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词解释,秦汉史,长孙博201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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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古代史-秦汉五德始终说战国末期阴阳家学派创始人邹衍提出的历史循环学说。邹衍把阴阳与五行相胜配合起来,提出五德始终的循环论和命定论,认为土、木、金、火、水五行就是五德,历史上的每个朝代代表其中一德,按照五行相胜的次序,互相更替,周而复始。秦始皇采用五德始终说是用以证明他代周的必然性和实行法治的合理性,为专制主义皇权寻找思想理论依据。三公九卿制* 秦朝的中央官制。三公为丞相、太尉、御史大夫。丞相为百官之长,协助皇帝处理政务;太尉掌握军事;御史大夫主管监察。三公分别对皇帝负责。九卿是在丞相之下设立的掌管具体事务的官员,各有自己的职责,以处理日常事务,大事总汇于丞相,决于皇帝。三公九卿制的实行加强

2、了皇权。郡县制(武汉大学2000年中国古代史真题)秦朝开始实行的地方行政制度。秦朝为了加强中央集权,在地方行政制度方面,彻底废除了“封诸侯、建藩卫”制度。在全国范围内普遍实行郡县制度,把全国分为三十六郡,秦末增至四十郡。郡设郡守掌管行政和军事,设郡尉并掌军事,监御史为中央派遣的监察官吏。郡下设县,大县长官为县令,小县长官为县长,县下有基层组织乡、亭、里。郡县制的推行加强了中央集权。书同文* 秦始皇统一六国后采取的文字改革。战国时期各国文字的异形和混乱,不但妨碍政令的执行,而且影响经济、文化的发展。秦始皇命令丞相李斯、中车府令赵高、太史令胡母敬等对文字进行整理,“罢其不与秦文合者”,制定出小篆,

3、作为标准文字,通用于公文法令。后来程邀又根据当时民间流行的字体,整理出更为简便的新书体隶书,作为日用文字在全国范围推广。秦始皇和李斯改革并统一文字,对于巩固国家的统一,促进经济、文化的发展,起了巨大的作用。焚书坑儒* 秦始皇为统一思想而在意识形态领域采取的措施。公元前213年,秦始皇接受李斯的建议,颁布焚书令,规定除秦记以外,六国史书一律销毁。诗、书、百家除博士官外,其他人不得收藏。医药、农书和卜笠之书不在禁止之列。坑儒是一些方士儒生对秦始皇不满,于是御史悉案问诸生,皆坑之咸阳。焚书坑儒造成了文化上的巨大损失。灵渠 秦朝在岭南地区开凿的水利工程。秦在征伐南越时,为了转运粮饷,命监御史禄率士兵在

4、今广西兴安县凿渠引湘水进漓江,该渠长达33公里,是为灵渠。灵渠沟通了长江和珠江两大水系,对我国南方经济的发展与文化的交流起到了重要作用。约法三章 (厦门大学2000年专门史中国通史真题)秦末刘邦入关后为稳定关中社会秩序而颁布的一项法令。秦围巨鹿时,楚怀王与项羽、刘邦约定,先入关中灭秦者为关中王。公元前207年,刘邦先人关中,刘邦称关中王,同时约法三章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约法三章对于恢复关中的社会秩序有积极影响。楚汉之争* (华东师范大学2001年中国通史真题)刘邦和项羽争夺全国政权的战争。公元前206年,刘邦率领反秦农民起义军攻占秦都咸阳,秦朝灭亡。继之项羽入关,自立为西楚霸王,都彭城。分

5、封18个诸侯王。封刘邦为汉王,据巴蜀、汉中之地。汉元年(前206年)八月,刘邦乘项羽镇压齐地叛乱之机,起兵攻占汉中,远袭彭城,为项羽所败。退至荥阳、成皋一带,联合各地反对项羽的势力,与项羽形成相持的局面。同时派部将韩信攻掠赵、齐等地,使项羽腹背受敌。汉四年(前203年),双方言和,相约以鸿沟为界,东属楚,西属汉。次年,项羽依约撤兵东归。刘邦乘机约韩信等人合力围追。垓下一战,楚军全军覆灭。项羽突围至乌江自刎而死。汉五年(前202年)二月,刘邦即皇帝位于定陶附近的祀水之南,国号汉,五月迁都于长安(今陕西西安市),是为西汉王朝。黄老思想* 秦汉之际兴起的道家学派。西汉建立之初,经济凋敝,社会残破。刘

