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与诚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推进情况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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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遵义市工业能源委 张 鹏 二一一年十月,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培训会,一、工作要求 二、工作思路 三、信息公开 四、诚信体系 五、信息平台,主要内容,一 工作要求,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治理工程建设领域中存在的问题,取得了一定成效。 但是,在工程建设领域依然存在许多突出问题,项目招投标和建设过程中违规违法等问题仍然存在。这些问题严重损害公共利益,影响党群干群关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妨碍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人民群众反映强烈。 中央决定,用2年左右的时间,集中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是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

2、内容之一。, 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 (中办发200927号) 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中治工发20092号) 关于推进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 工作的指导意见(中治工发20099号) 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中治工办发20101号)附件: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基本指导目录(试行);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信息基本指导目录(试行);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规范(试行);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 开共享平台建设实施方案,2011年3月,中央纪委、中央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以中纪发【2011】

3、16号文发出通知,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监察部等13个单位的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意见,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领导,加大力度,全面推进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优化工程建设领域信用环境。 2010年6月,贵州省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印发贵州省推进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指导意见(黔治工发20104号),要求根据国家推进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的要求,制定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建立项目信息公开目录和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信息共享目录;制定相关标准和程序,形成统一的项目信息公开平台;

4、建立健全保障制度,积极推进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透明;逐步建立互联互通的工程建设领域信息平台和诚信体系。,2011年6月3日,中共贵州省纪委下发了关于印发的通知(黔纪发201120号),要求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进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 2011年8月9日,遵义市监察局印发了遵义市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先期列入信息公开的20家部门具体工作目标。,目标和意义: 进一步推进决策和规划管理工作公开透明,确保规划和项目审批依法实施。 健全诚信体系。完善工程建设领域信誉评价、项目考核、合同履约、黑名单等市场信用记录。 充分利用各种信息平台,逐步形成全

5、国互联互通的工程建设领域诚信体系,实现全行业诚信信息共建共享。 建立健全失信惩戒制度和守信激励制度,严格市场准入。,任务及责任主体: (1)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决策行为; (2)规范招标投标活动; (3)规范土地使用权、矿业权审批和出让行为; (4)规范城乡规划管理工作; (5)加强工程建设实施和工程质量的管理; (6)加强物资采购和资金安排使用的管理; (7)推进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由遵义市工业和能源委员会牵头,会同工商、住房和城乡建设、检察院、监察局、环保局、发改委、交通运输局、水利局、法制办、人行遵义市中心支行、商务局等12个部门共同承担) (8)加大查办案件力度,整体工作目标:

6、 推进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着重解决工程建设信息公开不规范、不透明,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不健全以及工程建设领域信用缺失等问题。明确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的要求,建立项目信息公开目录和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信息共享目录,制定相关标准和程序,初步形成统一的项目信息公开平台,推动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信息共享,建立健全保障制度,积极推进工程项目建设公开透明,逐步建立互联互通的工程建设领域诚信体系。,(2)具体措施和责任单位:(以下为由工信部门牵头的工作) 提出建设项目信息公开要求。 建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目录。 制定建设项目信息公开标准和程序。 统一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平台(已由省经信委统一建立)。

7、建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考核评估和公共监督机制。 建立企业和个人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信息目录与信用信息共享标准。 建立健全企业和个人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信息共享机制。 建立企业和个人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体系保障制度。,具体工作目标、原则、内容要求和保障措施: (一)工作目标: 2011年底前,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要达到以下目标: 1、县级以上政府依托政府网站,全面设立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专栏(以下简称信息公开共享专栏),链接和整合其相关部门建立的信息公开共享专栏,集中公开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 2、县级以上政府普遍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工程建设领域信用环境明显优化。县级

8、以上行业主管部门按要求建立信用档案,不良行为信息公开率基本达到全覆盖。 3、初步实现全市范围内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的互联互通和互认共享。,(二)工作原则: 1、统筹规划,整合资源。因地制宜,充分利用互联网和各级政府网站,集中公布信息,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把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与治理商业贿赂、推进政务公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工作结合起来,相互促进。 2、统一规范,分级实施。各地各部门部门依据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基本指导目录,制定、发布本行业、本系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以及信用评价标准。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分级组织实施,依据投资额度确定需公开项目的范围,细化和实施项目信息和

