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待遇及工伤事故处理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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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伤保险待遇及工伤事故的处理技巧,内容提要,第一部分 工伤保险待遇 第二部分 工伤保险和商业保险的区别 第三部分 医疗期待遇和非工亡待遇 第四部分 工伤的预防和处理 第五 部分 讨论环节,第一部分,工伤保险待遇,医疗期间的工伤待遇,第一、停工留薪期工资: 按照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的原则,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不超过12个月,特殊情况确需延长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确认最长不超过24个月. 具体标准参见: 山东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2006年4月24日。,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是否包括加班费及销售提成或计件工资! 工伤职工在本单位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福利,本单位工作不足12个月以实际月份计算平

2、均工资工资福利待遇。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2011年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人员在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用人单位负责 。,工资发放的终止,停工留薪期结束前,医疗期结束后,及时组织员工劳动能力鉴定。 停发停工留薪期工资。 拒不配合劳动能力鉴定的,不予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医疗期间的工伤待遇,第二、医疗费用 只要是工伤诊疗目录范围以内的医疗费用由基金100%报销。 医疗费用包括:住院费、检查费、手术、医药费。 单位垫付工伤认定后按照范围报销。 未能报销部分的分担。?,医疗期间的工伤待遇,第三、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 一是工伤职工在我市内住院的伙食补助费标准为每人每天15元;在德州市外住院的伙食补助费

3、标准为每人每天20元。,医疗期间的工伤待遇,二是到德州市以外就医、配置辅助器具的工伤职工,可自行选择合理交通路线的汽车(出租汽车除外)、火车(软卧、动车商务座除外)、轮船(普通仓)等交通工具(飞机除外),凭交通票据报销。,医疗期间的工伤待遇,三是工伤职工到德州市以外就医、配置辅助器具,途中和院外等待的食宿补助上限标准为每人每天150元,并按实际发生天数计算,最长不超过5天。陪同就医、配置辅助器具的人员费用,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承担。,医疗期间的工伤待遇,停工留薪期满后,转外就医、配置辅助器具享受护理待遇的工伤职工,原则上用人单位不再负责护理或支付护理费。,医疗期间的工伤待遇,辅助器械费用 工伤职工

4、配置辅助器具的项目和标准 山东省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项目及费用限额标准,伤残待遇,伤残等级的确定 由参保地设区市级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依据: 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标准号: GB/T161802014版,伤残待遇,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十级 不是没有伤残, 而是有伤残没有要求而已。,伤残待遇,生活护理费 -完全不同于住院期间的陪护费 生活护理等级确定的一般标准 1进食 2翻身 3大小便 4穿衣洗漱 5自主行动,伤残待遇,生活护理等级的确定及待遇 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德政字201454号 以2013年全市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8838

5、元 ;月平均:3236.5元。 山东:,伤残待遇,一致四级伤残待遇 第一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本人工资),伤残津贴,伤残津贴标准为:,1-4级伤残,员工遭受1-4级伤残 1. 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伤残津贴。 2. 由用人单位按照伤残津贴为基数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 3.由工伤保险基金以伤残津贴为基数为伤残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 4.不存在劳动关系的解除的情况。,1-4级伤残,伤残津贴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或者退休后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伤残五、六级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五、六级待遇,伤残津贴:,伤残五、六级待遇,1.用人单位不能解

6、除劳动合同,合同到期应在维持或高于原合同待遇的条件下续签劳动合同。 2.经伤残职工本人提出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解除劳动合同的伤残职工应当享受一下待遇: 第一、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第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待遇标准为: 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2013年全市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8838元 ;月平均:3236.5元。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 被确诊为职业病的增发50%。 2.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不予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2013年全市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8838元 ;月平均:3236.5元。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

7、助金,1.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每减少1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递减20%。 2.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一年的按照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全额的10%支付。 3.达到退休年龄的不予支付。,伤残待遇7-10级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第一、7-10伤残职工劳动合同期满; 第二、伤残职工本人提出; 第三、该部分待遇由基金承担; 第四、诊断为职业病的加发50%; 第五、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不予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每减少1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递减20%。 2.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

8、一年的按照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全额的10%支付。 3.达到退休年龄的不予支付。,伤残待遇小节,1. 伤残津贴1-4级由基金承担;5、6级由用人单位承担。 2. 7-10级没有伤残津贴待遇。 3.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只有在劳动合同解除时享受。 4. 5、6级伤残用人单位不得主动解除劳动合同。,工亡待遇,丧葬补助金: 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2013年全市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8838元 ;月平均:3236.5.5.5元。 ) 6* 3236.5.=19419,工亡待遇,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