6、邦为了稳定社会秩序,恢复发展生产,采纳了士人陆贾的建议,用“无为而治”的思想指导政治。汉初的无为而治不同于法家的严刑峻法,也不同于儒家的繁文缛节,主要是道家思想的体现。当时的道家思想称为“黄老之学”,“老”即老子,“黄”指黄帝。因战国时期的道家学者假托黄帝之命撰写了黄帝四经等著作,故黄帝在一段时期内也被当做道家的代表人物。黄老之学适应了汉初希望安宁、清静的普遍社会心理。汉承秦制 汉王朝袭用秦王朝的各种制度。刘邦攻人咸阳时,萧何先入,收秦丞相、御史律令图书藏之。西汉初年,基本上沿袭了秦朝的政治制度。即在中央,皇帝有至高无上的权力,中央机构即朝廷,由三公九卿组成,地方行政基本上是郡县制度。其税制、

7、法律、职官、礼仪、兵制等,均沿用秦制,仅略加修改变通而已。史称这一情况为“汉承秦制”。异姓王 汉高祖刘邦在楚汉战争期间和建立西汉王朝之初所分封的非刘姓的诸侯王。楚汉之争时,刘邦为了集中力量战胜项羽,不得不分封韩信、英布、彭越等人为王以取得他们的支持。汉初保留并调整了他们的分封。当时被分封的异姓王有七个楚王韩信、梁王彭越、淮南王英布、赵王张敖、韩王信、燕王臧荼、长沙王吴芮。这些异姓王,特别是韩信、彭越、英布三王,手握重兵,占据广大地盘,对于西汉中央来说,是个严重威胁。从公元前202年到公元前195年,汉高祖借口他们谋反,先后将韩信、彭越、英布、臧荼茶等杀掉,把张敖废为列侯,韩王信逃入匈奴,仅留下

8、一个势力最小的吴臣(吴茵子),从而解决了异姓王问题。同姓王 汉代刘氏子弟同姓为王者。刘邦在剪除异姓王的同时,又分封了一批刘姓子弟为王。汉高祖总结秦亡的原因时,认为秦朝没有封同姓子弟为王是其短命的关键所在。因此,他在剪除异姓王的同时,又陆续分封了九个刘姓子弟为王,史称同姓王。同姓诸侯王拥有很大权力,可以经营盐铁、征收赋税、铸造钱币、任免官吏,俨然成为独立王国,后来经景帝“削藩”和“七国之乱”后,这些王国的独立地位才被取消。郡国并行制* 两汉前期的地方行政制度。郡国并行制即是地方上郡县和封国并存的现象。刘邦与项羽争夺天下时,曾封韩信、英布等人为王,是为异姓王。刘邦称帝后,在继承秦郡县制的同时,又大

9、封刘姓子弟为王,称同姓王。诸侯王国和郡直属于中央,但诸侯国地位高于郡。诸侯国的存在不利于国家的统一,导致了后来的叛乱。九章律 汉初萧何制定的法典。刘邦人关之初的约法三章,只是稳定社会秩序的临时措施。西汉政权建立后,刘邦认为“三章之法,不足以御奸”,令萧何根据秦律,制定汉律。萧何除去秦律夷三族及连坐法,在秦律的基础上,又增加兴律、户律、厩律三章,合为九章,故称九章律。文景之治* 西汉文帝景帝时期出现的社会经济得到显著发展的局面。汉文帝和景帝在位共四十余年,实行轻摇薄赋、奖励生产、与民休息的政策,扭转了汉初以来经济落后、政局不稳的局面,使社会经济由恢复而发展,人民生活更加安定,物资丰厚。文景之治为

10、汉武帝的军事行动奠定了基础。贵粟政策 汉文帝时期御史大夫晁错提出的一项经济措施。其原则是“使民以粟为赏罚”,即农民可以用粮食向政府购买爵位,也可以用粮食赎罪。商人要买爵位,就要向农民买粮食,粮价也会因此而提高。汉文帝于公元前168年下卖爵令,实施贵粟政策。这一政策的实行,使国家的存粮大为增加,商人的社会、政治地位也得以提高。马复令 汉初鼓励民间养马的一项政策,由汉文帝时御史大夫晁错提出。具体内容是民间养马一匹,可以免三人的徭役。推行此令的目的是为了加强武备,反击匈奴。文景两代,都大力推行马复令,民间养马数量大增,为武帝与匈奴的长期军事对抗创造了有利条件。治安策 汉文帝时贾谊上奏的以解决诸侯国问

11、题为内容的策论。其主要内容是建议“欲天下治安,莫若众建诸侯而少其力”,主张把王国分割成若干个小国,从而削弱其力量。文帝起初就很重视贾谊的建议,但有些犹豫不决;后来形势更加严重了,他才把齐国分为六个小王国,立齐王肥的六个儿子为王;又把淮南国分为三个小王国,立淮南王长的三个儿子为王。削藩策* 汉景帝时御史大夫晁错上奏的以削弱诸侯王势力为内容的策论。晁错建议,借诸侯王犯错误之时,削减诸侯王的封地。景帝采纳了这个建议,于景帝前元三年(公元前154年),削楚王戊的东海郡,削赵王遂的常山郡,削胶西王印的六个县,成为七国之乱的导火线。七国之乱 (南京农业大学2002年中国通史真题)西汉景帝时吴楚等诸侯国发动

