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Tick和RCM认证标志

上传人:宝路 文档编号:6866984 上传时间:2017-09-14 格式:DOCX 页数:4 大小:25.66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C-Tick和RCM认证标志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C-Tick和RCM认证标志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C-Tick和RCM认证标志_第3页
第3页 / 共4页
C-Tick和RCM认证标志_第4页
第4页 / 共4页
亲,该文档总共4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C-Tick和RCM认证标志》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C-Tick和RCM认证标志(4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C-Tick 认证和标志要求在澳大利亚,电器产品的 EMC 要求由 ACA(Australian Communications Authority)监控。使用的标准除了澳大利亚和新西兰标准(AS/NZS)之外,ACA 去年又承认了 103 个其它标准,这些标准包括 EN(European Norm) ,IEC (International Electrotechical Commission)和CISPR(International Special Committee on Radio Interference) 。为了限制电磁干扰的影响,澳大利亚从 1999 年 1 月 1 日起,对所有的在

2、标准规定范围内的产品实行电磁干扰(EMI)强制性要求。部分 EMC 实验项目也必须附合强制性要求,它们是:传导干扰、断续干扰(喀呖声) 、射频辐射干扰;其余 EMC 试验项目不作强制要求,例如抗干扰、静电放电(ESD) 、谐波、电压闪烁等。产品经检验后符合相关标准,可以贴上 C-Tick 标志。任何公司或个人要使用此标志必须向政府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得到书面批准后方可使用,而且标志的高度不低于 3 毫米。C-Tick 标志Label 标示要求C-Tick 标志旁必须按规定标上澳洲供应商的信息,以便 ACA 在市场上抽检产品时能有效地追溯到为该产品 EMC 负责的供应商。信息的标识包括四方面的内容

3、:1、澳洲供应商在注册名称与地址;2、澳洲公司注册号(Australian Company Number) ;3、由 ACA 颁发给澳洲供应商的号码;4、产品在澳洲市场上使用的澳洲注册商标。EMC 产品等级澳大利亚的 EMC 体系把产品划分为三个级别,供应商在销售级别二、级别三产品前,必须在 ACA 注册,申请使用 C-Tick 标志。级别一产品是指对使用无线频谱的设备干扰辐射较低的产品,如手动开关、简单的继电器、单向鼠笼式电感电机、电阻等。对级别一的产品,供应商必须签署符合性声明和提供产品描述书。级别一的产品可以自愿申请 C-Tick 标志,但是供应商在选择使用该标志后,在提供符合性声明和产

4、品描述书的同时,还要提供符合性记录,以证明声明中所描述的产品已符合了相关的EMC 标准。测试地点不作要求,允许内部测试。级别二产品是指对使用无线频谱的设备干扰辐射较高的产品,如开关电源、电焊机、调光器、大部分的家用电器等。供应商除了必须签署符合性声明和提供产品描述书外,还要提供按相关标准进行的测试报告,如果没有相关标准,则需提供技术结构文件,测试地点也不作要求,允许内部测试。 级别三产品是指对使用无线频谱的设备干扰辐射极高的产品,即 CIPR11 与 CISPR22 覆盖的产品。目前,通信终端产品仍旧包含在此范围内,但是从 2003 年 11 月 7 日起,终端产品将被划分到级别二产品中。供应

5、商除了必须签署符合性声明和提供产品描述书外,还要提供由认可的测试机构出具的测试报告。同时还要出具由 QMS 认证机构颁发的质量管理体系证书。澳洲对 EMC 的规定一、管制单位:ACA (Australian Communications Authority) 二、授权检验单位:NATA 认可实验室或与澳洲有 MRA之认证体系(如 NVLAP)承认的实验室 三、一般规定1. 澳洲所管制的 EMC/EMI 的架构与欧联 CE-Marking 之 EMC 大致雷同,均采自我认证的方式: 依产品标准执行且通过测试后,签署一自我宣告书即可。所不同的是宣告书必须由澳洲境内之进口商或供货商或制造商签署宣告;

6、另澳洲政府尚要求每一澳洲本地的供货商或进口商必须向其执行单位 ACA 登录2. 凡电子电机产品都在列管范围,类似欧联 CE 的规定。3. Supplier 申请 C-tick 登录时,不需持测试报告,原则上,测试与 C-tick 登录可以并行。4. 符合 EMC 规定之产品在销售之前必需贴上正碓的标签: C-tick mark & Supplier ID ; Supplier ID 标示方法有四种 , 任选一种即可:a) Supplier Code Number issued by the ACA; b) Australian Company Number (ACN);c) Registere

