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磁环境管理现状与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倪士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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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部分 我国的电磁环境管理现状,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辐射环境监测技术中心 倪士英,电磁环境管理现状与 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一 、电磁辐射与电离辐射 二、“电磁环境”和“电磁环境污染” 三、产生电磁能的设施 四、电磁污染的危害 五、电磁环境污染的界定 六、电磁环境的发展趋势 七、电磁辐射污染环境的特点 八、电磁辐射环境管理中值得注意的问题 九、原因分析,电磁环境管理与措施,十、电磁辐射的防护措施 十一、电磁辐射的管理措施 十二、相关国际组织和国外的立法情况 十三、我国标准与国际标准的比较 十四、目前我国电磁环境现状和下一步工作 十五、高压输变电线路环评问题,一 、电磁辐射与电离辐射,1、电磁

2、辐射与电离辐射: E=h h=6.62610-34JS 普朗克常数; : 频率; (1eV=1.60210-19J) 由于只有在量子能量到达10eV至12eV时,才能引起原子电离。所以,电离辐射和非电离辐射分界点波长约为100nm(频率为31015Hz,12eV );电磁辐射属非电离辐射范畴。,各种辐射的波长范围 单位:m,2、什么是电磁辐射: 变化的电场会引起一个变化的磁场,同时,变化的磁场亦会引起一个变化的电场。不断变化的电场和磁场,就会形成一个向空间传播的电磁波。 从专业角度说,一般指频率在100kHz以上的电磁波。是指变化的电场和变化的磁场相互作用而产生的一种能量流的辐射。但国际电磁兼

3、容术语GBT4365中也注释:“可将电磁感应引深包括在电磁辐射中”。所以,环境保护中的电磁辐射概念包括:辐射、感应和传导。,二、“电磁环境”和“电磁环境污染”,“电磁环境”: 电磁兼容术语GBT4365中, “存在于所有场所的电磁现象的总和”。在国外的科技文献中,也常用到“电磁环境”来描述自然环境中电磁场的存在状况。 电磁环境污染:电磁波是一种资源;但电磁波作为能量流,当电磁能量或强度超过国家规定的电磁环境质量标准,并影响他人身体健康或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正常工作时,称为电磁环境污染。,三、产生电磁能的设施,1、电磁波频段的划分 长波: 10 kHz300kHz 中波: 300kHz3MHz 短

4、波: 3MHz30MHz 超短波: 30MHz300MHz 分米波:300MHz3GHz 厘米波: 3GHz30GHz 毫米波: 30GHz300GHz,2、暴露限值频段的划分 10kHz3MHz 3MHz30MHz 30MHz(300MHz)3GHz 3GHz10GHz 10GHz300GHz 频段划分的依据: 根据人体与电磁波吸收的频率响应曲线理论。 参照电磁波性能的物理特征和设施常用的频段划分。,3、10kHz以下不作规定的理由 除0Hz、50Hz外,10kHz以下不存在相关设施,故不作规定。 4、工业设施频段举例: 50 kHz 电焊 250kHz500kHz 高频溅火,焊接 13MH

5、z27MHz 热合机,透热疗法 13MHz15MHz 射频溅射 2450MHz 家用微波炉,4、常见电磁辐射源的频率: 高压电力设备:工频50Hz,电磁噪声干扰中短波(测量范围0.5-30 MHz) 高频感应加热设备(如熔炼炉、淬火炉等):工作频率几百kHz 高频介质加热设备:工作频率几MHz至几十MHz。如塑料热合机27.12,40.68MHz。 中波广播:535-1605kHz 短波广播:4-19 MHz内的部分频段 超短波电疗机:40.68 MHz,调频(声音)广播:88-108MHz 电视:50-92,168-223,471-566,607-958 MHz五个频段 GSM移动通信基站:

6、900/1800MHz 家用微波炉:2450 MHz 工业微波炉:915,2450 MHz 国际电信联盟(ITU)分配给工科医(ISM)设备的自由辐射频率为13.56MHz,27.12 MHz,40.68 MHz,2.45GHz等。在这些频率范围内的电磁辐射强度不受限制。,广播电视发射系统:电视发射塔、广播发射塔及传播台站 无线通信发射系统:手机基站、雷达、小灵通基站、寻呼基站、微波通讯、卫星通讯 等 高压送变电系统:如高压线、变电站、换流站 电气化铁道:如电气化机车、磁悬浮列车 工业、科学、医疗等电磁能设施:如电磁干燥器、热合机、磁疗机、高频冶炼炉、微波炉、电热毯等,四、电磁污染的危害,1、

7、对人体及生物危害分热效应和非热效应 热效应 非热效应 脆弱人群、脆弱器官 由于不同的人对电磁场的承受能力不同。孕妇、儿童、老人和装有心脏起搏器或其它可植入式电子医疗器械等需要重点保护的人,称为“电磁辐射、电磁感应脆弱人群”。 2、对电器设施的影响,另外,电磁场使金属带电,可能的电火花导致燃油起火。 工频磁场对阴极射线管电子束的偏移,引起电视、电脑图像抖动。,3、敏感设施和敏感建筑物: 需重点关注 电磁辐射敏感设施:是指对电磁信号敏感或包含有依靠电磁信号启动工作的物品。如火工品、弹药库、油库等易燃易爆物。 电磁敏感建筑物:是指医院、幼儿园、学校、居民住宅等需要保持良好电磁环境的建筑物。,五、电磁