12、的叛乱。汉景帝即位后,为了削弱王国权力,采纳御史大夫晁错的建议,于公元前154年下削藩诏。吴王刘濞与楚、赵、济南、菑川、胶西、胶东共七国联合起来起兵叛乱。景帝派太尉周亚夫率军前往平叛,仅用三个月即平定叛乱。朝廷借平定叛乱之机,将王国官吏的任命权收归中央,诸侯王国的政治影响力大为削弱。中朝 汉武帝设立的中央决策机构。又称内朝。汉武帝为了削弱丞相的权力,加强皇权,采取限制丞相权力的措施。具体措施是汉武帝从侍从近臣、贤良文学中加以选拔。授予侍中、给事中、常侍等头衔,让他们参与处理国家大事,逐渐形成中朝。中朝在宫内办公,以尚书令为首,实际上是决策机构。外朝由丞相为首的三公九卿组成,在宫外办公,成为执行

13、机关。中朝的实行使中央官制制度化,有利于皇权的加强。刺史* 汉武帝时设立的地方监察官。为加强对地方的控制,元封元年,分京师直辖地区以外的地方为十三个监察区,每州设置刺史一名,称州刺史,以监察地方。刺史以六条问事,主要是监察郡守、尉、王国相和强宗豪右。刺史比秦朝的监察制度严密得多,进一步加强了皇帝对官僚的督导与控制。东汉末演变为州的行政长官。司隶校尉 汉至魏晋监督京师和地方的监察官。汉武帝征和四年,于京师所在地设司隶校尉,掌管纠察京师百官(三公除外)和三辅、三河、弘农七郡,秩比两千石。汉成帝时废除,东汉复置,设从事史十二人,主管察举中央百官犯法和本部各郡事务。其设置进一步加强了皇帝对官僚的督导与

14、控制。察举制* 汉代选官制度之一。武帝采纳董仲舒的建议,于元光元年(前134冬,初令郡国每年举孝廉各一人。从此之后郡国每年推举孝廉的察举制度正式确立了。除孝廉一科为察举取士的主要科目外,武帝还不定期设立茂才、贤良方正、文学等科察举取士,以广泛地吸收地主阶级优秀人才。这些被察举到中央的人员,一般都在郎署供职,由郎官再逐渐升迁。推恩令* (2007年历史学统考真题)汉武帝为削弱诸侯王势力而采取的一项措施。元朔二年(前127,汉武帝采纳主父偃的建议,颁布推恩令,规定诸侯王除了由嫡长子继承王位以外。可以推“私恩”把王国土地的一部分分给子弟为列侯,由皇帝制定这些侯国的名号。按照汉制,侯国隶属于郡,地位与

15、县相当。因此王国分为侯国,就是王国的缩小和朝廷直辖土地的扩大。推恩令达到了“众建诸侯而少其力”的效果,有利于中央集权的加强。酌金夺爵 汉武帝采取的一项打击王侯势力的措施。元鼎五年(前112年),汉武帝以诸侯王所献助祭的“酌金”成色不好或斤两不足为借口而夺爵。被夺爵者达l06人,占当时列侯的半数。至此,王、侯虽然还存在,但只能“衣食税租”,不得过问封国的政事,封土而不治民。通过这些措施,进一步加强了中央集权,基本上结束了汉初以来诸侯王割据的局面。五铢钱* 汉武帝发行的一种金属货币。元鼎四年,汉武帝下令由上林三官钟官、技巧、辨铜)铸造五铢钱,作为法定货币通行全国,并严禁各郡国、官府和私人铸造,旧时

16、货币一律作废。钱币上铸有五铢二字,流通方便。五铢钱的发行稳定了货币制度,有利于经济发展。均输 汉武帝时推行的由国家在各地统一征购,运输货物的经济政策。由大农令孔仅和桑弘羊提出。具体由大农令在各地设立均输官,把应由各地输京的物品转运至各处贩卖。这样就增加了政府的收人,抑制了大商人垄断市场。平准汉武帝时推行的由国家平衡物价的政策。其法为政府在长安和主要城市设置掌管物价的官吏,利用均输官所储的物资,根据市场物价、贵时抛售,贱时收购。平准政策的推行,打击了富商大贾的囤积居奇行为,使市场物价得以保持稳定。算缗 (华东师范大学1999年中国古代史真题)汉武帝推行的向商人征收财产税的政策。汉武帝于公元前119年实行算缗政策,令商人向官府自报资产价值。每值两千钱。纳税一算(120钱),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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