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纳税实务经济学高等教育教育专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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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增值税纳税实务,新编税收实务,东营职业学院 宋振水,内容回顾 1、税收的形式特征: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 2、税收三要素:纳税人、征税对象和税率 3、税收的分类:按征税对象和计税依据划分,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如何纳税,2-1 增值税基本制度,知识目标: 通过本次课的学习,了解增值税计算原理和出口退税计算过程,熟悉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能力目标: 通过本次课的学习,应具备胜任核算企业增值税业务工作的能力。,本节内容,增值税应纳税额核算,出口退税核算,增值税基本制度,2-1 增值税基本制度,增值税是以增值额为征税对象的一种流转税。 增值税首创于法国,1954年法国财政部官员莫里哀劳莱改革原有的生

2、产税,解决重复征税问题而使增值税获得成功。 现在世界上已经有一百多个国家使用增值税,使增值税成为具有世界意义的流转税,也使增值税的计算方法逐步改进,成为简便易行的中性税种,体现了公平与效率兼顾的税收制度设计原则。 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增值税暂行条例,是从2009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2-1 增值税基本制度,2-1 增值税基本制度,一、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 在我国境内销售或进口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应税劳务的行为。 相关知识 1、“境内”的含义 2、“货物”的范围 3、“应税劳务”的范围 4、“修理修配”的范围,2-1 增值税基本制度,二、征税范围的特殊规定 特殊

3、项目: 货物期货、银行销售金银、典当业死当物 品、销售委托人寄售物品、集邮商品、邮政 部门以外其他单位和个人发行报刊、单独销 售无线寻呼机、移动电话,不提供有关的电 信劳务服务的、缝纫业务;,2-1 增值税基本制度,2.增值税视同销售行为: 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销售代销货物 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 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 的除外 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

4、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2-1 增值税基本制度,3.混合销售行为: 指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增值税应税劳务 如何来确定什么行为是混合销售行为 (1)混合销售行为成立的行为标准。 是其销售行为必须是一项;二是该项行为必须即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应税劳务 (2)混合销售行为视同销售货物的对象标准 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包括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为主,并兼营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内,2-1 增值税基本制度,纳税人的下列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分别核算货 物的销售额和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

5、,并根据 其销售货物的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非增值税应 税劳务的营业额不缴纳增值税;未分别核算的,由 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货物的销售额: (一)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行为 (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是对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混合销售行为作出的特殊规定。 与混合销售行为的一般征税规定不同,这条规定要求纳税人分别核算货物的销售额和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并分别缴纳增值税和营业税。,2-1 增值税基本制度,兼营行为,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纳税人兼营非增

6、值税应税项目的,应分别核算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和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的营业额;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2-1 增值税基本制度,三、纳税人 增值税规定将纳税人按其经营规模大小 和会计核算水平划分为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 税人 (一)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与管理 小规模纳税义务人的认定标准 (1)以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为主的纳税人,年应纳增值税销售额50万元以下;,2-1 增值税基本制度,(2)除以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为主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纳增值税销售额80万元以下; (3)超过以上标准的个人,视同小规模纳税人;非企业性单位、非增值税经常纳税人,可以自行选择是否为

7、一般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的管理 实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一般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2-1 增值税基本制度,(二)一般纳税人的管理 (1)认定与管理原则:所有增值税纳税人均需认定。总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分别向各自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认定。 (2)企业办理认定手续,应提出申请报告,并提供以下有关的资料:营业执照;企业成立的合同、章程、协议书;银行账号证明;法人代表身份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明、经营地点证明(房证)等以及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2-1 增值税基本制度,(3)填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由县以上主管税务机关从收到之日起30日内审核完毕。符合增值税

8、一般纳税人条件的,在其税务登记证副本首页上方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确认专章,作为领购发票和办理防伪税控事项的证件。 (4)新开业的企业,应在办理税务登记的同时申请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全部销售免税货物的企业不办理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手续。,2-1 增值税基本制度,(5)小规模纳税义务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准确提供会计核算资料和报送纳税资料的,可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 纳税义务人总分支机构实行统一核算的,其总机构超过小规模纳税人认定标准的,其分支机构年应纳增值税销售额未超过小规模纳税人认定标准的,其分支机构可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办理时,需提供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其总机构