7、d Name and Address of Supplier;d) Australian Registered Trademark。标签可依比例放大或缩小以肉眼看的清楚为原则; 但 Supplier ID 的字体则不可小于 3mm. 标示位置最好同机种卷标, 如果空间不够, 才可考虑放在 manual、保证书或包装盒上。5. 如果某产品同为 EMC& SAFETY 之列管品目时,其标志可以申请 RCM。RCM 为纽、澳共有的一种自愿性商标,只要向一个国家申请认证即可行销两个国家;登录者须为纽澳境内的制造商或进口商或代理商,分别根据 AS/NZS 4417.1 与 AS/NZS 4417.3 向

8、Standards Australia 和 ACA 两机构登录报备。6.一旦 ACA 要求查看 TCF 时,代理商须于 10 个工作天内送达 ACA。五、罚则-扣留或没收产品; -或罚款,一般个人约罚美金 10,000 元,公司则约美金 200,000 元。RCM 标志目前澳大利亚和新西兰正在引入 RCM 标志,以实现电气产品的统一标识,该标志是澳大利亚与新西兰的监管机构拥有的商标,表示产品同时符合安规和 EMC 要求,是非强制性的。RCM 标志RCM= Safety + EMC + Importer Declaration1. Safety(产品安全认证):产品安全认证包括两部分:电气产品分

9、为管制类电气(Prescribed Product)和非管制类产品(Non-prescribed product)。1). 管制类电气产品根据 AS/NZS4417.2 划分,包含电热设备、制冷设备、电动工具、零部件等。其中三家发证单位昆士兰州、新南威尔士州及维多利亚州在认证进程中最为活跃.管制类电器强制必须取得由监控部门颁发的认可证书(Certificate of Approval),并且规定标识(必须打上证书号)。证书号的第一个字母显示该证书由哪个州或地区颁发。如:(1) Q04051(Queensland 昆士兰) - Q Number(2) W2015(Western Australi

10、a 西澳大利亚) - W Number(3) V03101(Victoria 维多利亚) - ESV Certificate V Number(4) NSW18099(New South Wales 新南威尔士)- DOFT Certificate NSW Number2)非管制类电器可无须认证直接售卖,但制造商须保证产品的电器安全符合澳洲标准AS/NZS3820:1998 (Essential Safety Requirements for Low Voltage Electrical Equipment);监控部门将为符合标准要求的产品颁发符合性证书(Certificate of Suit

11、ability). 取得符合性证书的电器产品可以打上证书号,证书最后的字母显示该证书由哪个州或地区颁发,如:(1)CS/431/Q (昆士兰)(2)CS/108/NSW(新南威尔士)2 EMC(电磁兼容性)澳洲的电磁兼容性符合计划是依据 1992 无线电通讯法(Radio Communications ACT 1992)所制订,所涵盖的产品范围很广,包括电动机驱动及发热的电器产品、电动工具及类似产品、电灯及类似设备、电视接收器及音响设备、信息科技产品、工业科学及医疗用仪器设备、点燃引擎和弧焊设备等。该计划根据产品产生电磁干扰的危险程度,将产品划分为三类,第二及第三类产品必须附有 C-Tick

12、标记。但无论产品属于哪一类别,均必须符合相关的 EMC 标准。一类产品:对使用无线频谱的装置只有轻微影响的产品,如手动开关、简单的继电器、无刷鼠笼型感应电动机、交流电源/电源变压器、电阻等。这类产品在生产销售时可自愿申请使用C-Tick 标志。二类产品:对使用无线频谱的装置有较大影响的产品,如微处理器或连时钟的数码装置、整流器或滑环式电动机、弧焊设备、交换式电源供应器、光度调节器和电动机速度控制器、信息科技(CISPR 22)类别的电讯终端机设备(自 2003 年 11 月 7 日起从第三类改为第二类)。三类产品:对使用无线频谱的装置有严重影响的产品,如工业、科学及医疗用仪器设备第 2组(CI

13、SPR11)。RCM 的相关申请事宜(1) 若该产品有 CB 及各国差异,则可以直接去转 Safety Certificate。再加上 EMC 部分就可以让代理商帮忙出宣告。该产品就可以销售至澳洲并打上 RCM Mark。(2) Safety Certificate: 申请 safety 部分时,若产品为 direct plug in,则需针对该产品做 AU Plug Test(Test Standard: AS/NZS 3112: 2004),若产品为 Desktop,则无需做此项测试。(3) EMC Report - 即可以是 C-Tick Report (Test Standard: AS/NZS CISPR 22: 2002),也可以是 CE EMC Report。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其它办公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