9、可支配收入的20倍。 2013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6955元。 20*26955=539100元,工亡补助金的性质,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是对工亡遗属的经济补偿。 尤其不能作为死亡职工的遗产对待。,领取工亡待遇主体,1.有配偶,无父母的? 给配偶; 2.有父母,无配偶的? 给父母; 3.有父母,由配偶的? 各发半数!,领取工亡待遇主体,4.无父母无配偶的? 按照下列顺序: A、子女。 B、共同生活未满16周岁的兄弟姐妹。 C、其他供养亲属。 D、生活在一起的其他亲属。,工亡待遇,供养亲属抚恤金: 供养亲属的范围:2003年9月23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8号公布; 1.以工亡职工收入

10、为主要生活来源; 2.没有劳动能力的亲属。 3.范围: 配偶、子女、父母、祖父们、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供养亲属条件:,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申请成为供养亲属: 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2.工亡职工配偶男满60岁、女满55周岁; 3.工亡职工父母年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 4.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供养亲属条件,5.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 6.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 7.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

11、8周岁。,供养亲属丧失的条件,1.年满18周岁且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2.就业或参军的; 3.工亡职工配偶再婚; 4.被他人或组织收养的; 5.死亡的。,供养亲属待遇的标准,以本人工资为基数,配偶为40%。其他每位月30%。最高不超过本人工资。 本人工资的标准: 工伤职工因工受伤或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缴费工资。,职 业 病,职业病的种类: 职业病名录2002年4月18日卫法监发 2002第108号( 115种),职 业 病,法律要求: 1.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告知职业病危害的真实情况。入职时应签订书面的告知书。 2.在作业岗位应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3.职业病健康检查的要求:上岗前、在岗

12、期间、离岗都需要做检查。,职 业 病,对于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或经检查为疑似职业病人诊断或医学检查期间不得解除与该工人的劳动合同。 疑似职业病人在诊断、医学检查期间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思考一个问题,工人原在我单位某职业病危害岗位工作,解除劳动合同后,经诊断为职业病的。费用由谁承担?,特殊情况,(一) 1-4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享受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特殊情况,(二)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 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工资照发;从第四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供养亲属按月发放供养亲属抚恤金。 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

1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 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工亡待遇处理。,特殊情况,(三)供养亲属为孤寡老人或孤儿的,其供养亲属抚恤金在规定标准基础上每月加发10%。 首次核定的各个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得高于工亡职工生前工资(平均缴费工资)。,思考两个问题,2010年12月20日,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三十九条: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享受丧葬补助金?,思考两个问题,2010年12月20日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待遇。 ?,本人工资的计算方式(德州政策

14、),以本人工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缴费工资为计算基数。 缴费不足十二个月的,以实际缴费月数的缴费工资额,加上不足月数的缴费工资额(以上年度全市最低缴费工资为标准),取其平均数,作为计算基数。,第二部分,工伤保险和商业保险的区别,商业保险的种类,1.团体意外险 2.雇主责任险 3.安全生产责任险,商业保险之间的区别:,1.受益人不同 2.触发条件不同 3.赔偿范围不同,商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的区别,1.性质不同: 社会保障和商业经营利润 2.范围不同: 工伤保险工伤为前提。 3.待遇不同:?,总 体 比 较,工伤保险无保险金额限制,商业险有投保金额最高限制,且保险公司只在投保的保险金额范围内赔付; 工伤

15、保险的保险费相对低廉,现阶段最高仅为工资总额的3%,与保险金额无关, 商业险的保险费与保险金额相关,成正比;,总 体 比 较,工伤保险无责任免赔,不论被保险人有无过错责任,只要认定为工伤就可得到全额赔付。 商业险除根据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可减赔外,还可按合同的约定免赔。,总 体 比 较,保险事故发生后,根据前述情形,劳动者按工伤索赔得到的赔付较高,劳动者一般会选择按工伤途径向用人单位索赔,建议用人单位投保工伤保险,当然,两者兼顾更好,劳动者可享受双重赔付。,总 体 比 较,如果被保险人自杀的,保险人可以按照合同给付保险金”的规定,被保险人在此条件下自杀,可得到商业保险赔付; 而工

16、伤保险将自杀列为不认定为工伤的范围,因而劳动者在此情况下不能得到工伤保险赔付。,保险条款的注意?,第一、被保险人无论一次或多次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保险人均按上述规定分别给付医疗保险金,但累计给付金额以被保险人的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额为限,累计给付金额达到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额时,对该被保险人保险责任终止。,保险条款的注意?,雇主责任险时,出险一次最高额赔偿,本份保险合同终止。,看几个实际的例子,关于伤残和死亡最高额赔偿,伤残评判标准,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 (保监发1999237号) 劳动能力鉴定和职业病 GB/T16180-2014,商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的区别,一手拇指及食指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 商业保险:7级伤残给付伤残金额的10% 工伤保险:6级伤残 2320*16=37120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3243*18=58374 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 3243*30=97290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合计:192784元,商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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