9、为一般纳税人的证明(总机构申请认定表的影印件)。,2-1 增值税基本制度,(6)已开业的小规模纳税人,其年应纳增值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认定标准的,应在次年1月底前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 对于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企业,由于其可以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实行税款抵扣制度,因此,必须对一般纳税人加强管理,进行税务检查。 (7)为了加强对加油站成品油销售的增值税征收管理,一律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征税。,2-1 增值税基本制度,(8)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实行年审和临时一般纳税人转为一般纳税人的管理办法:对已使用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但年应税销售额未达到规定标准的一般纳税人,如会计核算健全,且无下列

10、情形之一者,不取消其一般纳税人资格。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有偷、骗、抗税行为; 连续3个月未申报或者连续9个月纳税申报异常且无正当理由; 不按规定保管、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装置,造成严重后果。,2-1 增值税基本制度,(三) 新办商贸企业一般纳税人的认定与管理 1.新办商贸企业一般纳税人的分类管理 2.新办商贸企业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的审批管理 3.辅导期的一般纳税人的管理(大于6个月、1万元/份、25组;加领预交4%) 4.转为正式一般纳税人的审批及管理 纳税辅导期6个月后,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可认定为正式一般纳税人: (1)纳税评估的结论正常;(2)约谈、实地查验的结论正常; (3)申报

11、、缴纳税款正常;(4)能够准确核算并取得开具合凭证 5.对2004年8月1日前已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小型商贸企业管理,2-1 增值税基本制度,2-1 增值税基本制度,2-1 增值税基本制度,四、税率 (一)一般纳税人适用的两档税率 基本税率: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应税劳务的,税率为17%。 低税率:13% (1)粮食、食用植物油、食盐; (2)自来水、冷气、暖气、热水、煤气、天然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音像制品。,2-1 增值税基本制度,(6)电子出版物。 (7)二甲醚。 (8)国务

12、院规定的其他货物。,2-1 增值税基本制度,(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征收率 小规模纳税人实行简易征税办法: 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征收率为3%。 (三)增值税适用税率的特殊规定 1.出口货物零税率 符合增值税出口退税范围规定的,纳税人出口货物适用税率为零。 2.销售自己使用过的货物的增值税规定 (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征税规定,2-1 增值税基本制度,自2009年1月1日起,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以下简称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区分不同情形征收增值税: 一是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二是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允许

13、抵扣的固定资产,分别按以下规定征税:2009年 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2-1 增值税基本制度,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应当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2)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下同)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应按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2-1 增值税基本制度,2-1 增值税基本制度,(3)个人(不包括个体工商户)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免税。 (4)纳税人

14、销售旧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5)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下列货物,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6%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小型水力发电单位,是指各类投资主体建设的装机容量为5万千瓦以下(含5万千瓦)的小型水力发电单位。,2-1 增值税基本制度,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 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粘土实心砖、瓦)。 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 对属于一般纳税人的自来水公司销售自来水按简易办法依照6%征收率征收增值税,不得抵扣其购进自来水取得

15、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税款。 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2-1 增值税基本制度,(6)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暂按简易办法依照4%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包括居民个人寄售的物品在内); 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 经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机关批准的免税商店零售的免税品。,2-1 增值税基本制度,【例题】某企业(小规模纳税人)2009年2月将已使用三年的小轿车(原值16万元)以18万元价格售出。请计算其应纳增值税。 【答案】应纳增值税180000(12%)2%3529.41(元),2-1 增值税基本制度,【例题】某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

16、人,2009年6月把资产盘点过程中不需用的部分资产进行处理:销售已经使用4年的机器设备,取得收入9200元(原值为9000元);销售2009年1月购入的设备一台,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100000元,税款17000元,销售是开具普通发票价款为90000元。计算销售应纳增值税。 【解析】应纳增值税9200(1+4%)4%290000(117%)17%13253.85(元),2-1 增值税基本制度,五、增值税的起征点 增值税的起征点适用于个体工商户。增值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 (1)销售货物的,为月销售额2000-5000 元。 (2)销售应税劳务的,为月销售额1500-3000元。 (3)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150-200元。 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和国家税务局应在规定的幅度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适用的起征点,并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备案。,2-1 增值税基本制度,六、增值税税法规定的免税项目 1.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 2.避孕药品和用具。 3.古旧图书。 4.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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