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 现场钢筋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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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 海 国 际 社 区钢 筋 采 购 供 应现 场 管 理 实 施 细 则中海兴业(西安)有限公司二七年九月目 录一、 总则二、 钢筋使用计划及采购三、 钢筋供应、现场接收及保管四、 钢筋结算五、 附件:附表1:甲供物资需求总计划附表2:甲供材料进场计划申请表附表3:供货通知单附表4:甲供材料领用授权委托书附表5:收料单附表6:甲供物资调拨单附表7:物资退场记录表附表8:材料/设备供应完成确认单附表9:甲供材料应供量汇总表附表10:甲供材料实供量汇总表附表11:甲供材料结算表一、 总 则1. 为了加强中海国际社区施工现场甲供钢筋管理,实现各施工单位对业主合同内承诺的钢筋损耗额度,避免在施工过程

2、中出现不必要的浪费或超供情况的出现,特制定本实施细则。2. 本细则的编制依据是:国家、陕西省及西安市有关钢筋检验规范及计量标准,以及业主与施工单位、供货单位所签定的合同。3. 本细则的范围是指在中海国际社区项目红线范围内,以及根据合同约定的由中海兴业(西安)有限公司负责采购的钢筋进行提料、采购、保管、结算等相关事宜。4. 所有进入中海国际社区项目现场施工的施工单位必须遵守国家、陕西省及西安市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同时必须组织相关人员熟悉本细则规定,认真执行本细则。5. 本细则由中海兴业(西安)有限公司组织实施并统一管理,同时负责对中海国际社区各施工单位进行现场管理和监督。6. 本细则自各相关

3、供货及施工单位与业主签订合同之日起开始实施,一直到中海国际社区项目竣工入伙结束为止。7. 本细则在实施过程中将结合国家、陕西省及西安市各项新标准以及业主与相关单位的合同文本,不断修改、补充及完善。8. 本细则如有不明之处,最终解释权属于中海兴业(西安)有限公司。二、 钢筋使用计划及采购1. 相关领料单位在收到业主下发的相关结构施工图纸后一个月时间内必须提供相关承包范围工程的甲供物资需求总计划,经监理单位及业主项目发展部审核签字确认后下发甲供物资需求总计划方可作为钢筋整体供应的依据。否则业主方有权停止钢筋供应,相应损失由责任方负责。2. 需方应在每月25日向供方提供下个月的甲供材料进场计划申请表

4、,甲方和监理各在半日内审核完毕返回主包,作为供应参考文件。但此计划仅供供方作备料依据,不作为实际需货依据,实际操作中,应以经需方项目部确认之供货通知单为准供货,8、10三级螺纹、28二级螺纹、28三级螺纹需方应提前7天发供货通知单,其他品种提前3天发供货通知单,供货通知在甲方和监理审核完毕后由施工单位自行负责传真给供货商并电话确认;需方以需方项目部认可之收料单数量与供方结算。3. 需方应按时提供物资需求计划。(原则上一个月报一次,每月25号前报下一个月的计划。如遇特殊情况特殊处理)需求计划必须充分考虑供货周期,如因施工方考虑不周而对工期产生影响的,施工单位负责。4. 钢筋月采购计划中必须标明现

5、场现有库存数量,以利于各月份之间的物资调整需求。5. 每批次钢筋供应计划(供货通知单)必须提前五天以上按照规定提交,经监理单位及业主项目发展部审核签字确认后上报公司进行采购。施工单位应尽做好计划的上报,如果供货通知能提前10天发到可以直接从钢厂送货至工地,并可保证炉批号统一。6. 监理单位及业主项目发展部必须按照钢筋总用量计划,月度供应计划进行审核,如出现异常情况必须及时提出异议,在提交计划单位作出明确解释前,暂停钢筋需用计划审批程序。7. 在上报的钢筋计划中,必须分楼层、分栋号进行申报,以便于监理单位及业主项目发展部进行审核,不合格的钢筋计划将不被受理。8. 领料单位必须在结构封顶前至少提前

