、短期投资的损失 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投资因发生永久性获实质性损害而确认的财产损失 应收、预付款项发生的坏账损失(除债务人

3、已清算和由法院判决、裁决或终止执行的法律文书外) 因被投资方解散、清算发生的损失 因政府规划搬迁、征用等发生的财产损失,2、审核鉴证税前扣除项目的范围,武国税发20076号 可以由税务中介机构出具鉴证报告的准备用于申报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 金融企业的呆帐损失 按政策规定可以税前扣除的各项资产评估损失 国家规定允许从事信贷业务以外的企业间的直接借款损失,2、审核鉴证税前扣除项目的范围,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3号 第七条 企业因下列原因发生的财产损失,须经税务机关审批才能在申报企业所得税时扣除: 因自然灾害、战争等政治事件等不可抗力或者人为管理责任,导致现金、银行存款、存货、短期投资、固定资产的损

4、失; 应收、预付账款发生的坏账损失; 金融企业的呆账损失; 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投资因发生永久或实质性损害而确认的财产损失; 因被投资方解散、清算等发生的投资损失; 按规定可以税前扣除的各项资产评估损失; 因政府规划搬迁、征用等发生的财产损失; 国家规定允许从事信贷业务之外的企业间的直接借款损失。,2、审核鉴证税前扣除项目的范围,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3号 第十五条 企业申报扣除各项资产损失时,均应提供能够证明资产损失确属已实际发生的合法证据,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外部证据、具有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的经济鉴证证明和特定事项的企业内部证据。,2、审核鉴证税前扣除项目的范围,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3

5、号 第十六条 具有法律效力的外部证据,是指司法机关、公安机关、行政机关、专业技术鉴定部门等依法出具的与本企业资产损失相关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文件 第十七条 中介机构的经济鉴证证明,是指税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具有法定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按照独立、客观、公正原则,在充分调查研究、论证和计算基础上,进行职业推断和客观评判,对企业某项经济事项发表的专项经济鉴证证明或鉴定意见书。,2、审核鉴证税前扣除项目的范围,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3号 第十八条 企业会计核算制度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完善的,可以特定事项的内部证据作为资产损失的认定证据。特定事项的企业内部证据,是指本企业对各项资产发生毁损、报废、盘亏等内

6、部证明或承担责任的申明,2、审核鉴证税前扣除项目的范围,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3号 (续)特定事项的企业内部证据,主要包括: (一)会计核算有关资料和原始凭证; (二)资产盘点表; (三)相关经济行为的业务合同; (四)企业内部技术鉴定部门的鉴定文件或资料(数额较大、影响较大的资产损失项目,应聘请行业内专家参加鉴定和论证); (五)企业内部核批文件及有关情况说明; (六)由于经营管理责任造成的损失,要有对责任人的责任认定及赔偿情况说明; (七)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和企业财务负责人对特定事项真实性承担税收法律责任的申明。,3、税前扣除项目的审核内容 及会计核算特点,必须取得税务中介鉴证报告才能申报

7、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 存货损失 固定资产 坏账损失 投资损失 政府规划搬迁、征用等发生的财产损失 现金、银行存款报损,存货损失的审核鉴证,企业存货发生的损失包括有关商品、产成品、半成品、在产品以及各类材料、燃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发生的盘亏、变质、淘汰、毁损、报废、被盗等造成的净损失。,存货损失的审核鉴证,存货盘亏损失的认定证据: 存货盘点表; 中介机构的经济鉴证证明; 存货保管人对于盘亏的情况说明; 盘亏存货的价值确定依据(包括相关入库手续、相同相近存货采购发票价格或其他确定依据) 企业内部有关责任认定、责任人赔偿说明和内部核批文件。,存货损失的审核鉴证,存货报废、毁损损失的认定证据:

8、 单项或批量金额较小的存货由企业内部有关技术部门出具技术鉴定证明; 单项或批量金额较大的存货,应取得国家有关技术部门或具有技术鉴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出具的技术鉴定证明; 涉及保险索赔的,应当有保险公司理赔情况说明; 企业内部关于存货报废、毁损情况说明及审批文件; 残值情况说明; 企业内部有关责任认定、责任赔偿说明和内部核批文件。,存货损失的审核鉴证,存货被盗损失的认定证据: 向公安机关的报案记录,公安机关立案、破案和结案的证明材料; 涉及责任人的责任认定及赔偿情况说明; 涉及保险索赔的,应当有保险公司理赔情况说明。,存货损失的审核鉴证,存货出现以下一项或若干项情形时,应当确认为发生永久或实质性损害

9、: 已霉烂变质; 已过期且无转让价值; 经营中已不再需要,并且已无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 其他足以证明已无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存货损失的审核鉴证,存货的会计核算 存货采购成本的认定,采购费用的处理; 存货的发出计价; 存货的制造成本(借款费用); 存货的期末计价;,固定资产的审核鉴证,固定资产损失包括企业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工具器具等发生盘亏、淘汰、毁损、报废、丢失、被盗等造成的净损失。,固定资产的审核鉴证,固定资产盘亏损失的认定依据; 固定资产盘点表; 盘亏情况说明,单项或批量金额较大的固定资产盘亏,企业应逐项作出专项说明,由中介机构进行职业推断和客观评判后出具经济鉴证证明; 企

