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新修订的党内监督条例心得体会汇编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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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6 新修订的党内监督条例心得体会汇编 12 篇十八届六中全会修订后的党内监督条例心得体会。十八届六中全会修订后的党内监督条例心得体会 1: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作为我党制度建设的一项重要条例,是全党理论实践发展的一项重要成果,对于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发挥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对保障党的权益,保障党的先进性,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具有重要的意义。条例共分总则、监督职责、监督制度、监督保障、附则五大部分。其中总则深刻阐述条例出台的目的意义、主要对象和内容,监督职责规定了党的各级委员会、各级纪律检查委员在党内监督方面履行的职责和责任以

2、及党员责任和权利。监督制度方面明确了党的各级委员会分工;对重大决议、决定实行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推行述职述廉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规范了信访处理、巡视、谈话和诫勉制度,明确了新闻媒体舆论监督要求,并赋予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具体询问或质询权利。对罢免或撤换要求及处理程序做了详细说明,明细监督保障,使监督更加规范有序。一是该条例从职责、制度、处理、保障四大方面规范了党内监督,对于我们全面来建设党,推进党的建设的伟大工程,保证党的各个方面的建设,按照一定的规章和程序进行具有重要的意义,制定党内监督条例是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的迫切需要,对我们党的制度建设有着深远的意义和影响。二是“八个结合”形成有机整体。

3、是制定党内监督条例是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的迫切需要。纵观整个条例,党内与党外监督,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结合、自我约束和外在约束相结合,组织监督与个体监督,舆论监督与法规监督的结合,事前事中事后的结合,权力保障和义务的结合等八大结合,这种制度构成比较完善的体系,大体上覆盖了当前监督和党的制度建设主要问题。条例通过党的各种层次的组织结构,确定了各个监督主体的权利和义务,使我们的监督充分发挥总体功能,又能更加规范,确保我们的制度能落实到位。三是细化行之有效细则,尤其重点突出各级领导班子的主要负责人的监督。我们知道,特别是党内领导班子的主要负责人,职责重大,手中的权力也很重大,对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很难。所以

4、针对当前难点和薄弱环节,把领导班子的主要负责人作为监督的重点突出来,这是非常有必要的,条例充分考虑党内民主,通过召开民主生活会,推行述职述廉制度、谈话和诫勉制度,并引入民主评议、开展信访、巡视等,这些细化了监督内容,对领导干部起到了非常有效的约束监督作用,增强了领导班子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的监督力度。十八届六中全会修订后的党内监督条例心得体会 2:前不久,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正式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下简称监督条例) ,是我党推进党风廉政制度建设,实现全面从严治党的又一座重大里程碑,也是我党走向更加成熟的又一重要标志。新的监督条例与原有的试行条例相比较,不仅仅是法规名称中“试行”两

5、个字的差别,更重要的是新的监督条例)具有重大创新。新的监督条例共分八章,47 条,共计 6600 多字;原有的试行条例为 5 章,47 条,也共计 6600 多字。尽管两部法规的条文规定数相同,全文字数也非常相近,但其主要内容和具体要求等均有较大不同。因此,新的监督条例中创新点比较多。一、逻辑体系的创新。新的监督条例中有“党的中央组织的监督、党委(党组) 的监督、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监督、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的监督”等独立章节,在框架体系上体现了对原有试行条例的创新。因为党章中关于“党员、党的中央组织、党的基层组织、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党组”等设置了单独的章节。可见,新的监督条例更契合党章的逻辑架

6、构。例如,将党的中央组织的监督单设一章,是对试行条例的创新,这一创新一方面体现党中央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另一方面体现新的监督条例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理论、思想、制度构建体系,围绕权力、责任、担当设计制度。二、新的监督条例与党内其他新法规衔接上的创新。比如有关巡视工作的规定。原有试行条例规定“第二十七条 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建立巡视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对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监督。第二十八条 巡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一) 了解贯彻落实”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的情况,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落实党风廉

7、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况,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情况,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情况,中央要求巡视的其他事项;(二)向派出巡视组的党组织报告巡视工作中了解到的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第二十九条 巡视组可以根据巡视工作需要列席所巡视地方的党组织的有关会议,查阅有关文件、资料,召开座谈会,与有关人员谈话,了解和研究群众来信来访中反映的有关领导干部的重要问题。巡视组不处理所巡视地方的具体问题。”而新的监督条例只作了第十九条的巡视规定。这样的变化主要是考虑到 2015 年 8 月已颁布实施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简称巡视条例。新的监督条例的相关规定正是体现了与单独出台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在衔接上的创新。这种

8、创新使得新的监督条例与巡视条例在巡视工作内容上相辅相成,在实际操作上共同构成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组合式武器。三、关于“党内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规定的创新。原有试行条例的有关规定是:第三十三条 在党的领导下,新闻媒体要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通过内部反映或公开报道,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应当重视和支持舆论监督,听取意见,推动和改进工作。第三十四条 新闻媒体应当坚持党性原则,遵守新闻纪律和职业道德,把握舆论监督的正确导向,注重舆论监督的社会效果。这里规定的外部监督仅涉及舆论监督较多,其他方面的监督几乎没有相应的明确与规定。说明原来试行条例中关于外部监督的规定,内容上是比较片面的

