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交易第八章债券回购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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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证券交易课件,证券交易 第八章 债券回购交易,零售客户部 制作,1,2,目录,第一节 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 第二节 债券买断式回购交易,3,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一、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的概念 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是指正回购方在将债券出质给逆回购方融入资金的同时,双方约定在将来某一指定日期,由正回购方按约定回购利率计算的资金额向逆回购方返回资金,逆回购方向正回购方返回原出质债券的融资行为。 开展债券回购业务的主要场所为沪、深证券交易所及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4,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二、证券交易所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 (一)证券交易所质押式回购制度和回购品种 证券交易所质押式回购实行质押库制度。 目

2、前,上海证券交易所实行标准券制度的债券质押式回购分为1、2、3、4、7、14、28、91、182天9个品种。深圳证券交易所实行标准券制度的债券质押式回购有1、2、3、4、7、14、28、63、91、182、273天11个品种,实行标准券制度的质押式企业债回购有1、2、3、7天4个品种。,5,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二)证券交易所质押式回购交易流程 债券回购交易申报中,融资方按“买入”(B)予以申报,融券方按“卖出”(S)予以申报 债券回购到期日,融资方可以通过交易所交易系统,将相应的质押券申报转回原证券账户,也可以申报继续用于债券回购交易。当日申报转回的债券,当日可以卖出,6,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

3、,(三)证券交易所质押式回购的申报要求 1.报价方式:以债券回购交易资金的年收益率进行报价 2.申报要求:上海证券交易规定 申报单位为手,1000元标准券为1手 计价单位为每百元资金到期年收益 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05元或其整数倍 申报数量为100手或其整数倍,单笔申报最大数量应当不超过1万手,7,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三、全国银行间市场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规则 (一)全国银行间市场质押式回购参与者(3类) (1)在中国境内具有法人资格的商业银行及其授权分支机构 (2)在中国境内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 (3)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外国银行分行,8,债券质

4、押式回购交易,(二)全国银行间市场质押式回购成交合同 回购成交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 回购双方在中央结算公司办理债券的质押登记。,9,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三)全国银行间市场质押式回购交易品种及交易单位 回购期限最短为1天,最长为1年 回购交易数额最小为债券面额10万元,交易单位为债券面额1万元,10,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四)全国银行间市场质押式回购询价交易方式 以询价方式进行,自主谈判,逐笔成交 询价交易三步骤:自主报价、格式化询价、确认成交 自主报价分为公开报价和对话报价 公开报价分为单边报价和双边报价,11,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五)全国银行间市场质押式回购违规行为及处罚(P253) .

5、擅自从事借券,租券融券业务 .擅自交易未经过批准上市债券 .制造并提供虚假资料和交易信息 .操纵债券交易价格,或制造债券虚假价格 .不遵守有关规则或协议并造成严重后果 .违规操作对交易系统和债券簿记系统造成破坏,12,债券买断式回购交易,一、债券买断式回购交易的含义 所谓债券买断式回购交易(亦称“开方式回购”)是指债券持有人在将一笔债券卖给债券购买方的同时,交易双方约定在未来某一日期,再由卖方以约定价格从买方购回相等数量同种债券的交易行为。 买断式回购与前述质押式回购业务的区别在于初始交易时债券持有人是将债券“卖”给债券购买方,而不是质押冻结,债券所有权随交易的发生而转移。,13,债券买断式回

6、购交易,买断式回购对完善市场功能具有重要意义 (3点) ()有利于降低利率风险,合理确定债券和资金的价格。 ()有利于金融市场的流动性管理。 ()有利于债券交易方式的创新,14,债券买断式回购交易,二、全国银行间市场买断式回购交易 (一)全国银行间市场买断式回购的有关规则 市场参与者进行买断式回购应签订买断式回购主协议。 市场参与者进行每笔买断式回购还应订立书面形式的合同,15,债券买断式回购交易,(二)全国银行间市场买断式回购的风险控制 1.保证金或保证券制度。 保证金或保证券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弥补交易对手违约所带来的损失。 2.仓位限制 进行买断式回购,任何一家市场参与者单只券种的待返售券余

7、额应小于该只债券流通的20%;任何一家市场参与者待返售债券总余额应小于中央结算公司托管的自营债券总额的200%,16,债券买断式回购交易,买断式回购发生违约,对违约事实或违约责任存在争议的,交易双方可以协议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将最终仲裁或诉讼结果报告同业中心和中央结算公司;同业中心和中央结算公司应在接到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将最终结果予以公告,17,债券买断式回购交易,(三)全国银行间市场决断式回购的监管与处罚 同业中心负责买断式回购交易的日常监测工作,中央结算公司负责买断式回购结算的日常监测工作。 中国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对辖区内市场参与者的买断式回购进行日常监督,18,债券买断式回

8、购交易,三、上海证券交易所买断式回购交易的基本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买断式回购挂牌品种均同时在竞价 交易系统和大宗交易系统进行交易。,19,债券买断式回购交易,(一)上海证券交易所买断式回购的参与主体 国债买断式回购的交易主体限于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以法人名义开立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 交易所会员参与国债买断式回购引入交易权限管理制度,即并不是所有会员均可参与买断式回购,只有满足一定条件、经过核准的会员公司才可以自营或代理参与买断式回购交易。,20,债券买断式回购交易,(二)上海证券交易所买断式回购的交易品种和报价方式 买断式回购期限从1天,2天,3天,4天,7天,14天,28天,91天和182

9、天中选择 截止2008年底,用于国债买断式回购交易的券种有12支,推出的期限有7天,28天和91天回购品种,21,债券买断式回购交易,国债买断式回购交易按照证券账户进行申报: 1.价格:按每百元面值债券到期购回价(净价)进行申报 2.融资方申报“买入”,融券方申报“卖出” 3.最小报价变动:0.01元; 4.交易单位:手(1手1000元面值) 5.申报单位:1000手或其整数倍。 6.每笔申报限量:竞价撮合系统最小1000手、最大50000手 单笔交易数量在10000手(含)以上,可采用大宗交 易方式进行。,22,债券买断式回购交易,(三)上海证券交易所买断式回购风险控制措施 1.履约金制度 2.仓位控制 每一机构投资者持有的单一券种买断式回购未到期数量累计不得超过该券种发行量20%。累计达到20%的投资者,在相应仓位减少前不得进行该券种的买断式回购业务。,23,债券买断式回购交易,(四)上海证券交易所买断式回购的结算 国债买断式回购交易按照“一次成交、两次清算”原则结算,具体见第九章相关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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