9、信用信息的收集、公布、管理和使用,加强行业监管,做到条块结合。,3、突出重点,循序渐进。重点公布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城乡建设和管理重大事项以及信用信息等,突出对不良行为信息的披露,逐步实现对工程建设各类信息的全覆盖。逐步为企业和个人建立信用档案,有效实施联动监管措施。 4、客观公正,真实准确。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依法依规,及时规范发布信息,不得泄漏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不得将信用信息作为地方保护和行业保护的工具。,二 工作思路,思路一:为规范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的内容、边界和范围,结合各地各部门实际,编制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信息公开目录

10、,为各级各部门制定和完善本地区本部门的项目信息公开目录提供依据。 思路二:为了实现项目公开信息的集中发布,由省经信委统一设立“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专栏”,对各地各部门信息采集、发布、管理进行规范,便于开展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专栏建设。 思路三:为了满足各地各部门对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查询的服务需求,逐步形成全省统一的信息公开服务体系,抓好公开信息整合发布服务,制定了遵义市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便于各地各部门探索实施;,思路四:为了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从业单位、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公开共享工作,编制了遵义市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信息公开目录(试行),为

11、各地各部门建立和完善本地本部门的信用信息目录提供依据。 思路五:为规范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推进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提出了遵义市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规范,进一步明确了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工作的内容、格式、责任主体和程序要求等,供各地各部门在工作中参考使用。,思路六:整合有关部门和行业信用信息资源,完善工程建设领域信誉评价、项目考核、合同履约、黑名单等市场信用记录,进一步推进信用信息公开共享,尤其是不良信用信息,强化信息使用,建设工程建设领域诚信体系。 思路七:明确责任,协同推进,注重实效。各县、区(市)治工办做好组织推进工作,加强协调检查,确保

12、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工经(经贸)部门要承担业务推进工作,指导支持相关政务部门做好业务工作。,三 信息公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的精神和要求,开展信息公开工作 (一)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二)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应当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 (三)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基本要求中: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 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 (四)明确了要公开“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

13、发放、使用情况”等。,(五)政府信息公开的两种方式: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 (六)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国务院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部门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七)行政机关不得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 (八)要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政府公报等各种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及时公开政府信息,并逐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网上查询功能,为公众提供优质服务。,(九)行政机关制作的政府信息,由制作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行政机关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的政府信息,由保存该政府信息的行

14、政机关负责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权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十)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十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证据证明行政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有权要求该行政机关予以更正。该行政机关无权更正的,应当转送有权更正的行政机关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十二)监察机关负责对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是规范工程建设市场的重要内容。 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 (一)项目审批公开信息 1、项目审批信息:包括项目建议书批复结果信息、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结

15、果信息、初步设计方案批复结果信息、节能评估审查批复结果信息、规划选址意见批复结果信息、用地批复文件结果信息、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结果信息、施工许可(开工报告)审批信息等内容。 2、项目核准信息:包括项目核准结果等内容。,(二)项目建设管理公开信息 1、项目基本信息:包括项目名称、项目概况、建设时间、建设单位(项目法人)信息、参建单位信息等内容。 2、招标投标信息:包括招标事项、招标公告、投标资格预审公告和中标结果等内容。 3、征地拆迁信息:包括征地拆迁负责人及联系方式、项目用地审批意见、项目涉及征地、拆迁公告、工作方法原则和已支付的拆迁补偿情况等内容。 4、重大设计变更信息:包括设计变更管理依据

16、、审批单位、项目变更时间、变更原因、变更内容等内容。 5、施工管理信息:包括项目进度计划、完成情况等内容。,6、合同履约信息:包括施工单位项目考核、参建单位主要相关人员按合同履约到场信息,设备材料采购情况等内容。 7、质量安全检查信息:包括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及质量安全监督负责人、项目质量鉴定、评定结果等内容。 8、资金管理信息:包括项目资金到位、使用等内容。 9、交(竣)工验收信息:包括交(竣)工验收时间、交(竣)工验收结果等内容;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水保、环保、档案、消防等专项验收时间及结果信息;交付使用时间等内容。 10、公开项目的资金额度及年份:原则上是50万元以上、2008年以来的政府投资类项目,重点公开2010年及2011年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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