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3章 卡拉OK场所条例一

上传人:飞*** 文档编号:6407178 上传时间:2017-09-10 格式:DOC 页数:6 大小:54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第573章 卡拉OK场所条例一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第573章 卡拉OK场所条例一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第573章 卡拉OK场所条例一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第573章 卡拉OK场所条例一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第573章 卡拉OK场所条例一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第573章 卡拉OK场所条例一》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第573章 卡拉OK场所条例一(6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 免费法律咨询 3 分钟 100%回复上网找律师 就到中顾法律网 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http:/ 573 章 卡拉 OK 场所条例一摘要:本条例旨在规管卡拉 OK 场所。2003 年 1 月 8 日 2002 年第 253 号法律公告(本为 2002 年第 22 号)第 573 章 第 1 条简称第 I 部导言(1)本条例可引称为卡拉 OK 场所条例。(2)(已失时效而略去)第 573 章 第 2 条释义(1)在本条例中,除文意另有所指外“卡拉 OK”(karaoke) 指一项某人独自或联同其他人在配合或伴以任何音乐或其他声音或任何视像或其他资讯的情况下咏唱、吟诵

2、、歌唱或练声的活动,而(a)上述音乐、声音、视像或资讯是透过影片、雷射碟、录影带或任何其他视听器材所产生、发放或传送的;(b)上述视像或资讯是显示或展示于萤光幕或任何平面之上的;及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 免费法律咨询 3 分钟 100%回复上网找律师 就到中顾法律网 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http:/ OK 场所”(karaoke establishment) 除第 3 条另有规定外,指任何以生意或业务形式为卡拉 OK 用途而开设、经营或使用的地方,不论该门生意或业务是独立经营,抑或是与任何其他生意或业务活动相联或有关连而经营,亦不论公众是否可进入或获准进入该地方;“持牌人”(licens

3、ee) 指获发给牌照的人、获转让牌照的人或持有已获续期的牌照的人;“持证人”(grantee) 指获发给许可证的人、获转让许可证的人或持有已获续期的许可证的人;“许可证”(permit) 指根据第 5(2)(a)条发出或根据第 8(1)条续期的经营卡拉 OK 场所许可证或临时许可证;“牌照”(licence) 指根据第 5(2)(c)条发出或根据第 8(1)条续期的经营卡拉 OK 场所牌照或临时牌照;“发牌当局”(licensing authority)(a)在卡拉 OK 场所(i)是位于已根据旅馆业条例(第 349 章)获发给牌照的处所内;或(ii)是位于已根据会社(房产安全)条例(第 37

4、6 章)获发给合格证明书的处所内,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 免费法律咨询 3 分钟 100%回复上网找律师 就到中顾法律网 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http:/ 场所是位于已根据公众生及市政条例(第 132 章)获发给经营食肆牌照的处所内,而该牌照在当其时有效的情况下,指食物环境生署署长;(c)在卡拉 OK 场所是位于已根据商业登记条例(第 310 章)获发给商业登记证的处所内,但该处所并非(a)或(b)段所述处所,而该商业登记证在当其时有效的情况下,指民政事务局局长;“临时许可证”(provisional permit) 指根据第 9 条发出或续期的经营卡拉 OK 场所临时许可证;“临时牌照

5、”(provisional licence) 指根据第 9 条发出或续期的经营卡拉 OK 场所临时牌照。(2)就本条例及“发牌当局”的定义而言,发牌当局可书面授权任何公职人员代该当局履行或行使本条例委予或赋予该当局的所有或任何职能。第 573 章 第 3 条适用范围、豁免及过渡性条文(1)本条例不适用于下列卡拉 OK 场所(a)在卡拉 OK 活动是在某处所内不超过 3 个房间内进行而有关房间的总楼面面积不超过 30 平方米的情况下,位于该处所内的卡拉 OK 场所;(b)位于已根据公众娱乐场所条例(第 172 章)第 4 条获发牌照(而该牌照在当其时有效)的音乐厅、剧院、礼堂及社区会堂内的卡拉

