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节 保证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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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四节 保证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1.质量计划我们在工程质量上将以严密有效的组织、健全的机构、明确的职责,保证质量方针的实施和质量体系受控运行。2.质量目标本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3.质量管理要点3.1 文件要求3.1.1文件资料控制3.1.1.1 项目经理部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项目质量计划、技术措施、技术、质量、安全交底记录等内部文件要按照公司有关文件规定履行审批、汇签、发放、保存、修改等手续;3.1.1.2 与外单位往来文件,如:接收施工图纸、规范、标准、图集、监理通知及项目经理部的有关通知、报告等,按公司有关文件规定执行登记手续,并妥善保管。3.1.2合同管理3.1.2.1 认真履行总公司

2、签定的施工承包合同,要使每一个项目管理人员都了解合同有关内容,保证合同顺利执行;3.1.2.2 合同发生更改时,根据变更的工程量和性质,按公司与顾客有关的过程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分级管理;3.1.2.3 分包合同管理。分包合同按采购文件管理。3.1.3质量记录3.1.3.1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及时记录、收集工程档案资料,按辽宁省工程文件编制归档规程归类整理,形成工程技术档案。3.1.3.2 各专业和各分包单位的技术、质量保证资料要及时建立和归档,要有专人对各施工阶段、各施工专业的图像资料进行收集。3.1.3.3 技术资料员负责申报优质工程过程中必须的各种资料的收集、整理、传递、制作和完善。3.2

3、物资采购与防护3.2.1物资采购要按公司采购管理办法要求,在公司提供的合格供方名单中采购;3.2.2采购计划由技术员提出,经项目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能执行,大宗材料要经项目经理批准,采购计划应明确材料的数量、进场时间、质量要求及执行标准、验收方式;3.2.3建设单位指定购买的物资,采购前要对生产企业的经销商进行调查,了解该产品的的质量状况和市场信誉,如发现产品质量有问题要及时与建设单位沟通,确保所购物资质量符合要求;3.2.4采购物资验证。采购物资进场后,由保管员和质量检查员按照采购计划进行验证,对规范、标准规定需复试的材料,还要进行复试;3.2.5对采购物资在运输和保管过程中要采取适当的防护,

4、防止因运输保管不当影响采购物资的质量;3.2.6对物资的规格、型号、用途、检验状态以适当形式标识,防止误用。3.3 过程控制3.3.1开工前的过程控制3.3.1.1 开工前编制项目质量计划,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落实各类人员的职责,强化预控措施,确保项目质量目标的实现。3.3.1.2 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经公司各部门审核和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3.3.1.3 图纸会审。接到施工图后,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召集有关人员对施工图纸进行会审、记录,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达成一致后,形成图纸会审记录;3.3.1.4 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由专业工程师编制专业技术方案,项目技术负责

5、人进行审批;3.3.2施工过程控制3.3.2.1 编制过程控制计划。在每一分项工程施工之前,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编制过程控制计划,具体内容包括:工序执行标准、质量控制重点等,过程控制计划由专业工程师编制,项目技术负责人批准;3.3.2.2 过程能力评定。对工程工中的“特殊过程”和“关键过程”要制定详尽可行的措施,在施工中按措施认真组织施工,并确保施工过程始终受控。由专业工程师负责,对施工过程进行评定认可,以确保人员、机具的配制及工艺的可行。特殊过程、特种作业人员要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3.3.2.3 技术交底。分三个层次进行,项目技术负责人根据各项施工方案向现场施工管理人员交底,专

6、业工程师向操作班组交底,班组长向工人交底。前二层交底要形成书面记录,被交底人要在记录上签字;3.3.2.4 实施首检制,即样板制。施工前由专业工程师负责编制样板方案,根据实际情况,装饰工程及安装工程分期分阶段选择有代表性的分项工程,按方案随施工进度做好样板工序、样板间后分别组织验收,先行自检,经监理、设计、业主验收后再全面展开,样板通过后,需挂牌标识,在施工过程中验收的质量标准只能高于样板而不能低于样板;3.3.2.5 质量联合检查制度:定期组织由各班组、各专业质检人员参加的联合检查,及时发现工序间、专业间的接口部位和工艺转换出现的控制盲点; 3.3.2.6 质量分析会制度:根据质量联合检查中

7、发现的问题召开质量分析会,分析质量问题产生的原因,主动、有预见地提出综合配合方案,采取质量控制措施,解决出现的各类问题和预防各类问题的发生,把施工中可能出现的质量通病和质量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由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主持召开质量分析会,各有关人员参加;3.3.2.7 防护。施工前同各班组签订“成品保护”责任书,遵守谁污染谁清理、谁破坏谁负责的原则,按责任书进行处罚。施工组织设计中要明确成品防护方案措施,各级技术交底时要交待清楚。3.4 主要工序质量管理要点3.4.1测量放线认真做好控制点及标定点的标桩点,如发现有被损坏的迹象,应立即复测。要设永久性的控制点,对控制点随时进行检查。坚持复试制度,每

