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年级道德与法治上册 第四单元 远离犯罪 第十课 认识刑法教学设计 教科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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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年来,虽然作了一些工作,但与上级要求和职工期望还有较大差距,现根据民主生活会的要求,结合本次民主生活批评与自我批评这一主题认识刑法 教材分析本课的教学设计为教科版道德与法治教材八年级上册第四单元远离犯罪第十课认识刑法。本课内容主要从犯罪与刑法、罪刑法定与无罪推定和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三大方面讲解的。通过本课的学习,让同学们知道社会生活纷繁复杂,充满了“暗礁”和“雷区”。哪些行为属于犯罪行为犯罪行为有什么后果?不同的犯罪行为要承担何种法律责任?让我们一起认识刑法,学习刑法,远离犯罪。 教学目标【知识与能力目标】识记犯罪的三个特征,我国法律责任的种类。了解刑法、犯罪及应受到怎样的惩罚。【过程与方法

2、目标】学习用对比的方法认识主刑和附加刑,在探究活动中,逐步培养探究学习的能力。【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通过学习犯罪问题的有关知识,知道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 教学重难点【教学重点】知道任何一种违法行为都有其法律后果,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教学难点】能积极行使这种防卫权,以保卫国家、人民、自己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课前准备 教师准备:准备好相关材料及课件。学生准备:课下搜集刑法的相关内容,课上和大家分享。 教学过程一、新课导入社会生活纷繁复杂,充满了“暗礁”和“雷区”。哪些行为属于犯罪行为犯罪行为有什么后果?不同的犯罪行为要承担何种法律责任?让我们一起认识刑法,学习刑法,远离犯罪

3、。二、犯罪与刑法1、凡是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或者做出法律所禁止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根据所违反的法律,违法行为可以分为违宪行为、行政违法行为、民事违法行为和刑事违法行为。其中,刑事违法行为违反的是刑法,属于犯罪行为。所谓犯罪行为,是指刑法规定的具有社会危害性并且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犯罪行为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2、知识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三条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

4、,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3、犯罪具有三个基本特征:第一,犯罪是危害社会的行为,具有社会危害性;第二,犯罪是触犯刑法的行为,具有刑事违法性;第三,犯罪是应负刑事责任的行为,具有刑罚当罚性。4、知识链接:社会危害性是犯罪的首要特征,也是犯罪的最本质特征。社会危害性表现在它时国家、社会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的损害。犯罪具有社会危害性不意味着任何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都是犯罪,只有达到法律规定的严重程度以后,才能认定为犯罪。刑事违法性是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在刑法上的反映。刑事违法性是区别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和危害社会的其他违法行为或不道德行为的法律标

5、准。也就是说,只有做出刑法所禁止的行为,才构成犯罪。刑罚当罚性是由社会危害性和刑事违法性两个特征派生出来的。犯罪是适用刑罚的前提,刑罚是犯罪的法律后果。刑罚当罚性是指行为达到了受刑罚处罚的严重程度,但并不是指必须给予刑事处罚。有些犯罪情节轻微,可依法免予刑事处罚,但也是属于应当受刑罚处罚的行为。5、任何一种违法行为都有其法律后果,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犯罪行为作为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触犯了刑法,犯罪行为人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6、由刑法规定对犯罪行为进行的处罚,就是刑罚。犯罪是刑罚的前提,刑罚是处罚犯罪的手段。刑罚对犯罪行为人具有惩罚、威慑、感化和教育的功能,对被害人具有慰藉、安抚和补偿功能

6、,所以,它能够起到保护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有序的作用。7、事例探究:2008年以来,被告人孙桌为达到壮大势力,在徐州铜山区某村镇及周边地区称霸一方、非法敛财的目的,从徐州铜山区某村镇农贸市场下手,通过强迫交易从孟某等手中取得市场经营权,网罗镇上闲散人员和家族成员,通过强拿硬要、敲诈勒索、诈骗等手段在市场管理中实施违法犯罪活动。至2013年,以孙某为首的黑社会组织形成并初具规模。该组织形成后,致使很多群众宁愿舍近求远去别的集市进行交易,也不敢到他们所在的这个镇来,给当地群众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不便,严重破坏了当地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在徐州铜山区该村镇及周边地区造成了恶劣影响。被告人孙

7、某等组织成员被抓获后,群众自发放鞭炮庆祝,并在网络上发帖称:“感谢中国共产党,村镇人民得解放,载歌载舞来庆祝,从此不再受压迫。”当地市场也很快恢复活力,交易人群迅速增加。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孙某等人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各被告人进行了最后陈述,认识到错误,表示忏悔。各被告人的亲属及人民群众二百余人旁听了庭审。最后法庭宣布,该案择期宣判。8、我国刑罚分主刑和附加刑两类。主刑是对犯罪行为人适用的主要刑罚方法,只能独立适用,对于一个犯罪,只能适用一种主刑。中华人民共和同刑法规定的主刑有五种: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9、事例探究:某村委副主任朱某在收取

8、2016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款过程中,从2015年12月至2016年3月挪用新农舍医疗款110880元,将所挪用之款全部用于赌博活动,挥霍一空。法院认为,被告人朱某的行为致使924名村民未能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损害了群众的合法权益,且大部分赃款未退还。据此,当地县人民法院依法做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朱某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朱某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探究思考: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了解其对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五种主刑具体是如何界定的。10、附加刑是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方法。它既可以作为主刑的附加刑适用,又可以独立适用。在独立适用时,它适用于较轻的犯罪。中华人民共

