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地税代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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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青岛市残疾人联合会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全市2011年地税代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工作的通告青残联字201113号成文日期:2011年3月15日 失效日期:字体:【大】【中】【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由地税部门代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有关问题的通知(鲁政办发200450号)等法规政策规定,2011年地税部门代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下简称保障金)工作按照省、市保障金征收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间在全市统一实施。现就2011年地税代收保障金事宜通告如下:一、征收对象在本市各地税机关办理税务登记的各类企业单位(含外资、港、澳、台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二、征收

2、程序、时间 (一)3月上旬,企业单位到主管地税机关纳税服务厅领取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安排残疾职工情况(鲁残劳1表)、在职残疾职工花名册(鲁残劳2表)报表及其他资料。也可在青岛市残疾人联合会网站()、青岛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地税局网站()下载文件、报表。实行网上报税的单位,可通过报税网络下载。 (二)4月底前,企业单位到主管地税机关纳税服务厅报送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安排残疾职工情况(鲁残劳1表)、在职残疾职工花名册(鲁残劳2表)报表及审核资料。 (三)5月底前,各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对企业单位报送审核资料对照青岛市持证残疾人查询系统、青岛市残疾人就业网对残疾人资料和办理社会保险

3、情况进行校验核查,核定单位应安置残疾职工数和应缴纳保障金数额。逾期未报送报表及审核资料的,按未安置残疾人认定。 (四)6月1日起,主管地税机关纳税服务厅为企业单位打印缴纳保障金票据,企业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到指定地点缴纳。三、审核标准 凡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用人单位,每少安置一名残疾人,按青岛市统计局公布的上年度全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额征收保障金。按比例安排残疾人不足一人的单位,按实际差额比例征收。应缴纳保障金2010年度全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额(28549元)(用人单位2010年末实际在职职工人数1.5用人单位2010年末在职残疾职工人数)四、审核资料 用人单位办理审核,须携带如下资料

4、: (一)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安排残疾职工情况(鲁残劳1表)、在职残疾职工花名册(鲁残劳2表)。 (二)残疾职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复印件。 (三)残疾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五、残疾人保障金的减免缓(一)下列情况下,实施单位可提出减免缓缴申请: 1.当年度新建或新开业单位; 2.已进入法定破产程序单位; 3.经市企业改革和组织结构调整领导小组或区(市)有关部门认定的关闭企业、停产整顿企业、政府救助困难企业; 4. 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原因造成严重亏损的单位; 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减免条件的其他单位。 (二)减免缓缴的审批 符合减免缓缴条件的实施单位需提供如下材料: 1.减免缓

5、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申请报告; 2.进入破产程序的文件; 3.被认定为关闭、停产整顿、政府救助企业的文件; 4.审计部门出具的上年度审计报告、同级财政或税务部门核定的年度财务结算或决算报表;5.上年度末工资发放表;6.其它证明材料。 (三)符合减免缓缴条件的实施单位须在报送年报表的同时向有管辖权的当地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提供申请材料,由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报残联会同同级财政审批。(四)严格减免缓操作程序。对符合条件予以减免缓的单位,应在进入地税代收程序前办理,对已确定应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数额且已进入地税代收程序的企业一律不再减免。六、违规处理各企业单位在收到保障金缴款票据后,应按规定时间缴纳。对

6、2011年9月30日后仍未缴纳保障金的单位,从10月1日起,按日加收滞纳金额的滞纳金。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第115号政府令第二十条、青岛市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对不按规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又拒不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单位,由市和各区(市)人民政府委托本级残联做出责令限期缴纳的处理决定。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处理决定的,由做出处理决定的人民政府委托残联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七、其他 (一)单位年度实际在职职工总数,是指在单位生产或工作并取得劳动报酬的各类人员。(二)凡有派遣和劳务代理职工的用人单位,其职

7、工的保障金应由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缴纳。(三)保障金征收中的有关收缴问题,由各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答复和处理。(四)市及各区(市)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联系方式:单位 地址电话 邮编青岛市 福州北路131号 80979598 266034市南区瞿塘峡路34号 82685707 266002市北区洮南路1号 83815489 266021四方区遵化路3号83759543 266031李沧区重庆中路197号87630817 266100崂山区银川东路9号 88996550 266061开发区紫金山路101号86975060 266500城阳区长城路中段87863891 266109即墨市新兴路73号 88513837 266200莱西市南京北路166号88436342 266600平度市红旗路114号87364049 266700胶州市广州南路399号82220835 266300胶南市向阳路106号86615237 266400附件:1、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安排残疾职工情况(鲁残劳1表)2、在职残疾职工花名册(鲁残劳2表)青岛市残疾人联合会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 二一一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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