8、道工序测定后都必须有其他测量人员对基础进行复测。测量原始记录要认真填写,并且归档保存。建筑物施工放样的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下表:测距相对中误差测角 误差()在测站上测定高差 误差()根据起始水平面在施工水平面上测定高层中误差()竖向传递轴线点中误差()1/5000 20 2.5 4 2.53.4.2钢筋工程3.4.2.1 钢筋储存保管时应尽量使钢筋不受机械损坏,不暴露在能使钢筋生锈的环境中。使用时钢筋表面清洁,不得有锈皮、油渍、油漆等污垢。3.4.2.2 钢筋如有弯曲必须调直,调直后钢筋表面伤痕锈蚀不应使钢筋截面积减少。钢筋弯曲成型后,表面不得有裂纹,鳞落或断裂等现象。3.4.2.3 钢筋焊接前

9、应复试,复试合格后方可进行焊接,焊接钢筋时必须由考试合格的电焊工施焊并由质检员经常检查其焊接质量。3.4.2.4 已焊成的制品不得用重锤调平、调直,防止震裂焊缝和钢筋断伤。钢筋绑扎前应检查焊缝是否开裂,如有开裂应及时补焊。3.4.2.5 钢筋绑扎成型前,必须按设计要求配置钢筋的级别,钢种、根数、形状、直径,钢筋绑扎成型时,铁丝必须扎紧,不得有滑动,折断、位移等情况。3.4.2.6 钢筋安装必须达到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3.4.3模板工程3.4.5.1 模板必须保证工程结构和构件各部位形状尺寸和相互位置的正确。3.4.5.2 模板和支架必须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刚度和稳定性,能可靠地

10、承受混凝土的自重和侧压力,以及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荷载。3.4.5.3 模板的接缝应严密,不得漏浆,模板表面要清洁,不得有建筑垃圾。3.4.4混凝土工程3.4.5.1 振捣人员严格按照操作工程施工,执行奖罚制度。3.4.5.2 浇注梁混凝土时,应从一端向另一端连续浇筑,初凝后覆盖塑料布及草袋子浇水养护,不少于 7 天。3.4.5.3 混凝土的质量验收应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 3.4.5水暖工程3.4.5.1 地下给排水管道安装完毕后,在隐蔽前做灌水试验,满水 15 分钟,以液体不降为合格,并及时做好隐蔽记录。3.4.5.2 地下埋设或在地沟内的给水、热水、消防管道隐蔽之前

11、,按图要做好水压试验和隐蔽记录,同时做好防腐处理和保温。3.4.5.3 卫生间给、排水管道孔洞,打孔时必须上边大,下边小,板底用模板支撑,用不低于 C15 的膨胀性细石混凝土浇灌,并做好盛水试验。3.4.5.4 所有排水、给水干管卡子、托勾、支架,必须在抹灰前安装完,严禁后打孔洞,安装牢固,并做好防腐处理。3.4.5.5 防腐和保温严格按设计和验收规范执行,不准许漏刷、漏保,并且在刷油前、保温前做好防锈处理。3.4.6电气工程3.4.6.1 为确保质量达到优良标准,施工前,由电气专业施工员、技术员分别对施工班组的电气作业人员,进行全面的技术、质量交底,严格按照规定和规范的要求施工。3.4.6.

12、2 由施工员担任质量管理小组组长,全面负责电气施工质量的管理,坚持作业人员自检,班组互检和质量专职人员专检的三级质量检查制度,从而使每一项、每一个点工程质量都达标,确保整个电气分部工程质量全部达优。3.5 工程验收3.5.1工程验收要按工程项目验收计划执行;3.5.2原材料、半成品、设备的进场检验3.5.2.1 加强对原材料、半成品、设备的进场检验,包括外观检查、量度几何尺寸、检验规格、品种、型号和标牌。3.5.2.2 查验出厂合格证、准用证、质量证明文件、产品试验报告或检测报告。3.5.2.3 强化检验和试验,需经检测和试验方可使用的产品,如:水泥、钢材、外加剂、防水材料等必须如实取样送试,

13、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3.5.2.4 要严格现场材料的标识与隔离,确保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材料,混用或误用在工程上。及时将不合格材料清出现场。3.5.3施工过程检验3.5.3.1 建立三级检查制度。班组完成施工工序后组织自检,合格后由专业工长对已完工序检查,质量检查员对班组完成的工序进行检查验收,填写检验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3.5.3.2 工程质量报验。按照监理的要求,在材料进场使用前、隐蔽工程、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完成后要向现场的监理工程师报验,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3.5.4竣工验收。工程竣工验收必须达到国家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和辽宁省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实施办法

14、的全部规定要求;3.5.5监视和测量装置。保证监视和测量装置的精度和准确性,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校准失效,并定期对监视和测量装置进行校准和检定,防止误用校准失效的装置;3.6 不合格控制与纠正、预防措施3.6.1加强施工过程的检查验收,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施工过程和材料,严格按照公司不合格/不符合控制程序进行记录、评审、处置和验收。对于甲方、监理、监督和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的质量问题,除按上述程序进行整改验收外,还应将处置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给相应部门。3.6.2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除按上述要求处置外,对于主控项目和反复出现三次以上的项目要在质量分析会上分析质量问题出现的原因,针对原因采取纠正措施;3.6.3质量分析会上要集思广义,研究施工中容易出现的质量问题和质量通病,认真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制定预防措施;3.6.4对制定的纠正、预防措施要定期验证其效果,评价其有效性,没有达到预期目的的要重新分析,制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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