9、和国刑法规定的附加刑有四种,分别是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11、事例探究:王某在从某地飞往北京的航班上,隐匿携带打火机并在飞行过程中于机舱洗手间内吸烟。被发现后,他与乘务人员发生争执、打架,扰乱航空器内秩序,严重危及飞行安全。后来,王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半年,并处罚4000元。探究思考: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了解其对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和驱逐出境四种附加刑具体是如何界定的。三、罪刑法定与无罪推定1、定罪量刑,是最严厉的制裁手段。没有刑法的依据,没有法院的有罪判决,任何人不受定罪量刑。罪刑法定,无罪推定,就是为了避免无罪者被无中生有地定罪量刑。我们做出的行为只要不是法律

10、明文禁止的,就不为罪;我们做出的行为只要不是法律明文处罚的,就不处罚。对于什么行为是犯罪、犯什么罪以及处何种刑罚,必须有法律明文规定,这就是刑法的罪刑法定原则。2、知识链接: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新增了多项入罪罪名。第二百八十四条新增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垒。”“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了刑法的明文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请人代考或者自己帮人当“枪手”,都将撞在“枪口”上。到

11、时的处理,就不只是“枝规处分”那么简单,轻则处拘役或者管制,如果属于“组织作弊的”,最高可以判七年有期徒刑。3、根据罪刑法定原则,国家制定的刑法是定罪判刑的唯一依据。刑法没有规定为犯罪的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违反刑法的规定,以言代法、以权压法、任意定罪。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违反刑法的规定,宽纵罪犯。对犯罪分子定罪和处罚,必须遵守刑法的规定,罪责刑相适应。任何人犯罪都得根据刑法的规定,接受法律规定的相应处罚,重罪重罚,轻罪轻罚。4、探究分享:极少数基层干部在处理社会事务或解决各种矛盾时,没有做出遵法守法的表率,以言代法、以权压法、以权废法。结合本

12、节所学内容,搜集有关案例,谈谈这一现象的危害性。5、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这一规定蕴含了无罪推定的精神。无罪推定,简单地说,就是任何人在未经依法判决有罪之前,应视其无罪。6、知识链接:被起诉者在被起诉前处于犯罪嫌疑人的地位,被起诉后则处于被告人的地位,不能将其视为“有罪者”“人犯”“罪犯”。犯罪嫌疑人,特指犯罪侦查机关的侦查对象或者被侦查线索初步确定的怀疑对象。犯罪嫌疑人和罪犯不同,依据无罪推定的原则,除非经审判证明确定有罪,不然犯罪嫌疑人就是无罪的。7、根据无罪推定原则,在法庭审判过程中,公诉人负有提出证据证明被告人有罪的责任

13、,被告人不承担证明自己有罪或无罪的义务;如果公诉人不能提出确实充分的证据证实被告人的罪行,法庭经过庭审和补充性调查也不能查明被告人有罪的事实,那么就只能判定被告人无罪。8、事例探究:2006年7月27日夜,福建省平潭县某村两户居民家中多人出现中毒症状,其中两人经抢救无效死亡。警方经过侦查,很快确定是人为投毒所致,认为死者邻居念某有重大作案嫌疑,于是将念某逮捕并提起公诉。该案历时多年10次开庭审判,三次判处念某死刑。2011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出不核准死刑的裁定书,撤销原判发回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重审。2014年8月21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宣布念某无罪并当庭释放。2

14、015年2月15日,福州市中级法院依法时赔偿请求人念某二审宣告无罪赔偿案做出国家赔偿决定,决定先支付赔偿请求人念某人身自由损害赔偿金58.9万元;支付赔偿请求人念桌精神损害抚慰金55万元;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赔偿请求人念某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9、无罪推定原则是现代法治国家刑事司法中通行的一项重要原则,也是联合同在刑事司法领域制定和推行的最低限度标准之一,有利于切实尊重和维护人权。10、知识链接:2015年3月12日上午,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听取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的报告。周强表示,切实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落实

15、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等法律原则,各级法院对518名公诉案件被告人和260名自诉案件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坚持公开审判、举证质证、法庭辩护等诉讼制度,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陈述权、辩护权、申诉权。四、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1、在我国,正当防卫是法律赋予公民的合法权利,它使每个公民在遇到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合法权益遭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时,有权实行自卫。所谓正当防卫,就是当我们的人身、财产安全或者其他权益遭受不法侵害的时候,可以进行正当的反抗或反击,如果这时给对方造成了伤害,我们是不用承担刑事责任的。2、事例探究:李某伙同5名不良社会青年,找到之前与其有矛盾的小赵,要求小赵就之前“得罪”他的事情道歉。遭到拒绝之后,李某等人开始殴打小赵。在殴打过程中,李某掏出一把水果刀,说是要让小赵“吃点苦头”。小赵情急之下捡起一块石头砸向李某,导致李某左眼受伤。法院经调查后认定小赵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无须承担法律责任。3、正当防卫的实质是公民在特定条件下的合法防卫权。国家不仅允许公民行使正当防卫权,而且希望和要求公民能积极行使这种防卫权,以保卫国家、人民、自己或他人的合法权益。但是,在实施正当防卫的过程中,由于正当防卫是对不法侵害人的反击,可能会对不法侵害人造成一定的人身伤害甚至是伤亡,因此,必须要有一定的限度,防止防卫权的滥用。如果我们的防卫、反击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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