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4月公务员制度复习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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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公务员制度第一章 公务员制度的产生重点:1、公务员: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公务员制度:指国家对公务员的管理制度,包括通过制定法律规范,对公务员的“进口”管理、使用管理与“出口”管理的各项管理制度。2、我国公务员包括七类工作人员:中国共产党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参照管理机关:工会机关.共青团机关.妇联机关等是参照公务员制度进行管理的机关,其人员不叫公务员。3、资本主义国家公务员制度: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与推行资产阶级政党政治的产物(英国公务员制度的形成就是如此)。资本主义

2、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形成,是经济、政治与管理方式变革等多种因素的结果。从经济上看,公务员制度适应了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从政治上看,公务员制度适应了资产阶级政党政治的需要;从管理方式变革上看,公务员制度适应了资产阶级保持局面稳定和提高行政效率的需要。4、我国公务员制度:是推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政治体制自我发展与完善的产物。我国公务员制度的产生:A、市场经济需要职业化高素质的管理人才;B、我国原有的干部人事制度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5、我国公务员制度产生与发展的历史进程,分五个阶段:准备阶段(19484-1986 );决策阶段(1987-1988);试点阶段(1989-1993.9 );推行

3、与发展阶段( 1993.10-2005.12);依法管理阶段( 2006.1-现在)。6、我国推行公务员制度的指导思想:A、坚持邓小平理论与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为总的指导思想;B、继承和发展我国干部人事管理的优良传统,并吸收和总结了十多年来我国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成功经验;C、学习与借鉴国外人事管理的有益经验和科学做法。7、我国公务员制度对原干部人事制度的继承:A、坚持党的基本路线;B 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C、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D、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E、坚持中国特色的分类制度。8、我国公务员制度对原干部人事制度的发展:A、实行分类管理体制;B、实行

4、激励竞争机制;C、实行新陈代谢机制;D、实行勤政廉政保障机制;E、实行法制化管理体制。其它:1、推行公务员制度的意义:A、为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提供组织保证, B、为国家机关的廉政建设提供有效保障,C、对国家机关民主化、科学化、法制化建设起促进作用。2、我国原干部人事制度的弊端:干部范围过宽、缺乏科学分类;管理权限过于集中,管人与管事脱节;管理方式单一陈旧,阻碍人才成长;管理制度不健全,科学化、民主化、法律化程度不高等等。 上述干部2人事制度的种种弊端带来了许多问题,如机构臃肿,层次重叠;人浮于事,效率低下;年轻的优秀人才难以脱颖而出;干部脱离群众,在一些机关、部门出现了不正之风,甚至是腐败现象等

5、。3、推行与发展阶段( 1993.10-2005.12):10 多年来,从国务院到各区县、乡镇与街道,按国家计划,完成了各级政府干部向公龙去脉务员的过渡;a 在完成“三定” 的基础上实行过渡;b 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不走过场;c 做好遗留人员的工作。10 多年来,国家人事部陆续制定并出台了多项公务员管理的规章; 10 多年来,国家人事部从国家人事变化的大局出发,要求全国从中央到地方,按着“整体渐进,分步到位”的原则展开推行公务员制度的工作。 两个根本性转变实现由传统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的要求; 两个调整把适应计划经济的人事管理体制高速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

6、配套的人事管理体制上来,把传统的人事管理调整到整体性的人才资源开发上来;依法管理阶段(2006.1-现在)。第二章 公务员义务与权利重点:1、公务员义务的含义:国家通过法律规定的,对公务员必须作出一定行为或不得作出一定行为的约束和强制(非自主性、规范性、强制性)2、公务员权利的含义:国家通过法律规定的,对公务员可以享有某种利益或者可以作出某种行为的许可和保障(自主性、规范性、保障性)。2、公务员义务与权利的意义:A、规定公务员的权利与义务, 有利于形成一支(优化、廉洁、稳定、高效的)(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B、既是对公务员执行公务的有力约束,也是对公务员执行公务的有效保障(有利于约束公务员,有

7、利于公务员执行任务);C 、有利于实现公务员管理的法制化、民主化和科学化。3、公务员义务的原则: A、违法必究;B 、平等;C 、服务与稳定。公务员义务的内容(九项):1 忠于宪法;2 依法履职; 3 为民服务;4 忠于国家;5 服从命令;6 保守秘密;7 保持操行; 8 公正清廉; 9 其他法定的义务。公务员的法律责任:1 身份处分; 2 行政处分;3 赔偿责任;4 刑事责任。4、公务员权利的原则: A、保护;B 、民主;C、权利可放弃与不可放弃。公务员权利的内容(八项):1 获得工作条件权;2 身份保障权;3 获得报酬权;4 参加培训权;5 批评建议权;6 申诉控告权; 7 申请辞职权;

8、8 其他法定权。公务员的法律保障:1 行政复议; 2 申诉;3 控告;4 诉讼权。其它:1、依法履行义务:1 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 2 努力提高工作效率。2、服从命令义务: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的命令。33、保守秘密的两对矛盾:1 公务员保守秘密的义务和公民享有知情权之间的矛盾; 2 公务员保守秘密和依法作证两个义务之间的矛盾。4、身份保障权:又称职务保障权,国家的任命行为一经产生,公务员的职务或身份就受到国家法律的保障,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6 种。5、获得报酬权:分为