10、业内部有关责任认定和内部核准文件等。,固定资产的审核鉴证,固定资产报废、毁损损失的认定依据; 企业内部有关部门出具的鉴定证明; 单项或批量金额较大的固定资产报废、毁损,企业应逐项作出专项说明,并委托有技术鉴定资格的机构进行鉴定,出具鉴定说明; 不可抗力原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战争等)造成固定资产毁损、报废的,应当有相关职能部门出具的鉴定报告,如消防部门出具受灾证明,公安部门出具的事故现场处理报告、车辆报损证明,房管部门的房屋拆除证明,锅炉、电梯等安检部门的检验报告等; 企业固定资产报废、毁损情况说明及内部核批文件; 涉及保险索赔的,应当有保险公司理赔情况说明。,固定资产的审核鉴证,固定资产被

11、盗损失的认定依据; 与存货被盗损失的认定依据相同,固定资产的审核鉴证,固定资产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确认为发生永久或实质性损害: 长期闲置不用,且已无转让价值; 由于技术进步原因,已经不可使用; 已遭毁损,不再具有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 因本身原因,使用后导致企业产生大量不合格品; 其他实质上已经不能再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固定资产的审核鉴证,固定资产的会计确认与计量 固定资产的定义及包括的内容; 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延期付款购入); 固定资产的建造成本(借款费用); 固定资产的折旧范围、年限、方法和预计净残值; 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 固定资产的减值 持有待售固定资产,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

12、理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令 第13号 企业的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投资当有确凿证据表明已形成财产损失或者已发生永久或实质性损害时,应扣除变价收入、可收回金额以及责任和保险赔款后,再确认发生的财产损失。 可收回金额可以由中介机构评估确定。未经中介机构评估的,固定资产和长期投资的可收回金额一律暂定为账面余额的5%;存货为账面价值的1%。已按永久或实质性损害确认财产损失的各项资产必须保留会计记录,各项资产实际清理报废时,应根据实际清理报废情况和已预计的可收回金额确认损益。,坏账损失的审核鉴证,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令 第13号 第二十条 企业应收、预付账款发生的坏账损失申请税

13、前扣除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债务人被依法宣告破产、撤销(包括被政府责令关闭)、吊销工商营业执照、死亡、失踪,其剩余财产或遗产确实不足清偿; 债务人逾期三年以上未清偿且有确凿证明表明已无力清偿债务; 符合条件的债务重组形成的坏账; 因自然灾害、战争及国际政治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坏账损失的审核鉴证,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令 第13号 本办法第二十条所述情形中债务人已经清算的,应当扣除债务人清算财产实际清偿的部分后,对不能收回的款项,认定为损失。 对尚未清算的,由中介机构进行职业推断和客观评判后出具经济鉴证证明,对确实不能收回的部分认定为损失。

14、,坏账损失的审核鉴证,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令 第13号 债务人已失踪、死亡的应收账款,在取得公安机关已失踪、死亡的证明后,确定其遗产不足清偿部分或无法找到承债人追偿债务的,由中介机构进行职业推断和客观评判后出具经济鉴证证明,对确实不能收回的部分,认定为损失。 因自然灾害、战争及国际政治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对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由企业作出专项说明,经中介机构进行职业推断和客观评判后出具经济鉴证证明,或者取得中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有关证明后,对确实不能收回的部分,认定为损失。,坏账损失的审核鉴证,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令 第13号 逾期不

15、能收回的应收款项,有败诉的法院判决书、裁决书,或者胜诉但无法执行或债务人无偿债能力被法院裁定终(中)止执行的,依据法院判决、裁定或终(中)止执行的法律文书,认定为损失。 在逾期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中,单笔数额较小、不足以弥补清收成本的,由企业作出专项说明,经中介机构进行职业推断和客观评判后出具经济鉴证证明,对确实不能收回的部分,认定为损失。,坏账损失的审核鉴证,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令 第13号 逾期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企业有依法催收磋商记录,确认债务人已资不抵债、连续三年亏损或连续停止经营三年以上的,并能认定三年内没有任何业务往来,中介机构进行职业推断和客观评判后出具经

16、济鉴证证明,认定为损失。 逾期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债务人在境外及港、澳、台地区的,经依法催收仍不能收回的,在取得境外中介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或者取得中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有关证明后,认定为损失。,坏账损失的审核鉴证,坏账损失的审核鉴证依据: 法院的破产公告和破产清算的清偿文件; 工商部门的注销、吊销证明; 政府部门有关撤销、责令关闭等的行政决定文件; 公安等有关部门的死亡、失踪证明; 逾期三年以上及已无力清偿债务的确凿证明; 债权人债务重组协议、法院判决、国有企业债转股批准文件; 与关联方的往来账款必须有法院判决或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证明。,坏账损失的审核鉴证,坏账损失的会计核算: 应收账款的重新定义金融资产; 应收账款的初始计量公允价值; 应收账款的后续计量摊余成本; 应收款项减值的计量 单项金额重大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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