6、一个月提交最后的阶段性钢筋进场计划,必须标明现有库存钢筋情况,仍须进场钢筋计划,监理单位及业主项目发展部必须到现场进行详细核对后,并参照钢筋总需求计划、月需求计划审核、签字确认。9. 在施工过程中,如有可能引起钢筋供应量产生变化的情况出现时,相关领料单位必须在上报下月钢筋需用计划时提交变化数量,如不及时申报,相关后果由责任方承担。10. 施工单位与供应商的业务往来一律以书面形式,否则出现问题责任自理;三、 钢筋供应、现场接收及保管1. 供应商、施工单位必须对本项目的材料负责人进行书面委托,委托书尽快送至甲方材料负责人处,委托书需含有材料负责人签名和联系方式;施工单位必须提供甲供材料领用授权委托

7、书。2. 供应商在货到现场前需提前探查道路及工地现场情况,材料送到前必须提前电话通知甲方、监理、施工单位,三方做好收货准备;3. 供货单位在收到经业主方确认的供货通知单后两天之内必须按照供货计划的要求足量将钢筋供应至现场。如供货存在一定难度时,必须征得业主方同意后方可进行计划调整,否则将按照合同中相关违约条款进行处理。4. 钢材供应至现场后,必须经领料单位,业主方确认数量后及时办理材料移交清点手续,填写收料单并卸车到指定地点存放。5. 领料单位必须提供满足钢筋存放条件的钢筋堆放场,如果各方认为领料单位提供的存放场地无法满足钢筋存放条件时,有权要求领料单位进行整改,在整改完成前,停止进行钢筋供应

8、。6. 供货单位在材料进场后应及时向收料单位提供物资所需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等,并且保证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真实性,钢筋进场的批次、标牌等资料必须齐全,否则不能卸货;7. 供应商应及时填写收料单,并做好收料单的收集、整理工作,还需建立已供量台帐,每10天与甲方对帐一次;8. 钢筋必须是合同内规定的钢铁公司,进场必须有标志牌;9. 如果钢筋市场出现断货或缺货的现象,供应商应提前书面告知建设方、施工方,否则视作处于正常状态;10. 批钢筋炉批号过多的问题会造成送检困难,加大现场工作人员的工作量,需和目前市场上的正常供应情形相符,不能过多。11. 供货商收到的供货通知,如没有甲方项目部和监

9、理的签字盖章确认不得发货。12. 本工程建筑用低碳钢盘圆条、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生产企业必须为以下钢铁公司产品:唐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鞍山钢铁集团公司、武汉钢铁(集团)公司、首钢总公司、济南钢铁集团总公司、马钢(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包头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邯郸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酒泉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安阳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山西海鑫钢铁有限公司、新疆八一钢铁集团公司、龙门钢铁(集团)公司。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可提供陕西略阳钢铁公司产品。8、10三级螺纹,可选用济源钢铁公司、济南石横钢铁公司、上海钢铁公司第一轧钢厂产品,盘螺或直条交货均可

10、。13. 钢筋到场应包装完好。14. 钢筋供应无合格证等技术资料的先检验再投入使用,情况严重的不予接收;15. 所有甲供材料进场时必须同步附全对应资料。16. 供货完成如现场有剩余钢材,符合收货外观质量要求,供应商应无条件接收并负责运吊卸费。17. 收货外观质量要求:如表面有起皮、较严重锈蚀等现象需方及总承包人有权拒收。18. 供货单位在材料进场后应及时将相关材质证明文件提交领料单位,如本批次单一规格数量大于30吨,要求炉批号一致。钢筋进场的技术、质量资料必须齐全,否则不能卸货。19. 如抽检不合格,在复试结论合格之前,领料单位必须用明确的标志将进场钢筋进行封存,复试合格前严禁使用。供货到场如