9、劳动报酬的决策参与权(工资决策参与权)和劳动报酬的获得权。6、批评建议权:对机关工作和领导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第三章 公务员职务与级别重点:1、职务:是公务员所承担的应该完成的任务,是机关对公务员职权、职责的委托。2、级别:是反映公务员职务、能力、业绩、资历的综合标志。3、我国设置公务员职务与级别的目的:1 为公务员管理提供科学的管理基础; 2 增强职务与级别的激励作用;3 便于借鉴国外公务员分类制度的合理因素。4、职位分类:一种是以 “事”为对象进行分类,叫职位分类,侧重职位的职各、职责和职权。依据是公务员职位的工作性质、难易程度、责任大小和所需资格条件。职位分类的作用便于为职务设置提

10、供基础,为各项管理提供依据。5、品位分类:一种是以 “人”为对象进行分类,叫品位发类,侧重人的资历条件。依据是公务员个人所具备的条件(如学历、资历)与身份(如官职地位的高低)和应获得报酬的多少。6、职位分类的内容: 1 专业技术; 2 行政执法;3 综合管理;4 法官、检察官;5 其他类别职位。7、我国公务员职务序列:1 公务员领导职务序列是各类公务员的共有职务序列( 10 个领导职务层次:国家级正、副职;省部级正、副职;厅局级正、副职;县处级正、副职;乡科级正、副职);2 综合管理类非领导职务序列(8 个非领导职务: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3

11、 专业技术类; 4 行政执法类;5 法官、检察官。8、级别与职务对应关系:1 合理增加级别数量( 15 级升至 27 级);2 一职数级,上下交叉;3 向基层倾斜。其它:1、职务序列:依据责任大小、工作难易程度、任职资格条件的不同所区分出的从低到高的职务层次,形成机关的层级结构,也为公务员提供了职业发展的阶梯。职务序列包括职务层次和职务名称两个基本要素。2、公务员级别功能: 1 确定工资及其他待遇的重要依据,2 平衡比较各类职务序列的标尺。3、我国公务员既有职务,又有级别。职务对应相应的级别,而且是“一职数级,上下交叉” 的关系。公务员的级别根据所任职务及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资历确定。44、职

12、位分类制度的作用:1 为职务设置提供基础; 2 为各项管理提供依据。5、公务员职位所依据的四大要素:1 职能;2 规格;3 编制限额;4 职数以及结构比例。6、公务员级别的确定与晋升:职务与工作实绩(职位因素);德才表现和资历(品位因素)。7、衔级功能:在特定的工作下能够迅速辨识身份,理顺指挥关系,完成工作任务(有标志装饰,不是所有公务员都有衔级)。第四章 公务员录用重点:1、录用:根据公务员法规定,按照法定标准与条件,经过规定的程序,面向社会,通过竞争性考试与考察方式,择优选拔国家机关中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的一种人事管理制度。2、录用的资格条件:分为基本条件和

13、限制性条件两类。基本条件: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年满 18 周岁;3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4 具有良好的品行;5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6 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 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限制性资格条件: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 曾被开除公职的;3 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3、录用的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四句话:公开考试;平等竞争;严格考察;择优录用)。4、录用考试的内容: 1 知识测验(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2 智力测验(或叫能力测验);3 技能测验。5、录用考试的方式: 1 笔试(文化和专业知识水平、写作能力和思维能力等)

14、;2 面试;3 实际操作。 4情景模拟、心理测试等。6、录用的程序: 1 发布招考公告; 2 资格审查;3 对审查合格者进行公开考试;4 对考试合格者进行考察;5 体验;6 录用(A 提同拟录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B 审批、备案)。7、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合格的,正式任只,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其它:1、公务员录用考试制度首先产生于英国。2、实行公务员录用制度的意义:A 有利于为国家选拔高素质的优秀人才; B 有利于克服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加强廉政建设;C 有利于激励人们积极进取,全面贯彻落实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3、录用考试的种类:公开竞争性考试和非公开竞争性考试 2 种。4、录用的主管机关:

15、在中央是中组部和人事部,在地方主要是省级组织部门和人事厅(局)。5、对违纪工作人员的处罚:由录用的主管机关对违纪工作人员作出处分决定,根据违纪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工作人员资格、调离考录工作岗位、给予行政处分以至刑事处罚。6、笔试的优点:1 经济性;2 客观性;3 广博性。 缺点:不易考察应试者的实际工作能力。7、面试的优点:可以弥上笔试的不足,易于观察应试者口头表达能力、社交能力、诚实程度、开拓精神、应变能力、举止、仪表、气质等。 缺点:易受主考人员主观印象的影响。58、招考公告内容:招录的职位、名额,报考的资格条件,报名的方工、时限,考试的内容、科目、时间、地点和区域分布,报考需提交的申请

16、材料以及其他注意事项等。第五章 公务员考核重点:1、公务员考核:指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各机关按照管理权限,依据一定的程序和方法,对所管理的公务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目标的情况,进行的了解、核实和评价(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平时考核:对公务员日常工作中的表现以及是非功过进行考察与记录的活动,重点考核公务员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阶段工作目标情况以及出勤情况。定期考核:按一定的周期和固定的程序、方法进行。是考核制度的主要形式,大多一年一考核。2、公务员考核的意义: 1 有利于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务员,激励公务员提高自身素质,改进工作绩效。2 有利于对公务员的严格管理和严格监督。3 为公务员管理的其他环节提供依据。3、公务员考核的原则: 1 全面考核和重点考核相结合; 2 客观公正与民主公开;3 分类考核;4 考用结合。4、公务员考核的内容:德;能;勤;绩;廉。 重点考核绩(工作实绩)。5、公务员考核的范围: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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