8、环境污染的界定,建立一个“度”的概念: ICNIRP 推荐导则 电磁辐射防护规定 GB8702-88 环境电磁波卫生标准 GB9175-88 作业场所微波辐射卫生标准GB 10436-89 国务院法制办、国标委:两个标准的合并,有关监测和评价的标准,GB/T 15658-1995城市无线电噪声测量方法 HJ/T 10.2-1996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 电磁辐射监测仪器和方法 HJ/T 10.3-1996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 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方法与标准 HJ/T 24-1998500kV超高压输变电工程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 GB/T 7349-2002高压架空送电线、变电站无线电干扰

9、测量方法,国家已有的法规,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1997年 (国家环保局第18号局令)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监督管理 第三章 污染事件处理 第四章 奖励与惩罚 第五章 附 则 附件:电磁辐射建设项目和设备名录,国家正在制定的法规和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磁环境污染防治法 电场、磁场、电磁场暴露限值,六、电磁环境的发展趋势,1、经济发展对电磁环境的影响 2、电磁环境的发展趋势 广播电视发射台站:最大最集中的电磁辐射源 通信发射设备:种类多、数量大、分布广 工科医高频设备:数量多,功率大 交通运输系统和高压电力系统:发展迅速,新的电磁污染,七、电磁辐射污染环境的特点,1、有用信号与污染是共生

10、的 2、产生污染的可预见性 3、电磁环境的污染源具有可控制性 4、电磁辐射污染具有不可治理性,八、目前电磁辐射环境管理过程中值得注意的一些问题,1 、城镇快速发展:包围了大型电磁辐射设施,造成电磁辐射超标 2、电力需求:高压线进城 3、经济效益和环境效应的矛盾 4、规划与环境管理脱节 5、审批与污染事故处理脱节 6、很多重大的电磁辐射设施未做环评,九、原因分析,1、规划问题 2、政策问题 3、机制问题 4、监管职能问题 5、理念问题 6、法律不健全,十、电磁辐射的防护措施:,1、屏蔽防护 2、距离防护 3、时间防护 4、科学规划(管理) 5、源头控制 6、前置干预 7、关于可持续发展 8、建立

11、“规划控制区”制度: 9、专业化管理与部门职责 10、谨慎预防原则,十一、电磁辐射的管理措施,1、加快立法 2、调整职能,理顺机制 3、建立“规划控制区”管理措施: (1)功能区的建立 (2)意大利、卢森堡、西班牙、斯洛伐克 4、建立环境资源的经济核算体系 5、建立环境规划政策,十二、相关国际组织和国外的立法情况,(一)国外的立法情况介绍 1、ICNIRP:300GHz以下时变电场、磁场、电磁场暴露限值导则 http:/www.icnirp.de/downloads.htm 2、国外的立法和管理 欧洲作为电磁辐射管理限制的先行者,拥有众多的组织机构从事电磁辐射限制标准、条例的制定,意大利: 1

12、992年5月6日发布首相法令第104号:电场、磁场和电磁场暴露防护基本法第36号; 1995年10月4日第232号政府公报发布了9月25日部长会议通过的首相法令修正案的规定 ; 1998年9月10日发布了环境部长令; 2001年2月22日发布了修订后的电场、磁场和电磁场暴露防护基本法第36号。 对室内、室外电磁场暴露限值给予明确规定 辐射环境监测技术中心对此法令和条文释义进行了全文翻译。,德国: 法规:加强联邦排放控制行动第26号条例-关于电磁场防护条例(联邦法律公报(BGBI)I page 1966) 于1997年1月1日开始生效。提供防止电磁场有害影响的法律条文和措施。尤其是“对于直接邻近

13、的地区,要求不发生不合理地接触电压引起的烦恼”。而且,“对于聚居地、医院、学校、托儿所、儿童公园、运动场及其相似设施附近,限值必须在任何时间内都绝无例外地得到遵守”。,德国辐射防护委员会(SSK)也根据IRPA、INIRC、ICNIRP的有关资料,规定了电磁场防护限值。 标准:名称 DIN VDE 0848 该标准由德国电子电气协会VDE(Verein Deutscher Elektrotechniker)所颁布,现已经过多次修改,已成为德国电子电气行业的基本电磁辐射限制准则,其中给出了电磁辐射的测量方法。,瑞士: 法规:1999年发布防护非电离辐射的条例 1999年12月23日生效。该条例对

14、频率在0-300GHz的设施,针对新建项目,要求采取科学措施;针对老项目,要求优化改造。 标准: 1、Biological Effects of Non-ionizing Electromagnetic Radiation On Humans And Their Environment; 2、Biological Effects of Electromagnetic Fields 以上两条例由瑞士环境、森林及风景区联邦局(Bundesamt fr Umwelt, Wald und Landschaft)发布,主要限制范围为:10Hz100kHz,100kHz300GHz。条例中没有涉及到测试方

15、法问题。,英国标准:Document of The NRPB, Board Statement On Restriction On Human Exposure To Static And Time Varying Electromagnetic Fields And Radiation 该标准由英国国家放射保护委员会(National Radiation Protection Bureau) 颁布,其中规定了电磁暴露限值,但没有提出明确的测试方法。,欧洲委员会:机构名称 CENELEC (Comit Europen de Normalisation Electrotechnique); EB

16、U (European Broadcasting Union);CEN (Comit Europen de Normalization) 1995年1月,CENELEC颁布标题为人体电磁场暴露的两个标准: ENV501661(低频01-0K) ENV501662(高频10K300G)。 标准明确区分了公众暴露和职业工人暴露。 EBU 提出了在广播站周围长时间停留(工作或居住)人群的暴露限值。,斯洛伐克: 1994年8月24日,斯洛伐克共和国国家委员会提交的有关公众健康保护第272/1994Coll.号法,明确了防止电磁场影响的公众健康条文。1993年4月20日,斯洛伐克共和国卫生部提交的有关职业和工作场所健康保护第123/1993Coll.号法,明确了防止电磁场影响的职工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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