6、OK 场所,或位于属于根据该条例第 3A 条作出且在当其时有效的命令之标的的音乐厅、剧院、礼堂及社区会堂内的卡拉 OK 场所;或(c)获发牌当局根据第(2)款发出的在当其时有效的命令所豁免的卡拉 OK 场所。(2)凡发牌当局因为关乎任何卡拉 OK 场所的地点、出入途径、设计(包括拨作有关卡拉 OK 活动用途的面积的百分率)、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 免费法律咨询 3 分钟 100%回复上网找律师 就到中顾法律网 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http:/ OK 场所的人的安全不会受到不利影响,发牌当局可藉书面命令豁免该卡拉 OK 场所,使本条例不适用于该场所。(3)根据第(2)款作出的命令,可示明(

7、a)豁免只适用于某种或某类卡拉 OK 场所;(b)豁免只适用于某人或只就某人而适用;(c)规限豁免的条件;(d)豁免所受的地区限制;(e)豁免有效的期间;或(f)豁免是一般适用,只就个别情况而适用抑或是局部适用,如豁免只适用于某人或只就某人而适用,则该命令须送达该人。(4)任何人如在紧接第 4 条的生效日期之前于任何处所经营、料理、管理或以其他方式控制一所卡拉 OK 场所,则该人仍可在不符合第 4(2)条所指明的条件的情况下(a)在自该生效日期起计的 12 个月之内继续经营该场所;及(b)在该人于上述期间内已根据第 5(1)条就该场所申请发给牌照或许可证的情况下,在该项申请获得解决或撤回之前继

8、续经营该场所;但如申请根据第 5(2)条遭拒绝,则该人可在自根据第 5(6)条发出的书面命令的日期起计的额外的 12 个月之内继续经营该场所。(5)发牌当局须以其决定的格式及方式认收任何凭借第(4)(b)款而向其提出的申请。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 免费法律咨询 3 分钟 100%回复上网找律师 就到中顾法律网 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http:/ 573 章 第 4 条限制在无许可证或牌照的情况下经营卡拉 OK 场所第 II 部对经营卡拉 OK 场所的限制(1)任何人在任何时候经营、料理、管理或以其他方式控制不符合第(2)款所指明的条件的卡拉 OK场所,即属犯罪(a)如属首次定罪,可处第 5

9、 级罚款及监禁 6 个月;及(b)如属再次定罪,可处第 6 级罚款及监禁 1 年,如属持续的罪行,则可就罪行持续的每一日,另处罚款$2000。(2)第(1)款所提述的条件为(a)发牌当局已根据第 9 条就有关卡拉 OK 场所发出临时许可证,而该临时许可证在当其时有效;(b)发牌当局已根据第 5(2)(a)条就有关卡拉 OK 场所发出许可证,而该许可证在当其时有效;(c)发牌当局已根据第 9 条就有关卡拉 OK 场所发出临时牌照,而该临时牌照在当其时有效;或(d)发牌当局已根据第 5(2)(c)条就有关卡拉 OK 场所发出牌照,而该牌照在当其时有效。(3)被控以第(1)款所订罪行的人,不得以不知

10、道有关卡拉 OK 场所不符合第(2)款所指明的条件作为免责辩护。第 573 章 第 5 条许可证或牌照的申请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 免费法律咨询 3 分钟 100%回复上网找律师 就到中顾法律网 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http:/ III 部申请发给许可证或牌照(1)任何人就一所卡拉 OK 场所申请(a)发出许可证;或(b)发出牌照,须(i)按发牌当局所决定的格式及方式向发牌当局提出申请;(ii)附上被要求提供的订明资料、详情及图则;及(iii)附上须就发出许可证或牌照(视属何情况而定)缴付的订明费用。(2)在符合第(3)至(5)款的规定及任何订明规定下,发牌当局可(a)发出许可证;(b)拒绝发出许可证;(c)发出牌照;或(d)拒绝发出牌照,凡发牌当局发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中学教育 > 其它中学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