9、,没能反映出社会的发展。此外,也没有强调内外结合的重要性。而新的监督条例单独设立一章强调这个问题,即“第六章党内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明确要求:第三十七条 各级党委应当支持和保证同级人大、政府、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等对国家机关及公职人员依法进行监督,人民政协依章程进行民主监督,审计机关依法进行审计监督。有关国家机关发现党的领导干部违反党规党纪、需要党组织处理的,应当及时向有关党组织报告。审计机关发现党的领导干部涉嫌违纪的问题线索,应当向同级党组织报告,必要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并按照规定将问题线索移送相关纪律检查机关处理。第三十八条 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

10、各级党组织应当支持民主党派履行监督职能,重视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提出的意见、批评、建议,完善知情、沟通、反馈、落实等机制。第三十九条 各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应当认真对待、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利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推动党务公开、拓宽监督渠道,虚心接受群众批评。新闻媒体应当坚持党性和人民性相统一,坚持正确导向,加强舆论监督,对典型案例进行剖析,发挥警示作用。这些创新性规定体现了十八大以来民主政治发展的新特点,体现了时代发展的新要求,体现了外部监督方式的多样化和新拓展,更体现了我党能够与时俱进,主动回应科技和社会的进步,从而进一步推动和加强党的自身建设。四、关于“整改”内容的创新。原有试行条例

11、全文中基本上没有专门提及“整改”内容和措施等等:而新的监督条例有单独的、专门的相关规定,即:第四十条 党组织应当如实记录、集中管理党内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和线索,及时了解核实,作出相应处理; 不属于本级办理范围的应当移送有权限的党组织处理。第四十一条 党组织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做到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整改结果应当及时报告上级党组织,必要时可以向下级党组织和党员通报,并向社会公开。对于上级党组织交办以及巡视等移交的违纪问题线索,应当及时处理,并在 3 个月内反馈办理情况。可以看出,新的监督条例在整改内容、整改方式和整改时限以及整改不力涉及其他党内法规处理等方面都有明晰的规定,这些规定的本身就代

12、表着创新。在条例中增加“整改”的有关规定,看起来是党内监督制度建设的一小步,实质上是强化新形势下党内监督,严肃党的纪律的一大步。特别是规定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党内监督职责,以及纠错、整改不力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法规处理。充分说明这些新的党内法规不仅具有内在的紧密联系,而且在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已经织成严密的制度之网,也共同铸就了管党治党的制度钢铁笼子。2016 新修订的党内监督条例心得体会(2 篇)2016 新修订的党内监督条例心得体会(1)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这对强化新形势下的党内监督作出顶层设计,为加强和规范党内监督提供了基本遵

13、循。笔者认为全会关于党内监督方面的条例修订适逢其时,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更强有力的保障。守纪律、讲规矩是对每一个共产党员最起码的要求,也是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初就确立并一直遵循的基本组织原则。我们党高度重视党内法规建设,1990 年 7 月 31 日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程序暂行条例第一次正式使用“党内法规”名称,目的是为了通过规范党内法规的制定、审查、备案和清理,实现党内政治生活的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从而促进从严治党。党的十八大以来,世情、国情、党情的新变化对党的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迫切需要以党内法规的形式予以固化,本次全会提出了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要“做到有权必有

14、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这“四个做到”和“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这“三个监督”,审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更是对从严治党提供了更完善、更规范、更细化的制度保障。我们常说,率先垂范方能上行下效,全会提出“新形势下必须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重点是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关键是高级干部特别是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笔者认为,着重强调高级领导干部这一点非常必要,如果看不住领导干部的权力,领导干部不能在从严治党上做出榜样,就谈不上以上率下。全会强调,高级干部特别是中央领导层组成人员必须以身作则,这正

15、表明一个浅显而深刻的道理:党员领导干部必须要以身作则才能树立一面旗帜,展现一种作风,凝聚一种力量,引领一种风尚,坚持不忘初心、继续前进,才能为全党、全社会作出示范。2016 新修订的党内监督条例心得体会(2)全面从严治党关键在严,要害在治。靠什么治?靠制度“治”。 建设好、管理好一个有 440 多万个党组织、8800 多万名党员的执政党,离开制度治党是做不到的。必须在“治”上持续发力、久久为功,坚持全面系统、综合治理,确保管党治党取得新的成效。中共十八届六中全会主要研究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问题,制定了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修订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 ,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群”再

16、添新利器。制度治党,首要的是制度的“全面”。用道格拉斯C诺思的一句话来说,“制度是一个社会的游戏规则,更规范地说,它们是为决定人们的相互关系而人为设定的一些制约。”他认为制度由三个基本部分构成:正式的规则、非正式的约束和他们的实施特征。我认为正式的规则就是指国家的法律、法规等制定法。依靠制度从严治党,一是必先依法治党。切实推进依法治党,是新时期我党全面提高执政能力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和必经之路。尽管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军事核心权力掌握于唯一执政党中国共产党及其公共权力的掌握者党的领导干部,但执政党也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依法治党就是严格按照国家的宪法、法律来规范党组织和党员的行为,通过党的各项具体制度来保证国家的宪法和党章成为党组织和党员的最高行为准则。二是通过制定政党法来规范政党和政党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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