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理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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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论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理论基础作者:汪鱼内容摘要: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属于经济法的范畴,既然如此,那么经济法的理论基础就是缺陷产品的理论基础。而经济法最重要的理论基础是经济基础,也即客观基础,即市场失败和政府失灵。关键词:经济法 缺陷产品 理论基础首先,所谓缺陷产品的“缺陷”,是指产品具有存在危及他人人身、财产的不合理危险,或不符合产品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对象即是缺陷产品,以更换、收回等方式消除产品的缺陷,并对消费者作出道歉或物质赔偿。其次,所谓基础理论是指在某门科学理论体系中起基础性作用并具有稳定性、根本性、普遍性特点的理论原理。于是, “论缺陷产

2、品召回制度的理论基础”即是论述“缺陷产品召回制度”所在学科的理论基础。也即是说, “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所在学科的理论基础原则上就是“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理论基础。这样一来,一个首要的问题即是“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属于哪一学科。一般的争论无外乎在民法、行政法和经济法中做选择。缺陷产品召回制度是不是属于民法的范畴。民法是私法,然而“产品召回制度突破了传统私法主要保障单个民事主体私权利的模式,其主要关注的是某一类缺陷产品可能影响的公共利益,在保护对象和救济程序等方面都具有特殊性” 。“尤其是在违反自愿召回义务,应当召回而不召回的情况下,政府主管部门可以强制其召回并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这种强制召

3、回的命令,性质上具有公法特征。 ”所以,缺陷产品召回制度不属于私法的范畴,同时也2就不属于民法的范畴,于是民法的一些理论基础就不是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理论基础。而且, 侵权责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产品投入流通后发现存在缺陷的,生产者、销售者应当及时采取警示、召回等补救措施。未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补救措施不力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是一种责任,是义务之不履行所导致的法律后果,并不是缺陷产品召回义务。所以缺陷产品召回制度也不是侵权责任法所规定的、大家常说的“三包” 。缺陷产品召回制度是不是属于行政法规的范畴。行政法的一个基本原则是法无规定即禁止,而就目前而言,只有产品质量法和消费者权益法涉

4、及缺陷产品的内容,行政法却无相关规定,所以缺陷产品召回制度不属于行政法规的范畴。因为目前法律层面上只有产品质量法和消费者权益法涉及缺陷产品的内容,以及一些召回手段的规定,且产品质量法和消费者权益法属于经济法的范畴,所以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属于经济法的范畴。于是,经济法的理论基础也就是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理论基础。而经济法的理论基础一般可分为经济学基础、社会学基础和法哲学基础。经济学基础包括市场失败和政府失败;社会学基础包括社会连带主义、社会利益理论、企业社会责任和风险社会理论;法哲学基础包括秩序价值、效益价值、正义价值。此处仅以经济学基础适当借鉴。经济学基础包括市场失败和政府失败。市场失败也称市场失

5、灵。在现代经济学辞典中对市场失效(相对于市场有效性而言,即市场失灵)的解释是:“市场失灵是指私营市场完全不能提供某些商品或不能提供最合意或最适度的产量。 ”在市场失灵的情况下,市场价格既不等于该商品的边际社会收益,又不等于该商品的边际社会成本。市场经济运行往往偏离帕累托最优状态。美国经济学家斯蒂格利茨把市场失灵区分为两3种:“新的市场失灵是以不完全信息、信息的有偿性以及不完备的市场为基础的;而原始的市场失灵是与诸如公共物品、污染的外部性等因素相联系的。这两种市场失灵之间主要存在两点差别:原始的市场失灵在很大程度上是很容易确定的,其范围也是很容易控制的,它需要明确政府干预。由于现实中所有的市场都

6、是不完备的,信息总是不完全、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问题对于所有市场来说各有特点,因此经济中的市场失效是普遍存在的。 ” 在原始的市场失灵中,市场失灵说认为在传统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契约机制、竞争机制、价格机制等市场机制成为社会经济运行的基石,资源配置通过市场机制这只无形的手来完成。可是它会出现失灵状况主要表现在自由竞争发展到一定程度就会形成垄断,而垄断则会扼杀竞争,宏观经济一旦出现社会总供给与总需求的严重不平衡就可能导致经济危机。政府失败,包括寻租理论。寻租行为首先会导致资源配置偏离帕累托最优状态,而资源配置不合理及其造成的资源浪费使产量下降,从而减少社会福利。其次,寻租活动导致人们人们把大量经济资源

7、从生产性用途转移到非生产性用途,这类活动只能给个人或特殊利益集团带来收益,而不能增加社会的商品和劳务供给,属于利益再分配。政府失灵包括这样几种情况:(1)政府干预经济活动没能达到预期目的;(2)政府干预虽然达到预期目的,但效率低下,干预成本过高;(3)政府干预有效,也达到预期目的,但从长期来看,带来不利的副作用。于是,基于市场失灵,就需要国家“有形的手”宏观调控适度调节,不能让市场放任无度;同时,也需要市场监督,以限制市场上的不良竞争和垄断。综上所述,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制度的经济学基础,包括市场失4败和政府失败。参考文献王利明: 关于完善我国缺陷 产品召回制度的若干问题, 法学家 2008 年第 2 期。王利明: 关于完善我国缺陷 产品召回制度的若干问题, 法学家 2008 年第 2 期。戴维 W.皮尔斯:现代经济学辞典,上海译文出版社,1988.375.约瑟夫 斯蒂格利茨:社会主义向何处去经济转型的理论与证据,吉林人民出版社,1998.4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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