11、果不合格必须在24小时内补齐。材料进场复检不合格产品试验费由供货商支付,合格由施工方支付。20. 如发生质量问题,且经复检后仍不合格,供方除应负责无条件退货外,还应赔付需方工期损失,即每天赔付需方三千元人民币。货期延误赔付日期应从此批次钢材进场时间起计,至补供钢材进场时间为止,但供货商如在接到抽检不合格通知24小时内即补送同规格数量货物至施工现场,可免除货期延误责任。抽检不合格,指定复检单位为陕西省建研院实验室。21. 如复试结果合格,领料单位必须将相关复试合格资料提交业主及监理单位后进行使用;如复试结果不合格,供货单位必须第一时间无条件将该批次钢筋全部作退场处理。22. 如领料单位在钢筋的使

12、用加工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必须立即将异常情况通知业主及监理单位,经复试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如果隐瞒不报,造成后果需货单位自行承担。如复试不合格,供货单位必须第一时间无条件将该批次钢筋全部作退场处理,并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23. 领料单位在钢筋使用过程中,必须将每种规格的钢筋独立设置明确的标志牌,标明是否经过检测。如下雨,钢筋必须进行覆盖;24. 未经送检合格的材料不准投入使用,如在使用甲供物资的过程中发现有质量问题,应及时通知监理和甲方,否则视作施工方按工程规范程序已送检合格;25. 施工单位要做好收料单的收集、整理工作,并建立甲供物资台帐(需包括应供量、已供量),每月与甲方对帐一次。如物

13、资总量超出合同应供量,甲方除扣除材料款外还会按合同收取一定比例的管理费用;26. 施工单位负责督促和收集供应商提供所供物资的合格证和验收单等资料,保证竣工资料的完整性;27. 施工单位必须在结构封顶前至少提前一个月提交最后的阶段性钢筋进场计划,必须标明现有库存钢筋情况,仍须进场钢筋计划;28. 施工过程中领料单位严禁将钢筋拉出现场,对于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旧钢筋原则上在场内存放,如需进行处理,必须经过业主方同意后方可拉出现场处理,否则业主项目发展部有权处以一至五万元罚款。29. 监理单位及业主项目发展部相关负责人必须不定期的对场内钢筋使用及存放情况进行清点检查,如发现异常情况必须第一时间向相关领

14、料单位发出通知,领料单位必须在三日内作出合理解释,否则业主方有权对该部分钢筋进行封存,待情况调查清楚后再行使用。30. 领料单位在施工现场须将甲供钢筋与自供钢筋分别堆放,未经业主方同意不得混用,否则一经发现业主项目发展部有权处以一至五万元罚款。31. 领料单位必须按照进度计划实际需求提交钢筋需用计划,否则由于存放时间过长造成的材料损失由领料单位承担。32. 领料单位在钢筋使用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要求及国家有关规范规定执行,严禁以小代大或将不同等级钢筋混淆使用,否则业主项目发展部将根据实际情况依据现场管理细则进行处罚,并追究相关单位的责任。四、 钢筋结算1. 供货单位须办理钢筋进度付款时,

15、必须提交经领料单位、业主项目发展部签署的收料单。2. 工程完成后,供货单位提交结算申请前,必须会同领料单位、监理单位、业主项目发展部对现场内存放的库存钢筋进行盘点,对满足使用条件的钢筋进行盘点清退后,方可进入甲供材料结算程序。3. 供货单位提交结算申请的同时,必须附带材料/设备供应完成确认单。4. 供货单位向业主项目发展部提交甲供材料进场计划申请表,业主项目发展部在三日内完成对甲供材料进场计划申请表的审核(结算单审核时间为14天),无误后移交业主合约部进行审核后进入材料进度/结算款付款程序(具体约定详见合同中具体约定)。5. 领料单位进行工程结算时,必须提交经领料单位、业主项目发展部签署的收料单,并提交经监理单位审核通过的钢筋材质书及检测资料清单后方可进入钢筋对量程序。6. 甲供物资量的核定6.1 甲供材应供量:在施工过程中甲供材必须有应供量,并作 为控制超供的依据。6.2 招标时有施工图的,应事先计算应供量,投标方的应供量作为评标内容之一,定标后应供量作为合同的组成内容。6.3 招标时无施工图的,一般专业分判工程乙方应在出图后30日内计算完应供量并报甲方确认,主包工程乙方最迟应在出图后60日内计算完应供量并报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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